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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联重科:2023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7-18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4-027 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A 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面向持有公司 A 股的全体股东,持有公司 H 股的
股东的权益分派将依据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定实施。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此次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公司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0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

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

    2、2023年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


                                   1
化。公司实施本次分配方案的总股份数为8,677,992,236股,其中A

股7,096,027,688股、H股1,581,964,548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的时间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两个月之内。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3.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

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致

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

    公司实施本次分配方案的总股份数为 8,677,992,236 股,其中 A

股 7,096,027,688 股、H 股 1,581,964,548 股。

    2、含税及扣税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

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2.8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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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4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2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A股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 A 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7 月 25 日,A 股除息

日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

四、A股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全体股东。

五、A 股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红利将

于2024年7月26日通过A股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77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071   长沙中联和一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125   智真国际有限公司
     4     08*****041   佳卓集团有限公司(GOOD EXCEL GROUP LIMITED)
    3、若 A 股投资者在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

券商处领取。

六、其他事项

    公司H股权益分派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3
则》实施。

七、咨询机构 :本公司董秘办公室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银盆南路 361 号

   咨询联系人:胡昊

   咨询电话:0731-88788432

   咨询邮箱:157@zoomlion.com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

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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