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24-58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议案被否决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事宜。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1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24 年 6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1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 446 号国 际置地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冯建方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会议情况 参 加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16 人 , 代 表 股 份 127,754,2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5775%,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9,708,8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82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8,045,35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54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8,045,35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541%。 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方式以记名方式进行,网络投票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与会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754,1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045,2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754,1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045,2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203,9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5693%;反对 55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495,0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505%;反对 550,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2 东所持股份的 3.04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5,078,3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7.9054%;反对 2,67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2.09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369,4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85.1713%;反对 2,67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2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754,1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045,2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年度审计机构报酬及续聘审计机构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754,1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045,2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3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054,3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8.6694%;反对 1,69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33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345,4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798%;反对 1,69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朱明、姜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 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