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24-78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议案被否决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事宜。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24 年 9 月 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 189 号国 际实业三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冯建方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147,061,7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5941%,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9,708,8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2.82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9 人,代表股份 37,352,8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0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1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方式以记名方式进行,网络投票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与会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563,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012%;反对 2,4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6773%;弃权 3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54,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3116%;反对 2,4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35%;弃权 31,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849%。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 提案 2.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9,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980%;反对 2,46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6038%;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9,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2 份总数的 93.2980%;反对 2,46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38%;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83%。 提案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2,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795%;反对 2,47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6222%;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2,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2795%;反对 2,47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222%;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83%。 提案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9,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969%;反对 2,4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6035%;弃权 3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6%。 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9,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2969%;反对 2,4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35%;弃权 37,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96%。 提案 2.04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9,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982%;反对 2,4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6035%;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9,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2982%;反对 2,4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35%;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83%。 提案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2,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795%;反对 2,47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4 总数的 6.6222%;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2,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2795%;反对 2,47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222%;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83%。 提案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0,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728%;反对 2,47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6289%;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0,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2728%;反对 2,47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289%;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83%。 提案 2.07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5 同意 34,867,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451%;反对 2,4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6035%;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67,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3451%;反对 2,4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35%;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14%。 提案 2.08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39,6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717%;反对 2,47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6300%;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39,6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2717%;反对 2,47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00%;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83%。 6 提案 2.09 募集资金投向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9,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969%;反对 2,46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6048%;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9,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2969%;反对 2,46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48%;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83%。 提案 2.1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6,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894%;反对 2,46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6048%;弃权 3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6,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2894%;反对 2,46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48%;弃权 39,500 股(其中,因未投 7 票默认弃权 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57%。 关联股东江苏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均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9,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969%;反对 2,46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6048%;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9,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2969%;反对 2,46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48%;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83%。 关联股东江苏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8,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966%;反对 2,46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6048%;弃权 3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5%。 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8,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2966%;反对 2,46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48%;弃权 36,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85%。 关联股东江苏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9,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969%;反对 2,46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6048%;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9,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2969%;反对 2,46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48%;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83%。 关联股东江苏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无需 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557,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 98.2974%;反对 2,46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6777%;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8,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2966%;反对 2,46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51%;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83%。 7、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江苏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免于履行要 约收购义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8,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966%;反对 2,46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6051%;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8,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2966%;反对 2,46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51%;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83%。 关联股东江苏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557,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74%;反对 2,46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6776%;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9,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2969%;反对 2,46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48%;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83%。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 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9,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969%;反对 2,46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6048%;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9,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2969%;反对 2,46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11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48%;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83%。 关联股东江苏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9,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969%;反对 2,46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6048%;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9,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2969%;反对 2,46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48%;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83%。 关联股东江苏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577,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110%;反对 2,44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6620%;弃权 3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68,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3502%;反对 2,44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433%;弃权 39,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66%。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558,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78%;反对 2,46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6751%;弃权 3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9,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2982%;反对 2,46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52%;弃权 39,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66%。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558,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 98.2978%;反对 2,46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6751%;弃权 3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49,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2982%;反对 2,46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52%;弃权 39,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66%。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8 月 17 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朱明、姜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 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