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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盛虹: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2024-03-15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及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
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所”)为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
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收到立信所出具的《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告
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立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倪一
琳女士(项目合伙人)、唐奕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敏女士作为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共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立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签字注册会
计师由倪一琳女士(项目合伙人)变更为朱颖女士(项目合伙人)。

    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朱颖女士(项
目合伙人)、唐奕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赵敏女士。

    二、变更人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
    朱颖女士,199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199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1994 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具备专业
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朱颖女士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朱颖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立信所出具的《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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