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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盛虹:监事会决议公告2024-10-31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4-066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
际出席监事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根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
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1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核销资产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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