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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盛虹: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4-11-26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4-074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2),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本公司于2024
年11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9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1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
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 289 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
创新中心研发大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2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1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2、议案 1 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
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
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
-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289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
新中心研发大楼西楼8F,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李成浩,电话号码:0512—63573480,传真号码:0512
—63552272,电子邮箱:tzzgx@jsessh.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 289 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
中心研发大楼西楼,邮政编码:215228。

    6、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 股东大 会上 ,股东 可以 通过深 交所 交易系 统和互 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
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25 日




                                                                            4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301”,投票简称为“东
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5
 附件 2: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东方盛
 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
 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见下表: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
2.00                                                √
       案》

3.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

 注: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 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
 决。(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
 托人就该项议案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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