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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东水泥: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1-24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4-011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
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球贸易中心 A 座 22 层第一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7 日(星期二) 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7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7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2 月 21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是股权登记日(2024 年 2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球贸易中心 A
座 22 层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编码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6)人
1.01     选举孔庆辉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刘宇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朱岩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王向东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任前进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刘素敏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吴鹏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王建新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何捷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相关附件的议案             √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提案 1.00、提案 2.00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
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
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提案 3.00 仅涉及选举一名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4.股东大会审议提案 6.00 时,关联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须回避表
决。
       5.提案 1.00、提案 2.00、提案 4.00 及提案 6.00 需要对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单独披露。
       6.提案 7.00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
       (一)股东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4 年
2 月 26 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登记发送后请
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2 月 26 日(9:00—17:00,工作时间)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球贸易中心 A 座
25 层董事会秘书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球贸易中心 A 座 25 层
董事会秘书室
    2.联系人:李银凤       郑正
    3.邮政编码:100013
    4.联系电话:010-59512082      传真:010-58256630
    5.电子邮箱:zqb@jdsn.com.cn
    (五)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说
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401”,投票简称为“冀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
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
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
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2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
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4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唐山
  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
  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
  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
  (本人)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6)人
1.01   选举孔庆辉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刘宇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朱岩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王向东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任前进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刘素敏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吴鹏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王建新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何捷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关于公司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6.00                                                    √
       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相关附件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对累积投票提案进行表决时,表决意见以所填股数为准;对非累积
投票提案进行表决时,以在相应的意见下打“√”为准,“同意”、“反对”、
“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2.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填写表决票时应字迹清楚,易于识别,未填、
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