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关于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7-04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4-048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
为满足合营公司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山冀东)日
常生产经营中的融资需求,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持股比例
(持股 50%)为鞍山冀东提供融资担保 1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发布的《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及《关于对鞍
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鞍山冀东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银行)签订
了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的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同时,
公司与鞍山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500 万元。
本次担保金额在上述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
事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建勋
注册地点:鞍山市立山区红塔街 18 号
注册资本:3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 年 7 月 26 日
经营范围:水泥熟料、水泥、水泥制品、矿渣粉制造、销售;道路货
物运输:普通货运;矿渣、钢渣、粉煤灰等原材料和混凝土经销;水泥生
产技术咨询、服务、开发、转让、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鞍山冀东 50%的股权,鞍钢集团众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鞍山冀东 50%的股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鞍钢集团众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鞍山冀东资产总额为 45,970.68 万元,负
债总额为 19,486.57 万元,净资产为 26,484.11 万元;2023 年度,该公司
营业收入 18,545.90 万元,利润总额为-8,167.59 万元,净利润为-6,078.88
万元。(已经审计)
鞍山冀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重大诉讼与仲
裁事项。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保证合同》
债权人: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 1,5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其中,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
利、罚息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
用、公证费用、保全费用、过户费用、执行费用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鞍山冀
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为鞍山冀东提供担保的金额
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二)鞍山冀东资产质量良好,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股东双方按照持
股比例对鞍山冀东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鞍山冀东提供的融
资担保余额为 40,835.61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4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