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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虹华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激励对象增持承诺实施完成暨增持期限届满的公告2024-02-19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4-012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激励对象增持承诺
                   实施完成暨增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
实施方案及激励对象拟以激励基金及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0)。公司将已提取的激励基金中的 1,968.90 万元向符合《长虹华意压
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以下简称“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
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 67 名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其他核心管理、技术、营销骨干人员等】进行分
配。按照《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将以分享的税后激励基
金以及自筹部分年度基本薪酬(指除激励基金外,且缴纳相应个人所得税及五险
一金后的年度基本薪酬总额)通过公开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
    2、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
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月内通过公开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 778.10 万元(含本数)。
    3、 截至 2024 年 2 月 15 日,2022 年度业绩激励增持本公司股票实施期限
届满,激励对象合计已增持金额 1,937.50 万元。
    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使用及激励对象以激励基金与自有资金增持
公司股票计划及承诺已实施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参与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的激励对象,
其中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杨秀彪先生、张勤建先生、肖文艺
先生、史强先生、余万春先生、杨凡先生、何成志先生、陈思远先生。
    2、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增持计划前 12 个月内未有已披露
的增持计划。
    3、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增持计划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
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及资金来源:根据《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的规定,
承诺在收到十四五业绩激励基金的 3 个月内通过公开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股票
购买金额由分享的税后激励基金与部分年度基本薪酬(指除激励基金外,且缴纳
相应个人所得税及五险一金后的年度基本薪酬总额)构成。
    2、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3 年 11 月 16 日起 3 个月内(若遇监管
机构规定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则时间可顺延)。
    4、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
次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股份存在锁定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
对象自当次增持完成之日起计,三年内不能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次增持股票,同
时,还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激励对象自其本次购买的公司股票
在一年内,不能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次增持股票,满一年可减持其本次增持的
50%,满两年可减持本次增持剩余的 50%(即该期激励购买的剩余全部股票),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7、增持主体承诺: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自当次增持完
成之日起在上述锁定期限内,及其他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15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明细如下: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增持前        已增持公                  增持后
                                                                   已增持金额
姓    名             职   务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司股票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万元)
                                         (股) 比例(%) 量(股)            (股) 比例(%)

杨秀彪               董事长             258,800    0.04%    283,000    168.24    541,800    0.08%

                董事、总经理
张勤建                                  326,000    0.05%    347,700    208.82    673,700    0.10%
             (2024 年 1 月 5 日辞任)


肖文艺         董事、副总经理           131,400    0.02%    135,000    81.81     266,400    0.04%


史    强     董事、董事会秘书           97,400     0.01%    132,800    70.39     230,200    0.03%


余万春              总会计师            108,800    0.02%    118,800    71.09     227,600    0.03%


杨    凡            副总经理            253,560    0.04%    162,000    80.59     415,560    0.06%


何成志              总工程师            96,500     0.01%    101,800    62.20     198,300    0.03%

             工会主席、职工监
陈思远                        263,750              0.04%    85,900     52.00     349,650    0.05%
                     事

             合计                      1,536,210   0.22%   1,367,000   795.14   2,903,210   0.42%

           (2)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持股数量 189.74
     万股、增持金额 1,142.36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后续股份交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十四五激励方案》《十四五业绩激励基金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