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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利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2024-12-14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监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方案》,
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阅各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认为:各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
等不良记录;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核查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文件,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
求,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专业能力和职业
素质。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其中郑石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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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司第十一届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同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监事候选人方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


   朱 龙               郑石桥                  许铁良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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