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4-034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二、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创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肖永明、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鸿实业”)、林吉芳合计质押 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超过 8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藏格创业投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 理了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 质押起始 质押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质权人 名称 日 期日 其一致行动人 (股) (%) (%) 青海西宁 藏 格 2022 年 5 2024 年 农村商业 创 业 是 65,440,000 18.10 4.14 月 30 日 6月3日 银行股份 投 资 有限公司 (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 是否为 占其 股 是否为控股 占公司 限售股 是否 质 本次质押 所持 质押 质押 东 股东或第一 总股本 (如 为补 押 数量 股份 起始 到期 质权人 名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是,注 充质 用 (股) 比例 日 日 称 一致行动人 (%) 明限售 押 途 (%) 类型) 藏 质 权 青海西 自 格 2024 人 解 宁农村 身 创 年 6 除 质 商业银 生 是 65,440,000 18.10 4.14 否 否 业 月 3 押 登 行股份 产 投 日 记 之 有限公 经 资 日 司 营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 用途的情况。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其 占公 已质押 占已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所持 司总 股份限 占未质 持股数量 质押 未质押股份 股东名称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股份 股本 售和冻 押股份 (股) 股份 限售和冻结 (%)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结、标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 (%) 记数量 (%) (%) (股) 藏格创业 361,588,493 22.88 341,668,908 341,668,908 94.49 21.62 0 0.00 0 0.00 投资 四川永鸿 72,042,679 4.56 59,162,679 59,162,679 82.12 3.74 0 0.00 12,880,000 100 肖永明 155,643,647 9.85 155,643,647 155,643,647 100 9.85 0 0.00 0 0.00 林吉芳 3,504,699 0.22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592,779,518 37.51 556,475,234 556,475,234 93.88 35.21 0 0.00 12,880,000 35.48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一)藏格创业投资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 2 求。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藏格创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 质押股份累计为 40,0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6.75%,占公司总股本的 2.53%, 对应融资余额 11,600.00 万元;藏格创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 质押股份累计为 282,277,255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47.62%,占公司总股本 17.86%, 对应融资余额 238,100.00 万元。 对于股份质押对应的债务,藏格创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 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营业收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截至目 前不存在偿债风险。 (三)藏格创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 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藏格创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也不涉及对公司业绩补偿义务履 行等情况。 (五)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藏青工业园管委会 4 号办公楼 308 室 法定代表人:肖永明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1579907524C 成立日期:2011 年 9 月 22 日 实际控制人:肖永明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钾肥、氯化镁、矿产品(国家有专项 规定的除外)、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3 营活动】。 藏格创业投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3 月 31 日/2024 年 1-3 月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6,348,137,571.97 6,435,787,004.99 负债总额 5,527,680,821.24 5,519,281,781.39 营业收入 0 64,439,381.34 净利润 -96,048,472.87 1,804,970,446.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0,887,936.36 -370,636,455.60 量净额 资产负债率(%) 87.08 85.76 流动比率 0.94 0.96 速动比率 0.94 0.96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0.01 -0.07 注 1:上述数据为藏格创业投资单体财务数据。 注 2:2023 年、2024 年第一季度数据为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藏格创业投资当前各类借款总余额为 35.74 亿元,未来 半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 9.5 亿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 17.41 亿元。藏格创业投资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不 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 裁情况。藏格创业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有一定的可利用融 资渠道及授信额度,暂不存在短期偿债风险。 (六)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石羊镇三元街 171 号 法定代表人:肖永明 注册资本:7,608.8 万人民币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216210661842 成立日期:2002 年 8 月 21 日 实际控制人:肖永明 经营范围:销售:其他文化用品,聚乙烯,聚丙烯,农业机械;投资与资产 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种植、销售:水果,蔬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永鸿实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3 月 31 日/2024 年 1-3 月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4,597,599,789.18 4,593,104,624.99 负债总额 1,860,779,325.03 1,843,013,610.73 营业收入 0 75,165,031.51 净利润 -13,270,550.11 1,139,120,477.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025,915.03 -213,898,159.34 量净额 资产负债率(%) 40.47 40.13 流动比率 3.13 3.18 速动比率 3.13 3.18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0.00 -0.20 注 1:上述数据为永鸿实业单体财务数据。 注 2:2023 年、2024 年第一季度数据为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永鸿实业投资当前各类借款总余额为 4.84 亿元,未来 半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 0 亿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 1.42 亿元。永鸿实业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不存在主 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永鸿实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有一定的可利用融资渠道及授信 额度,暂不存在短期偿债风险。 (七)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5 肖永明,男,中国国籍,住所:四川省武侯区**号**幢**单元**室,近三年 担任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湖南川海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林吉芳,女,中国国籍,住所:四川省武侯区**号**幢**单元**室,近三年 担任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理、 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正德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格尔木兴格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本公司为肖永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具体主营业务及财务 数据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定期报告。 (八)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用于自身生产经营,还款资金来源为营业收入、 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 (九)藏格创业投资高比例质押的原因为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目前总体质押 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补充其他质押物、质押展期、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十)藏格创业投资最近一年又一期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情况 1、2023 年 12 月 27 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冀 04 执恢 155 号 《执行裁定》扣划公司资金 25,721,200.00 元。上述资金(含息)已由藏格创业投 资归还。具体参见《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偿还司法扣划资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7)。 2、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因 2004 年 至 2014 年税务稽查需补缴税费及其滞纳金 187,988,239.65 元,根据《重组相关 方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相关内容,公司控股股东藏格创业投 资已将前述款项和对应利息转至公司银行账户。具体参见《2024 年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28)。 3、2024 年 4 月 26 日,依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豫民终 777 号、(2023)豫民终 778 号《民事判决书》,公司基本存款账户资金 8,433 万元 被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划扣。根据《重组相关方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 6 项的公告》相关内容,藏格创业投资积极履行承诺,已于款项被郑州铁路运输中 级法院划扣之日代相关方向公司归还资金 8,433 万元。具体参见《关于部分银行 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解决上述情形。除上述事项外,藏格创业投资及一 致行动人与公司不存在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6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