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2024-05-09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公告编号:2024-009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62024001 号),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
露 2023 年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请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