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ST 旭电/ST 东旭 B 公告编号:2024-059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旭电、ST 东旭 B 股票代码 000413、20041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东旭光电、东旭 B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庆 王青飞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 1 号 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 1 号 电话 010-63541061 010-63541061 电子信箱 wangqing@dongxu.com wangqingfei@dongxu.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2,307,054,937.82 2,338,267,562.41 -1.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38,755,359.17 -297,408,116.33 19.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56,906,109.86 -325,626,294.37 21.10%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9,954,462.44 59,318,831.21 17.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5 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5 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4% -1.32% 0.1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56,646,843,378.87 57,491,231,646.54 -1.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0,767,638,685.35 21,022,077,391.88 -1.21% 2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288,896(其中 A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股 275,544 户,B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股 13,352 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份 件的股份数量 数量 状态 境内非国有法 质押 799,643,042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16.25% 915,064,091 352,006,791 人 冻结 915,064,091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 4.47% 251,665,471 0 质押 153,520,000 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 境内非国有法 1.42% 80,000,000 0 质押 80,000,000 限公司 人 深圳泰安尔信息技术 境内非国有法 1.09% 61,165,682 0 质押 61,165,682 有限公司 人 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 国有法人 0.74% 41,838,269 0 不适用 0 有限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境外法人 0.64% 36,262,377 0 不适用 0 司 徐开东 境内自然人 0.30% 16,958,500 0 不适用 0 陈星红 境内自然人 0.27% 15,144,000 0 不适用 0 任浩 境内自然人 0.20% 11,501,100 0 不适用 0 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 国有法人 0.20% 11,380,165 0 质押 11,380,000 (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东旭集团与宝石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司未知其余 8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截至报告期末,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中的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98,139,800 股;徐开东通过信用交易 有)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266,900 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余额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利率 (万元)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 H5 东旭债 112243.SZ 2015 年 05 月 19 日 2020 年 05 月 19 日 95,378.67 6.80% 公司债券 (2 )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61.79% 0.01%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3.37 -0.12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 证监立案字 0162024001 号),因东旭光电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证监会对东旭光电立案,截至报告批准报出日,该立案尚未结案。 2、公司 A 股和 B 股股票在 2024 年 7 月 18 日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 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同时均低于 1 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2.1 条第一款第五项规 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五)项、9.1.15 条的相关规定,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既发行 A 股股票又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A 股和 B 股股票收盘价同时均低于 1 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 进入退市整理期。 3、公司股票(A 股和 B 股,证券简称:ST 旭电、ST 东旭 B;证券代码:000413、200413)已自 2024 年 8 月 15 日开 市起停牌。 4、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事先告知书》(公司 部函[2024]第 203 号)。 如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 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A 股和 B 股股票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涉及 具体事项公司将另行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 年 08 月 3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