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民控: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4-04-27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
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
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1位,年末注册
会计师人数为24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为141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828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7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683万元。
8、上年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共54家,涉及的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
计7,656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
客户为1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
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
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
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四)项目人力资源配备
1、项目合伙人王晖先生,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6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玉娜女士,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2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丽敏女士,200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
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15 份。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4
月25日、2023年5月1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相关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
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
现金流量;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
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
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
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
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
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