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民控: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4-27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监督事项无异议。
现就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如下:
1、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2、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
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5、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6、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主
席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副主席的议案》。
二、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一)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
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决议
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相关决议事项能够得到
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认真贯彻执行国
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
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
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原则进行,定价
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形。
三、2024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加强与公司管理层
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确保公司各项决策程序的
合法、合规,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
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运行情况实施
监督,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关注公司风险
管理和内控体系运作,进一步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加强自
身建设,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不断提升监督检
查技能,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