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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民控: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23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ST 民控    公告编号:2024-49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

年5月22日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
融中心C座4层1号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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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135,987,605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25.56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25,106,294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23.52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10,881,311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2.04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人,代表股份16,006,177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0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5,124,866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63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10,881,311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2.045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参加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提案1.00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43,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8199%;
反对13,82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680%;弃权
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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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104%;
反对13,827,2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871%;弃
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1025%。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提案2.00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43,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8199%;
反对13,82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680%;弃权
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104%;
反对13,827,2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871%;弃
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1025%。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提案3.00 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43,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8199%;
反对13,82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680%;弃权
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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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2,16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104%;
反对13,827,2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871%;弃
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1025%。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提案4.00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43,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8199%;
反对13,82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680%;弃权
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104%;
反对13,827,2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871%;弃
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1025%。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提案5.00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043,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7463%;
反对13,927,3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417%;弃权
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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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对13,927,3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0125%;弃
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1025%。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提案6.00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268,3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1175%;
反对10,702,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704%;弃权
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86,9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0308%;
反对10,702,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8668%;弃
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1025%。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李茹兰女士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3年度履职情况向大会做了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阳 林子潇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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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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