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南京公用: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4-12  

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4-22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情况及审计工作需要,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沟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2)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5)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6)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10,730 名,其中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人。

          (7)业务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 671 家,收费总额 8.32 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计算机、通信和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2.50 亿元,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

          (2)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诉讼(仲裁)
起诉(仲裁)人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件                             诉讼(仲裁)结果
                                                              金额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金亚科技、周旭辉、                      尚余 1,000 多万,
   投资者                                2014 年报                           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
                       立信                               在诉讼过程中
                                                                             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保千里、东北证券、 2015 年重组、2015                        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
   投资者                                                      80 万元
                 银信评估、立信等     年报、2016 年报                        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15%承担补充
                                                                             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12.5 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75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卫明,2008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199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 年至今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0 家,具备相应

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会计师:刘军,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淑平,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

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6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

因素,综合考虑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由双方协商

确定。本期审计费用 121.80 万元,审计内容包括 2024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3
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审核,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92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29.8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

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

构应尽的责任。2023 年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

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发展

情况及审计工作需要,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

异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后续

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在业务规模、执业

                                   4
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

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财务审计以

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

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