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2-03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0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关于新增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3
年 度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为 控 股 子 公 司及 参 股 公司 提 供 总计不超过
1,042,500 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4 年 1 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磷化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磷化工公司”)、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
海宜化”)、湖北宜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化国际贸易”)
及参股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提供担保
412,314.38 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
具体如下:
被担保
2023 年担 2024 年 1
担保 被担 担保方 方最近 保预计额 月提供担 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
方 保方 持股比 一期资 度 保金额
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
例 产负债 反担保等进展情况
(万元) (万元)
率
磷化
工公 100% >70% 360,000.00 360,000.00 —
司
青海 100% ≤70% 30,000.00 15,000.00 —
宜化
宜化
国际 100% ≤70% 20,000.00 20,000.00 —
贸易
公司
新疆宜化股东宜昌高新
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未提
供同比例担保,由湖北
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按达到或超过 25%的比
新疆 35.597% >70% 302,900.00 17,314.38 例为新疆宜化提供担
宜化 保,新疆宜化另一股东
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
公司按 39.403%的比例
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
新疆宜化为公司对其担
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合计 712,900.00 412,314.38 —
二、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湖北宜化磷化工有限公司
1.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不超过
360,000 万元。
3.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与
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二)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北支行签署的最
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北支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
3.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4. 保证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 2024 年 1 月 23 日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公司与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履约担保合同
甲方: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宜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丙方(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与乙方存在长期业务往来,为保障甲方在一定期限内与乙方
发生的多笔业务所形成的债权的实现,丙方自愿为甲方因与乙方业务
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
1.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度为 20,000 万元。
3. 保证期间:乙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4. 保证范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甲方因
与乙方之间的所有经济业务及合同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
(四)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的保证合
同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1. 保证方式:公司按 35.597%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 1,295.7308 万
元。
3.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五)公司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1.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 10,679.10 万元。
3.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与
担保权利而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费用等。
(六)公司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1. 保证方式:公司按 35.597%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 5,339.55 万元。
3.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与
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三、董事会意见
新疆宜化股东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因后续融资及信用评
级,需控制对外担保额度,不再为新疆宜化本次融资事项提供同比例
担保。为支持新疆宜化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按达到或超过 25%的比例为新疆宜化本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新疆
宜化另一股东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按 39.403%的比例为新疆
宜化提供担保。新疆宜化为公司对其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上述担保方式公平、对等,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被担保方经营
状况正常,具有偿债能力,整体担保风险可控。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648,057.0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8.58%;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351,994.9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5.27%;担保债务未发生逾期。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