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2024-03-16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
结合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7 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7 位。经全体
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由刘信光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
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控股
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建
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调动公司员工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促进公
司持续、健康、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制订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符合实际管理需要,考核体系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岗位贡献紧密结
合,具有较高挑战性,有助于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业务技术骨干
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管理绩效,为股东带来更多回报,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十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制订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办法明确了本次激励计划
管理机构及职责、实施流程、授予及解除限售程序等各项内容,可以
有效保障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
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符合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推进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所需,实际发生
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
及子公司重要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及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预计
2024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74,000 万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
杨继林 李齐放 付 鸣
刘信光 赵 阳 郑春美
李 强
2024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