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4-04-1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湖北宜化
保荐代表人姓名:柴奇志 联系电话:010-57615991
保荐代表人姓名:姚泽梁 联系电话:010-5761599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项目 工作内容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1、2023 年度,公司存在业绩同比大
幅下滑的情形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2、2024 年 4 月,公司拟调整本次募
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该事项
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保荐机构通过密切关注、查阅公
司财务报表及相关公告、与公司高管
沟通、比对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绩
情况等方式持续关注公司业绩,并提
请公司紧密关注行业及市场需求的
变化,加强经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
提升公司业绩,并加强投资者沟通和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2、保荐机构通过密切关注、查阅公
告、实地走访募投项目现场、与公司
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等方式,关注本
次募投项目调整具体情况及进展,同
时提请公司做好募投项目建设、运
营、管理及相关审议和信息披露工作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4 年 4 月 11 日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上市公司信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息披露要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保荐机构通过密切关注、查
阅公司财务报表及相关公
告、与公司高管沟通、比对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绩情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2023 年度,公司存在业绩 况等方式持续关注公司业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同比大幅下滑的情形 绩,并提请公司紧密关注行
况) 业及市场需求的变化,加强
经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
提升公司业绩,并加强投资
者沟通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关联交易方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公司控股股东关于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是 不适用
不会侵占公司利益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关于独立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司资产重组时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6、2023 年定增项目股份认购方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控股股东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10、公司董事、高管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
是 不适用
行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
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
所采取监管措施;报告期内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不存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柴奇志 姚泽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