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支付现 金购买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持有的宜昌新发产 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本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股权转让,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 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 构成重组上市。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