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2024 年 12 月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和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宜化”、“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 担任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 项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 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 和要求,以及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调查,本着诚实信用和勤 勉尽责的态度,就本次交易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司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 进行审慎核查后出具的,旨在就本次交易行为做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上市 公司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 一、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本财务顾问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 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 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交易方案 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 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本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 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1、本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文 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2、本财务顾问报告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易相关 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 3、本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财 务顾问报告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财务顾问报告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财务顾问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5、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就本次交易事项披露的相关公告, 查阅有关文件。 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公司 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一)重组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受让宜化集团持有的宜昌新发投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 交易方案简介 后,上市公司持有宜昌新发投 100%股权,宜昌新发投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 司持有新疆宜化股权比例将由 35.597%上升至 75.00% 交易价格 320,793.24 万元 名称 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 宜昌新发投为持股平台公司,除持有新疆宜化 39.403%股权外,未持有 主营业务 其他公司股权,不从事具体业务;新疆宜化主要从事 PVC、烧碱、尿素 等化工化肥业务,其重要控股子公司宜化矿业主要从事煤炭开采业务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所属行业包括“C26 化 交易标的 所属行业 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以及“B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符合板块定位 是 □否 □不适用 其他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 是 □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是 □否 构成关联交易 是 □否 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 交易性质 是 □否 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 □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 有 □无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 有 □无 其它需特别说明 无 的事项 (二)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单位:万元 本次拟交易 交易标的名称 基准日 评估方法 评估结果 增值率 交易价格 的权益比例 宜昌新发投 100% 2024.7.31 资产基础法 320,793.24 250.91% 100% 320,793.24 股权 (三)本次重组的支付方式 本次重组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不涉及发行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支付方式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 向该交易对方 序号 交易对方 可转债 益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其他 支付的总对价 对价 宜 昌 新 发 投 100% 1 宜化集团 320,793.24 - - - 320,793.24 股权 合计 - - 320,793.24 - - - 320,793.24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化肥和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涵盖尿素、磷酸二铵 和 PVC 等。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化肥产品、化工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上市公司 2023 年主要产品产能为:尿素 156 万吨/年、PVC 84 万吨/年、磷酸二铵 126 万吨/年。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化肥产品、化工产品、煤炭的生产及销售, 形成完整的化工上下游产业链。按 2023 年主要产品的产能计算,将新增主要产品年产 能:尿素 60 万吨、PVC 30 万吨、烧碱 25 万吨、煤炭 3,000 万吨。一方面上市公司的 尿素、PVC、其他氯碱产品产能大幅增加,规模优势、成本优势更为明显;另一方面实 现了上市公司产业链的进一步延伸,新增了煤炭开采业务,可以为公司的化工生产提供 原料、燃料,形成了更为稳定的盈利模式。本次交易不仅有利于解决上市公司与新疆宜 化的同业竞争,还将整合宜化集团的优质资产,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核心竞 争力,有效维护本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本 结构不发生变化。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E10589 号),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资产负债项目 2024-7-31 2023-12-31 2024-7-31 2023-12-31 资产总计 2,501,813.57 2,147,451.96 4,617,217.72 4,285,441.17 负债合计 1,638,870.34 1,281,127.77 3,501,434.14 3,208,812.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728,504.86 658,073.98 498,342.69 421,405.77 益合计 收入利润项目 2024 年 1-7 月 2023 年度 2024 年 1-7 月 202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052,315.10 1,704,580.13 1,541,764.47 2,615,799.08 营业利润 80,790.23 105,848.98 124,942.84 343,654.89 利润总额 83,374.62 96,775.43 141,316.48 329,080.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57,289.11 45,314.63 75,442.62 93,262.05 净利润 2024 年 1-7 月 2023 年度 2024 年 1-7 月 2023 年度 主要财务指标 /2024-7-31 /2023-12-31 /2024-7-31 /2023-12-31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416 0.4688 0.7132 0.9669 毛利率 13.89% 12.66% 22.07% 23.69%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优质资产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市公司的 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净利润以及基本每股收益均增加,本次交易将有利于上市公司提 高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一)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包括: 1、宜化集团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2、2024 年 12 月 11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在公司董事会会议 召开前,独立董事已针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形成审核意见; 3、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4)第 571 号)已经宜昌 市国资委备案。 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重组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 1、宜昌市国资委批准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2、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3、其他审批、备案、授权或登记(如需)。 在完成上述决策和审批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方案,上述各项决策和审批能否顺利完 成以及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 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为:“宜化集团已知悉上市公司本次交 易的相关信息和方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有利于增 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原则上同意本次交易。”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 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化集团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出具承 诺,本次交易相关信息首次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 五、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聘请具备相关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 本次交易中,公司已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审 阅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含矿业权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方案及全过程进 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根 据交易分阶段的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信息。 (三)严格执行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上市公司 已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已针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形成审核意见。此后,上市公司将召开股东会对本 次交易进行表决,股东会将采取有利于扩大股东参与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股东会及网络投票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经上市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且经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公司将对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 计并予以披露。 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会召开前发布股东会通知,提醒全体 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会会议。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为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 便利。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五)标的资产价格公允性 上市公司已聘请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中京民信、矿权评估机构永业 评估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确保标的资产的定价公允合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已对标的资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出具审核意见。上市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 法律顾问将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 核查,并发表明确的意见。 (六)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 1、本次交易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10589 号),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的对比情况如下: 2024 年 7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7 月 /2023 年度 项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合并) (合并) (合并) (合并)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57,289.11 75,442.62 45,314.63 93,262.05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416 0.7132 0.4688 0.9669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均增加,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股东回报。 2、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防范本次交易可能造成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上市公司制定了填补摊薄即期回报 的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加快完成对标的公司的整合,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在保证对标的 公司控制力及其经营稳定性的前提下,加快对标的公司采购、销售、财务、信息系统及 日常经营管理的全面梳理、整合,最大化发挥规模效应及业务协同,稳步推进并实施公 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扩大市场规模,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及品牌影响力, 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2)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日常经营管理运作规范,具备完善、 高效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运行机制,设置了与上市公司经营相适应的、 独立高效的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协同。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权责分 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 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 障。 (3)积极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制度,推动上市公司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 制,更好地维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 号)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并结合实际情况,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等条款进行了 明确。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及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相关主体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已就本次交易摊薄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出具承诺,具体参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交 易各方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六、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华泰联合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依法设立,具备开展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及保荐承销资格。 (二)信息披露查阅 本报告书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zse.cn/)披露,投资者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 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组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未分配利润为负影响分红能力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备考报表,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备考报表 2024 年 7 月末未分 配利润由 164,765.87 万元下降至-24,792.30 万元,未分配利润由正转负,主要原因是 2024 年 7 月末标的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1,914.43 万元,其构成一方面是新疆宜化历史亏损累 积导致,影响金额为-133,332.76 万元,另一方面是标的公司 2023 年 1 月无偿转让新疆 宜化 25%股权导致的未分配利润冲减,影响金额为-57,281.95 万元。标的公司 2022 年、 2023 年、2024 年 1-7 月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01,522.69 万元、47,379.24 万元和 19,219.69 万元,如果上市公司已有资产和本次拟收购的标的资产盈利能力不足以产生足够的可供 分配利润,将可能影响上市公司分红能力。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母净资产下降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备考报表,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4 年 7 月 31 日归母净资产 由 728,504.86 万元下降至 498,342.69 万元,下降的原因包括:一方面是本次交易为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应 当调整资本公积。因此本次重组对价超过标的公司净资产的部分需冲减上市公司资本公 积,进而使得净资产减少,影响金额为-135,112.60 万元,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原持有新疆 宜化 35.597%股权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需由权益法追溯调整为成本法,因此新疆宜化净资 产较上市公司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差额需调减上市公司的归母净资产,影响金额为 -96,225.21 万元。如果后续上市公司已有资产和本次拟收购的标的资产盈利不足以弥补 本次交易带来的归母净资产规模下降,将对上市公司净资产和抗风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特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资产负债率上升风险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5.51%,交易完成后的模拟备考 报表中资产负债率为 75.83%,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主要原因是本次 重组完成后,因上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企业会计准则因素,上市公司 2024 年 7 1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月 31 日归母净资产由 728,504.86 万元下降至 498,342.69 万元,从而总负债增加比例 113.65%,超过总资产增加比例 84.55%,导致资产负债率提高。若上市公司未来无法合 理控制负债规模,可能将导致资本成本过高,现金流偏紧等风险,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 力和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标的公司业绩补偿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如标的公司在业绩承 诺期实现的净利润未达承诺净利润,则业绩承诺方应按约定的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进行 补偿。 虽然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业绩较好,且处于稳定发展趋势,但是仍然不能排除出 现未来标的公司实现经营业绩与承诺情况差距较大从而导致业绩承诺方不能履行或不 能完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可能,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权益造成损害。 (五)交易标的评估风险 根据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 100%股权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其采用了资产基础 法进行评估,并以此作为本次评估结论。以 2024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 100%股权评估值为 320,793.24 万元,增值率为 250.91%。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经交 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为 320,793.24 万元。该评估结果是评估机构基于 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特点、历史业绩指标、未来发展规划、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综合预测 的结果。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由于评估过程的各种假设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 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环境改变等情况,使得标的资 产未来盈利达不到评估时的预测,导致出现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提 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标的资产盈利能力未来不能达到预期进而影响标的资产估 值的风险。 (六)资金筹措及偿债风险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资金来源于上市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并购贷、 公司债等方式筹集资金。若上市公司在约定时间内无法筹集或支付足额资金,或并购贷 的相应审批程序无法及时完成,则存在无法按时支付全部交易对价的风险,从而影响本 次交易的推进。同时,上市公司以有息负债方式筹集除自有资金外的部分交易资金,将 1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导致上市公司负债规模增加、资产负债率上升、财务费用增加,进而导致偿债风险上升。 (七)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宜昌市国资委批准,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 表决),详见“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五/(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 程序”。 在完成上述决策和审批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方案,上述各项决策和审批能否顺利完 成以及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八)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上市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本次资产重组的筹划及 实施过程中,交易各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但仍不排除相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性,从而可能导 致相关方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导致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 风险。 2、在本次交易的推进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或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事 件,导致本次交易无法按期进行;此外,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或应监管要求 继续修订或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修订、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 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暂停或终止。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7.86%、44.13%、39.31%,处于持续下 滑状态,主要原因是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煤炭销售价格、PVC 销售价格受市场供需影响, 下降较多。若未来标的公司低毛利率产品销售占比增加或产品毛利率继续下滑,可能会 对标的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带来一定不利影响,进而影响标的公司盈利能力。 2、财务费用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42,362.09 万元、36,971.52 万元和 18,996.98 1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48%、4.03%和 3.85%,占比相对较高。若未来标的 公司因项目融资或运营资本投入增加等原因导致财务费用持续位于较高的水平,将可能 对标的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煤炭生产成本上升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煤炭产品单位成本分别为 60.78 元/吨、69.98 元/吨、73.17 元/ 吨,呈现上升的趋势。受开采环境、开采技术水平以及人力成本、复垦政策要求等诸多 因素的影响,未来煤炭单位成本可能存在继续上升的风险,可能对标的公司整体盈利能 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4、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 1,060,329.26 万元、1,019,256.45 万元和 987,304.45 万元,主要系标的公司设备、厂房等设施。未来若行业市场需求发生 重大变化以及竞争加剧等原因,市场价格大幅下跌,资产利用效率降低,则标的公司存 在固定资产减值风险,上述情况将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二)市场风险 1、煤炭价格波动风险 煤炭价格对标的资产盈利能力有重大影响,2023 年度煤炭业务占标的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比重为 51.04%、占毛利比重为 66.77%。2022 年、2023 年、2024 年 1-7 月煤炭 销售价格分别为 166.18 元/吨、159.95 元/吨和 146.43 元/吨。煤炭价格受国家政策、宏 观经济波动、国际形势、电力和钢铁等煤炭主要下游行业需求变化、煤炭产能增减等多 种因素影响,波动较大,同时煤炭业务是标的公司主要的收入组成部分和利润来源,煤 炭价格的波动对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利润的影响重大,若未来煤炭价格发生不利 变动,将对标的公司业绩产生实质影响。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产品的原材料主要是焦炭、兰炭等大宗商品,易受国际、国内市场价格影 响,存在一定的波动性。最近两年及一期,标的公司焦炭采购价格分别为 1,789.63 元/ 吨、1,336.77 元/吨和 1,133.70 元/吨,兰炭采购价格分别为 1,443.55 元/吨、1,114.90 元/ 吨和 957.85 元/吨。如果未来主要原材料供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价格产生异常波动,而 1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标的公司产品价格不能及时、全部消化原材料成本上涨因素,将直接影响标的公司产品 的毛利率水平和盈利能力。 3、行业周期性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煤炭的下游行业包括煤电、煤化工等行业,尿素的下游应用主要 是农业领域,PVC、烧碱等下游应用涉及制铝、板材型材等行业,其最终应用于房地产、 交通、造纸等领域,标的公司所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受近年世界主要经济体增速 放缓、国际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行业周期性波动加剧,导致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尿 素、烧碱、PVC 等价格存在波动。如果未来宏观经济下行、下游需求出现下滑或者波 动、行业政策或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将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 不利影响,在个别极端情况下或者多个风险叠加的情况下,标的公司业绩存在大幅下滑 甚至亏损风险。 (三)法律风险 1、房产土地权属瑕疵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存在部分土地和房产正在办理相关用地用房手续。 房产方面,标的公司尚有部分房产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该等房产主要为标的公司新 建、新购房产和闲置房屋。土地方面,标的公司下属公司宜化矿业产能核增接续用地、 丰华时代输煤廊道用地及巴州嘉宜办公生活区用地正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具体情况详 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四/(一)/5、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 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尽管标的公司正在与相关主管部门协商并积极推进上述土地、房产权属证书的办理, 但由于确权办证工作受客观因素影响较大,最终能否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存在不确定性。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化工化肥和煤炭开采业务,涉及各类厂房、管道、辅助设施、采掘场、 选煤厂、排土场等用地,具有占地面积大、分布广、类型多、用地政策复杂等特点,未 来不排除因国家、地方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标的公司目前及未来用地、建设状态不符合 主管部门政策规定从而被要求整改、处罚、拆除,进而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标的公司有关环评手续尚未办理完成的风险 标的公司拥有的五彩湾矿区一号露天煤矿产能经国家发改委、新疆应急管理厅核增 至 3,000 万吨/年,并取得相应的采矿许可证,但因煤矿所在的五彩湾矿区规划及规划环 1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评未完成审批,前述产能核增对应的项目环评手续尚未完成。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 的公司已编制完成环评报告书初稿,待五彩湾矿区规划及规划环评审批完成后,立即开 展项目环评手续。 标的公司预计后续项目环评手续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且交易对方已就标的公司 因上述环保问题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在本次交易协议中约定兜底承诺条款,但 不排除标的公司将来受到相关处罚或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标的公司存在因未办理完成环 评手续而遭受处罚或损失的风险。 (四)经营风险 1、安全风险 标的公司涉及化工和化肥生产,生产过程涉及具有危险性的介质,如部分装置存在 高温高压反应,可能因设备故障、生产人员操作失误甚至自然灾害等原因发生安全生产 事故。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标的公司可能受到停产整顿、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 罚,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标的公司涉及露天煤炭开采,受地质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存在着水、火、煤尘、坍 塌、碰撞等多种安全生产隐患,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将对标的公司造成暂停生产、声誉受损、诉讼赔偿支出和行政处罚等损失,给标的公司 业务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并带来经济损失。 2、环保风险 随着居民和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绿色低碳、节能减排力度日益加强,国 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标准。如果标的公司的生产工艺 达不到环保要求或者生产管理不善导致排放物超标,可能主动或被动地停产、限产以进 行环保整改,进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供应商依赖风险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向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额占当期总采购额的比例 分别为 22.30%、36.70%、38.69%,其中旗下易普力系标的公司爆破、采剥等煤炭开采 服务的单一供应商。未来如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法按照既定标准、要求提供 相关服务,或者相关服务价格上涨,将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诉讼与仲裁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诉讼标的金额或潜在支出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未 决诉讼、仲裁共14宗,其中标的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诉讼涉及的潜在赔偿或支出 金额合计约1.7亿元,其中包括标的公司与新疆新能集团诉讼案件潜在支出约1.1亿元。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一)/9、诉讼、仲裁、 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若上述案件最终法院作出不利于标的公司的判决,则标的 公司可能需承担较大金额潜在支出,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 影响。 此外,标的公司作为煤炭、化工和化肥生产企业,下辖子公司较多,未来标的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可能因买卖合同、劳动用工等纠纷引起潜在的诉讼或仲裁风险,导致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5、煤炭产能指标购买风险 宜化矿业持有的五彩湾矿区一号露天煤矿年产能由2000万吨/年核增至3000万吨/年 后,需购买1000万吨煤炭产能指标,截至报告期期末,宜化矿业已购买产能指标183万 吨。剩余待购买产能指标价款,宜化矿业已按历史购买均价确认预计负债。若未来宜化 矿业产能指标购买价格上涨或购买进度不达预期,或在后续进一步产能扩张时未能及时 购买所需的产能指标,将可能对标的公司煤炭业务的潜在支出、业务拓展等带来不利影 响,从而对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的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 前景的影响,而且受经济环境、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货币政策、行业监管政策、股票市 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审批、 推进等工作尚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期间及后续更长的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 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1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和承诺 ....................................................................................................... 1 一、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 1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 3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影响 ....................................................................................... 4 三、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 5 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 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6 五、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6 六、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 9 重大风险提示 ......................................................................................................................... 10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10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 12 三、其他风险 ................................................................................................................. 16 目 录 ..................................................................................................................................... 17 释 义 ..................................................................................................................................... 21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24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24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26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 28 四、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 29 五、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 31 六、交易各方重要承诺 ................................................................................................. 31 七、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 40 八、本次交易业绩承诺相关信息 ................................................................................. 41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45 1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基本信息 ................................................................................................................. 45 二、历史沿革 ................................................................................................................. 45 三、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情况 ................................................................................. 54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56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的控股权变动情况 ..................................................................... 56 六、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57 七、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57 八、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8 九、上市公司合规经营情况 ......................................................................................... 58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61 一、宜化集团基本情况 ................................................................................................. 61 二、其他事项说明 ......................................................................................................... 67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69 一、基本情况 ................................................................................................................. 69 二、历史沿革 ................................................................................................................. 69 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 74 四、下属企业构成 ......................................................................................................... 75 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 122 六、交易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变动情况 ........... 126 七、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 128 八、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128 九、主要财务数据 ....................................................................................................... 156 十、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 160 十一、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 160 十二、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 160 第五节 标的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 ................................................................................... 165 一、标的资产总体评估情况 ....................................................................................... 165 二、宜昌新发投评估的具体情况 ............................................................................... 167 三、新疆宜化评估的具体情况 ................................................................................... 171 四、宜化矿业评估的具体情况 ................................................................................... 230 1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其他涉及业绩承诺的矿业权评估情况 ............................................................... 285 六、董事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 309 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评估机构或者估值机构的独立性、评估或者估值 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审核意见 ....................................................... 315 八、业绩承诺及可实现性 ........................................................................................... 316 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 319 一、《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 ............................................................... 319 第七节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327 一、基本假设 ............................................................................................................... 327 二、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327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的合理性分析 ....................................................... 335 四、本次评估所选取的评估方法的适当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重要评估参数 取值的合理性的核查意见 ................................................................................................... 335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 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问题的核查意见 ................................................... 337 六、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治理机制的 核查意见 ............................................................................................................................... 338 七、对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后不能 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的核查意见 ....................................... 339 八、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339 九、本次交易是否涉及私募投资基金以及备案情况的核查意见 ........................... 340 十、本次交易符合《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 340 十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股票交易自查结果 .................. 342 十二、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 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 344 第八节 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情况 ....................................................................................... 346 一、独立财务顾问内部审核程序 ............................................................................... 346 二、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意见 ....................................................................................... 347 第九节 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 348 1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附件一:新疆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 351 附件二:新疆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屋所有权 ................................................... 354 附件三:新疆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 ........................................................... 360 2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重组报告书/重组草 指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案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指 /本报告书 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指 司/湖北宜化 000422 标的公司/宜昌新发 指 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投 交易对手/宜化集团 指 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宜昌高投 指 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宜化 指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宜化矿业 指 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 新疆物贸 指 宜化(新疆)物贸有限公司 巴州嘉宜 指 巴州嘉宜矿业有限公司 嘉宜实业 指 新疆嘉宜实业有限公司 嘉成化工 指 新疆嘉成化工有限公司 宜化塑业 指 新疆宜化塑业有限公司 宜新化工 指 新疆宜新化工有限公司 东沟矿业 指 新疆宜化东沟矿业有限公司 库克矿业 指 新疆宜化库克矿业有限公司 宜新化工 指 新疆宜新化工有限公司 大江集团 指 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兴发集团 指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宜昌国华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宜昌国华产 国华投资 指 业转型升级投资有限公司)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场监管总局 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自然资源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农业农村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宜昌高控集团 指 宜昌高新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宜昌产投集团 指 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宜昌市国资委 指 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昌吉州国资委 指 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华恒投资 指 湖北华恒矿产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北宜化矿产投资有限公司) 华易隆鑫 指 北京华易隆鑫贸易有限公司 新疆能源集团 指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宜化财务公司 指 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化机公司 指 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新疆安卅 指 新疆安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欧技工程承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EUROTECNICA CONTRACTORS 欧技公司 指 AND ENGINEERS S.P.A) 易普力 指 葛洲坝易普力新疆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新能集团 指 新疆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顾问/华泰联合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顾问/德恒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 资产评估机构/中京 指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民信 矿权评估机构/永业 指 湖北永业地矿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 报告期 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 报告期各期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7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2 年末、2023 年末、2024 年 7 月末 评估基准日 指 2024 年 7 月 31 日 公司章程 指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专业释义 (C2H3Cl)n,英文简称 PVC,由氯乙烯单体(C2H3Cl)在过氧化物、 偶氮化合物等引发剂或在光、热作用下按自由基聚合反应机理聚合 聚氯乙烯、PVC 指 而成的聚合物,广泛应用于建筑材料、工业制品、日用品、地板革、 地板砖、人造革、管材、电线电缆、包装膜、瓶、发泡材料、密封 2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材料、纤维等领域 NaOH,即氢氧化钠,基本化工原料之一,主要应用于化工、轻工、 烧碱 指 纺织、医药、石油、造纸、冶金等行业 NH3,由氮和氢在高温高压和催化剂存在下直接合成的氨,是化肥工 合成氨 指 业和基本有机化工的主要原料 CO(NH2)2,由碳、氮、氧、氢组成的有机化合物,是一种白色晶 尿素 指 体,具有含氮量高、易保存、使用方便、对土壤破坏作用小的特点, 是使用量较大的一种氮肥 CH4O,一种有机化合物,无色液体,可用于制造甲醛和农药等,是 甲醇 指 生产季戊四醇的主要原料 工业上用电解饱和氯化钠溶液的方法来制取氢氧化钠(NaOH)、氯 氯碱工业 指 气(Cl2)和氢气(H2),并以它们为原料生产一系列化工产品的工 业 以电石为原料,利用电石水解产生的乙炔气与氯化氢气体合成氯乙 电石法 指 烯的方法 以化工轻油、轻柴油等为主要原料裂解制得乙烯,乙烯经直接氯化/ 乙烯法 指 氧氯化反应生成二氯乙烷,并热裂解生成氯乙烯的方法 离子膜法 指 使用离子交换膜进行氯化钠盐水电解生产烧碱的方法 隔膜法 指 使用多孔渗透性隔膜进行氯化钠盐水电解生产烧碱的方法 CaC2,即碳化钙,基本化工材料之一,应用于合成一系列有机化合 电石 指 物 原煤 指 未经过洗选、筛选加工而只经过人工或机械拣矸的煤炭产品 三聚氰胺 指 C3H6N6,是一种具有芳环结构的重要有机化工原料 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2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国家政策支持通过并购重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近年来,国务院相继颁布了《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 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 号)、《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等文件,鼓励上市 公司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开展并购重组。 2024 年 3 月,证监会印发《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提出:“支 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鼓励上市公司综 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 2024 年 4 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简称“新国九条”)提出:“鼓励上市公司聚焦 主业,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发展质量。” 2024 年 9 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提出: “鼓励上市公司加强产业整合……将继续助力传统行业通过重组合理提升产业集中度, 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出台,为上市公司整合优质资源、实现业务结构优化、不断做 优做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2、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新疆宜化成立于 2010 年 3 月,原为上市公司重要子公司,主要从事 PVC、烧碱、 尿素等业务,是上市公司在湖北、内蒙、新疆、青海等全国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 要产品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 2017 年 7 月,新疆宜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被责令停产,造成重大经营性亏损和资 产减值损失。为减轻上市公司经营负担,避免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上市公司于 2018 年 6 月对外转让了新疆宜化 80.10%股权,保留 19.90%股权。 2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在各级政府部门、监管部门支持下,新疆宜化经过努力,加强了安全管理,进行了 彻底整改,实现了全面复产,化解了金融风险,并抓住主要产品的周期上行机会,实现 了资产质量、盈利能力的大幅提升。2022 年 10 月,上市公司通过债转股方式对新疆宜 化进行增资入股,债转股完成后对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由 19.90%提升至 35.597%,但 仍维持参股。 鉴于新疆宜化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2023 年 2 月、2024 年 1 月, 公司实际控制人宜昌市国资委、控股股东宜化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承诺积极督促新疆宜化提高盈利能力,整改、规范所存在的法律问题,在 2023 年定向增发完成后“5 年内,并力争用更短的时间,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在 符合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 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通过合法方式逐步将该等企业股权或有关资产注入 湖北宜化,或综合运用其他资产重组、业务调整、委托管理等多种方式,稳妥解决上市 公司同业竞争问题”。 本次交易可以大幅提升上市公司主要产品产能规模,新增煤炭业务,有利于加强新 疆地区的业务协同,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符合上市公司 全体股东利益。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履行公开承诺,解决上市公司与新疆宜化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目前上市公司、新疆宜化均为宜化集团下属企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新疆宜化的主要业务均包括 PVC、烧碱、尿素等,存在 部分重合,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后,除上市公司外,宜化集团不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将解 决上市公司与宜化集团的同业竞争。本次交易是控股股东宜化集团为兑现公开承诺而做 出的重要举措。 2、注入优质资产,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新疆宜化地处准东开发区,是国家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能源、资源丰富,从 事 PVC、烧碱、尿素业务拥有天然的成本优势。子公司宜化矿业主要从事煤炭开采业 2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务,拥有的五彩湾矿区一号露天煤矿年产能达到 3,000 万吨,单矿产能位居国内前列, 生产特低灰、低硫、低磷、高热值的不粘煤。总体上,新疆宜化财务业绩优良,未来发 展前景较好。 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收购标的资产宜昌新发投 100%股权,从而实现对新疆宜化 持股比例由 35.597%上升至 75.00%,将明显提高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3、加强业务协同,提高上市公司在新疆地区的整体竞争力 上市公司在新疆地区已有子公司新疆天运、新疆驰源,其中新疆天运主要从事尿素 生产,新疆驰源主要从事车用尿素生产。本次交易完成后,可以实现新疆宜化及其下属 子公司与新疆天运、新疆驰源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协同、生产采购统筹、客户服务资源共 享等,从而提高上市公司在新疆地区的整体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为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宜化集团持有的宜昌新发投 100% 股权。 (一)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为控股股东宜化集团。 (二)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为宜昌新发投 100%股权。 (三)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标的公司宜昌新发投为持股平台公司,持有新疆宜化 39.403%股权外,未持有其他 公司股权,不从事具体业务。本次交易中京民信对宜昌新发投 100%股权的资产价值采 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4) 第 571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7 月 31 日,宜昌新发投 100%股权的评估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减率 标的资产 评估方法 A B C=B-A D=C/A 宜昌新发投 100%股权 91,418.34 320,793.24 229,374.90 250.91% 资产基础法 2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交易中京民信对新疆宜化 100%股权的资产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 评估。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4)第 571 号),截至 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7 月 31 日,新疆宜化 100%股权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减率 标的资产 评估方法 A B C=B-A D=C/A 新疆宜化 811,253.27 664,560.51 453.03% 资产基础法 146,692.76 100%股权 775,624.72 628,931.96 428.74% 收益法 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新疆宜化 100%股权的最终评估结果。 综上,标的公司宜昌新发投 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7 月 31 日的评估值 为 320,793.24 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为 320,793.24 万元。 (四)资金来源和支付安排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并购 贷、公司债等方式筹集资金。 具体分为两期支付: 1、第一期: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格的 51%即 163,604.5524 万元; 2、第二期: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 1 年内支付余款(即交易价格的 49%)157,188.6876 万元及对应利息(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 LPR 利率, 且不高于本次交易申请的银行并购贷款利率,自第一期款项付款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五)过渡期损益安排 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股权交割日为本次交易的过渡期。 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亏损由宜化集团补足。交割日后,由 上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实现的损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在完成 交割后 30 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报告,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前,则过渡期损益审计基 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不含当日)之后,则过渡期损益审计基准日 为当月月末。 2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前(含当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上市公 司享有。 (七)决议有效期 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为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 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 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 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十二章 其他重 要事项”之“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其中:(1) 部分交易属于资产出售,本次交易属于资产购买,在计算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 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2)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属于金融行业,购买湖 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股权与本次交易无关,无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 范围;(3)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3 月收购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磷酸二铵) 32.43%股权、于 2024 年 5 月收购新疆驰源(主要生产车用尿素)100%股权(简称“前 次交易”),本次交易标的主营业务包括化肥化工业务,与前次交易存在业务相关关系, 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在计算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根据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本次交易作价情况,公司本次交易与 最近 12 个月对同一控制方最终控制的企业资产交易合并计算的相关财务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与交易作价孰 资产净额与交易作价孰 项目 营业收入 高 高 前次交易—收购新疆驰源 4,018.58 780.12 376.41 100%股权 2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资产总额与交易作价孰 资产净额与交易作价孰 项目 营业收入 高 高 前次交易—收购宜化肥业 152,902.66 95,641.67 152,263.16 32.43%股权 本次交易—收购宜昌新发 2,380,527.39 320,793.24 916,671.43 投 100%股权 资产购买合计 2,537,448.63 417,215.03 1,069,311.00 上市公司 2023 年对应财务 2,143,433.38 657,448.07 1,704,203.73 数据 占比 118.38% 63.46% 62.75% 注 1: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相关规定,“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 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 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 权导致上市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 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注 2:以上财务数据均为 2023 年末/2023 年度经审计数据。 由上表可知,本次交易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 市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市公司在召开股东会审 议本次重组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及判断依据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前 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化肥产品、化工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上市公司 2023 年主要产品产能为:尿素 156 万吨/年、PVC 84 万吨/年、磷酸二铵 126 万吨/年。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化肥产品、化工产品、煤炭的生产及销售, 形成完整的化工上下游产业链。按 2023 年主要产品的产能计算,将新增主要产品年产 2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能:尿素 60 万吨、PVC 30 万吨、烧碱 25 万吨、煤炭 3,000 万吨。一方面上市公司的 尿素、PVC、其他氯碱产品产能大幅增加,规模优势、成本优势更为明显;另一方面实 现了上市公司产业链的进一步延伸,新增了煤炭开采业务,可以为公司的化工生产提供 原料、燃料,形成了更为稳定的盈利模式。本次交易不仅有利于解决上市公司与新疆宜 化的同业竞争,还将整合宜化集团的优质资产,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核心竞 争力,有效维护本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10589 号),本 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资产负债项目 2024-7-31 2023-12-31 2024-7-31 2023-12-31 资产总计 2,501,813.57 2,147,451.96 4,617,217.72 4,285,441.17 负债合计 1,638,870.34 1,281,127.77 3,501,434.14 3,208,812.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728,504.86 658,073.98 498,342.69 421,405.77 益合计 收入利润项目 2024 年 1-7 月 2023 年度 2024 年 1-7 月 202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052,315.10 1,704,580.13 1,541,764.47 2,615,799.08 营业利润 80,790.23 105,848.98 124,942.84 343,654.89 利润总额 83,374.62 96,775.43 141,316.48 329,080.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57,289.11 45,314.63 75,442.62 93,262.05 净利润 2024 年 1-7 月 2023 年度 2024 年 1-7 月 2023 年度 主要财务指标 /2024-7-31 /2023-12-31 /2024-7-31 /2023-12-31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416 0.4688 0.7132 0.9669 毛利率 13.89% 12.66% 22.07% 23.69%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优质资产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市公司的 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净利润以及基本每股收益均增加,本次交易将有利于上市公司提 高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盈利能力的变化分析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 与分析”之“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3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本 结构不发生变化。 五、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宜化集团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2、2024 年 12 月 11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在公司董事会会议 召开前,独立董事已针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形成审核意见; 3、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4)第 571 号)已经宜昌 市国资委备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 1、宜昌市国资委批准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2、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3、其他审批、备案、授权或登记(如需)。 在完成上述决策和审批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方案,上述各项决策和审批能否顺利完 成以及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六、交易各方重要承诺 (一)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上市公司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 始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与其原始资料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均为真 3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实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 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 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本公司出 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 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5. 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 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 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与其原始资料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 均为真实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 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本人所出具 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 上市公司全 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体董事、监事 5. 如本次交易中本人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和高级管理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 人员 前,如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 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 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未在两个 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 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将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6. 本人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本人将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1. 本公司保证向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与其原始资料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均为 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 宜化集团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 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 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本公司出 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 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5. 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该等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 6. 如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3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 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 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公司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 定申请,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 偿安排。 7. 本公司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本公司将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 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与其原始资料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 均为真实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 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本人所出具 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 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宜化集团全 5. 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 体董事、监事 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该等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高级管理 和完整性。 人员 6. 如本次交易中本人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 前,如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 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 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未在两个 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 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将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7. 本人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本人将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1. 本公司保证向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本公司保证向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 完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与其原始资料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 宜昌新发投、 章均为真实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宜化 3. 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 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 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本公司出 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 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3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5. 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该等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 6. 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 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 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与其原始资料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 均为真实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宜昌新发投 3. 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 及新疆宜化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全体董事、监 4. 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本人所出具 事、高级管理 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 人员 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5. 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 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该等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 6. 本人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本人将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新疆宜化以外的企业在中国境 内(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本 公司部分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虽与上市公司存在经营范围的重合,但该等公司 未实际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及利益输送 的情形。2.本次交易完成后,新疆宜化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企业不会产生因本次交易而导致对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 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本公司将对自身及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 约束,保证将来亦不新增任何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 经营业务或活动。3.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湖北宜化及下属子公司除外) 将积极避免新增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不直接或间接新增与湖北宜化(湖北 宜化及下属子公司除外)主营业务相同、相似并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 宜化集团 凡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湖北宜化及下属子公司除外)获得与湖北宜化 主营业务相同、相似并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新业务机会,应将该新业务机 会优先提供给湖北宜化。如湖北宜化决定放弃该等新业务机会,本公司方可自行 经营有关新业务,但湖北宜化随时有权要求收购该等新业务中的任何股权、资产 及其他权益。如本公司拟出售该等新业务中的任何股权、资产及其他权益的,湖 北宜化享有优先购买权。4.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 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本公司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公司承诺,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湖北宜化及其下属子公司经济损失 的,本公司将赔偿湖北宜化及其下属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三)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3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利用自身作为湖北宜化控股股东之地位及影响谋求湖北宜化 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利用自身作 为湖北宜化控股股东之地位及影响谋求与湖北宜化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本次交 易完成后,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湖北宜化进行交易,亦不利用 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湖北宜化利益的行为。4.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公司(湖北宜化及下属子公司除外)将尽量避免新增与湖北宜化及其控 宜化集团 股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5.尽管存在上述承诺,本公司仍将尽量减少和规范湖北 宜化及控制的子公司与本公司及关联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 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同时,对重大关联交易按 照湖北宜化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及时进行有关信息披露。涉及到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在相关董事会和股东会中回避表 决。 (四)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 取不当利益,保证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完全分开, 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 宜化集团 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 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2.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本公司所持有标的资产系真实、合法、有效持有,本公司对标的公司的出资已全 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 的情形。2.本公司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收益 及处分权,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安排,不存在任何权 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留置等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亦不存 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转让的情形;在本次交易完成之前,非经上市公司同 宜化集团 意,本公司保证不就标的资产新增设置质押、担保等任何权利限制。3.本公司不存 在以标的资产作为争议对象或标的之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纠纷,不存在任 何可能导致标的资产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 决或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标的资产过户或转移不 存在法律障碍。4.本公司保证上述内容均属实,如因上述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六)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及守法诚信情况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 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上市公司 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3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 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因违反证券市场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3.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 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 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 情况。 4. 本公司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 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本人 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 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 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 职情形;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第一百七十八 上市公司全体 条、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行为。 董事、监事和 3. 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 高级管理人员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 形,亦不存在因违反证券市场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 法行为。 4.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 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 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情况。 5. 本人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 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 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五年内,本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 宜化集团 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或者因违 反证券市场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 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3. 最近五年内,本公司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不存在 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 失信行为等情况。 4. 本公司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 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本人 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 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 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 职情形;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第一百七十八 宜化集团全体 条、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行为。 董事、监事和 3. 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 高级管理人员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五年内,本人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 券市场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 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4. 最近五年内,本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不存在严 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 信行为等情况。 5. 本人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 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 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五年内,本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 宜昌新发投、 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或者因违 新疆宜化 反证券市场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 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3. 最近五年内,本公司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不存在 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 失信行为等情况。 4. 本公司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 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本人 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 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宜昌新发投及 2. 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新疆宜化全体 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 董事、监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 高级管理人员 职情形;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第一百七十八 条、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行为。 3. 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五年内,本人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 券市场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 3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4. 最近五年内,本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不存在严 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 信行为等情况。 5. 本人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 本公司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不向任何无关第三 方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但基于有权机关的要求而进行的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交 易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资料或信息的除外。 2.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亦不存 在利用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3. 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上市公司 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 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情形。 4.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1. 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不向任何无关第三方 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但基于有权机关的要求而进行的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交易 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资料或信息的除外。 2.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亦不存在利 上市公司全 用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体董事、监事 3.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和高级管理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人员 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本公司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不向任何无关第三 方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但基于有权机关的要求而进行的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交 易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资料或信息的除外。 2.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亦不存 在利用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宜化集团 3.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不向任何无关第三方 宜化集团全 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但基于有权机关的要求而进行的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交易 体董事、监 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资料或信息的除外。 事、高级管理 2.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亦不存在利 人员 用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3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3.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本公司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不向任何无关第三 方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但基于有权机关的要求而进行的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交 易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资料或信息的除外。 2.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亦不存 在利用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宜昌新发投、 3.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 新疆宜化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不向任何无关第三方 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但基于有权机关的要求而进行的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交易 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资料或信息的除外。 宜昌新发投 2.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亦不存在利 及新疆宜化 用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全体董事、监 3.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事和高级管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理人员 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 本公司承诺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2. 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3.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 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 宜化集团 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届时将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1.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 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上市公司全 3.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体董事、高级 4. 本人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管理人员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 若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措施,本人承诺支持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 3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九)关于无减持计划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 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 无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股份包括本公司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 原持有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 份。 宜化集团 2. 本次交易完成前,如本公司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减持,将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操作,及时披 露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 3. 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上市公 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无 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股份包括本人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原持 有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上市公司全 2. 本次交易完成前,如本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减持,将严格按照 体董事、高级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操作,及时披露 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 3. 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上市公司 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一)本次交易具有明确可行的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疆宜化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 2023 年主要 产品产能为:尿素 156 万吨/年、PVC 84 万吨/年、磷酸二铵 126 万吨/年。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化肥产品、化工产品、煤炭的生产及销售,形成完整的化 工上下游产业链。按 2023 年主要产品的产能计算,将新增主要产品年产能:尿素 60 万吨、PVC 30 万吨、烧碱 25 万吨、煤炭 3,000 万吨。本次收购完成后,一方面上市公 司的尿素、PVC、其他氯碱产品产能大幅增加,规模优势、成本优势更为明显,同时可 以更好实现区域联动,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上市公司通过本次收购 可实现产业链的进一步延伸,有利于上市公司完善产业链布局。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 新增了煤炭业务,既可以为公司的化肥化工生产提供原料、燃料,也可以借助“疆煤外 运”扩大煤炭的疆外销售,形成更为稳定的盈利模式。 4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交易不存在不当市值管理行为 上市公司与新疆宜化均属于化肥化工产业,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增加优质资源, 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具备商业合理性,本次交易不存在不当市 值管理行为。 (三)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交 易披露前后不存在股份减持情形或者大比例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化集团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出具承 诺,本次交易相关信息首次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 (四)本次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真实、合法地拥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化原 则,交易双方充分沟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且经过相关专业机构审计、评估。通过本 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整合标的公司的竞争优势,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优化在化肥化工 领域的产业布局,提升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明显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得以增强,有利于改善上市 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因此,本次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不违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标的资产主要从事 PVC、烧碱、尿素等化肥化工业务,其重要控股子公司宜化矿 业主要从事煤炭业务。按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PVC、 烧碱、尿素等化肥化工业务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下属的“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 品制造业”,煤炭业务所属行业为“B 采矿业”下属的“B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本 次交易不违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八、本次交易业绩承诺相关信息 (一)补偿义务人 交易对方宜化集团为本次交易的补偿义务人。 4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业绩承诺资产范围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报告》以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结论,但对宜化矿业持有的露 天煤矿采矿权、宜新化工持有的石盐矿矿业权、巴州嘉宜持有的石灰岩矿(水泥用)采 矿权、新疆宜化本部 28 项专利权采用了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进行评估,上述资产 为本次进行业绩承诺的资产范围。 其中:宜化矿业持有的露天煤矿采矿权的评估值为 903,430.98 万元,宜新化工持有 的石盐矿矿业权的评估值为 6,791.70 万元,巴州嘉宜持有的石灰岩矿(水泥用)采矿权 的评估值为 5,762.71 万元,新疆宜化本部 28 项专利权的评估值为 2,235.08 万元。 (三)业绩承诺期间 本次交易预计于 2025 年实施完毕,宜化集团的业绩承诺期为 2025 年-2027 年。 (四)业绩承诺金额 宜化矿业持有的露天煤矿采矿权、宜新化工持有的石盐矿矿业权、巴州嘉宜持有的 石灰岩矿(水泥用)采矿权的业绩承诺将在承诺期末对累计预测净利润进行计算,三项 矿权分别计算业绩补偿金额,净利润口径为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值,下同)。新疆宜化本部 28 项专利权的业绩承诺将在承诺期内逐年对专利 权对应的预测收入进行计算。 宜化集团的业绩承诺金额如下: 业绩承诺资产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露天煤矿采矿权 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累计不低于301,155.35万元 石盐矿矿业权 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711.71万元 石灰岩矿(水泥用)采矿权 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924.90万元 对应收入不低于 对应收入不低于 对应收入不低于 新疆宜化本部28项专利权 348,409.23万元 358,029.00万元 367,962.44万元 注 1: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对应本次矿业权评估报告中收入、成本费用等预测口径。其与财 务报表口径归母净利润主要差异为矿业权摊销、除流动资金外的财务费用、所得税税率差异等。 注 2:28 项专利对应的收入为新疆宜化本部(除运费外)所有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新疆宜化 本部主营业务收入(不含运费)=新疆宜化合并收益法主营业务收入-子公司宜化塑业对应的包装物 收入-运费。 对于露天煤矿采矿权、石盐矿矿业权、石灰岩矿(水泥用)采矿权,在业绩承诺期 最后一个会计年度到期后,由上市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 4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承诺期间内相关矿业权资产累计实现净利润的情况进行审核,分别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以确定业绩补偿期间相关矿业权资产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专项审核报告》的出具时间 不应晚于上市公司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出具日。 对新疆宜化本部 28 项专利权,在业绩承诺期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上市公司聘 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期间内实现的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并 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以确定业绩补偿期间相关专利权资产实现的收入,《专项审核 报告》的出具时间不应晚于上市公司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出具日。 (五)业绩补偿的计算公式 1、对于露天煤矿采矿权、石盐矿矿业权、石灰岩矿(水泥用)采矿权 在业绩承诺期末,根据各矿权的《专项审核报告》,若相关矿权资产累计净利润低 于累计承诺净利润,则宜化集团应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按下述公式 确定: 现金应补偿金额=(截至期末相关资产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期末相关资产累计实 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相关资产累计承诺净利润总和×相关资产本次交易作价。 上述净利润口径为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 2、新疆宜化本部 28 项专利权 在业绩承诺期每个会计年度末,根据《专项审核报告》,若相关资产当期对应收入 低于承诺收入,则宜化集团应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按下述公式确定: 当期现金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相关资产累计承诺收入-截至当期期末相关 资产累计实际收入)÷业绩承诺期内相关资产累计承诺收入总和×相关资产本次交易作 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资产当期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已补偿的部分不冲回。 (六)减值测试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三十(30)日内, 由上市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各个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除非法律法规有强制性规定,否则《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 估值方法应与《资产评估报告》保持一致。 4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如果(业绩承诺相关资产期末减值额×宜化集团通过持有目标股权而间接持有的该 部分资产对应的股权比例>业绩承诺期间内已补偿金额),则宜化集团应另行对上市公 司进行现金补偿,应现金补偿金额按下列公式确定: 应现金补偿金额=(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宜化集团通过持有目标股权而间接 持有该部分资产对应的股权比例)-业绩承诺期内因业绩补偿而已支付的补偿额(如有)。 宜化集团通过持有目标股权而间接持有该部分资产对应的股权比例分别为:宜化矿 业(露天煤矿)21.248%、宜新化工(石盐矿)39.403%、巴州嘉宜(石灰岩矿)39.403%、 新疆宜化 39.403%。 (七)其他事项 宜化集团就业绩承诺资产所承担的业绩承诺补偿金额与减值补偿金额合计不应超 过业绩承诺资产本次交易对价。 4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ubei Yihua Chemical IndustryCo.,Ltd. 成立日期 1993 年 9 月 6 日 上市日期 1996 年 8 月 15 日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000422.SZ 股票简称 湖北宜化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8291.4712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卞平官 注册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 399 号 联系电话 0717-8868081 联系传真 0717-8868081 公司网站 http://www.hbyh.c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000179120378B 许可项目:肥料生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气安装服务;港口经营; 食品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供(配)电业务;危险废物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 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 经营范围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 业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工程塑料及合 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固体废 物治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及股票上市情况 1、公司设立 上市公司前身湖北宜昌化工厂始建 1977 年,原名宜昌地区化工厂。1992 年宜昌地 4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区与宜昌市合并,宜昌地区化工厂更名为湖北宜昌化工厂。1992 年 12 月 12 日,湖北 省体改委下发《关于宜昌化工厂改组为湖北精华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鄂改[1992]42 号),批准原宜昌化工厂改制设立为湖北精华股份有限公司。1992 年 12 月 25 日经宜 昌市体改委《关于“湖北精华股份有限公司”改名为“湖北宜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通知》(宜市体改文[1992]38 号)批准,湖北精华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湖北宜化(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2 年 12 月 15 日,湖北会计师事务所宜昌市分所出具《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 (宜市师字(1992)第 436 号),以 1992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原宜昌化工 厂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专项资产、无形资产、固定及流动资金、借入资金、结算资 金、专项资金均作出评估,资产评估结果为:资产总值 141,186,904.24 元,负资产总值 96,387,795.69 元,净资产总值为 44,799,108.55 元。1992 年 12 月 20 日,宜昌市国资委 下发《关于对湖北宜昌化工厂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通知》(宜市国资确认[1992]21 号), 确认上述评估结果,净资产 44,799,108.55 元中 2,088.13 万元进入国家股本。 1992 年 12 月 16 日,湖北省体改委下发《关于同意湖北宜化(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为社会募集公司的通知》(鄂改[1992]61 号),同意湖北宜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为社会募集公司。 1992 年 12 月 23 日,宜昌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对湖北宜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经营性净资产折股管理方案的批复》(宜市国资工发[1992]34 号),同意将含土地 的净资产中的经营性资产折为 2,088.13 万股国家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余计入国家资 本公积金。国家股由宜昌市国资委持有。 1993 年 5 月 25 日,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审验注册资本报告书》, 验证宜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类股本金全部到位。 湖北宜化设立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方式 所占比例 1 宜昌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2,088.13 净资产折股 42.58% 2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宜昌市分行营业部 421.00 现金出资 8.59% 3 宜昌市供电局 267.00 现金出资 5.45% 4 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 200.00 现金出资 4.08% 4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方式 所占比例 5 宜昌市农行信用合作社 200.00 现金出资 4.08% 6 中国工商银行湖北信托投资公司 200.00 现金出资 4.08% 7 宜昌市财政局 80.00 现金出资 1.6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葛洲坝专业 8 67.00 现金出资 1.37% 支行 9 宜昌电力实业开发总公司 67.00 现金出资 1.37% 10 宜昌天舟化工实业公司 33.00 现金出资 0.67% 11 宜昌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32.81 现金出资 0.67% 12 财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0 现金出资 0.41% 13 个人股 1,227.60 现金出资 25.04% 合计 4,903.54 - 100.00% 1993 年 9 月 6 日,上市公司经宜昌市工商局核准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 17912037-8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5 年 5 月 5 日,经湖北省体改委《关于同意“湖北宜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鄂改生(1995)25 号)批准,宜化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湖北省工商局核发的 注册号为 420000100039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司股票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发字[1996]118 号)和《关于同意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 行 A 股的批复》(证监发字[1996]119 号)批准,1996 年 8 月,上市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35 万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6,538.54 万 元,该等资金已经《验资报告》(鄂信业字[1996]第 441 号)验证确认。经深交所同意, 1996 年 8 月 15 日,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1,63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在深交所挂牌交 易,股票简称“湖北宜化”,股票代码“0422”。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的股本结构 为: 股东名称 认购的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国家股 2,088.13 31.94 定向募集法人股 1,587.81 24.28 社会公众股 1,635.00 25.01 4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股东名称 认购的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内部职工股 1,227.60 18.77 合计 6,538.54 100.00 (二)上市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1996 年 10 月 7 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鄂政函[1996]124 号文,批准原由宜昌 市国资委持有的上市公司国家股由宜化集团持有。 2、1997 年 3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上市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湖北省证券管理委员会鄂证办字[1997]05 号文批准,上市公司以截至 1997 年 2 月 28 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65,385,400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1997 年 3 月 3 日方案实施后, 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由 65,385,400 股变更为 98,078,100 股。该次股本变动已经《验资报告》 (鄂信业字[1997]第 321 号)验证确认。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之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购的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国有股 3,132.20 31.94 法人持股 2,381.71 24.28 社会公众股 2,452.50 25.01 内部职工股 1,841.40 18.77 合计 9,807.81 100.00 3、1997 年 6 月,分配股票股利 1997 年 5 月 10 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鄂证办函[1997]29 号文批 准同意,上市公司以发行前的总股本 98,078,1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3 股红股。方案实施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由 98,078,100.00 股变更为 127,501,530.00 股。该次股本变动已经《验资报告》(鄂信业字[1997]第 462 号)验证确认。 本次送红股之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购的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国有股 4,071.85 31.94 法人持股 3,096.23 24.28 4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股东名称 认购的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社会公众股 3,188.25 25.01 内部职工股 2,393.82 18.77 合计 12,750.15 100.00 4、1997 年 12 月,配股 1997 年 9 月,经上市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鄂证办函[1997]38 号文以 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证监上字[1997]105 号)批准同意,上市公司决定以发行前的总股本 127,501,530 股为基数,以 10 股配 1.5384 股的方式进行配股,应配股份总数为 1,961.562 万股,其中法人股放弃 329.943 万股, 实际配股总数为 1,631.619 万股。截至 1998 年 1 月 4 日止,公司实际收到各股东配股投 入资金 128,254,715.12 元,其中:实收股本 16,316,190.00 元,资本公积 111,938,525.12 元。此次配股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由 127,501,530 股变更为 143,817,720 股。该次 股本变动已经《验资报告》(鄂信业字[1998]第 009 号)验证确认。 本次配股完成之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购的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国有股 4,698.29 32.67 定向募集法人股 3,242.63 22.55 社会公众股 3,678.75 25.58 内部职工股 2,762.10 19.20 合计 14,381.77 100.00 5、1998 年 10 月,分配股票股利 1998 年 10 月 27 日,经上市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湖北省证监会关 于同意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998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函》(鄂证监函[1998]43 号)以及湖北省体改委《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鄂体 改[1998]302 号)批准同意,上市公司以总股本 143,817,72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送 红股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3 股红股。方案实施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由 143,817,720 股变更为 186,963,035 股。该次股本变动已经《验资报告》(鄂信业字[1998] 第 212 号)验证确认。 本次送红股之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4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类型 持股情况 数量(万股) 比例(%) 国有股 6,107.78 32.67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定向募集法人股 4,215,42 22.55 内部职工股 3,590.72 19.2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社会公众股 4,782.38 25.58 总计 18,696.30 100.00 6、1999 年 7 月 26 日,上市公司 3,590.73 万股内部职工股上市流通,上市公司社 会公众股数量增至 8,373.1050 万股,总股本未变。内部职工股上市后上市公司的股本 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购的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国有股 6,107.78 32.67 募集法人股 4,215.42 22.55 社会公众股 8,373.10 44.78 合计 18,696.30 100.00 7、2001 年 8 月,配股 2000 年 10 月 9 日,经上市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湖北省财政厅《关于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配股有关问题的批复》(鄂财企发[2001]389 号)以 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65 号)批准同意,上市公司决定以总股本 186,963,035.00 股为基数,以 10 股配 3 股的方 式进行配股,应配股份总数为 26,917,335.00 股。截至 2001 年 9 月 11 日止,公司实际 收到各股东配股投入资金 258,994,447.45 元,其中:实收股本 26,917,335.00 元,资本公 积 232,077,112.45 元。此次配股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由 186,963,035 股变更为 213,880,370 股。本次股本变更已经《验资报告》(鄂信业字[2001]第 062 号)验证确认。 本次配股完成之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购的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国有股 6,287.58 29.40 募集法人股 4,215.42 19.71 社会公众股 10,885.04 50.89 合计 21,388.04 100.00 5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2004 年 10 月,配股 2003 年 4 月 18 日、2004 年 3 月 20 日,经上市公司 2002 年及 200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通过,并经湖北省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 加注册资本的批复》(鄂证股函[2004]97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宜化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42 号)批准同意,上市公司决定以总 股本 213,880,370 股为基数,按 10 股配 3 股方案进行配股,于 2004 年 10 月 25 日至 11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普通股 32,655,109 股,国家股、法人股放弃配股。此次配 股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由 213,880,370 股变更为 246,535,479 股。本次股本变更已 经《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04]第 039 号)验证确认。 本次配股完成之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购的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国有股 6,287.58 25.50 募集法人股 4,215.42 17.10 社会公众股 14,150.55 57.40 合计 24,653.55 100.00 9、2005 年 5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5 年 4 月 16 日,经上市公司 200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以截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46,535,479.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方案实施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由 246,535,479 股变更为 271,189,026 股。该次股本变动已经《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05]第 0023 号)验证确 认。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之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购的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国有股 6,916.34 25.50 募集法人股 4,636.96 17.10 社会公众股 15,565.60 57.40 合计 27,118.90 100.00 10、2006 年 4 月,股权分置改革 2006 年 4 月 3 日,上市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 5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支付 2.5 股股份,股权分置改 革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变。湖北省国资委于 2006 年 3 月 27 日以《关于湖北宜化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事项的批复》(鄂国资产权 [2006]64 号)同意该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后的股份结构对比如下: 改革前 改革后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 类型 股份数量(股) 类型 股份数量(股) (%) 例(%) 一、未上市流通 一、有限售条件的 115,533,005 42.6 76,645,683 28.26 股份合计 流通股合计 国家股 67,905,232 25.04 国家股 44,394,059 16.37 国有法人股 1,258,172 0.46 国有法人股 834,393 0.31 社会法人股 - - 社会法人股 31,390,548 11.57 募集法人股 46,369,601 17.10 高管持股 26,683 0.01 二、流通股份合 二、无限售条件的 155,656,021 57.40 194,543,343 71.74 计 流通股合计 社会公众股 155,634,674 57.39 人民币普通股 194,543,343 71.74 高管持股 21,347 0.01 三、股份总数 271,189,026 100.00 三、股份总数 271,189,026 100.00 11、2006 年 6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6 年 6 月 5 日,经上市公司 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以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71,189,026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10 股。方案实施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由 271,189,026 股变更为 542,378,052 股。该次股本变动已经《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06]第 0023 号)验证确认。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之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类型 持股情况 数量(万股) 比例(%) 国家股 8,878.81 16.37 国有法人股 3,236.96 5.97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社会法人股 3,208.03 5.91 高管持股 2.42 0.0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38,911.59 71.74 5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总计 54,237.81 100.00 12、2011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1 年 7 月 14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099 号)核准,上市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8 日以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8,43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新增股份已于 2012 年 1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登记托管手续。2012 年 1 月 20 日,新增股份在深交所上市。 2012 年 3 月 30 日, 上 市公司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注册资本 变更为 626,678,052 元。 该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626,678,052 股,股本结构为: 类型 持股情况 数量(万股) 比例(%) 国有法人持股 1,660 2.65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6,770 10.80 境内自然人持股 28.54 0.0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54,209.26 86.50 总计 62,667.81 100.00 13、2012 年 5 月,分红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2 年 5 月 31 日,经上市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以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26,678,05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4.3274 股。方案实施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由 626,678,052 股变更为 897,866,712 股。该次股本变动已经《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2]第 2-0038 号)验证 确认。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之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类型 持股情况 数量(万股) 比例(%) 国有法人持股 2,378.35 2.65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境内法人持股 9,699.64 10.80 境内自然人持股 40.90 0.0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77,667.78 86.50 总计 89,786.67 100.00 5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4、2023 年 7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2 号)同意,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160,000,000 股,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在深交所上市,上市公司总 股本由 897,866,712 股增加至 1,057,866,712 股,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 897,866,712 元增 加至 1,057,866,712 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9,521 0.01% 160,049,521 15.13% 无限售条件股份 897,817,191 99.99% 897,817,191 84.87% 合计 897,866,712 100.00% 1,057,866,712 100.00% 15、2024 年 7 月,2024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2024 年 7 月 18 日,上市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 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市公司董事会向 58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数量 2,504.80 万股上市公司股票,本次授予 前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0,554,571 4.78% 75,602,571 6.98%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7,312,141 95.22% 1,007,312,141 93.02% 合计 1,057,866,712 100.00% 1,082,914,712 100.00% 自 2024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至今,上市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三、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情况 (一)股本结构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湖北宜化普通股股份总额为 1,082,914,712 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5,602,571 6.98% 5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国有法人 50,505,050 4.66% 2、境内非国有法人 - - 3、境内自然人 25,097,521 0.00% 4、境外法人 - - 5、基金、理财产品等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007,312,141 93.02% 1、国有法人 238,401,205 22.01% 2、境内非国有法人 48,677,322 4.50% 3、境内自然人 534,849,901 49.39% 4、境外法人 29,142,248 2.69% 5、境外自然人 1,674,067 0.15% 6、基金、理财产品等 154,567,398 14.27%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 1,082,914,712 100.00% 注:股份类型等信息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同。 (二)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湖北宜化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 股份质押或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件股份数量 冻结数量 (股) (股) 宜化集团 国有法人 225,160,344 20.79% 50,505,050 50,000,000 伍文彬 境内自然人 53,037,523 4.90% 0 0 湖北恒信盈加投资合伙企 境内非国有 44,936,491 4.15% 0 0 业(有限合伙) 法人 代德明 境内自然人 44,500,000 4.11% 0 0 宜昌高投 国有法人 20,373,931 1.88% 0 0 宜昌城发资本控股有限公 国有法人 20,202,020 1.87% 0 0 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7,018,521 1.57% 0 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 其他 11,729,245 1.08% 0 0 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 其他 10,697,400 0.99% 0 0 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中证 1000 交易型开 其他 9,999,200 0.92% 0 0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457,654,675 42.26% 50,505,050 50,000,000 5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注:上述股东中,代德明与湖北恒信盈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宜化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宜昌市国资委, 基本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化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20.79%的股权,为上市公司的控股 股东,宜化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 52 号 通讯地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 52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大真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001791227953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 1995 年 4 月 16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股东名称 宜昌市国资委 矿产品(不含限制、禁止经营的项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 国家限制经营的品种)销售;化工产品制造(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 制经营的品种);化工技术咨询;化肥制造及销售;化工设备制造及安装(不 含特种设备);火力发电;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及代理(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 经营范围 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 处理与交易处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0717-8868222 (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昌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宜化集团 100%的股份,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的控股权变动情况 最近三十六个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宜化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宜昌市国资委,上 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控制权变动情况。 5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专注于化肥和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涵盖 尿素、磷酸二铵和 PVC 等,并已搭建氯碱化工、氮肥、磷肥上下游完善的产业链体系, 报告期内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公司已具备 156 万吨尿素、126 万 吨磷酸二铵和 84 万吨 PVC 的年生产能力,在行业中居于前列。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未发生过变化。 七、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 1-9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总资产 2,489,292.25 2,143,433.38 1,966,657.91 2,086,613.49 总负债 1,608,139.97 1,277,735.11 1,285,771.12 1,689,763.68 净资产 881,152.27 865,698.27 680,886.79 396,849.81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40,332.17 657,448.07 467,635.64 240,774.30 注:上市公司 2024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市公司 2021 年-2023 年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2]第 2-00363 号、大信审字[2023]第 2-00399 号、大信审字[2024]第 2-00325 号《审计报告》,下同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1,352,042.05 1,704,203.73 2,071,252.24 1,854,406.21 营业成本 1,159,506.97 1,488,497.24 1,675,834.09 1,397,788.52 利润总额 110,828.70 96,876.03 296,907.68 224,381.87 净利润 100,348.92 80,552.98 272,948.30 207,924.8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5,840.97 45,314.63 216,438.58 156,902.62 5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590.46 162,644.92 386,117.20 365,860.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4,108.21 -216,516.16 -123,813.18 106,101.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0,917.74 -21,820.35 -293,721.09 -412,181.6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9,653.66 -75,706.20 -31,083.26 59,708.22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9 月 项目 2023 年度/末 2022 年度/末 2021 年度/末 /9 月末 资产负债率(%) 64.60 59.61 65.38 80.98 毛利率(%) 14.24 12.66 19.09 24.6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132 0.4698 2.4106 1.74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27 8.24 60.82 115.92 八、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除本次交易外,上市公司未发生《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情况。 九、上市公司合规经营情况 (一)上市公司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情况。 (二)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 情况 1、2022 年 8 月 24 日,深交所出具的监管函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201 号),深交所认为:“2020 年度、2021 年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陆续拆入资金,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直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才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 5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10.2.5 条和第 10.2.11 条的规定。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 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整改措施:公司收到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201 号之前,针对上述情形,已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补充审议控股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意见,并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发布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补充审议控股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针对 上述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事项已完成整改。 2、2022 年 10 月 8 日,湖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2 年 10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简称“湖北证 监局”)下发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2022﹞17 号) 《警示函》主要内容为“……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湖北宜化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020 年-2021 年期间,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湖 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拆入资金,本金累计发生额 28,581.28 万元,其中 2020 年累计 发生额 27,998.00 万元,2021 年累计发生额 583.28 万元。公司至 2022 年 7 月才补充披 露上述关联交易并补充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造成 2020 年、2021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 露不准确。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 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十项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 号)第四十条,以及《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十项和《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 ﹝2021﹞15 号)第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现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和《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 5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公司要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和 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子公司规范管理,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整改措施:公司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认真汲取教训,强化证券法律 法规学习,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子公司规范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 修订)》第九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类 型包括:(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 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 政处罚。因此,上述监管函、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 修订)》第九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类 型包括:(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 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 政处罚。因此,上市公司收到的上述监管函、警示函不属于行政处罚。 综上,最近三年内,上市公司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是否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最近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也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6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标的公司的交易对方为宜化集团,具体情况如下: 一、宜化集团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 52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宜昌市沿江大道 52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大真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001791227953 成立时间 1995 年 4 月 16 日 矿产品(不含限制、禁止经营的项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 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品种)销售;化工产品制造(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 家限制经营的品种);化工技术咨询;化肥制造及销售;化工设备制造及 安装(不含特种设备);火力发电;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及代理(国家禁止 经营范围 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 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 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宜化集团的设立情况 1995 年 4 月 5 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组建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 通知》(宜府文〔1995〕34 号),同意组建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95 年 4 月 10 日,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关于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登记的批复》(宜市工商〔1995〕24 号),对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予以核准。同日,宜昌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关于对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 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通知》(宜市国资确认〔1995〕6 号),截至 1995 年 3 月 31 日, 宜 化 集 团 全 部 资 产 评 估 价 值 为 399,808,893.82 元 , 扣 除 负 债 后 净 资 产 价 值 为 205,478,946.54 元。 6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995 年 4 月 10 日,宜昌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签署《公司章程》,其中载明宜化集团 为国有独资性质,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20,500.00 万元,国家为其唯一投资主体。 宜化集团设立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国家投入 20,500.00 100.00 合计 20,500.00 100.00 2、1997 年 7 月,第一次增资 1996 年 10 月 7 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具《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湖北宜化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为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批复》(鄂政函〔1996〕124 号),同意授权宜化集团 为国有资产投资主体。 经鄂政函〔1996〕124 号和宜府发〔1996〕69 号文批准,依据湖北省国有资产管理 局与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国有资产授权投资主体责任书,原富磷集团公司、 磷化集团公司、昌达公司所拥有的国有资产并入宜化集团。1997 年 7 月 4 日,宜化集 团作出董事会决议,以资本公积金 363,278,000.00 元、盈余公积金 38,258,000.00 元转增 实收资本,宜化集团实收资本增加为 645,786,000.00 元。同日,宜化集团向宜昌市工商 局提交《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报告》,申请注册资本变更为 6.46 亿元并得到同意。 本次增资完成后,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国家投入 64,578.60 100.00 合计 64,578.60 100.00 3、2002 年 11 月,第一次减资 2002 年 8 月 20 日,经宜化集团董事会决议,并经宜昌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同意 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的批复》(宜国资委办发〔2002〕42 号)同意,宜化 集团决定将公司的注册资本调减为 20,500 万元。 2002 年 10 月 29 日,宜化集团在《宜昌日报》进行减资公告。 6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02 年 11 月 5 日,宜昌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宜建验字 〔2002〕第 175 号),截至 2002 年 9 月 30 日止,宜化集团现注册资本变更为 20,500 万元,全部由国家投入。 2002 年 11 月 6 日,宜化集团向宜昌市工商局提交《关于公司变更登记的申请》, 申请公司注册资本调减至 20,500 万元。 本次减资完成后,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国家投入 20,500.00 100.00 合计 20,500.00 100.00 4、2010 年 6 月,第二次增资 2010 年 4 月 17 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出具《市人民政府关于宜化集团改革实施方案 的批复》(宜府函〔2010〕51 号),同意宜昌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宜化集团改 革,宜昌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拟受让持有的贵州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50%股权、湖北 宜化肥业有限公司 50%股权、湖北双环科技碱业(重庆)有限公司 49%股权、重庆宜 化化工有限公司 55%股权合计 102,344.71 万元(系 2009 年 8 月 31 日的评估值)及现金 5,523.05 万元向宜化集团(截至 2009 年 8 月 31 日,宜化集团净资产评估值为 112,270.53 万元)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后宜化集团的股权比例为:宜昌市国资委持股 51%,宜昌财 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49%。 2010 年 6 月 22 日,宜昌市国资委与宜昌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增资事宜签署《出 资协议》。 2010 年 6 月 23 日,宜昌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宜诚 审验字〔2010〕433 号),截至 2010 年 6 月 23 日,宜化集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 40,196.0784 万元,实收资本为 40,196.0784 万元。 本次增资及股权变更完成后,宜化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宜昌市国资委 20,500.00 51.00 2 宜昌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696.0784 49.00 合计 40,196.0784 100.00 6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10 年 6 月,第三次增资 2010 年 6 月 22 日,宜昌市国资委与宜昌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增资事宜签署《出 资协议》,约定宜化集团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收资本由 40,196.0784 万元转增至 100,000 万元,转增后宜昌市国资委持有 51,000 万元,宜昌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49,000 万元。 2010 年 6 月 28 日,宜昌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宜诚 审验字〔2010〕468 号),截至 2010 年 6 月 28 日,宜化集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 1,000,000,000 元,实收资本为 1,000,000,000 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宜昌市国资委 51,000.00 51.00 2 宜昌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9,000.00 49.00 合计 100,000.00 100.00 6、2022 年 4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22 年 3 月 31 日,经宜化集团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宜昌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 持宜化集团 30.44%股权无偿转让给宜昌市国资委,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22 年 3 月 31 日,宜昌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宜昌市国资委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约定宜昌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宜化集团 30.44%股权无偿转让给宜昌市 国资委。 本次股权转让后,宜化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宜昌市国资委 81,440.00 81.44 2 宜昌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560.00 18.56 合计 100,000.00 100.00 7、2023 年 6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23 年 6 月 9 日,经宜化集团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宜昌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 持宜化集团 18.56%股权无偿转让给宜昌市国资委,同意企业类型由国有控股变更为国 有独资,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6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 年 6 月 9 日,宜昌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宜昌市国资委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约定宜昌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宜化集团 18.56%股权无偿转让给宜昌市 国资委。 本次股权转让后,宜化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宜昌市国资委 100,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00 100.00 8、2023 年 10 月,第四次增资 2023 年 10 月 13 日,宜化集团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宜化集团股 东宜昌市国资委向宜化集团增资 400,000 万元。 2023 年 10 月 17 日,宜昌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对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入 资本金的批复》(宜市财工发〔2023〕49 号),同意宜昌市国资委向宜化集团增资 400,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宜化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宜昌市国资委 500,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00 100.00 2023 年 10 月至今,宜化集团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 (三)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宜化集团下属上市公司湖北宜化主要从事尿素、磷酸二铵等化肥产品和 PVC 等氯 碱产品的开发、生产和经营。除上市公司湖北宜化外,宜化集团还从事磷矿开采、工程 机械、物流运输等业务,在化肥化工领域建立了上下游密切关联的产业链体系。 报告期内,宜化集团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宜化集团最近两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325,608.44 3,313,268.89 负债总额 1,732,753.21 2,535,956.34 6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净资产 1,592,855.23 777,312.55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2,675,183.58 3,112,231.34 净利润 916,674.95 401,462.82 注:宜化集团 2022 年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审计并出具信会 师鄂报字[2023]20769 号《审计报告》、2023 年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 第 ZE21769 号《审计报告》 (四)产权及控制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昌市国资委持有宜化集团 100%的股权,系宜化集团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宜化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化集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宜化集团股权不存 在任何被质押、冻结或者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宜化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宜昌市国资委,宜化集团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宜昌市国资委为宜昌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09 号)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代表宜昌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市属企业(不含金融 类企业、文化类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五)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外,宜化集团控制的主要一级子公司 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直接持股比 序号 企业名称 业务性质 (万元) 例(%) 6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注册资本 直接持股比 序号 企业名称 业务性质 (万元) 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化工 108,291.47 20.79 2 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金融 100,000.00 80.00 3 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化工 28,000.00 100.00 4 湖北宜化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 化工 25,000.00 100.00 5 青海黎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化工 19,124.73 83.92 6 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 物流 7,500.00 70.00 7 宜昌宜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房地产 5,000.00 100.00 8 宜昌财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 4,943.80 100.00 9 重庆南坪自动化仪表厂有限公司 化工 3,000.00 100.00 10 湖北宜化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化工 3,000.00 100.00 11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 2,000.00 100.00 12 贵州宜化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 2,000.00 51.00 13 湖北元禾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 1,000.00 100.00 14 宜昌华兴化工装备检测有限公司 检测服务 1,000.00 100.00 15 宜昌百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商务服务 200.00 100.00 16 宜昌市宜化职业培训中心 职业培训 20.00 100.00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宜化集团,不涉及多个主体。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三)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董事王凤琴为宜化集团提名董事外,本次交易的 交易对方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 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6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讼或者仲裁。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 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 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六)标的资产股东人数穿透计算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工商档案等资料并登录企查查系统查询,按照最终出资的自然 人、上市公司、国有主体、已备案的私募基金、非专门以持有标的公司为目的的法人口 径穿透计算,宜昌新发投由宜化集团 100%持股,宜化集团由宜昌市国资委 100%持股, 故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穿透计算后的合计人数为 1 名,不超过 200 人。 6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为宜昌新发投。除特别说明外,本章节中交易标的财务数据均取 自经立信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标的资产财务报表。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20500MA4931A3XP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高亚红 成立日期 2018 年 2 月 12 日 营业期限 2018 年 2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 55 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 55 号 投资新兴产业和石油化工、新能源、环保行业;风险投资、实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科技工业园区建设;土地开发及整理;企业股 经营范围 权投资及并购(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 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得向社会公众销售理财类产品)(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一)设立情况 2018 年 2 月 1 日,宜昌新发投取得宜昌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核发的(高新区工商) 登记内名预核字[2018]第 156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名称为“宜昌新发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10 日,宜昌新发投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章程》。 2018 年 2 月 12 日,宜昌新发投取得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420500MA4931A3XP 的《营业执照》。 宜昌新发投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宜昌高新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0,000.00 60.00% 6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 宜昌国华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有限公司 45,000.00 30.00% 3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 10.00% 合计 150,000.00 100.00% (二)历次增减资或股权转让情况 1、2023 年 1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22 年 11 月 16 日,兴发集团与宜昌高控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兴 发集团将其持有的宜昌新发投 10%股权转让给宜昌高控集团,转让价格以中京民信出具 的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2)第 383 号)确定的宜昌新发投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 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股权转让价款为 32,678.23 万元。 2022 年 11 月 11 日,宜昌市国资委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出具《市国资委关于高控 集团收购兴发集团持有新发投公司 10%股权的备案意见》(宜市国资发展[2022]23 号)。 2023 年 1 月 3 日,宜昌新发投召开股东会,同意兴发集团将持有的宜昌新发投 10% 股权转让给宜昌高控集团,国华投资放弃优先购买权,并通过了《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 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等有关事宜。 2023 年 1 月 4 日,宜昌新发投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宜昌新发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宜昌高新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5,000.00 70.00% 2 宜昌国华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有限公司 45,000.00 30.00% 合计 150,000.00 100.00% 2、2023 年 1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23 年 1 月 11 日,宜昌新发投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国华投资将其持有的宜昌 新发投 30%股权转让给宜昌高控集团,并通过了《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修正 案》等有关事宜。 2023 年 1 月 12 日,国华投资与宜昌高控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 国华投资将其持有的宜昌新发投 30%股权以 2023 年 1 月 31 日的评估值为作价依据转让 给宜昌高控集团。2023 年 4 月,中京民信出具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3)第 119 7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号),宜昌新发投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204,849.60 万元。 2023 年 1 月 12 日,宜昌新发投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宜昌新发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宜昌高新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 100.00% 合计 150,000.00 100.00% 3、2023 年 6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23 年 6 月 28 日,宜昌高控集团与大江集团签署了《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宜昌高控集团将其持有的新发投 100%股权转让给大江集团,转 让价格以中京民信出具的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3)第 119 号)确定的宜昌新发投 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股权转让价款为 204,849.60 万元。 2023 年 6 月 30 日,宜昌新发投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宜昌高控集团将其持有的 宜昌新发投 100%股权转让给大江集团,并通过了《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修 正案》等有关事宜。 2023 年 6 月 30 日,宜昌新发投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宜昌新发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 100.00% 合计 150,000.00 100.00% 4、2024 年 1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24 年 1 月 31 日,大江集团与宜化集团签署了《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合同》,约定大江集团将其持有的宜昌新发投 100%股权转让给宜化集团,转让价 格以中京民信出具的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3)第 298 号)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股权转让价款为 285,107.41 万元。 2024 年 1 月 17 日,宜昌市国资委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出具《关于宜化集团协议收 购湖北大江公司所持宜昌新发投公司 100%股权的核准意见》(宜市国资发展[2024]3 号)。 7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1 月 31 日,宜昌新发投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大江集团将其持有的宜昌 新发投 100%股权转让给宜化集团,并通过了《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等有关事宜。 2024 年 1 月 31 日,宜昌新发投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宜昌新发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00 100.00% 合计 150,000.00 100.00% (三)最近三年增减资、股权转让及改制、评估情况 1、最近三年增减资、股权转让及改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年宜昌新发投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增减资或 改制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年宜昌新发投股权转让情况如下: 序 转让/增资 交易双方关联关 时间 原因及背景 作价依据 号 价格 系 宜昌高控集团收购兴发集团 2.18 元 / 注 净资产评估值 1 2023 年 1 月 无关联关系 持有的宜昌新发投 10%股权 册资本 3.27 亿元 宜昌高控集团收购国华投资 1.37 元 / 注 净资产评估值 2 2023 年 1 月 同一控制下企业 持有的宜昌新发投 30%股权 册资本 6.15 亿元 大江集团整体受让宜昌高控 1.37 元 / 注 净资产评估值 3 2023 年 6 月 集团持有的宜昌新发投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 册资本 20.49 亿元 股权 宜化集团整体受让大江集团 1.90 元 / 注 净资产评估值 4 2024 年 1 月 同一控制下企业 持有的宜昌新发投 100%股权 册资本 28.51 亿元 最近三年,宜昌新发投历次股权转让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2、最近三年评估情况 (1)最近三年评估具体情况 2023 年 1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中,中京民信出具了京信评报字(2022)第 383 号 评估报告,对宜昌新发投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了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 日 2022 年 1 月 31 日,宜昌新发投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58,141.07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资 产基础法评估值为 326,782.33 万元,增值额 168,641.26 万元,增值率 106.64%。 7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 年 1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及 2023 年 6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中,中京民信出具了京 信评报字(2023)第 119 号评估报告,对宜昌新发投 100%股权采用了资产基础法进行 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1 月 31 日,宜昌新发投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98,249.57 万 元,股东全部权益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 204,849.60 万元,增值额 106,600.03 万元,增值 率 108.50%。 2024 年 1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中,中京民信出具了京信评报字(2023)第 298 号 评估报告,对宜昌新发投 100%股权采用了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8 月 31 日,宜昌新发投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99,018.73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资产基础法 评估值为 285,107.41 万元,增值额 186,088.68 万元,增值率 187.93%。 (2)本次评估作价与最近三年评估作价差异的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标的宜昌新发投最近三年涉及的交易与本次交易评估作价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宜昌新发投 序 评估基准 宜昌新发投 新疆宜化 100%股权评估 时间 交易事项 100%股权 变动幅度 交易作价 号 日 净资产 值 评估值 宜昌高控集团收购兴 410,288.71(债转股前) 1 2023.1 发集团持有的宜昌新 2022.1.31 158,141.07 326,782.33 - 32,678.23 510,288.71(债转股后) 发投 10%股权 (注) 宜昌高控集团收购国 2023.1 华投资持有的宜昌新 61,454.88 发投 30%股权 2 2023.1.31 98,249.57 204,849.60 -37.31% 519,013.10 大江集团收购宜昌高 2023.6 控集团持有的宜昌新 204,849.60 发投 100%股权 宜化集团收购大江集 3 2024.1 团持有的宜昌新发投 2023.8.31 99,018.73 285,107.41 39.18% 285,107.41 720,760.84 100%股权 本 湖北宜化收购宜化集 次 / 团持有的新发投 2024.7.31 91,418.34 320,793.24 12.52% 320,793.24 811,253.27 交 100%股权 易 注:本次系湖北宜化对新疆宜化以债转股增资 10 亿元。 对于宜昌新发投 100%股权评估值: 交易 2 的评估值较交易 1 下降较多,主要系宜昌新发投将持有的新疆宜化 25%股权 无偿划转至宜昌高新投,同一控制下出售长期股权投资,收取对价与出售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金额的差额依次冲减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因此本次无偿划转相应调 7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减净资产 5.73 亿元,宜昌新发投持有新疆宜化的股权比例由 64.403%下降至 39.403%, 因此评估值相应下降。新疆宜化 100%股权的评估值不存在较大差异。 交易 3 的评估值较交易 2 有所增长,增幅为 39.18%,主要原因系新疆宜化持有的 宜化矿业煤矿的产能由 2000 万吨/年增加至 3000 万吨/年,每年煤炭的产能增加带动销 量的增加,标的公司业绩上升,估值有所提升。 本次交易的评估值较交易 3 略有增长,增幅为 12.52%,增值的主要原因系宜化矿 业在两次评估基准日期间的利润滚存以及土地使用权增值(新疆当地供地价格从约 25 元/平方米上涨至约 100 元/平方米)。 对于新疆宜化 100%股权评估值: 交易 2 的评估值较交易 1(债转股后)略有增值,增值率仅为 1.71%。 交易 3 的评估值较交易 2 有所增加,主要系宜化矿业的产能增加所致,具体原因同 上。 本次交易的评估值较交易 3 略有增长,增值的主要原因系宜化矿业利润滚存以及土 地使用权增值,具体原因同上。 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昌新发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00 100.00% 合计 150,000.00 100.00%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昌新发投的控股股东为宜化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宜昌市国 资委。宜昌新发投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7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标的公司股权是否清晰,是否涉及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是否涉及诉讼、 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昌新发投的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不 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高级管 理人员的安排、是否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昌新发投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 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存在影响宜昌新发投独立性的协议或 其他安排。 (五)本次拟购买资产为标的公司控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宜昌新发投 100%股权,宜昌新发投除持有新疆宜化 39.403% 股权外,不从事具体的经营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宜昌新发投 100%股权、以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新疆宜化 75.00%股权,从而获得宜昌新发投、 新疆宜化控股权。 四、下属企业构成 (一)新疆宜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昌新发投除持有新疆宜化 39.403%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 司股权。新疆宜化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30069784857XM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注册资本 4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熊俊 成立日期 2010 年 3 月 11 日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彩北产 注册地址 业园) 火力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尿素(化肥)、pvc、电石、氢氧化 钠、1、2-二氯乙烷、烃化物、盐酸、甲醇、液氨、硫酸、煤炭及 煤炭制品、水泥、水泥制品、石灰的生产和销售;对烧碱、氧气 行业的投资;对液氯、次氯酸钠行业的投资;工业盐的销售(不 经营范围 含危险品及一类易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化工设备的销售;机 械、机电设备租赁;房屋租赁;道路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其他 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 务;小吃服务;百货零售;其他综合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0 年 3 月,新疆宜化设立 2010 年 2 月 9 日,新疆宜化取得昌吉州工商局核发的(新)名称预核内[2010]第 042149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名称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2010 年 2 月 22 日,湖北宜化作出股东决定,决定设立新疆宜化,注册资本为 2,500 万元,并通过了《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章程》。 2010 年 3 月 9 日,新疆宏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宏昌验字 (2010)00015 号),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0 年 3 月 8 日止,新疆宜化已 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2,500 万元。 2010 年 3 月 11 日,新疆宜化取得昌吉州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652300050003298)。 新疆宜化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 100.00% 合计 2,500.00 100.00% (2)2010 年 9 月,新疆宜化第一次增资 2010 年 8 月 19 日,湖北宜化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新疆宜化注册资本由 2,500 万元 增加至 8,4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5,900 万元由湖北宜化以货币形式出资,并相应修改 新疆宜化公司章程。 7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0 年 8 月 24 日,新疆宏昌天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宏昌 天圆验字(2010)第 00016 号),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0 年 8 月 20 日止, 新疆宜化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5,900 万元。 2010 年 9 月 20 日,新疆宜化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新疆宜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8,400.00 100.00% 合计 8,400.00 100.00% (3)2010 年 10 月,新疆宜化第二次增资 2010 年 9 月 13 日,湖北宜化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新疆宜化注册资本由 8,400 万元 增加至 2 亿元,新增注册资本 1.16 亿元由湖北宜化以货币形式出资,并相应修改新疆 宜化公司章程。 2010 年 9 月 21 日,新疆宏昌天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宏昌 天圆验字(2010)第 00024 号),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0 年 9 月 13 日止, 新疆宜化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16 亿元。 2010 年 10 月 11 日,新疆宜化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新疆宜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0 100.00% (4)2010 年 10 月,新疆宜化第三次增资 2010 年 10 月 12 日,湖北宜化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新疆宜化注册资本由 2 亿元增 加至 2.2 亿元,新增注册资本 2,000 万元由湖北宜化以货币形式出资,并相应修改新疆 宜化公司章程。 2010 年 10 月 15 日,新疆宏昌天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宏 昌天圆验字(2010)第 00035 号),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0 年 10 月 14 日 止,新疆宜化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7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0 年 10 月 18 日,新疆宜化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新疆宜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2,000.00 100.00% 合计 22,000.00 100.00% (5)2010 年 10 月,新疆宜化第四次增资 2010 年 10 月 15 日,湖北宜化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新疆宜化注册资本由 2.2 亿元增 加至 2.75 亿元,新增注册资本 5,500 万元由湖北宜化以货币形式出资,并相应修改新疆 宜化公司章程。 2010 年 10 月 19 日,湖北众证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鄂众 证验字[2010]第 030 号),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0 年 10 月 18 日止,新疆 宜化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5,500 万元。 2010 年 10 月 22 日,新疆宜化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新疆宜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7,500.00 100.00% 合计 27,500.00 100.00% (6)2010 年 11 月,新疆宜化第五次增资 2010 年 10 月 25 日,湖北宜化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新疆宜化注册资本由 2.75 亿元 增加至 3.75 亿元,新增注册资本 1 亿元由湖北宜化以货币形式出资,并相应修改新疆 宜化公司章程。 2010 年 10 月 26 日,湖北众证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鄂众 证验字[2010]第 035 号),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0 年 10 月 25 日止,新疆 宜化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 亿元。 2010 年 11 月 3 日,新疆宜化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新疆宜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7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7,500.00 100.00% 合计 37,500.00 100.00% (7)2010 年 11 月,新疆宜化第六次增资 2010 年 11 月 4 日,湖北宜化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新疆宜化注册资本由 3.75 亿元 增加至 4.05 亿元,新增注册资本 3,000 万元由湖北宜化以货币形式出资,并相应修改新 疆宜化公司章程。 2010 年 11 月 9 日,湖北众证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鄂众证 验字[2010]第 037 号),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0 年 11 月 8 日止,新疆宜化 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2010 年 11 月 12 日,新疆宜化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新疆宜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0,500.00 100.00% 合计 40,500.00 100.00% (8)2010 年 11 月,新疆宜化第七次增资 2010 年 11 月 12 日,湖北宜化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新疆宜化注册资本由 4.05 亿元 增加至 5 亿元,新增注册资本 9,500 万元由湖北宜化以货币形式出资,并相应修改新疆 宜化公司章程。 2010 年 11 月 16 日,湖北众证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鄂众 证验字[2010]第 038 号),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0 年 11 月 15 日止,新疆 宜化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9,500 万元。 2010 年 11 月 18 日,新疆宜化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新疆宜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0 100.00% (9)2011 年 1 月,新疆宜化第八次增资 7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1 年 1 月 4 日,湖北宜化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新疆宜化注册资本由 5 亿元增加 至 6 亿元,新增注册资本 1 亿元由湖北宜化以货币形式出资,并相应修改新疆宜化公司 章程。 2011 年 1 月 10 日,新疆民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民旺 验报字[2011]第 01-008 号),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1 年 1 月 10 日止,新疆 宜化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 亿元。 2011 年 1 月 10 日,新疆宜化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新疆宜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 100.00% 合计 60,000.00 100.00% (10)2011 年 2 月,新疆宜化第九次增资 2011 年 2 月 23 日,湖北宜化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新疆宜化注册资本由 6 亿元增 加至 6.5 亿元,新增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由湖北宜化以货币形式出资,并相应修改新疆 宜化公司章程。 2011 年 2 月 24 日,湖北众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鄂 众证验字[2011]第 008 号),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1 年 2 月 23 日止,新疆 宜化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2011 年 2 月 28 日,新疆宜化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新疆宜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5,000.00 100.00% 合计 65,000.00 100.00% (11)2011 年 6 月,新疆宜化第十次增资 2011 年 6 月 8 日,湖北宜化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新疆宜化注册资本由 6.5 亿元增 加至 7.2 亿元,新增注册资本 7,000 万元由湖北宜化以货币形式出资,并相应修改新疆 宜化公司章程。 8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1 年 6 月 13 日,新疆民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民旺 验报字[2011]第 06-015 号),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1 年 6 月 10 日止,新疆 宜化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7,000 万元。 2011 年 6 月 14 日,新疆宜化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新疆宜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72,000.00 100.00% 合计 72,000.00 100.00% (12)2011 年 6 月,新疆宜化第十一次增资 2011 年 6 月 14 日,湖北宜化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新疆宜化注册资本由 7.2 亿元增 加至 8.3 亿元,新增注册资本 1.1 亿元由湖北宜化以货币形式出资,并相应修改新疆宜 化公司章程。 2011 年 6 月 16 日,新疆民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民旺 验报字[2011]第 06-021 号),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1 年 6 月 15 日止,新疆 宜化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1 亿元。 2011 年 6 月 17 日,新疆宜化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新疆宜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83,000.00 100.00% 合计 83,000.00 100.00% (13)2011 年 7 月,新疆宜化第十二次增资 2011 年 7 月 3 日,湖北宜化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新疆宜化注册资本由 8.3 亿元增 加至 10.3 亿元,新增注册资本 2 亿元由湖北宜化以货币形式出资,并相应修改新疆宜 化公司章程。 2011 年 7 月 5 日,新疆民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民旺验 报字[2011]第 07-006 号),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1 年 7 月 4 日止,新疆宜 化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 亿元。 8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1 年 7 月 6 日,新疆宜化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新疆宜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3,000.00 100.00% 合计 103,000.00 100.00% (14)2011 年 7 月,新疆宜化第十三次增资 2011 年 7 月 7 日,湖北宜化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新疆宜化注册资本由 10.3 亿元增 加至 12 亿元,新增注册资本 1.7 亿元由湖北宜化以货币形式出资,并相应修改新疆宜 化公司章程。 2011 年 7 月 11 日,新疆民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民旺 验报字[2011]第 07-016 号),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1 年 7 月 8 日止,新疆 宜化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7 亿元。 2011 年 7 月 13 日,新疆宜化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新疆宜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0 100.00% 合计 120,000.00 100.00% (15)2011 年 11 月,新疆宜化第十四次增资 2011 年 11 月 1 日,湖北宜化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新疆宜化注册资本由 12 亿元增 加至 14 亿元,新增注册资本 2 亿元由湖北宜化以货币形式出资,并相应修改新疆宜化 公司章程。 2011 年 11 月 4 日,新疆民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民旺 验报字[2011]第 11-003 号),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1 年 11 月 3 日止,新疆 宜化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 亿元。 2011 年 11 月 4 日,新疆宜化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新疆宜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8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40,000.00 100.00% 合计 140,000.00 100.00% (16)2011 年 11 月,新疆宜化第十五次增资 2011 年 11 月 25 日,湖北宜化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新疆宜化注册资本由 14 亿元 增加至 15 亿元,新增注册资本 1 亿元由湖北宜化以货币形式出资,并相应修改新疆宜 化公司章程。 2011 年 11 月 29 日,新疆民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民旺 验报字[2011]第 11-037 号),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1 年 11 月 29 日止,新 疆宜化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 亿元。 2011 年 11 月 29 日,新疆宜化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新疆宜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0 100.00% 合计 150,000.00 100.00% (17)2011 年 12 月,新疆宜化第十六次增资 2011 年 12 月 5 日,湖北宜化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新疆宜化注册资本由 15 亿元增 加至 17 亿元,新增注册资本 2 亿元由湖北宜化以货币形式出资,并相应修改新疆宜化 公司章程。 2011 年 12 月 7 日,新疆民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民旺 验报字[2011]第 12-011 号),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1 年 12 月 7 日止,新疆 宜化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 亿元。 2011 年 12 月 8 日,新疆宜化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新疆宜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70,000.00 100.00% 合计 170,000.00 100.00% (18)2011 年 12 月,新疆宜化第十七次增资 8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1 年 12 月 8 日,湖北宜化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新疆宜化注册资本由 17 亿元增 加至 19 亿元,新增注册资本 2 亿元由湖北宜化以货币形式出资,并相应修改新疆宜化 公司章程。 2011 年 12 月 10 日,新疆民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民旺 验报字[2011]第 12-019 号),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1 年 12 月 9 日止,新疆 宜化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 亿元。 2011 年 12 月 12 日,新疆宜化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新疆宜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90,000.00 100.00% 合计 190,000.00 100.00% (19)2012 年 5 月,新疆宜化第十八次增资 2012 年 5 月 4 日,湖北宜化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新疆宜化注册资本由 19 亿元增 加至 20 亿元,新增注册资本 1 亿元由湖北宜化以货币形式出资,并相应修改新疆宜化 公司章程。 2012 年 5 月 15 日,新疆民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民旺 验报字[2012]第 05-031 号),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2 年 5 月 14 日止,新疆 宜化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 亿元。 2012 年 5 月 16 日,新疆宜化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新疆宜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00 100.00% (20)2013 年 6 月,新疆宜化第十九次增资 2013 年 6 月 4 日,湖北宜化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新疆宜化注册资本由 20 亿元增 加至 27 亿元,新增注册资本 7 亿元由湖北宜化以货币形式出资,并相应修改新疆宜化 公司章程。 8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3 年 6 月 4 日,新疆民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民旺验 报字[2013]第 06-002 号),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3 年 6 月 4 日止,新疆宜 化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7 亿元。 2013 年 6 月 6 日,新疆宜化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新疆宜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70,000.00 100.00% 合计 270,000.00 100.00% (21)2013 年 6 月,新疆宜化第二十次增资 2013 年 6 月 7 日,湖北宜化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新疆宜化注册资本由 27 亿元增 加至 30 亿元,新增注册资本 3 亿元由湖北宜化以货币形式出资,并相应修改新疆宜化 公司章程。 2013 年 6 月 7 日,新疆民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民旺验 报字[2013]第 06-007 号),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3 年 6 月 7 日止,新疆宜 化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3 亿元。 2013 年 6 月 9 日,新疆宜化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新疆宜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00 100.00% (22)2013 年 6 月,新疆宜化第二十一次增资 2013 年 6 月 18 日,湖北宜化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新疆宜化注册资本由 30 亿元增 加至 32 亿元,新增注册资本 2 亿元由湖北宜化以货币形式出资,并相应修改新疆宜化 公司章程。 2013 年 6 月 19 日,新疆宝中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疆宝 中[2013]验字第 1302069 号),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3 年 6 月 19 日止,新 疆宜化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 亿元。 8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3 年 6 月 19 日,新疆宜化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新疆宜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20,000.00 100.00% 合计 320,000.00 100.00% (23)2013 年 6 月,新疆宜化第二十二次增资 2013 年 6 月 20 日,湖北宜化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新疆宜化注册资本由 32 亿元增 加至 35 亿元,新增注册资本 3 亿元由湖北宜化以货币形式出资,并相应修改新疆宜化 公司章程。 2013 年 6 月 21 日,新疆宝中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疆宝 中[2013]验字第 1302071 号),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3 年 6 月 21 日止,新 疆宜化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3 亿元。 2013 年 6 月 21 日,新疆宜化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新疆宜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00 100.00% 合计 350,000.00 100.00% (24)2018 年 6 月,新疆宜化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5 月 3 日,湖北宜化和宜昌新发投签署《重组协议》,湖北宜化向宜昌新 发投转让其持有的新疆宜化 80.10%股权,双方同意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8)第 124 号),确认新疆宜化的净资产评估 值为 129,836.97 万元,经双方协商,新疆宜化 80.10%股权转让价格为 103,999.41 万元。 2018 年 5 月 14 日,宜昌市国资委出具《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宜市国资企[2018]2 号),同意本次重组方案。 2018 年 5 月 28 日,湖北宜化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之重组协议>的 议案》等议案。 8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8 年 6 月 5 日,湖北宜化作出股东决定,决定将其持有的新疆宜化 280,350.00 万元出资额(占新疆宜化注册资本的 80.10%)转让给宜昌新发投。 2018 年 6 月 7 日,新疆宜化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疆宜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9,650.00 19.90% 2 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80,350.00 80.10% 合计 350,000.00 100.00% (25)2018 年 11 月,新疆宜化第二十三次增资 2018 年 9 月 18 日,宜昌市国资委出具《市国资委关于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向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增资的审核意见》(宜市国资发[2018]42 号),同意宜昌新 发投将其对新疆宜化 5.6 亿元借款转为对新疆宜化的增资款。 2018 年 11 月 10 日,新疆宜化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350,000 万元增 至 419,913.35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69,913.35 万元由宜昌新发投认缴 56,000.59 万元、由 湖北宜化认缴 13,912.76 万元,并相应修改新疆宜化公司章程。 2018 年 11 月 7 日,新疆天山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天会 验字[2018]第 002 号),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8 年 8 月 29 日止,新疆宜化 已收到股东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 69,913.35 万元。 2018 年 11 月 12 日,新疆宜化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疆宜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83,562.76 19.90% 2 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36,350.59 80.10% 合计 419,913.35 100.00% (26)2022 年 9 月,新疆宜化第二十四次增资 2022 年 8 月 8 日,宜昌市国资委出具《市国资委关于新疆宜化债转股事项的批复》 (宜市国资产权[2022]8 号),同意湖北宜化以债转股方式对新疆宜化非公开协议增资, 宜昌新发投不参与此次增资。湖北宜化以其对新疆宜化委托贷款中的 10 亿元债权转化 8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为对新疆宜化的股权,转股价格和转股比例根据 2022 年 1 月 31 日新疆宜化经评估确认 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确定。 根据中京民信评估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出具的《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拟债转股涉 及的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2)第 252 号),新疆宜化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1 月 31 日的评估值为 410,288.71 万元。 2022 年 8 月 15 日,新疆宜化召开股东会,同意湖北宜化以其对新疆宜化享有的 100,000 万元委托贷款债权转化为新疆宜化股权的方式对新疆宜化非公开协议增资,其 中,30,086.65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69,913.3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宜昌新发投放弃优先 认缴出资的权利;同时,因新疆宜化净资产评估价值低于注册资本且另一股东宜昌新发 投未按照持股比例同步增资,为避免股东间利益受损并实现交易公平,同意调整新疆宜 化的股权结构,即湖北宜化对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由 19.90%增加至 35.597%,宜昌新 发投对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由 80.10%下降至 64.403%。 2022 年 8 月 19 日,湖北宜化、宜昌新发投和新疆宜化签署《债权转股权协议》, 就上述债转股事宜进行约定。 2022 年 9 月 7 日,新疆宜化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疆宜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60,186.48 35.597% 2 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89,813.52 64.403% 合计 450,000.00 100.00% (27)2023 年 1 月,新疆宜化第二次股权转让 2022 年 11 月 16 日,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同意宜昌新发投将持有新疆宜化 25%股权无偿划转给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12 日,新疆宜化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股权划转事项。 2023 年 1 月 12 日,宜昌新发投和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议书》。 8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 年 1 月 17 日,新疆宜化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疆宜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60,186.48 35.597% 2 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77,313.52 39.403% 3 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12,500.00 25.00% 合计 450,000.00 100.00% 3、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化集团通过湖北宜化、宜昌新发投间接控制新疆宜化 75.00%股份的表决权,为新疆宜化的控股股东,宜昌市国资委为新疆宜化的实际控制人。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新疆宜化于 2024 年 11 月召开股东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不设监事会或者 监事,由股东会行使监督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宜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如下: (1)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宜化的董事会成员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任职期限 1 杨晓勤 董事长 2024 年 4 月至今 2 熊俊 董事、总经理 2024 年 4 月至今 3 周静 董事 2024 年 4 月至今 4 詹刚 董事 2024 年 4 月至今 5 龚海涛 董事 2020 年 11 月至今 上述各位董事的简历如下: ①杨晓勤 男,1969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职 高级工程师。曾任湖北宜化生产部调度,宜化集团技术开发部部长、总工程师、总经理 助理,新疆宜化总工程师、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新疆宜化董事长。 ②熊俊 8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男,197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职工程师。 曾任湖北宜化炭化车间运行工、技术员、生产部调度、氯碱事业部副部长、部长,宜化 集团技术开发部副部长,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新疆宜化总经理。 ③周静 女,197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上海洽兴 塑胶有限责任公司国内业务部长,北京辐轮广告公司行政办主任、副总助理,北京海尔 工贸有限公司企划部副部长、市场总监,重庆市委宣传部下属《今日重庆》杂志社政务 部主任,重庆天邦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总经理,昌吉州旅游协会会长,昌吉州旅游集 散中心主任等职务。现任新疆宜化董事。 ④詹刚 男,198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湖北双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秘书处处长、党政综合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宜化集团新 疆区域办公室主任、新疆区域总裁助理、巴州嘉宜总经理、东沟矿业总经理,宜化矿业 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新疆宜化董事、宜化矿业董事长、总经理。 ⑤龚海涛 男,198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 济师。曾在湖北金三峡印务有限公司、湖北宜昌长江三峡游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宜昌 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高新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资本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宜昌高新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 新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任职,现任新疆宜化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宜化的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任职期限 1 熊俊 董事、总经理 2024 年 2 月至今 2 杨华强 副总经理 2018 年 11 月至今 3 杨明波 副总经理 2018 年 11 月至今 4 李俊 副总经理 2023 年 11 月至今 9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任职期限 5 郭雪飞 副总经理 2024 年 4 月至今 上述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①熊俊 熊俊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其简历参见本章“四、下属企业构成”之“(一) /4/(1)董事会成员”。 ②杨华强 男,1970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湖北宜化 有机事业部操作工、维修工、有机事业部技术员、副部长、尿素事业部部长、宜昌宜化 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宜化工程副指挥长、副总经理、热电分公司总经理等 职务。现任新疆宜化副总经理。 ③杨明波 男,197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宜化集团 财务部会计、宜化集团福瑞德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贵州兴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贵州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宜化集团西南区域办财务总 监等职务。现任新疆宜化副总经理。 ④李俊 男,197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副高级工程师。 曾任湖北宜化宜昌分公司事业部班长,长阳清江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中心技术员、副主 任、部长、总经理,河南大江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乌拉山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常 务副总经理,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宜化集团安全生产部副总经理,贵 州金沙新化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贵州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新疆宜化尿 素分厂厂长、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新疆宜化副总经理。 ⑤郭雪飞 男,198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湖北宜化 企业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宜化集团企业管理部副部长,新疆新发投物贸有限公司常务 9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新疆宜化副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宜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最近三 年,新疆宜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 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1)采矿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3 项采矿权,具体情况如下: 是 生产规 矿区面积 序 采矿许可 开采 开采 否 采矿权人 矿山名称 模(万吨 (平方公 有效期 发证单位 号 证编号 种类 方式 抵 /年) 里) 押 新疆宜化矿业有 新疆维吾 C6500002 限公司新疆准东 露天 2023.10.12- 尔自治区 1 宜化矿业 01711111 煤 3,000.00 44.7331 否 五彩湾矿区一号 开采 2036.09.13 自然资源 0145844 露天煤矿 厅 新疆宜新化工有 新疆维吾 C6500002 限公司和布克赛 露天 2023.05.04- 尔自治区 2 宜新化工 01503611 尔蒙古自治县玛 矿盐 100.00 25.1055 否 开采 2028.05.04 自然资源 0137612 纳斯盐湖中段石 厅 盐矿 巴州嘉宜矿业有 巴音郭楞 C6528002 水泥 限公司新疆和硕 露天 2021.09.10- 蒙古自治 3 巴州嘉宜 01612713 用石 370.00 0.545 否 县哈蒲却克东石 开采 2026.09.10 州自然资 0143505 灰岩 灰岩矿 源局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采矿权均在有效期内,不存在被质押、抵押或被限制转 让的情形,亦不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的纠纷。 (2)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共 35 宗,面积 合计 4,723,839.52 ㎡,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一。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有部分土地正在办理相关用地手 续,具体情况如下: 1)宜化矿业产能核增接续用地 宜化矿业准东五彩湾矿区一号露天煤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产能核增接续用地正在 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涉及采掘场、排土场、生产系统、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用地,预计新 9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增用地面积约 453.4422 公顷。 根据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准东自然资源分局”) 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向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提交的《关于新疆准东五彩湾矿 区一号露天煤矿建设项目办理先行使用土地手续的请示》(新准自然资字﹝2023﹞44 号),该项目符合“先行使用土地”项目适用范围中的“国家重点保供煤矿项目”,为 持续提高能源安全可靠供应水平,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申请先行使用土地。2023 年 4 月 29 日,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发《关于新疆准东五彩湾矿区一号露天煤 矿建设项目办理先行用地手续的批复》(新准管函﹝2023﹞58 号),同意该先行用地 申请,该等先行用地已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目前相关用地的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已流转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待其审 查完成后提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后续宜化矿业将按照有关部门的审批 结果和供地政策办理用地手续。 报告期内,宜化矿业曾于 2023 年 6 月因未经批准占用 12.8 亩土地修建硬化道路、 砖房的行为而受到准东自然资源分局的处罚,宜化矿业已及时缴纳罚款并已消除该违法 行为。准东自然资源分局已出具《证明》,确认该等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该 等处罚也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宜化矿业控股子公司丰华时代输煤廊道用地 丰华时代向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其亚新疆集团有限公司输送煤矿的输煤廊道所 需用地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用地面积约 121,663 ㎡。目前丰华时代已与准东自然 资源分局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并已缴纳土地出让金,正在与主管部门积极沟通,推进土 地使用权证书办理事宜。 3)巴州嘉宜办公生活区用地 巴州嘉宜办公生活区用地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用地面积约 4,489 ㎡。目前巴 州嘉宜已与和硕县自然资源局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并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已取得《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建设合规性手续, 待整体项目建设完毕并竣工验收后,与房屋建筑物统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鉴于:①宜化矿业、丰华时代已分别取得准东自然资源分局出具的《证明》,确认 宜化矿业、丰华时代不存在违反土地管理及规划建设、矿业开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9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政策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及规划建设、矿业开发等方面有关法 律、法规、政策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②巴州嘉宜已与和硕县自然资源局签署土 地出让合同且已缴纳出让金,并依法依规办理了必要的用地、建设相关合规性手续,不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③交易对方宜化集团已在《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约定,标的 公司因交割日前发生或存在的不动产及其他资产瑕疵而导致或产生的任何责任,无论该 等责任发生在交割日前后,均由宜化集团实际承担该等责任。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上述土地正在办理用地手续不会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亦不会构成本次交易的重大法律障碍。 (3)房屋所有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共 85 处,面积 合计 448,249.23 ㎡,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拥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尚未取 得权属证书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权利人 建筑物名称 建筑面积(m2) 1 鼓风机室、综合循环水泵房等闲置房产 3,361 2 新疆宜化 渣浆回收乙炔厂房、压滤厂房等新建房产 1,746 3 住宅楼、职工食堂等新购房产 18,318 4 宜化矿业 转运站、筛分车间、宿舍楼、破碎站等新建房产 25,051 5 巴州嘉宜 办公生活一体化综合楼 1,758 合计 50,234 上表第 1 项为新疆宜化闲置房产,该等房产对应土地新疆宜化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 证书,考虑到该等房产目前未用于生产经营,处于闲置状态,因此新疆宜化决定暂不办 理房产证,对新疆宜化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上表第 2 项为新疆宜化新建生产用房,该等房产对应土地新疆宜化均已取得土地使 用权证书,房屋产权证书的办理正常推进过程中。 上表第 3 项新疆宜化新购置房屋,主要用于员工住宿、食堂、商铺等生活用途,该 等房屋系新疆宜化向房地产开发商购买,目前正在等待开发商向准东规建局备案后办理 初始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之后进行分户转移,由新疆宜化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9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上表第 4 项为宜化矿业产能核增后新建生产、生活用房,由于该等房屋所占用土地 目前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因此尚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新疆准东五彩湾矿区一号露天煤矿建设项目 办理先行用地手续的批复》,宜化矿业先行使用相关土地并动工建设不存在违规行为。 上表第 5 项为巴州嘉宜新建的办公生活一体化综合楼,主要用于员工办公、住宿、 食堂等用途,巴州嘉宜已与和硕县自然资源局签署该等房产对应的土地的出让合同并已 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 施工许可证》等建设合规性手续,待该等房产竣工验收后,正常推进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鉴于:①上述无证房产面积在新疆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拥有的全部房产面积中占 比较小,对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较小;②新疆宜化、宜化矿业、丰华时代及巴州嘉宜已 分别取得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确认上述公司不存在违反有关房产及城乡 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违反有关房产及城乡建设 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③交易对方宜化集团已在《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约定,标的公司因交割日前发生或存在的不动产及其他资产瑕疵 而导致或产生的任何责任,无论该等责任发生在交割日前后,均由宜化集团实际承担该 等责任。 综上所述,上述房产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不会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亦不会构成本次交易的法律障碍。 (4)租赁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租赁房产情况如下: 建筑面 用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坐落 租赁期限 积(m2) 途 职 乌鲁木齐新市区太原南路 工 1 张丽 131.70 2024.05.02-2025.05.01 青水湾小区 5 号 1 单元 502 宿 新疆宜 舍 化 乌鲁木齐新市区太原南路 办 2 黄圣明 366 号天领国际大厦商务 723.43 2023.12.01-2025.11.30 公 办公 1402、1403 室 乌鲁木齐新市区太原南路 办 3 新疆物 黄圣明 366 号天领国际大厦商务 353.48 2024.04.01-2025.11.30 公 贸 办公 1401 室 4 焦积芳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131.70 职 2024.05.08-2025.05.07 9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建筑面 用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坐落 租赁期限 积(m2) 途 太原路青水湾花苑住宅小 工 区 8 栋 13 层 1 单元 1301 宿 舍 职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 5 侯星羽 太原路青水湾花苑住宅小 103.27 2024.05.06-2025.05.05 宿 区 7 栋 3 层 6 单元 301 舍 职 乌什塔 巴州嘉 乌什塔拉乡塔拉村老村委 工 6 拉乡塔 400.00 2021.09.30-2026.09.30 宜 会办公楼二层 宿 拉村 舍 上述承租房屋均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 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 的效力,故新疆宜化及其子公司根据相关租赁合同可依法使用该等房屋。上述承租房产 不属于新疆宜化及其子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主要用途为新疆宜化驻乌鲁木齐办事 处及职工宿舍,且不存在因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与出租方发生纠纷的情况,亦未受 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 综上所述,上述租赁房屋虽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但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承租房产不属于标的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5)商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持有注册商标。 (6)专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共 53 项,具体详见本 报告书“附件三 新疆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 (7)域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域名共 3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主办单位 域名 注册日期 有效期至 1 新 ICP 备 2020001072 号-2 新疆宜化 yhwell.cn 2023.12.21 2024.12.21 2 新 ICP 备 2020001072 号-4 新疆宜化 xjyhalarm.cn 2024.06.24 2025.06.24 3 新 ICP 备 2021001286 号-4 宜化矿业 xjyhky.com 2024.06.12 2025.06.12 注:上表第 1 项域名即将到期,新疆宜化已开始办理续期相关手续。 9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共 3 项,具体情 况如下: 取得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登记号 作品名称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方式 权利 一种面向极端温差环 2023SR028 原始 1 宜化矿业 境的矿车无人驾驶点 未发表 2023.02.28 无 4642 取得 云识别系统 V1.0 宜化矿业智慧物流管 2024SR024 原始 2 宜化矿业 理系统[简称:煤炭枢 2021.09.01 2024.02.06 无 0938 取得 纽管理系统]V1.0 2024SR023 宜化矿业电子工牌管 原始 3 宜化矿业 2022.06.09 2024.02.06 无 8445 理软件 V1.0 取得 (9)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相关监管规则,湖北宜化为加强关联担保的内部控制,要求关联担保 对象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上市公司为新疆宜化借款、融资租赁、保理提供的每笔担保均 由新疆宜化提供反担保。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宜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 (10)抵押、质押或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 2024 年 7 月末,新疆宜化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资产抵押、质押或权利存在 限制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货币资金 33,617.50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定期存单质押等 其中 7,500 万用于抵押借款,其余受限原因为贴现或者 应收票据 64,040.05 背书,无法终止确认 其他流动资产 17,000.00 票据保证金 固定资产 398,780.09 抵押借款 合计 513,437.64 - (11)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新疆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的情形,新疆宜化作 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如下: 9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①被许可使用商标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宜化存在被授权使用商标 4 项,具体情况如下: 权 序 类 授权期 授权费 许可 利 商标 注册号 商标权有效期限 许可范围 号 别 至 用 类型 人 湖 北 1 1 4761613 2019.02.07-2029.02.06 宜 化 新疆宜 湖 化使用 北 至湖北 2 1 2462242 2018.06.21-2028.06.20 该等商 尿素、聚 宜 宜化不 标进行 氯乙烯、 化 再持有 普通 产品销 烧碱、三 湖 该等商 许可 售产生 聚氰胺、 北 标权为 3 1 9560955 2024.01.07-2034.01.06 收入金 水泥 宜 止 额的 化 0.02% 湖 北 4 1 759217 2015.08.07-2025.08.06 宜 化 ②被许可使用技术情况 2022 年 8 月,新疆宜化作为被许可人,经与欧技公司友好协商,签订许可协议以 取得三聚氰胺相关生产技术的许可,旨在完成新建年产 80,000 吨三聚氰胺工厂的设计、 工程设计、施工、运营和维护。许可协议约定的许可费为 286.80 万欧元、分期支付, 新疆宜化取得相关技术后可长期使用,具有稳定性,协议安排具有合理性。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日,本次许可协议正在履行中。 上述许可协议系新疆宜化基于新建三聚氰胺项目需要,与许可方友好协商后签署, 不涉及重组相关条款,本次重组对上述许可协议效力无影响。 除上述情形外,新疆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 情形。 6、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新疆宜化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参见“第四节/八、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 况”。 9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新疆宜化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7 月 31 日 项目 2023 年末/度 2022 年末/度 /2024 年 1-7 月 资产总计 2,377,582.81 2,379,395.56 2,226,644.08 负债合计 1,543,314.78 1,608,083.41 1,676,143.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834,268.03 771,312.15 550,500.36 营业收入 493,746.74 916,671.43 944,894.68 营业利润 62,545.66 277,887.58 337,801.20 利润总额 76,334.91 272,386.81 340,085.24 净利润 74,069.30 216,798.27 238,443.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0,035.42 251,980.00 382,570.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093.21 -91,065.49 -122,638.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773.24 16,714.02 -94,418.9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1,168.98 177,628.53 165,512.37 报告期内,新疆宜化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24 年 7 月 31 日 项目 2023 年末/度 2022 年末/度 /2024 年 1-7 月 毛利率 39.31% 44.13% 47.86% 流动比率 0.96 0.77 0.61 速动比率 0.92 0.73 0.57 资产负债率 64.91% 67.58% 75.28%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21 0.40 0.4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6.10 56.78 42.10 存货周转率(次/年) 8.65 13.08 12.62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5)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期初期末平均值;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的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8)2024 年 1-7 月数据未经年化。 9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1)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宜化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事项参见本章之“四/ (一)/2、历史沿革”相关内容,相关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原因、作价依据情况如下: 序 转让/增 交易双方关 时间 原因及背景 作价依据 号 资价格 联关系 2022 年 湖北宜化对新疆宜化债转股增资,同时根据 净资产评 增资方为湖北 1 不适用 9月 新疆宜化净资产评估值调整股东持股比例 估值 宜化 2023 年 宜昌产投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无偿划转 转让双方为同 2 0元 不适用 1月 新疆宜化股权 一控制下企业 最近三年,新疆宜化历次增减资、股权转让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2)最近三年评估情况 最近三年,除因本次交易而进行的资产评估外,相关评估情况如下: 2022 年 9 月,新疆宜化第二十四次增资中,中京民信出具了京信评报字(2022) 第 252 号评估报告,对新疆宜化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 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1 月 31 日, 新疆宜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88,335.28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收益法评估值为 410,288.71 万元,增值额 321,953.43 万元,增值率 364.47%。此外,宜昌新发投最近三年股权转让 涉及的股权评估中,亦包含对新疆宜化的股权评估,具体情况参见“第四节 交易标的 基本情况”之“二/(三)/2、最近三年评估情况”。 9、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1)诉讼、仲裁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宜化及下属子公司诉讼标的金额/潜在支出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共 14 宗,具体情况如下: 10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起诉/裁 受理 涉诉标的 序号 被告 原告 判/调解 案号 案由 诉讼请求 诉讼进展 法院 金额 日期 新疆宜化诉讼请求如下: 1、请求法院撤销(2023)鄂 0591 民初 872 号《民事判决书》及(2023)鄂 05 民终 3662 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被申请 人新疆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 136,850,000 元及相应利息 57,548,466.12 元(利息暂计算至 2023 年 3 月 21 日,具 体金额以实际清偿之日为准)范围内,对 第三人新疆新宜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新能 湖北 新疆宜 2024 年 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集团有限 省高 (2024) 化(再 5 月(再 执行异议 10,962.04 2、本案诉讼费(包括一审、二审)及保 1 责任公司 级人 鄂民申 已开庭,尚未判决 审申请 审申请 之诉 万元 全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再审申 民法 2421 号 人) 时间) 新疆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讼请求如 请人) 院 下: 请求法院撤销(2023)鄂 0591 民初 872 号《民事判决书》及(2023)鄂 05 民终 3662 号《民事判决书》,将本案发回重审 或者改判支持新疆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一审全部诉讼请求(即不追加其为 (2021)鄂 05 民初 78 号民事调解书所涉 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并由新疆宜化承 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新疆宜化、 1、请求判令新疆宜化、新疆新宜瑞投资 乌鲁 新疆新宜 有限公司及新疆新宜瑞房地产开发有限 新疆新 木齐 2024 年 (2024) 瑞投资有 公司协助原告将原告持有新疆新宜瑞房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已于 2024 年 能集团 新市 10 月(一 新 0104 不涉及标 2 限公司、新 合同纠纷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5%的股权变更登记 10 月 29 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新能集团 有限责 区人 审判决 民初 434 的金额 疆新宜瑞 至新疆宜化、新疆新宜瑞投资有限公司名 的诉讼请求 任公司 民法 时间) 号 房地产开 下 院 发有限公 2、请求判令新疆宜化、新疆新宜瑞投资 10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起诉/裁 受理 涉诉标的 序号 被告 原告 判/调解 案号 案由 诉讼请求 诉讼进展 法院 金额 日期 司 有限公司承担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 全部费用 3、请求判令新疆宜化、新疆新宜瑞投资 有限公司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1、请求判令被告新疆磐岳工程建设有限 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 新疆磐岳 司 立 即 向 原 告 支 付 工 程 款 共 工程建设 吉木 26,030,146.45 元 有限公司、 2024 年 (2024) 萨尔 建设工程 2、请求判令上列被告承担本案鉴定费 中国化学 11 月(一 新 2327 2,603.01 万 一审已判决,新疆宜化与文建林无直接合 3 文建林 县人 施工合同 200,000 元、保全费 5,000 元 工程第十 审判决 民初 元 同关系,不承担责任。 民法 纠纷 3、请依法判令被告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 六建设有 时间) 1454 号 院 司在未付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诉讼请求 限公司、新 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疆宜化 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等诉讼 费用 新疆宜化、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中国化学 9,398,751.33 元及利息 1,776,364 元(最终 河南省 吉木 工程第十 2024 年 工程款金额以造价鉴定意见为准) 金鑫防 萨尔 建设工程 六建设有 6 月(起 1,117.51 万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4 腐保温 县人 / 施工合同 法院尚未排期 限公司、中 诉状时 元 9,398,751.33 元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的利 工程有 民法 纠纷 国核工业 间) 息至款付清之日止,利率按贷款市场报价 限公司 院 第五建设 利率一年期 3.45%计算 有限公司 3、本案诉讼费及邮寄送达费由被告承担 常海君、湖 安徽 1、请求依法判令三被告向原告支付运输 2024 年 北长裕化 省萧 费 1,563,408.4 元及利息 60 万元(暂计算 6 月(起 运输合同 216.34 万 5 工有限责 张玉鹏 县人 / 至起诉之日,剩余利息以 2021 年 11 月 25 法院尚未排期 诉状时 纠纷 元 任公司、嘉 民法 日年 LPR 利率的 1.5 倍计算至实际履行完 间) 宜实业、第 院 毕之日) 10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起诉/裁 受理 涉诉标的 序号 被告 原告 判/调解 案号 案由 诉讼请求 诉讼进展 法院 金额 日期 三人新疆 2、请求判令被告常海君对上述欠款本息 宜化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被 告承担 已达成和解,环球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开具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 223,245 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后, 吉木 (2024) 2,762,687.74 元; 环球阀 2024 年 新疆宜化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向环球阀 萨尔 新 2327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利息 门集团 11 月(调 买卖合同 258.41 万 门集团有限公司支付 1,000,000 元、2025 6 新疆宜化 县人 诉前调 71,549.83 元(以 2,762,687.74 元为基数, 有限公 解裁定 纠纷 元 年 1 月 31 日前支付 1,000,000 元、2025 年 民法 确 1002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暂计算至 2023 年 10 司 时间) 2 月 28 日前支付 584,106.16 元。 院 号 月 1 日,利率按照 LPR 计算);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案件尚未履行完 3、本案诉讼费、邮寄费由被告承担。 毕 已判决,判令:嘉宜实业自判决生效之日 (2021) 起 十 日 内 支 付 原 告 李 祥 运 输 款 嘉宜实业; 新 2327 3,185,756.44 元,并自 2017 年 3 月 10 日起 吉木 第三人新 2022 年 民初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兰炭运费 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萨尔 疆中煤华 9 月(二 4158 号、 买卖合同 318.58 万 3,185,756.44 元 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承担逾期利息, 7 李祥 县人 利德翔煤 审判决 (2022) 纠纷 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利息 551,092 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至 2021 年 4 月 10 民法 炭运销有 时间) 新 23 民 元 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院 限公司 终 1415 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承担逾期利息;驳回 号 原告李祥的其他诉讼请求。嘉宜实业无财 产可执行,无法履行 嘉宜实业、 新疆大 新疆 2018 年 (2017) 买卖合同 1,530.60 万 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15,305,990.43 元。诉 已判决,判令:嘉宜实业于判决生效后十 8 新疆宜化 黄山鸿 维吾 3 月(二 新 23 民 纠纷 元 讼过程中,原告明确其诉讼请求,要求二 五日内向原告新疆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责 10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起诉/裁 受理 涉诉标的 序号 被告 原告 判/调解 案号 案由 诉讼请求 诉讼进展 法院 金额 日期 基焦化 尔自 审判决 初 66 被告承担共同给付责任,后放弃要求新疆 任公司阜康焦化分公司支付货款 有限责 治区 时间) 号、 宜化在本案承担给付责任。 15,305,990.43 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 任公司 高级 (2018) 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 阜康焦 人民 新民终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化分公 法院 43 号 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司 案件受理费 11,3636 元,由嘉宜实业负担。 嘉宜实业无财产可执行,无法履行 1、请求判令被告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支付工程款 1,842,553.74 元,利息暂 计 263,881.46 元(利息计算方式:2020 年 9 月 12 日计算至 2024 年 8 月 6 日,按 新疆生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 产建设 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福建龙净 2024 年 (2024) 兵团第 吉木 建设工程 2、请求判令被告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 环保股份 12 月(一 新 2327 210.64 万 9 五建筑 萨尔 施工合同 公司以 1,842,553.74 元基数,按全国银行 法院已排期,尚未开庭 有限公司、 审开庭 民初 元 工程有 县 纠纷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 新疆宜化 时间) 3755 号 限责任 率(LPR),支付自 2024 年 8 月 7 日至 公司 实际付清工程款之日止的利息 3、请求判令被告新疆宜化在未付工程款 范围内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4、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 全费、担保保函费。 已调解,根据调解书: 吉木 1、请求判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交付胶 1、 被 告 北 京 约 基 工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 (2021) 北京约基 萨尔 2021 年 带)或者退还货款 203.28 万元 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交付原告新疆宜化符 新疆宜 新 2327 买卖合同 129.14 万 10 工业股份 县人 9 月(调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逾期交货违约 合原技术协议约定的 2,100 米胶带(价值 化 民初 纠纷 元 有限公司 民法 解日期) 金约 16 万元 1,291,420 元),随货开具 9,000,000 元(税 1783 号 院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率 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告新疆宜 化不再支付任何款项,如被告北京约基工 10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起诉/裁 受理 涉诉标的 序号 被告 原告 判/调解 案号 案由 诉讼请求 诉讼进展 法院 金额 日期 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时交付,原告新疆宜 化按照 1,291,420 元申请执行,被告北京约 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自 2019 年 11 月 15 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利率按 照同期同档 LPR 计算) 2 、 本 案 诉 讼 费 24,342.4 元 , 减 半 收 取 12,171.20 元、保全费 5,000 元、保险费 5,482 元,合计 22,653.2 元,由被告北京约基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前支付原告新疆宜化)。截至本报告书 签署日,该案件尚未履行完毕 已判决,一审判令: 1、解除原告新疆宜化与被告湖北宜能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0 日签订的 《买卖合同》 新疆 (2019) 2、被告湖北宜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 维吾 新 2327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新疆宜化支付 尔自 民初 1、请求依法判令解除原、被告于 2018 年 货款 3,352,500 元 治区 1791 号、 5 月 20 日签订的《买卖合同》 2020 年 3、被告湖北宜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 湖北宜能 昌吉 (2020)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货 款 新疆宜 5 月(二 买卖合同 345.75 万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新疆宜化支付 11 环保科技 回族 新 23 民 3,352,500 元 化 审判决 纠纷 元 违约金 100,000 元 有限公司 自治 终 592 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时间) 4、被告湖北宜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 州中 号、 1,000,000 元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新疆宜化支付 级人 (2020) 4.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保全费 5,000 元 民法 新民申 5、驳回原告新疆宜化的其他诉讼请求。 院 1725 号 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47,524 元, 由上诉人新疆宜化负担 12,800 元,由上诉 人湖北宜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34,724 元。 10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起诉/裁 受理 涉诉标的 序号 被告 原告 判/调解 案号 案由 诉讼请求 诉讼进展 法院 金额 日期 湖北宜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已 被驳回。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案件尚未履行完 毕 二审过程中双方已达成调解,根据调解协 议: 1、上诉人新疆宜化与上诉人山东久安消防 工程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于 2018 年 8 1、请求判令原被告间签订的《新疆宜化 月签订的《新疆宜化生活区消防整改建设 生活区消防整改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 工(EPC)总承包合同》无效 同》无效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工程款 新疆 2、上诉人山东久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乌鲁 1,627,732.79 元 维吾 木齐分公司向上诉人新疆宜化返还工程款 山东久安 (2020) 3、请求判令被告对生活区消防工程进行 尔自 724,217.85 元 , 并 支 付 恢 复 整 改 费 用 消防工程 新 2327 恢复整改并承担工程整改费用 24,747.04 治区 24,747.04 元、鉴定费用 87,500 元、保全费 有限公司 2021 年 民初 元(最终整改费用以鉴定机构鉴定出具的 昌吉 建设工程 用 5,000 元 , 利 息 81,039.11 元 , 共 计 乌鲁木齐 新疆宜 4 月(调 1974 号、 187.75 万 鉴定书载明金额为准);4、请求判令被 12 回族 施工合同 922,504 元。上述款项分三次给付,于 2021 分公司、山 化 解书日 (2021) 元 告向原告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 50,000 元 自治 纠纷 年 5 月 30 日前支付 200,000 元,于 2021 东久安消 期) 新 23 民 5、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鉴定费 州中 年 6 月 30 日前给付 300,000 元,于 2021 防工程有 终 721 175,000 元 级人 年 7 月 30 日前给付 422,504 元。若上诉人 限公司 号 6、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期 民法 山东久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 间利息,以 1,627,732.79 元为基数,年利 院 司未能按期支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上诉 率 4.35%,从 2018 年 9 月 1 日至实际支 人新疆宜化有权对剩余未付款项一并申请 付之日止 执行,且上诉人山东久安消防工程有限公 7、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 司乌鲁木齐分公司须另行支付违约金 被告承担。 50,000 元 3、被上诉人山东久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对 上诉人山东久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乌鲁木 齐分公司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10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起诉/裁 受理 涉诉标的 序号 被告 原告 判/调解 案号 案由 诉讼请求 诉讼进展 法院 金额 日期 4、上诉人新疆宜化放弃原审其他诉讼请求 5、一审案件受理费 27,496 元,由上诉人 山东久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 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 31,815.09 元减半 收取 15,907.545 元,由上诉人新疆宜化负 担 5,440.245 元,由上诉人山东久安消防工 程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负担 10,467.3 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案件尚未履行完 毕 已判决,一审判令: 1、奎屯市旭阳农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 后立即向原告新疆宜化偿还代偿款 2,188 1、请求判令被告共同支付款项 2,188 万元 (2023) 万元及利息(以 2,188 万元为基数,自 2015 2、请求判令被告共同支付利息暂计 590 奎屯市旭 宜昌 鄂 0506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止,按 2024 年 万元(以 2,188 万元为基数,自 2015 年 4 阳农资有 市中 民初 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 新疆宜 2 月(二 追偿权纠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按年息 13 限公司、陈 级人 2930 号、 2,778 万元 算利息;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按照全 化 审判决 纷 6.15%计算;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至款付 永和、陈育 民法 (2023)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 时间) 清之日止,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 冰 院 鄂民终 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付利息至代偿款偿清 算) 3669 号 之日止)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驳回原告新疆宜化其他的诉讼请求。 二审维持原判。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 案件尚未履行完毕 (2023) 1、请求判令被告共同支付款项 2,000 万元 已判决,一审判令: 奎屯市旭 宜昌 2024 年 鄂 0506 2、请求判令被告共同支付利息暂计 539 1、奎屯市旭阳农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 阳农资有 市中 新疆宜 2 月(二 民初 追偿权纠 万元(以 2,000 万元为基数,自 2015 年 4 后立即向原告新疆宜化偿还代偿款 2,000 14 限公司、陈 级人 2,539 万元 化 审判决 2934 号、 纷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按年息 万元及利息(以 2,000 万元为基数,自 2015 永和、陈育 民法 时间) (2023) 6.15%计算;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至款付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止,按 冰 院 鄂 05 民 清之日止,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 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 10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起诉/裁 受理 涉诉标的 序号 被告 原告 判/调解 案号 案由 诉讼请求 诉讼进展 法院 金额 日期 终 3672 算) 算利息;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按照全 号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付利息至代偿款偿清 之日止) 2、驳回原告新疆宜化其他的诉讼请求。 二审维持原判。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 案件尚未履行完毕 10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上表第 1-2 项为新疆宜化与新疆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新能集团”) 历史上已完结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的衍生案件,其中第 1 项为执行异议之诉, 该案件一审、二审均已判决驳回新疆新能集团诉讼请求,目前处于再审阶段,若最终该 案件新疆宜化败诉,则新疆宜化可能涉及约 10,962.04 万元的潜在支出。第 2 项为合同 纠纷案件,原告新疆新能集团的诉讼请求为请求新疆宜化协助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 不涉及诉讼金额,该案一审已判决驳回原告新疆新能集团诉讼请求,目前新疆新能集团 已上诉,二审尚未开庭。 上表第 3-9 项为新疆宜化或其下属子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主要为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案涉标的金额合计 6,255.09 万元。 上表第 10-14 项为新疆宜化或其下属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案涉标的金额合计 5,979.64 万元,均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追偿权纠纷案件。 鉴于:①上述新疆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案件的潜在赔偿/支出金 额共计 17,217.13 万元,占标的公司 2024 年 7 月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2.06%,占标的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88%,占比较低;②交易对方宜化集团已在《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中约定标的公司因交割日前发生或存在的诉讼仲裁而导致或产生的任何责任, 无论该等责任发生在交割日前后,均由宜化集团实际承担该等责任。 综上所述,上述未决诉讼、仲裁事项不会对新疆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性障碍。 (2)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宜化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新疆宜化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主管部门处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被处罚 罚款金额 是否重大行政处 文号 处罚部门 处罚事由 号 主体 (元) 罚 准消行罚决字 准东经济开发区 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否,已取得主管部 1 31,000 [2022]0010 号 消防救援大队 的行为 门的专项证明 新疆准东经济技 尿素分厂停车未辨识出泄漏风 新疆宜 (新准)安监罚 否,已取得主管部 2 术开发区安全生 险,尿素装置现场有明显异味 10,000 化 [2022]93 号 门的专项证明 产监督管理局 等问题 (新准)安监罚 新疆准东经济技 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 否,已取得主管部 3 20,000 [2022]75 号 术开发区安全生 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 门的专项证明 10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被处罚 罚款金额 是否重大行政处 文号 处罚部门 处罚事由 号 主体 (元) 罚 产监督管理局 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 价报告 新疆准东经济技 (新准)应急罚 未按照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 否,已取得主管部 4 术开发区安全生 20,000 [2023]13 号 师 门的专项证明 产监督管理局 准消行罚决字 准东经济开发区 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否,已取得主管部 5 41,000 [2024]0003 号 消防救援大队 的行为 门的专项证明 昌州自然资罚 新疆昌吉州自然 未经批准占用土地修建硬化道 否,已取得主管部 6 宜化矿 (土)字 资源局准东经济 42,655 路、砖房 门的专项证明 业 [2023]7 号 技术开发区分局 安全挡墙物料未做压实处理, 顶部存在大块,未起到有效阻 新疆准东经济技 (新准)应急罚 挡作用等;食堂使用液化石油 否,已取得主管部 7 术开发区安全生 12,000 [2023]66 号 气瓶灶的位置未安装可燃气体 门的专项证明 产监督管理局 报警器,使用炭火灶的位置未 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 存在对液化石油气瓶放置间未 嘉成化 (昌州)应急罚 昌吉州应急管理 否,已取得主管部 8 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 20,000 工 告[2022]1 号 局 门的专项证明 管控措施 存在原盐堆场盐堆卸载平台边 缘、洗盐装置卸料口设置的安 和布克赛尔蒙古 (和)应急罚告 全车挡高度不符合规定要求; 否,已取得主管部 9 自治县应急管理 20,000 宜新化 [2022]11 号 盐田东部采区工作点、采区运 门的专项证明 局 工 输道路、洗盐装置 1#2#沉降处 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塔地)应急罚 伊犁州塔城地区 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 否,已取得主管部 10 10,000 [2023]12 号 应急管理局 资及装备 门的专项证明 巴州嘉宜的石灰岩矿《露天矿 山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 (巴)应急罚 巴音郭楞蒙古自 十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 否,已取得主管部 11 80,000 巴州嘉 [2023]16 号 治州应急管理局 制度中缺少治理措施和方案、 门的专项证明 宜 资金人员物资保障、治理验收、 治理效果评估等内容 (硕)应急罚 和硕县应急管理 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否,已取得主管部 12 60,000 [2024]4 号 局 未注册至巴州嘉宜等 门的专项证明 报告期内,新疆宜化上述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恶劣社会影响 等其他严重后果,不存在对新疆宜化生产经营、存续以及本次交易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 大行政处罚情况,新疆宜化及相关子公司已缴纳罚款并进行相应整改,根据相关主管部 门出具的合规证明,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情形,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二)新疆宜化分、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宜化共有 7 家分公司,10 家控股子公司,其中,仅宜 11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化矿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占新疆宜化对应财务数据的 20%以上 且具有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宜化矿业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烧山产业园环城西路 439 号(火烧山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 詹刚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6 年 9 月 1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652327754556494T 码 煤炭开采、加工、洗选和销售;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集装箱道路运输;铁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货物运输代理;工程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仓储服务;汽车配件、工程机械设备的维修;五金交电的销售;工矿工程建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疆宜化持有 53.925%股权、宜昌市国资委持有 41.075%股权、昌吉州国资委 股东构成 持有 5%股权 (2)历史沿革 ① 2006 年 9 月,宜化矿业设立 2006 年 9 月 13 日,宜化矿业召开第一次股东会,决定设立宜化矿业,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并通过了《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章程》。 2006 年 9 月 15 日,新疆宏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宏昌验字 (2006)2-030 号),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06 年 9 月 15 日止,宜化矿业已 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2006 年 9 月 15 日,宜化矿业取得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652327030000034)。 宜化矿业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宜化矿产投资有限公司 510.00 51.00% 2 北京华易隆鑫贸易有限公司 490.00 49.00% 合计 1,000.00 100.00% 11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② 2008 年 10 月,第一次增资 2008 年 9 月 1 日,宜化矿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宜化矿业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 增加至 2,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由各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并相应修改宜 化矿业公司章程。 2008 年 9 月 6 日,新疆宏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宏昌验字 (2008)2-037 号),根据前述《验资报告》,宜化矿业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 本 1,000 万元。 2008 年 10 月 9 日,宜化矿业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宜化矿业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华恒矿产投资有限公司 1,020.00 51.00% 2 北京华易隆鑫贸易有限公司 980.00 49.00% 合计 2,000.00 100.00% 注:2008 年 6 月,“湖北宜化矿产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北华恒矿产投资有限公司”。 ③ 2009 年 7 月,第二次增资 2009 年 6 月 22 日,宜化矿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宜化矿业注册资本由 2,000 万 元增加至 3,5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500 万元由各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并相应修改 宜化矿业公司章程。 根据新疆宏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宏昌验字(2009)00149 号、宏昌验字(2009)00152 号、宏昌验字(2009)00156 号),截至 2009 年 7 月 15 日止,宜化矿业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500 万元。 2009 年 7 月 28 日,宜化矿业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宜化矿业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华恒矿产投资有限公司 1,785.00 51.00% 2 北京华易隆鑫贸易有限公司 1,715.00 49.00% 合计 3,500.00 100.00% ④ 2010 年 5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11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0 年 5 月 20 日,华恒投资和华易隆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华恒 投资持有的宜化矿业 1%股权转让给华易隆鑫,转让价款为 35 万元。 2010 年 5 月 28 日,宜化矿业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宜化矿业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华恒矿产投资有限公司 1,750.00 50.00% 2 北京华易隆鑫贸易有限公司 1,750.00 50.00% 合计 3,500.00 100.00% ⑤ 2010 年 11 月,第三次增资 2010 年 10 月 18 日,宜化矿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宜化矿业注册资本由 3,500 万元增加至 1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6,500 万元由各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并相应修 改宜化矿业公司章程。 根据新疆正祥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正会验变字[2010]68 号、 新正会验变字[2010]73 号),截至 2010 年 11 月 26 日止,宜化矿业已收到股东缴纳的 新增注册资本 6,500 万元。 2010 年 11 月 23 日,宜化矿业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宜化矿业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华恒矿产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50.00% 2 北京华易隆鑫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 5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⑥ 2014 年 1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12 月 18 日,宜化矿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华恒投资、华易隆鑫分别将 其持有的宜化矿业 6.425%股权转让给新疆宜化,华恒投资、华易隆鑫分别将其持有的 宜化矿业 2.50%股权转让给新疆能源集团,并相应修改宜化矿业公司章程。 2013 年 12 月 18 日,华恒投资分别与新疆宜化、新疆能源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宜化矿业 6.425%股权、2.50%股权分别转让给新疆宜化、新疆 能源集团,转让价款分别为 642.50 万元、0 万元。 11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3 年 12 月 18 日,华易隆鑫分别与新疆宜化、新疆能源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宜化矿业 6.425%股权、2.50%股权分别转让给新疆宜化、新疆 能源集团,转让价款分别为 642.50 万元、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新疆能源未实际出资,系根据新疆自治区政府关于五彩湾矿区整合 方案会议,由宜化矿业原股东尽援疆职责分担。 2014 年 1 月 14 日,宜化矿业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宜化矿业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华恒矿产投资有限公司 4,107.50 41.075% 2 北京华易隆鑫贸易有限公司 4,107.50 41.075% 3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1,285.00 12.85% 4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5.00% 合计 10,000.00 100.00% ⑦ 2017 年 7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7 月 20 日,宜化矿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华恒投资将其持有的宜化矿 业 41.075%股权转让给大江集团,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并相应修改宜化矿业公司 章程。 2017 年 7 月 20 日,华恒投资与大江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 有的宜化矿业 41.075%股权转让给大江集团,转让价款为 4,614.24 万元。 2017 年 7 月 25 日,宜化矿业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宜化矿业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4,107.50 41.075% 2 北京华易隆鑫贸易有限公司 4,107.50 41.075% 3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1,285.00 12.85% 4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5.00% 合计 10,000.00 100.00% ⑧ 2020 年 9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11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0 年 8 月 12 日,新疆宜化与大江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大江集 团将其持有的宜化矿业 41.075%股权转让给新疆宜化,转让价格为 6.99 亿元。 2020 年 8 月 17 日,新疆宜化支付了前述股权转让款后,大江集团未按协议约定 办理标的股权的变更登记,新疆宜化向宜昌市仲裁委申请仲裁。2020 年 9 月 7 日,宜 昌市仲裁委作出裁决书([2020]宜仲裁字第 134 号),裁决前述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大 江集团将其持有的宜化矿业 41.075%股权变更登记至新疆宜化名下。 2020 年 9 月 14 日,因大江集团未履行上述裁决书确定的义务,新疆宜化向宜昌 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 年 9 月 15 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 鄂 05 执 120 号执行裁定书,将大江集团持有的宜化矿业 41.075%股权强制过户至新疆 宜化名下。 2020 年 9 月 28 日,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 本次股权转让后,宜化矿业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5,392.50 53.925% 2 北京华易隆鑫贸易有限公司 4,107.50 41.075% 3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5.00% 合计 10,000.00 100.00% ⑨ 2024 年 8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华易隆鑫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天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并提起公诉,2023 年 8 月 22 日,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决华易隆鑫犯单位行贿罪,免于刑事 处罚,行贿违法所得暨在宜化矿业持有的全部股权及孳息予以追缴,返还宜昌市国资委。 宣判后,华易隆鑫不服并提起上诉,2024 年 6 月 3 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4 年 8 月,前述法院判决执行完毕,宜化矿业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5,392.50 53.925% 2 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107.50 41.075% 3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5.00% 合计 10,000.00 100.00% 11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⑩ 2024 年 9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24 年 6 月 26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作出批复(新国资产权[2024]171 号), 同意将新疆能源集团持有的宜化矿业 5%股权无偿划转至自治区国资委。 2024 年 6 月 27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出具《关于无偿划转准东煤田五彩 湾矿区煤矿股权有关事宜的函》(新国资函[2024]56 号),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 持有的宜化矿业 5%股权无偿划转至昌吉州国资委。 2024 年 9 月 5 日,宜化矿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新疆能源集团将其持有的宜化 矿业 5%股权划转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 2024 年 9 月 15 日,宜化矿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将 其持有的宜化矿业 5%股权划转至昌吉州国资委。 2024 年 9 月 25 日,宜化矿业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宜化矿业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5,392.50 53.925% 2 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107.50 41.075% 3 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00.00 5.00% 合计 10,000.00 100.00% 2、其他分、子公司基本情况 (1)新疆宜化热电分厂 企业名称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分厂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热电办公楼一楼(彩 注册地址 北社区) 负责人 文彪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652300MA77QQWC0U 码 火力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销售化工设备;化工技 经营范围 术咨询、技术服务、其它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新疆宜化建材分厂 11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企业名称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建材分厂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建材办公楼一楼(彩 注册地址 北社区) 负责人 郭华文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652300MA77QU00X0 码 水泥制品的制造和销售;销售化工设备;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化工技术咨 经营范围 询、技术服务、其他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新疆宜化电石分厂 企业名称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电石分厂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电石办公楼一楼(彩 注册地址 北社区) 负责人 罗晓辉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652300MA77QU026T 码 对电石行业的投资;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销售化工设备;化工技术咨询、 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其他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新疆宜化尿素分厂 企业名称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尿素分厂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尿素办公楼一楼(彩 注册地址 北社区) 负责人 高军亮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652300MA77QU042G 码 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经营范围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新疆宜化氯碱分厂 企业名称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氯碱分厂 11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氯碱办公楼一楼(彩 注册地址 北社区) 负责人 郑联波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652300MA77QU050B 码 对烧碱、PVC 行业的投资;工业盐的销售(不含危险品及一类易毒化学品); 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销售化工设备;化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其他技术 经营范围 开发、咨询、交流、推广、转让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新疆宜化三胺分公司 企业名称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三胺分公司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大厦经济发展局二楼 202 室(五 注册地址 彩湾) 负责人 陈学儒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成立日期 2022 年 10 月 2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652301MAC2QDQP8A 码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 经营范围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新疆宜化检修分公司 企业名称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检修分公司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新城五彩路 101 号孵化基地联 注册地址 合办公南区-63 号 负责人 吴龙运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成立日期 2023 年 12 月 2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652301MAD95TDC6D 码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电气安装 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对 经营范围 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土石方工程 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 电器安装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金属切削加工 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11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嘉成化工 企业名称 新疆嘉成化工有限公司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新疆嘉成化工有限公 注册地址 司(彩北社区) 法定代表人 王铮铮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3 年 1 月 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652327057732878P 码 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及国家限定生产经营的项目除外);其他综 合零售;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制造、安装、维修;金属管道和非金属管道安 经营范围 装;电仪安装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租赁;机 械加工;高压清洗;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新疆宜化持有 100%股权 注:2023 年 8 月,新疆宜化内部决议通过吸收合并嘉成化工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相关 吸收合并注销事项正在办理中。 (9)新疆物贸 企业名称 宜化(新疆)物贸有限公司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中产业园创新路 3 号社区服务中心 3 楼 301 注册地址 (彩中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 王长江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9 年 3 月 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652300MA789ABN12 码 采购、销售:电子产品、尿素、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 品、煤炭、煤渣、灰渣、渣料、矿产品、大宗物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电 经营范围 子原器件,通讯设备、机械零配件、五金交电、塑料制品、日用百货、建筑材 料、装饰材料;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新疆宜化持有 100%股权 注:2024 年 3 月新疆宜化收购宜昌高投持有的新疆物贸 80.10%股权和湖北宜化持有的新疆物 贸 19.90%股权,本次收购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已将标的公司财务数据进行 追溯调整,视为报告期期初即将新疆物贸纳入标的公司合并范围。 (10)宜新化工 11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企业名称 新疆宜新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玛纳斯盐湖西侧 001 号 法定代表人 庞庆丰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1 年 8 月 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654226580210492E 码 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食用盐销售;非食用盐加 经营范围 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新疆宜化持有 100%股权 (11)巴州嘉宜 企业名称 巴州嘉宜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巴州和硕县乌什塔拉乡军民路 166 号 7 区 02 号 法定代表人 王金华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6 年 7 月 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652828MA776FFH4K 码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用石加工; 经营范围 矿山机械销售;矿物洗选加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 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新疆宜化持有 100%股权 (12)宜化塑业 企业名称 新疆宜化塑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祥和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 冯永安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1 年 4 月 25 日 12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652300572519393M 码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营范围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新疆宜化持有 100%股权 (13)嘉宜实业 企业名称 新疆嘉宜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十一区北庭路(农行院内小二楼 2 楼 2 室) 法定代表人 秦士勇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3 年 6 月 1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6523270688386430 码 三类、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具体经营项目及经营期限以有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 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为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煤炭销售;货物仓储服务;一 般货物装卸服务;货运信息咨询服务;农作物种植;销售:机电设备、工程机 械设备、汽车配件、建筑材料(专项除外)、五金交电、编织袋、焦炭、棉粕、 经营范围 砂石料、多孔砖、籽棉、皮棉:零售:化肥、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电子 产品、日用百货;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货物与技 术进出口业务;工业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新疆宜化持有 100%股权 (14)库克矿业 企业名称 新疆宜化库克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昌吉州木垒县人民北路北环东路土管局商住楼二单元三楼左手 法定代表人 龚万忠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1 年 3 月 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652328568873349K 码 经营范围 煤炭、矿产品的投资;房屋及不动产租赁。 股东构成 新疆宜化持有 100%股权 (15)东沟矿业 企业名称 新疆宜化东沟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昌吉州木垒县英格堡乡马场窝子村六组 12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法定代表人 向刚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1 年 3 月 1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652328568880995G 码 煤炭、矿产品的投资;房屋及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经营范围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新疆宜化持有 100%股权 注:2023 年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已裁定宣告东沟矿业破产,目前尚未完成注销手续。 (16)丰华时代 企业名称 新疆丰华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宜化矿业五彩湾矿区一号露天 注册地址 煤矿一期工程生产指挥中心一楼 111 室(火烧山) 法定代表人 詹刚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6 月 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652300MA77694769 码 煤炭销售、运输;货运信息咨询服务;机电设备、工程机械设备、汽车配件、 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专项除外)、五金交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宜化矿业持有 65%股权、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持有 35%股权 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22895 号),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7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522,501.32 应收票据 111,230.80 应收账款 13,789.62 预付款项 29,969.39 其他应收款 8,043.98 12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2024 年 7 月 31 日 存货 30,965.26 其他流动资产 52,298.69 流动资产合计 768,799.0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7.13 固定资产 987,304.45 在建工程 58,888.44 无形资产 479,225.02 商誉 770.44 递延所得税资产 63,755.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948.1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09,918.86 资产总计 2,378,717.92 宜昌新发投不从事具体业务,其主要资产为持有的新疆宜化 39.403%股权,新疆宜 化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资产情况参见本章“四、下属企业情况”之“(一)新疆宜化” 之“5、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二)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22895 号),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宜昌新发投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7 月 31 日 短期借款 202,268.32 应付票据 42,878.56 应付账款 107,443.98 合同负债 34,144.93 应付职工薪酬 4,173.15 应交税费 13,401.49 其他应付款 130,786.8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11,304.95 其他流动负债 56,281.75 流动负债合计 802,684.02 12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2024 年 7 月 31 日 长期借款 224,110.76 长期应付款 409,867.21 预计负债 103,859.74 递延收益 728.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65.04 非流动负债合计 740,630.75 负债合计 1,543,314.78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宜昌新发投不存在或有负债。新疆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的 或有负债主要为作为被告而未结案的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新疆宜化及其控股子 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的具体情况详见本章“四、下属企业构成”之“(一)/9、诉讼、 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昌新发投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其对外担保对象均为新疆 宜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昌新发投正在履行的对新疆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合同如下表所示: 主债权本金(万 宜昌新发投担 序号 被担保方 主合同类型 主债权期限 元) 保金额(万元)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 2024.07.05-2025 1 借款合同 30,000.00 19,320.90 公司宜昌分行 .07.0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2023.11.10-2025 2 借款合同 6,000.00 3,864.18 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11.1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2024.01.11-2025 3 借款合同 3,640.00 1,434.27 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01.1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2024.06.18-2026 4 有限公司宜昌猇亭 借款合同 19,879.00 7,832.92 .06.17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2024.06.27-2027 5 有限公司三峡猇亭 借款合同 28,900.00 11,387.47 .06.23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2023.04.22-2026 6 借款合同 51,900.00 20,450.16 有限公司三峡分行 .04.20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 2024.01.26-2025 7 借款合同 30,000.00 19,320.90 公司宜昌分行 .01.2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2024.03.28-2026 8 借款合同 6,000.00 3,864.18 公司宜昌分行 .03.2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2024.10.24-2026 9 借款合同 5,000.00 3,220.15 公司宜昌分行 .06.27 10 新疆天山农村商业 借款合同 23,000.00 14,812.69 2024.07.19-2026 12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主债权本金(万 宜昌新发投担 序号 被担保方 主合同类型 主债权期限 元) 保金额(万元)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7.17 高新区支行 南洋商业银行(中 2024.05.16-2026 11 借款合同 20,000.00 7,880.60 国)有限公司 .05.16 湖北宜化集团财务 2024.03.27-2025 12 借款合同 10,000.00 3,940.30 有限责任公司 .03.27 湖北宜化集团财务 2024.04.08-2025 13 借款合同 10,000.00 3,940.30 有限责任公司 .04.08 湖北宜化集团财务 2024.05.20-2025 14 借款合同 5,000.00 1,970.15 有限责任公司 .04.08 湖北宜化集团财务 2024.09.19-2025 15 借款合同 8,000.00 3,152.24 有限责任公司 .09.19 湖北宜化集团财务 2024.10.21-2025 16 借款合同 7,000.00 2,758.21 有限责任公司 .10.21 湖北宜化集团财务 2024.11.14-2025 17 借款合同 10,000.00 3,940.30 有限责任公司 .11.14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 2024.03.26-2026 18 借款合同 20,000.00 12,882.00 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03.2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2024.11.28-2027 19 有限公司宜都市支 借款合同 30,000.00 11,820.90 .12.27 行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 2023.05.31-2028 20 融资租赁合同 80,000.00 31,522.40 公司 .05.31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 2024.07.24-2029 21 融资租赁合同 26,000.00 10,244.78 有限公司 .07.24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 2023.06.27-2026 22 融资租赁合同 30,000.00 19,320.90 有限公司 .06.27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 2023.10.27-2028 23 融资租赁合同 40,000.00 15,761.20 责任公司 .10.15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 2023.09.27-2028 24 融资租赁合同 40,000.00 15,761.20 责任公司 .09.2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2023.12.30-2024 25 保理合同 3,000.00 1,932.09 公司宜昌分行 .12.2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2024.05.11-2025 26 保理合同 5,000.00 3,220.15 公司宜昌分行 .05.08 (四)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 况 新疆宜化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 况已在本章节“/四、5、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中披露。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昌新发投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 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12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交易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变动情 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2024 年 10 月,经宜昌新发投股东宜化集团研究,决定宜昌新发投不设监事会和监 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昌新发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任职期限 1 高亚红 执行董事、经理 2024 年 6 月至今 2 杨慧 财务负责人 2024 年 6 月至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昌新发投不存在其他核心人员。宜昌新发投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1、高亚红 女,197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北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湖北宜化会计主管,湖北 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长,宜化集团财务部副部长等职务。现任宜昌新发投执行 董事、经理,宜化集团财务部副部长。 2、杨慧 女,199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 曾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账会计、卓尔智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宜化集 团财务专员等职务。现任宜昌新发投财务负责人、宜化集团财务专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昌新发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最近 三年,宜昌新发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 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宜昌新发投董事为黄智华、雷正超、陈磊,监事为白杨、王贝贝、李荣 华,高级管理人员为宋占家。报告期内,宜昌新发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核心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12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变动时间 变动情况 变动后董监高名单 变动原因 根据股东会决议,免去雷正超董 董事:黄智华、沈叶、陈磊; 董事会换届、完 事职务,选举沈叶为公司董事; 2022 年 5 月 监事:白杨、王贝贝、骆洋 善公司法人治 免去李荣华公司监事职务,选举 高级管理人员:宋占家 理结构 骆洋为公司监事 根据股东会决议,免去黄智华、 陈磊公司董事职务,选举谢普 董事:谢普乐、沈叶、柯锦辉; 董事会换届、完 乐、柯锦辉为公司董事;根据董 2022 年 9 月 监事:白杨、王贝贝、骆洋 善公司法人治 事会决议,免去宋占家公司总经 高级管理人员:谢普乐 理结构 理职务,聘任谢普乐为公司总经 理 股东结构变更 根据股东会决议,免去沈叶公司 董事:谢普乐、雷蕾、柯锦辉; 导致委派董事、 董事职务,选举雷蕾为公司董 2023 年 1 月 监事:王贝贝、白杨、吴晓华 监事变更、聘任 事;免去骆洋公司监事职务,选 高级管理人员:谢普乐 高级管理人员 举吴晓华为公司监事 变更 根据股东会决议,免去谢普乐公 司董事职务,选举王贝贝为董 股东结构变更 事;免去王贝贝公司监事,选举 董事:王贝贝、雷蕾、柯锦辉; 导致委派董事、 2023 年 1 月 杨俊为监事 监事:杨俊、白杨、吴晓华 监事变更、聘任 根据董事会决议,免去谢普乐经 高级管理人员:王贝贝 高级管理人员 理的职务,聘任王贝贝为公司经 变更 理 根据股东决定,免去王贝贝、雷 蕾、柯锦辉董事的职务,委派林 股东结构变更 剑为执行董事;免去杨俊、白杨、 执行董事:林剑 导致委派董事、 吴晓华监事的职务,委派李寿山 2023 年 6 月 监事:李寿山 监事变更、聘任 为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林剑、彭泽涛 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执行董事决定,免去王贝贝 变更 经理的职务,聘任林剑为经理, 聘任彭泽涛为财务负责人 根据股东决定,免去林剑执行董 事的职务,委派高亚红为执行董 股东结构变更 事;免去李寿山监事的职务,委 执行董事:高亚红 导致委派董事、 派张波为监事 2024 年 6 月 监事:张波 监事变更、聘任 根据执行董事决定,免去林剑经 高级管理人员:高亚红、杨慧 高级管理人员 理的职务,委派高亚红为公司经 变更 理;免去彭泽涛财务负责人的职 务,聘任杨慧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 根据股东会决定,同意免去张波 执行董事:高亚红 《公司法》并结 2024 年 10 月 公司监事职务,同意公司不设监 高级管理人员:高亚红、杨慧 合公司治理实 事会和监事。 际情况,决定取 消监事职务 12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一)诉讼、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昌新发投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新 疆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决诉讼、仲裁情况参见本章“四、下属企业构成”之“(一) 新疆宜化”之“9、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二)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宜昌新发投除持有新疆宜化 39.403%股权外,不从事具体经营业务,不 涉及违法违规情形。新疆宜化及下属子公司违法违规情况参见本章“四、下属企业构成” 之“(一)新疆宜化”之“9、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八、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宜昌新发投 100%的股权,宜昌新发投为持 股平台公司,持有新疆宜化 39.403%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不从事具体业务。 新疆宜化主要从事 PVC、烧碱、尿素等化工化肥业务,其重要控股子公司宜化矿业主 要从事煤炭开采业务。如无特别说明,下文新疆宜化包括新疆宜化本部及包括宜化矿业 在内的下属子公司。 (一)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煤炭行业 (1)行业管理体制 ①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煤炭开采和洗选行业从勘探到生产、运输、销售等整个业务环节,受到国家及 地方政府多方面监管,涉及的主要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 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能源局等。 上述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管理职责和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主管部门 主要管理职责和内容 12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主管部门 主要管理职责和内容 负责煤炭行业的行业管理和政策协调,制定煤矿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研 究煤炭行业的产业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 1 国家发改委 价格政策,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煤炭价格和有关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 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承担煤炭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 任。 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 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自然 2 自然资源部 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 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 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生态环境政 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负责监督管 理国家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组织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 3 生态环境部 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工 作、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等。 负责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 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 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 4 应急管理部 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国 性安全生产检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 考核等工作。 负责拟订矿山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 案、部门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工作。指导矿山 国家矿山安全 5 安全监管工作。统筹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障体系建设,制定监管监 监察局 察能力建设规划,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参与编制矿山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指导和组织协调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送审稿和规章,拟订并组 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负责组织制定 煤炭行业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 6 国家能源局 下属煤炭司负责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 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 调有关方面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 工作。 ②自律性组织 煤炭行业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为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主要管理职责和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行业协会 主要管理职责和内容 中国煤炭工业 负责制定煤炭行业的相关行业标准,同时发挥着联系政府、指导行业、 1 协会 服务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①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煤炭行业主要受矿产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的管辖,其中 12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序号 文件名称 发布单位 实施时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 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 年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 年 4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7 年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 年 6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 2014 年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 年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 8 国务院 2013 年 别规定》 9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 2013 年 10 《乡镇煤矿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13 年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 年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 年 13 《清洁生产标准煤炭采选业》 环境保护部 2008 年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安全生产 14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6 年 监督管理总局 ② 行业相关产业政策 近年来,我国政府所发布与煤炭行业相关政策如下: 序 发布时 发布机构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号 间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到 2025 年 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平原地区 散煤基本清零,基本淘汰 35 蒸吨/小 《2024-2025 年节能 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各类燃煤设施; 2024 年 1 国务院 降碳行动方案》(国 实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公共机 5月 发〔2024〕12 号) 构煤炭消费占比降至 13%以下,中央 和国家机关新增锅炉、变配电、电梯、 供热、制冷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先进 水平占比达到 80%。 《关于进一步加快煤 进一步凝聚行业共识,全面推进建设 矿智能化建设促进煤 2024 年 煤矿智能化发展,加快推进生产煤矿 2 国家能源局 炭高质量发展的通 5月 智能化改造,创新智能化建设模式, 知》(国能发煤炭 持续推进智能化系统优化升级等。 〔2024〕38 号) 《关于建立煤炭产能 到 2027 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 2024 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储备制度的实施意 度,有序核准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 3 4月 国家能源局 见》(发改能源规 项目,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 〔2024〕413 号) 备。到 2030 年,产能储备制度更加健 13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发布时 发布机构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号 间 全,产能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力争形 成 3 亿吨/年左右的可调度产能储备, 全国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供 给弹性和韧性持续提升。 主要目标: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 49.8 亿吨标准 煤左右,煤炭稳产增产;有序释放煤 炭先进产能,推动已核准项目尽快开 《2024 年能源工作 工建设,在建煤矿项目尽早投产达产, 2024 年 4 国家能源局 指导意见》(国能发 核准一批安全、智能、绿色的大型现 3月 规划〔2024〕22 号) 代化煤矿,保障煤炭产能接续平稳, 在安全生产基础上,推动产量保持较 高水平。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加 强煤炭运输通道和产品储备能力建 设,提升煤炭供给体系弹性。 《关于 2024 年关税 2024 年 1 月 1 日开始恢复煤炭进口关 2023 年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 调整方案的公告》(税 税。按照自贸协定,来自澳大利亚、 5 12 月 员会 委会公告 2023 年第 东盟的进口煤继续实行零关税,来自 10 号) 其他国家的进口煤实行最惠国税率。 以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带动煤炭安全高 效生产。推动构建智能地质保障系统, 《关于加快推进能源 提升煤矿采掘成套装备智能化控制水 2023 年 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 平,推动煤矿主煤流运输系统实现智 6 国家能源局 3月 若干意见》(国能发 能化无人值守运行,推动煤矿建立基 科技〔2023〕27 号) 于全时空信息感知的灾害监测预警与 智能综合防治系统,推进大型露天煤 矿无人驾驶系统建设与常态化运行。 《关于延长煤炭零进 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23 年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 口暂定税率实施期限 7 31 日,继续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 3月 员会 的公告》(税委会公 口暂定税率。 告 2023 年第 3 号) 优化煤炭产运结构,推进煤矿智能化、 2022 年 《扩大内需战略规划 绿色化发展,优化建设蒙西、蒙东、 8 中共中央、国务院 12 月 纲要(2022-2035 年)》 陕北、山西、新疆五大煤炭供应保障 基地,提高煤炭铁路运输能力。 生态环境部、国家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2022 年 发展改革委、工业 “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 9 实施方案》(环综合 6月 和信息化部等 7 个 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 〔2022〕42 号) 部门 措施中指出要在确保安全清洁高效利 用的前提下有序释放煤炭优质产能, 《关于印发扎实稳住 建立健全煤炭产量激励约束政策机 2022 年 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制,依法依规加快保供煤矿手续办理, 10 国务院 5月 的通知》 国发〔2022〕 加快煤矿优质产能释放。同时,要提 12 号) 高煤炭储备能力和水平,用好支持煤 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和合格银 行贷款,压实地方储备责任。 11 2022 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十四五”现代能 提出加强煤炭安全托底保障。优化煤 13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发布时 发布机构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号 间 1月 国家能源局 源体系规划》(发改 炭产能布局,建设山西、蒙西、蒙东、 能源〔2022〕210 号) 陕北、新疆五大煤炭供应保障基地, 完善煤炭跨区域运输通道和集疏运体 系,增强煤炭跨区域供应保障能力。 持续优化煤炭生产结构,以发展先进 产能为重点,布局一批资源条件好、 竞争能力强、安全保障程度高的大型 现代化煤矿,强化智能化和安全高效 矿井建设,禁止建设高危矿井,加快 推动落后产能、无效产能和不具备安 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关闭退出。建立健 全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为主体、地方 政府储备为补充、产品储备与产能储 备有机结合的煤炭储备体系。 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坚持先立 后破,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 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到 2025 年, 《“十四五”节能减 2021 年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 12 国务院 排综合工作方案》(国 12 月 20%左右。“十四五”时期,京津冀 发〔2021〕33 号) 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 分别下降 10%、5%左右,汾渭平原煤 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 提出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 “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 《关于印发 2030 年 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 2021 年 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 13 国务院 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大力推 10 月 通知》(国发〔2021〕 动煤炭清洁利用,合理划定禁止散烧 23 号) 区域,多措并举、积极有序推进散煤 替代,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 《关于加强高耗能、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约束, 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 2021 年 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推进“两 14 生态环境部 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 5月 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依排污 意见》 环环评〔2021〕 许可证强化监管执法。 45 号) 提出全面完成去产能目标任务;巩固 《关于做好 2020 年 煤炭去产能成果,对去产能煤矿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 “回头看”,坚决防止已经退出的产 2020 年 15 工业和信息化部、 能工作的通知》(发 能死灰复燃,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6月 国家能源局 改运行〔2020〕901 积极稳妥深化“僵尸企业”处置;分 号) 类处置 30 万吨/年以下煤矿;加快退 出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煤矿等。 提出要优化煤炭生产与消费结构,推 动煤炭清洁高效生产与智能高效开 《关于新时代推进西 采,积极推进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 2020 年 16 中共中央、国务院 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 稳步开展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烯烃 5月 的指导意见》 等升级示范;加快煤层气等勘探开发 利用;加快北煤南运通道和大型煤炭 储备基地建设。 13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发布时 发布机构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号 间 统筹考虑区域煤炭供应、企业转产转 《关于做好 2019 年 型、矿井安全生产条件等因素,对灾 国家发展改革委、 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 害严重煤矿、30 万吨/年以下煤矿、与 2019 年 17 工业和信息化部、 能工作的通知》(发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 4月 国家能源局 改运行〔2019〕785 源保护区重叠煤矿加快分类处置,坚 号) 决退出达不到安全环保要求的煤矿, 持续破除无效低效供给。 国家发展改革委、 《煤矿安全改造专项 持煤矿企业加快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2018 年 国家能源局、应急 18 管理办法》(发改能 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煤矿安全生 11 月 管理部、国家煤矿 源〔2018〕1659 号) 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监察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 《关于进一步完善煤 公厅、国家能源局 炭产能置换政策加快 推进煤炭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 2018 年 综合司、国家安全 优质产能释放促进落 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 19 2月 监管总局办公厅、 后产能有序退出的通 实现供需动态平衡,促进产业机构调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 知》(发改办能源 整和新旧发展动能转换。 公室 〔2018〕151 号) 《关于支持钢铁煤炭 充分发挥金融引导作用,支持钢铁、 中国人民银行、银 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 2016 年 煤炭等行业去产能、去杠杆、降成本、 20 监会、证监会、保 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4月 补短板,促进钢铁、煤炭行业加快转 监会 (银发〔2016〕118 型发展、实现脱困升级。 号) 2、化肥行业 (1)行业管理体制 ①行业主管部门 化肥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农业农村部,上述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 管理职责和内容具体如下: 名称 主要职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国务院下属负责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 行总量平衡并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其对化肥行业的主要监管 国家发改委 职责包括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内的价格政策,规划行业内重大建设项目的生产力 布局,审批项目开工建设,制定综合性产业政策,审批并发布行业标准等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是负责拟订工业产业政策,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工 业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其对化肥行业的主要监管职责包括 工信部 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 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 市场监管总局 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 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 13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名称 主要职责 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划入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化肥行业的主要监管职责包括对 化肥生产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同时对化肥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 督、检验,打击和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等。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化肥行业 的主要监管职责是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 生态环境部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统一负责生 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中央环境 保护督察等。 生态环境部 原国家环境保护部的相关职责划入生态环境部,国家环境保护部对化肥行业的主 要监管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工业生产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对行业内重大环境问题的 统筹协调和管理,在行业内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目标,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 投资规模和方向,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等。 应急管理部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 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 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 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 应急管理部 挥部工作。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划入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的主要责任是指导、协调和监督化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过程,同时对化肥生 产原料中的危化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化品进行监督管理。 主要拟定产业和经济发展策略、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 农业农村部 农政策的制定;组织起草农业发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以及全 国肥料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等 化肥行业的行业协会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全国氮肥工业协会和磷肥工业协 会,分别负责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提 高行业整体素质;参与制定、修订行业内各类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等技术性 法规,并组织贯彻实施和检查等;组织调查和讨论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向政府提出 相应政策和措施建议;协助政府做好行业管理基础工作;开展行业统计,收集、调查、 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受政府委托参与制订本行业发展规划;提出有关产业政策、法规 建议等。 ②行业管理体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列入《化肥产品生产许可 证实施细则》的化肥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包括复肥、部分磷肥。根据《关于调整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 简化审批程序工作细则》,化肥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由各省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13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实行简化审批程序。此外,2022 年 1 月修订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了肥料登记、 备案等要求。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①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 发布 发布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号 单位 时间 第四条 国家鼓励研制、生产和使用安全、高效、 《肥料登记管理办 经济的肥料产品。 农业农 2022 年 1 1 法》 第五条 实行肥料产品登记管理制度,未经登记的 村部 月 (2022 年修订) 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 行广告宣传。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 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 全 国 人 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 民 代 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1 年 6 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 2 大 会 常 安全生产法》(2021 月 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 务 委 员 年修正) 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 会 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 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全国人 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 民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8 年 12 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 3 大会常 产品质量法》(第三 月 应的考核办法;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 务委员 次修正) 担产品质量责任。 会 除危险化学品外,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 《国务院进一步压 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许可的产品实行 2018 年 9 减工业产品生产许 后置现场审查,企业提交申请和产品检验合格报 4 国务院 月 可证管理目录和简 告并作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承诺后,经形式审 化审批程序的决定》 查合格即可领取生产许可证,之后在规定时间内 接受现场审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应当遵守本办法。任 国家质 2022 年 9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5 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 检总局 月 证管理条例实施办 录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 法》 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 ②行业主要政策 2021 年以来,化肥行业出台了一系列稳定产量和价格的行业政策,表明国家和各 级政府对化肥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 发布 序号 时间 政策名称 主要内容 部门 中共中 《关于做好 2023 2023 年 1 央、国 年全面推进乡村 加强化肥等农资生产、储运调控。 2月 务院 振兴重点工作的 13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发布 序号 时间 政策名称 主要内容 部门 意见》 稳定化肥生产。化肥的稳定生产是保供稳价的基础 和前提,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保障国内 化肥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落实出台的各项 国家发 《关于做好 2023 2023 年 政策措施,督促指导重点化肥生产企业坚决落实好 2 改委等 年春耕化肥保供 2月 2023 年最低生产计划,在符合环保、安全生产等要 14 部门 稳价工作的通知》 求和水资源支撑保障条件的前提下,推动本地化肥 生产企业缩短停产时间,努力开工生产,提高产能 利用率,做到“能开尽开、应开尽开”。 足额落实化肥生产用煤,保障化肥生产用电用气, 《关于做好化肥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对化肥生产企业实施有序 2021 年 国家发 生产用煤用电用 3 用电,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将化肥生产企 11 月 改委 气保障工作的通 业作为高能耗企业;用气高峰期尽量减少对化肥生 知》 产企业压减用气量和时间 保障化肥生产要素供应;提高化肥生产企业产能利 《关于做好今后 国家发 用率,优先保障产能 60 万吨/年以上重点化肥厂的 2021 年 一段时间国内化 4 改委等 用能指标及能源供应;强化储备调节作用;保障化 9月 肥保供稳价工作 13 部门 肥运输;提高服务水平、维护市场秩序、推进化肥 的通知》 使用减量增效 国家铁路统一运价的线路继续对农用化肥实行现 《关于缓释肥料 行优惠运价,免收铁路建设基金;新增缓释肥水溶 2021 年 国家发 等执行农用化肥 肥等 8 个新型肥料品种享受优惠运价;凡有农用化 5 9月 改委 铁路优惠运价政 肥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在运输列入品种目录的化 策的通知》 肥时均执行农用肥优惠运价,出口化肥与工业用化 肥不享受优惠运价。 农业农 村部、 《“十四五”全 2021 年 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技术集成驱动,以化肥减量增 6 国家发 国农业绿色发展 8月 效为重点,集成推广科学施肥技术 改委等 规划》 六部委 《关于深入推进 中共中 农业供给侧结构 2017 年 建立健全化肥农药行业生产监管及产品追溯系统, 7 央、国 性改革、加快培育 2月 严格行业准入管理。 务院 农业农村发展新 动能的若干意见》 工业和 《关于推进化肥 着力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采用减量 2015 年 8 信息化 行业转型发展的 置换原则,严格市场准入,强化行业监管,保持总 7月 部 指导意见》 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 3、氯碱化工行业 (1)行业管理体制 ①行业主管部门 氯碱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上述行业主管 13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部门的主要管理职责和内容具体如下: 名称 主要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 修订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 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 国家发改委 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和综 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审核行业重 大项目等。 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 国务院安全生产 政策;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形式,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要时, 委员会 协调总参谋部和武警总部调集部队参加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等。 网络强国建设相关工作,推动实施宽带发展;负责互联网行业管理(含移动互联 网);协调电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建共享;组织 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加强信息通信业准入管理,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 施;指导电信和互联网相关行业自律和相关行业组织发展。负责电信网、互联网 工信部 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平台的建设和使用管理;负责信息通信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 保障体系建设;拟定电信网、互联网及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划、政策、 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强电信网、互联网及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审查;拟订电信 网、互联网数据安全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网络安全防护、应 急管理和处置。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 执法工作;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市场监管总局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 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 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 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 应急管理部 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 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 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 住建部 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 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 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 理;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 生态环境部 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 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等。 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 国家卫生健康委 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 员会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 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等。 氯碱行业的自律组织为中国氯碱工业协会,主要管理职责和内容具体如下: 13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行业协会 主要管理职责和内容 协助政府部门对氯碱化工行业进行管理,积极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 中国氯碱工业 1 益,通过组织行业信息交流和技术交流等方式,积极促进行业内企业间 协会 的沟通与交流,保障行业健康发展。 ②行业管理体制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需取得相关许 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实行生产 许可证管理。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烧碱、液氯等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氯碱 产品。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①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实施时间 发布机构 主要内容 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 《危险化学品目录(2 布,并适时调整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 1 015 版)实施指南(试 2023.01.01 应急管理部 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目录,PVC 不属于危险 行)》 化学品,但烧碱属于危险化学品。对生产、经营 柴油的企业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国家安全生产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 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对生产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 2 2022.11.01 理条例实施办法(20 (现应急管理 制度。 22 修订)》 部) 全国人民代表 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 3 2022.06.05 大会常务委员 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 声污染防治法》 会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国人民代表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 4 全生产法(2021 修 2021.09.01 大会常务委员 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 正)》 会 会持续健康发展。 温室气体排放单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列入温 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以下简称重点排放单位)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 5 2021.02.01 生态环境部 名录:(一)属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 办法(试行)》 业;(二)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 2.6 万吨二 氧化碳当量。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改委、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石墨作阳极隔膜法生产氯气和烧碱过程中产生的 6 2021.01.01 公安部交通运 (2021 年版)》 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 输部、国家卫 生健康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 全国人民代表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 7 2020.09.01 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大会常务委员 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 13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实施时间 发布机构 主要内容 法(2020 修订)》 会 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全国人民代表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8 2019.01.01 大会常务委员 公众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推进生态文 壤污染防治法》 会 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全国人民代表 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 9 境影响评价法(2018 2018.12.29 大会常务委员 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 修正)》 会 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自 2011 年 6 月 1 日起,限制新建烧碱、三氯化磷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国家安全生产 生产装置、单线产能 5 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生产 证实施通则及各工业 监督管理总局 装置属于限制类;新建烧碱装置起始规模必须达 10 2018.12.01 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 (现应急管理 到 30 万吨/年及以上(老企业搬迁项目除外), 细则》 部) 同时其产业布局、工艺装备、能源消耗等均应符 合准入条件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全国人民代表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 11 气污染防治法(2018 2018.10.26 大会常务委员 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 修正)》 会 展。 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全国人民代表 明建设。将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 12 境保护税法(2018 修 2018.10.26 大会常务委员 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作为纳税人,将“大气污 正)》 会 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四类污染 物排放行为列为征税对象。 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防止 13 2018.09.18 国务院 条例(2018 修订)》 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 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全国人民代表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 14 污染防治法(2017 修 2018.01.01 大会常务委员 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 正)》 会 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为规范新建、改扩建氯碱企业生产污水处理工程 《氯碱生产污水处理 住房和城乡建 15 2018.01.01 设计,做到技术先进,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经 设计规范》 设部 济合理制定的规范。 国家安全生产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 严格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安全生 监督管理总局 16 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 2017.03.06 产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 (现应急管理 017 修正)》 和管理工作。 部) 国家安全生产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 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 监督管理总局 17 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2017.03.06 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 (现应急管理 施办法(2017 修正)》 管理工作。 部) 国家安全生产 《化工(危险化学品) 监督管理总局 18 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 2017.03.06 为保障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制定的专项规定。 (现应急管理 条规定》 部) 13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实施时间 发布机构 主要内容 企事业单位应按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定提交申 请材料,申报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等,测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 算并申报污染物排放量。环境保护部门对符合要 19 2016.11.10 国务院办公厅 可制实施方案》 求的企事业单位应及时核发排污许可证,对存在 疑问的开展现场核查。首次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有 效期三年,延续换发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五年。 环境保护部 (现生态环境 对现有烧碱、聚氯乙烯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 《烧碱、聚氯乙烯工 部)、国家质 排放管理,以及烧碱、聚氯乙烯工业企业建设项 20 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6.09.01 量监督检验检 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 (GB15581-2016)》 疫总局(现国 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 家市场监督管 排放管理制定标准。 理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监督管理总局 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化 21 可证管理办法(2015 2015.07.01 (现应急管理 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修正)》 部) 国家安全生产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 监督管理总局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 22 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015.07.01 (现应急管理 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2015 修正)》 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全国人民代表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 23 境保护法(2014 修 2015.01.01 大会常务委员 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 订)》 会 持续发展。 已公告企业应当始终保持符合《电石行业准入条 件》要求;已公告企业如进行改扩建设涉及新增 《电石生产企业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 24 2014.12.04 电石产能,新增产能必须符合最新的《电石行业 管理办法》 部 准入条件》要求,并在装置建成后 3 个月内提出 新增产能的公告申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 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 25 2014.07.29 国务院 例(2014 修订)》 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26 2013.12.07 国务院 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 理条例(2013 修订)》 环境制定的国家法规。 国家安全生产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 监督管理总局 27 2012.08.01 登记工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 理办法(2012)》 (现应急管理 供技术、信息支持。 部) ②行业主要政策 自 2016 年起,国家和各地政府不断加快氯碱化工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进程,并提 高进入该行业的产能门槛,限制新增产能规模。 14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文件名称 发布时间 发布部门 主要内容 对聚氯乙烯、烧碱、电石等产业进行宏观调控。 鼓励类:废盐酸制氯气等综合利用技术;限制 类:新建 7 万吨/年以下聚丙烯、20 万吨/年以 下聚乙烯、乙炔法聚氯乙烯、起始规模小于 30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国家发展和 万吨/年的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新建纯碱、 1 2024.02.01 目录(2024 年本)》 改革委员会 烧碱、电石(以大型先进工艺设备进行等量替 换的除外)、皂化法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淘 汰类:隔膜法烧碱生产装置、高汞催化剂(氯 化汞含量 6.5%以上)和使用高汞催化剂的乙炔 法聚氯乙烯生产装置。 《“十四五”危险化 到 2025 年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 2 学品安全生产规划方 2022.03.10 应急管理部 体制机制法制不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 案》 加严密,化工园区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 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推动石化 《“十四五”全国清洁 4 2021.10.29 国务院 化工等重点行业“一行一策”绿色转型升级,加 生产推行方案》 快存量企业和园区实施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 《石化化工重点行业 到 2025 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炼油、乙 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 国家发展和 烯、电石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 3 5 2021.10.18 能降碳行动方案(202 改革委员会 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 1-2025 年)》 明显下降。 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快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 推进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促进先进制造 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强化基础设施支撑 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 全国人民代 引领作用,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 6 2021.03.11 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 表大会 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坚持 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 自主可控、安全高效,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 纲要的决议》 产业链现代化,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增 强制造业竞争优势,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完善和推动落实化工产业 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及时修订公布淘汰落后安全技 《关于全面加强危险 中共中央办 术工艺、设备目录,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修订 7 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2020.02.26 公厅、国务 并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结合深 的意见》 院办公厅 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 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有效防控 风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到 2025 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 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 国务院办公 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 8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2017.08.27 厅 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 搬迁改造的指导意 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 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 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 国务院办公 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相关部门和 9 2016.07.23 型增效益的指导意 厅 机构不得违规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 见》 环评和新增授信等业务,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先 14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文件名称 发布时间 发布部门 主要内容 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 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 项目一律不得建设。 通知明确规定:现有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装置 配套建设的电石渣制水泥生产装置规模,不受 产业政策所定规模的限制,但须达到 1,000 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 日及以上;新建、改扩建电石法聚氯乙烯项目, 公厅关于鼓励利用电 国家发展和 10 2008.04.30 必须同时配套建设电石渣生产水泥等电石渣综 石渣生产水泥有关问 改革委员会 合利用装置,其电石渣生产水泥装置单套生产 题的通知》 规模必须达到 2,000 吨/日及以上;利用电石渣 生产水泥的企业,经国家循环经济主管部门认 定后,可享受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新疆宜化主要从事 PVC、烧碱、尿素等化工化肥业务,其重要控股子公司宜化矿 业主要从事煤炭业务,其中: 1、按照《中国煤炭分类标准(GB5751-2009)》,宜化矿业五彩湾矿区一号露天 煤矿采出的煤炭属于不粘煤,该类煤炭产品的主要特点为:(1)热值高,热值区间介 于 4700-5100 千卡/千克煤;(2)特低灰,灰分含量低于 6%;(3)低硫:硫含量低于 0.8%;(4)低磷:硫含量低于 0.05%,可作为优质的动力、化工用煤,主要用于发电、 供热、化工原料、冶金等用途; 2、尿素产品主要用于农业肥料、工业原料,农用需求以直接施用和生产复合肥为 主,工业上以生产三聚氰胺、尿醛胶、氰尿酸、ADC 发泡剂以及用于脱硫脱硝等为主; 3、PVC 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建筑、农业、包装、电力、公用事业等领域,是国 家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之一; 4、烧碱产品广泛应用于轻工、纺织、农业、建材、电力、电子、食品加工等方面, 是国家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之一。 (三)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主要服务的流程图 1、整体产业及工艺布局 标的公司主要生产主体区域布局情况如下: 14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标的公司整体产业及工艺布局如下: 如上图所示,新疆宜化生产所需核心原材料煤炭、原盐、石灰石均为自有矿山生产, 确保新疆宜化生产所需核心原材料自主可控,形成了良好的协同效应,进而打造了具有 示范效应的产业体系,矿山的基本情况如下: (1)新疆准东五彩湾矿区一号露天煤矿,由新疆宜化控股子公司宜化矿业拥有和 开采,截至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量为 21.08 亿吨,可采储量为 13.20 亿吨,该煤矿具 有煤炭埋藏浅、地质构造稳定、资源禀赋好、易于开采等特点,平均厚度 68 米,矿产 煤炭可作为优质的动力、化工用煤,当前核定产能为 3,000 万吨/年。 该煤矿的主要竞争优势如下:①开采成本优势。该煤矿矿区地质情况优良,煤层埋 藏深度较浅,易于露天开采,开采成本相对较低;②产品质量优势。与周边煤矿相比, 该煤矿开采出的煤炭产品热值的相对较高,同时磷氯钠钾铁等有害杂质含量低,因而在 14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发电、热力等下游应用领域,产品竞争优势明显;③区位及政策优势。该煤矿位于准东 经济开发区,属于新疆推进“三基地一通道”国家战略落地的重要载体,区位及政策优 势显著。 2021 年煤矿产能为 2,000 万吨/年,2022 年产能核增至 3,000 万吨/年,具体情况如 下: ①2022 年 8 月,国家发改委出具《关于抓紧组织开展第三批煤矿产能核定工作的 通知》,煤矿产能初核同意核增至 3,000 万吨/年; ②2022 年 12 月,新疆应急管理厅出具《关于宜化矿业有限公司五彩湾矿区一号露 天煤矿生产能力的批复》(新应急函[2022]97 号),同意煤矿产能核增至 3,000 万吨/ 年; 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化矿业尚未办理完成产能核增至 3,000 万吨/年对应的环 评批复,前述情形系五彩湾矿区规划及规划环评尚未审批完成所致,宜化矿业已编制完 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待五彩湾矿区规划及规划环评批复后将及时上报审批,后续取 得项目环评批复无实质性障碍。 (2)新疆和硕县哈蒲却克东石灰岩矿隶属和硕县乌什塔拉回族乡行政管辖,由新 疆宜化全资子公司巴州嘉宜拥有和开采,保有资源量为 7,002 万吨,当前核定产能为 370 万吨/年; (3)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玛纳斯盐湖中段石盐矿隶属于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行政管辖,由新疆宜化全资子公司宜新化工拥有和开采,保有资源量 2,488 万吨,当前 核定产能为 100 万吨/年。 2、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1)煤炭开采工艺流程图 新疆宜化煤炭开采主体为子公司宜化矿业,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14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工艺说明:如图所示,煤炭开采主要涉及穿孔、爆破、采剥、破碎、筛分等主要工 艺环节。 (2)尿素工艺流程图 新疆宜化尿素生产以煤为核心原材料进行生产,属于“煤头尿素工艺”,具体工艺 流程如下: 工艺说明:尿素工艺以煤为原材料,通过能源工艺、合成氨工艺生成二氧化碳气体 和液氨,一并送入尿素合成塔生成低浓度尿素溶液,低浓度尿素溶液经分解提浓工艺, 向蒸发工序输送浓度约 68%的尿素溶液,经降膜式闪蒸器后,送至一、二段蒸发系统, 经过蒸发提浓工艺后生成浓度约 99.5%~99.7%的熔融尿素液体,最终通过造粒工艺生 成尿素成品。 (3)烧碱工艺流程图 工艺说明:烧碱工艺以原盐为原料,原盐经过化盐、盐水精制工艺后,通过离子膜 电解,在电流作用下生成 32%的液碱、氢气、氯气,其中液碱经过蒸发、浓缩等工艺生 成高浓度烧碱,经过片碱机产出烧碱成品,氢气和氯气经过氯化氢合成炉合成氯化氢气 14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体,供 PVC 生产工艺使用。 (4)PVC 工艺流程图 注:电石系新疆宜化以子公司巴州嘉宜自产石灰石为原材料,并外采焦炭兰炭电极糊等原材料 进行自主生产。 工艺说明:PVC 生产工艺主要是以电石为原料,电石经破碎后送入发生器,在发 生器中反应产生乙炔气,乙炔气与氯化氢气混合脱水后进入转化装置,反应生成氯乙烯 气,氯乙烯气经精馏装置精馏、提纯、冷凝至液态氯乙烯,送至聚合装置,在聚合釜内 反应生成聚氯乙烯浆料,送至干燥装置离心脱水后经旋风干燥后最终生成可外售的 PVC 成品。 (四)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通过多年的经营发展,新疆宜化已形成一套完整的采购管理体系和成熟的采购模式, 建立了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其中,焦炭、兰炭、电极糊等主要生产原料由新疆宜化结 合生产经营备货需求集中采购,其他物资及其他临时性需要的耗材、耗件则按照各部门 及子公司需求情况进行统筹采购。 新疆宜化以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为前提,通过研究市场、预判趋势,基于库存情况动 态调整每月采购计划。 2、生产模式 新疆宜化生产部门及主要子公司根据年度销售计划、产品库存情况,并结合生产能 力制定年度生产计划,最终经批准后执行。各生产部门将年度生产计划分解为月生产计 划,并安排和组织生产以保障供货的及时性。若客户对产品提出特殊生产要求或库存不 足,生产部门将动态调整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上述生产过程中,新疆宜化安全管理部 门、质量管理部门对生产活动进行严格的过程控制。 3、销售模式 新疆宜化设有销售部门及销售子公司对销售活动进行统筹管理,主要通过销售人员 14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主动业务推广、参加行业产品展销会、网站推广以及客户主动洽谈等方式获取客户资源。 新疆宜化制定了从订单商谈、合同签订、付款确认、订单跟踪、发货物流、产品售后服 务全流程跟踪的销售流程及销售管理制度。新疆宜化销售客户类型包括终端客户、贸易 商客户,对客户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 经过多年发展,新疆宜化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和服务体系,与众多客户建立 了长期合作的战略关系。 4、盈利模式 新疆宜化主要从事尿素、PVC、烧碱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重要子公司宜化矿业主 要从事煤炭的开采与销售,均主要通过向下游客户销售产品获得收入和利润。 此外,新疆宜化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副产品收入、铁路站台收入、运费、租赁收 入等。铁路站台服务收入指新疆宜化为客户提供内部铁路站台货物装卸服务并允许客户 使用内部铁路专用线的费用,服务完成后新疆宜化取得客户的结算单,新疆宜化依据客 户出具的结算单确认收入。 5、结算模式 新疆宜化主要采取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对于少数长期合作的战略客户,新疆宜化 根据与其历史交易情况及信用状况给予适当的信用账期。 (五)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新疆宜化主要产品为煤炭、尿素、PVC、烧碱,其产能、产量及产能利 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产品名称 项目 2024 年 1-7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产能 1,750.00 3,000.00 3,000.00 煤炭 产量 1,847.85 3,085.92 2,670.16 产能利用率 105.59% 102.86% 89.01% 产能 35.00 60.00 60.00 尿素 产量 33.64 55.77 50.76 产能利用率 96.10% 92.95% 84.60% 14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产品名称 项目 2024 年 1-7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产能 17.50 30.00 30.00 PVC 产量 19.16 35.15 34.50 产能利用率 109.46% 117.17% 115.01% 产能 14.58 25.00 25.00 烧碱 产量 12.45 22.88 22.26 产能利用率 85.38% 91.51% 89.05% 注:2024 年 1-7 月的指标按照年度产能*7/12 确定。 如上表,新疆宜化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报告期内保持在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新疆宜化主要产品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新疆宜化产销率保持在较高水 平。 单位:万吨 产品 项目 2024 年 1-7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名称 产量 1,847.85 3,085.92 2,670.16 销量 1,667.05 2,758.20 2,364.32 煤炭 内部自用数量 176.92 328.91 306.86 产销率(含内部自用部分) 99.74% 99.99% 100.04% 产量 33.64 55.77 50.76 销量 25.90 46.56 41.03 尿素 内部自用数量 7.39 9.76 9.96 产销率(含内部自用部分) 98.99% 100.10% 100.44% 产量 19.16 35.15 34.50 销量 19.09 35.76 33.78 PVC 内部自用数量 - - - 产销率(含内部自用部分) 99.65% 101.72% 97.94% 产量 12.45 22.88 22.26 销量 12.13 22.61 22.20 烧碱 内部自用数量 0.00 0.01 0.02 产销率(含内部自用部分) 97.42% 98.89% 99.82% 注:尿素内部自用主要用于三聚氰胺生产等,煤炭内部自用主要用于尿素生产、自备电厂发电、蒸 汽生产等。 报告期内,煤炭产量分别为 2,670.16 万吨、3,085.92 万吨、1,847.85 万吨,宜化矿 业作为煤炭保供单位,存在超过核定产能生产的情形。根据准东开发区安监局于 2024 14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年 10 月 18 日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初至证明出具日,宜化矿业不存在产能方面的违法违 规行为及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情况 报告期内,新疆宜化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2024 年 1-7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煤炭 146.43 159.95 166.18 尿素 1,910.94 2,116.67 2,277.55 PVC 4,917.70 5,207.38 6,566.62 烧碱 2,544.22 2,859.60 3,647.60 3、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各期,新疆宜化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7 月 序 是否 主要销售内 占当期营业收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号 关联方 容 入比例 1 其亚集团有限公司 否 28,179.61 煤炭 5.71% 2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否 27,609.61 煤炭 5.59% 3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否 26,619.51 煤炭 5.39% 4 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否 21,941.34 煤炭 4.44% 5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否 10,935.27 煤炭 2.21% 合计 - 115,285.34 - 23.35% 2023 年度 序 是否 主要销售内 占营业收入的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号 关联方 容 比例 1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否 64,296.26 煤炭 7.01% 2 其亚集团有限公司 否 45,390.83 煤炭 4.95% 3 宜昌高投物贸有限公司 是 42,257.36 烧碱 4.61% 4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否 34,083.41 煤炭 3.72% 5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否 27,754.96 煤炭 3.03% 合计 - 213,782.83 - 23.32% 2022 年度 序 客户名称 是否 销售金额 主要销售内 占营业收入的 14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号 关联方 容 比例 1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否 60,788.33 煤炭 6.43% 2 其亚集团有限公司 否 38,846.42 煤炭 4.11% 3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否 37,578.35 煤炭 3.98% 4 宜昌高投物贸有限公司 是 33,841.86 烧碱 3.58% 5 浙江乾元紫御能源有限公司 否 30,459.16 煤炭 3.22% 合计 - 201,514.12 - 21.33% 注:(1)新疆宜化与其亚集团有限公司交易对应的交易主体主要为其亚新疆集团有限公司、新疆 其亚能源有限公司;(2)新疆宜化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交易对应的交易主体为新疆华电煤 业物资有限公司、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内江发电厂;(3)新疆宜化与新疆天富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对应的交易主体为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 河热电分公司、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新疆宜化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对应的交易主体为厦门象屿铝晟有限公司、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新疆宜化 与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应的交易主体主要为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新疆神火煤电有 限公司系新疆宜化子公司丰华时代持股 35%的小股东;(6)新疆宜化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交 易对应的交易主体为新疆西部合盛热电有限公司、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新疆中部合盛硅业 有限公司;(7)新疆宜化与浙江乾元紫御能源有限公司交易对应的交易主体主要为宁波乾元鸿润 物流有限公司、新疆乾元鸿润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新疆宜化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1.33%、23.32%和 23.35%。报告期内,新疆宜化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符 合行业特点及业务结构。 上述新疆宜化主要客户中,高投物贸为持有新疆宜化 5%以上股东宜昌高投实际控 制的企业,除上述情形外,截至目前,标的公司及新疆宜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 (六)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新疆宜化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4 年 1-7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项目 占采购总 占采购总 占采购总 金额 金额 金额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焦炭 14,924.99 5.40% 22,155.43 4.88% 18,438.81 4.51% 兰炭 3,136.85 1.13% 18,812.62 4.14% 42,404.99 10.36% 电极糊 1,897.61 0.69% 5,765.70 1.27% 6,295.79 1.54% 15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1-7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项目 占采购总 占采购总 占采购总 金额 金额 金额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合计 19,959.45 7.22% 46,733.74 10.29% 67,139.60 16.40%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新疆宜化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单位 2024 年 1-7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焦炭 元/吨 1,133.70 1,343.31 1,789.63 兰炭 元/吨 957.85 1,108.28 1,443.55 电极糊 元/吨 3,865.12 4,521.65 5,290.30 报告期内,新疆宜化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呈现下降趋势,与市场走势相一致。 3、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新疆宜化生产所需的能源主要为电力和水,均供应稳定,其中电力除部分外采外, 主要通过自备电厂产生,可以保证自身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1)电力耗用 报告期内,新疆宜化电力耗用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 1-7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外购金额(万元) 5,512.10 10,372.30 22,568.49 外购耗用量(亿度) 1.65 2.82 6.36 单价(元/度) 0.33 0.37 0.35 自备电厂发电量(亿度) 21.48 39.10 35.45 (2)水资源耗用 报告期内,新疆宜化水资源耗用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 1-7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金额(万元) 3,284.54 5,468.89 5,769.01 耗用量(万吨) 536.46 893.22 942.24 单价(元/吨) 6.12 6.12 6.12 4、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15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2024 年 1-7 月 序 是否 占采购总额的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主要采购内容 号 关联方 比例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 采剥服务、材料设备、 1 否 106,962.47 38.69% 公司 安装设计 运输服务、材料设备、 2 宜化集团 是 24,388.64 8.82% 工程服务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 3 否 24,077.79 运输服务、材料设备 8.71% 团有限公司 4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否 15,792.98 电 5.71%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哈密 5 否 6,870.23 焦炭、焦粒 2.48% 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 - 178,092.12 - 64.42% 2023 年度 序 是否 占采购总额的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主要采购内容 号 关联方 比例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 采剥服务、材料设备、 1 否 166,673.03 36.70% 公司 安装设计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 2 否 45,620.62 运输服务、材料设备 10.05% 团有限公司 3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否 28,510.83 电 6.28% 运输服务、材料设备、 4 宜化集团 是 20,235.77 4.46% 工程服务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哈密 5 否 11,132.62 焦炭、焦粒 2.45% 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 - 272,172.86 - 59.93% 2022 年度 序 是否 占采购总额的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主要采购内容 号 关联方 比例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 1 否 91,265.29 采剥服务、工程施工 22.30% 公司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 2 否 47,517.33 运输服务、材料设备 11.61% 团有限公司 3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否 39,416.91 电 9.63% 托克逊县金林实业有限 4 否 19,086.45 兰炭 4.66% 公司 运输服务、材料设备、 5 宜化集团 是 12,143.12 2.97% 工程服务 合计 - 209,429.11 - 51.17% 注:(1)新疆宜化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易对应的交易主体为葛洲坝易普力新疆爆破工 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 第一工程有限公司;(2)新疆宜化与宜化集团交易对应的主要交易主体为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 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新疆安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万山银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3) 15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新疆宜化与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交易对应的主要交易主体为乌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亚欧大陆桥金轮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铁路物流中 心等;(4)新疆宜化与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交易对应的交易主体为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国 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和硕供电公司。 报告期内,新疆宜化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1.17%、59.93%和 64.42%,前五大供应商相对稳定,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 超过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截至目前,除前述与宜化集团涉及运输服务、材料设备、工程服务等交易情形外, 标的公司及新疆宜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权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七)境外地域分析及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在境外不拥有资产。 报告期内,新疆宜化存在产品出口的情形,涉及出口产品包括 PVC、烧碱和三聚 氰胺。报告期各期,新疆宜化境外市场销售收入分别为 17,364.83 万元、5,770.62 万元 和 15,719.2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96%、0.67%和 3.41%,境外销售占 比较小。 (八)主要产品生产技术阶段 新疆宜化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并积极推进各类技术改进和革新,持续 积累新技术。截至目前,新疆宜化主要产品煤炭、尿素、PVC、烧碱生产工艺和技术均 已成熟,并已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 (九)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基于业务特点和经营的实际情况,标的公司未认定核心技术人员。 (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节约能效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1)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及执行情况 新疆宜化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 安全管理制度》《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安全仪表系统(SIS)管理制度》《工 艺安全信息管理制度新疆宜化》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涵盖生产经营、设备管理、安全 15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消防等内容且均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新疆宜化生产经营已取得必要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或其他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同时,新疆宜化通过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和定期安全生产维护等方式,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 新疆宜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办法》等要求计提安全生产费。报告期内,新疆宜化安全生产费分别计提 17,635.44 万 元、21,146.03 万元和 11,506.44 万元。 (2)安全生产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新疆宜化生产经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亦不 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具体参见本报告书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一)/9/(2)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2、环境保护情况 (1)环境保护的制度措施及执行情况 新疆宜化环境保护、节能管理制度体系健全且执行有效,报告期内遵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内部制度开展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粉尘污染防治、绿色低碳管理等环境保 护工作。 (2)环境保护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新疆宜化不存在因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原因导致被行政处罚的情形。新 疆宜化已建项目及在建项目已按规定完成或正在履行环保审批、节能审查手续,符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节约能源要求。 (3)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新疆宜化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或危废等污染 物。报告期内,新疆宜化根据相关环评报告、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在生产经 营过程中对可能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新疆宜化废气排放总量符合排 污许可证核定的排放总量,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4)环境保护主要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及环保投入 报告期内,新疆宜化环境保护具体投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15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2024 年 1-7 月 2023 年 2022 年 环保费用 483.23 844.27 1,042.29 环保投资 150.41 1,376.82 1,607.28 合计 633.64 2,221.09 2,649.57 新疆宜化环境保护主要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及环保投入与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符 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 (十一)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新疆宜化通过国内外质量体系认证的情况如下: 序 持有人 名称 证书编号 认证范围/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 有效期限 号 液体无水氨、工业用甲醇、尿素、工业 2022 年 01 月 07 用氨氧化钠、PVC、电石、硅酸盐水泥 1 新疆宜化 质量管理体系 00622030044ROL 日至 2025 年 01 三聚氰胺的生产和销售。(QMS 不适用 月 06 日 8.3) 2022 年 01 月 07 液体无水氨、工业用甲醇、尿素、工业 2 新疆宜化 环境管理体系 00622E30039ROL 日至 2025 年 01 用氢氧化钠、PVC、电石、硅酸盐水泥、 三聚氰胺的生产和销售。 月 06 日 2022 年 01 月 07 液体无水氨、尿素、工业用氨氧化钠、 3 新疆宜化 能源管理体系 00622EN1001R0L PVC、电石、硅酸盐水泥、三聚氰胺的日至 2025 年 01 生产。 月 06 日 2022 年 01 月 07 液体无水氨、工业用甲醇、尿素、工业 职业健康安全 4 新疆宜化 00622S30040R0L 日至 2025 年 01 用氨氧化钠、PVC、电石、硅酸盐水泥、 管理体系 三聚氰胺的生产和销售。 月 06 日 2021 年 11 月 24 煤炭开采、加工、分选和销售及其所涉 5 宜化矿业 环境管理体系 36621EZ0038ROM 日至 2024 年 11 及的环境管理活动 月 23 日(注) 注:环境管理体系证书非强制性认证证书,非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目前相关认证续期工作正在推 进中。 2、质量控制措施 新疆宜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制定了以《质量管理制度》为核心制度 的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同时新疆宜化从原材料环节、生产环节、分析环节、包装环节、 计量环节、储存环节、物流环节、销售环节等开展质量控制工作,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 任,并配套实施质量异情汇报及处理机制,形成了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 3、质量纠纷及解决措施 报告期内,新疆宜化各类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质量纠 15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纷。新疆宜化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制度,保证公司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和客户要求。如 涉及质量纠纷或客户投诉等情形,新疆宜化根据具体情况与客户协商解决。 (十二)生产经营资质 新疆宜化已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经营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资质 资质/证 序号 编号 发证单位 登记信息 有效期 主体 书名称 行业类别:初级形态塑料及 合成树脂制造-聚氯乙烯,水 排污许可 91652300697848 1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泥制造,氮肥制造,无机碱 2020.07.01-2025.06.30 证 57XM001P 制造,无机盐制造,火力发 电 危险化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化学 登记品种:乙炔,氯乙烯[稳 2 65232200017 2022.09.28-2025.09.27 品登记证 品登记注册管理办公室 定的],氯等 全国工业 3 产品生产 XK08-001-07040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产品名称:水泥 2020.07.30-2025.07.29 许可证 全国工业 (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 产品名称:危险化学品无机 4 新疆 产品生产 2022.02.22-2026.01.12 XK13-008-00011 管理局 产品,氯碱,有机产品 宜化 许可证 海关进出 口货物收 5 6523960204 中华人民共和国乌昌海关 -- 长期 发货人备 案回执 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 (新)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 生产品种:31%盐酸 52000 6 2022.06.29-2025.06.29 学品生产 3S65130620002 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吨/年;85%硫酸 7000 吨/年 备案证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 高新技术 GR20226500036 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 发证时间:2022.11.28; 7 -- 企业证书 4 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 有效期三年(注) 尔自治区税务局 (新)WH 安许 安全生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 8 证〔2023〕428 许可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 2023.02.07-2026.02.06 许可证 厅 号 新疆 宜化 安全标准 (新)AQBW II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标准 2021.12.31-2024.12 9 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B 类) 化工 化证书 0780 化工作办公室 (注) 有限 危险化学 公司 品重大危 新准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 重大危险源名称:电石冷却 10 电石 2022.07.01-2025.06.30 险源备案 652327[2022]001 产监督管理局 间(二级) 分厂 登记表 危险化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化学 登记品种:碳化钙,一氧化 11 65232300024 2023.01.04-2026.01.03 品登记证 品登记注册管理办公室 碳等 (新)WH 安许 安全生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 12 新疆 证〔2023〕429 许可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 2023.02.07-2026.02.06 许可证 厅 宜化 号 化工 2020.12.12-2023.12,安 有限 安全标准 (新)AQBW II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标准 13 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B 类) 全标准化证书 2024 年 公司 化证书 0732 化工作办公室 后以公示方式代替 氯碱 分厂 危险化学 新准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 重大危险源名称:液氯装置 14 2023.01.05-2026.01.04 品重大危 652327[2023]001 产监督管理局 (一级);氯乙烯球罐区(二 15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资质 资质/证 序号 编号 发证单位 登记信息 有效期 主体 书名称 险源备案 级);乙炔转化制氯乙烯装 登记表 置、新鲜单体加料储罐区、 聚合装置、电石料仓(三级); 乙炔气柜、发生装置(四级) 危险化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化学 登记品种:1,2 二氯乙烷,氢 15 65232200021 2022.12.16-2025.12.15 品登记证 品登记注册管理办公室 氧化钠,氯等 新疆 宜化 化工 安全生产 新 AQB JC II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 2023 年 12 月颁发,有 16 有限 标准化证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 202300011 厅 效期三年 公司 书 建材 分厂 (新)WH 安许 安全生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 17 证〔2024〕450 许可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 2024.02.06-2027.02.05 许可证 厅 号 新疆 安全标准 (新)AQBW II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标准 2021.12.31-2024.12 18 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B 类) 宜化 化证书 0781 化工作办公室 (注) 化工 危险化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化学 登记品种:一氧化碳,甲醇, 19 有限 65232300043 2023.12.21-2026.12.20 品登记证 品登记注册管理办公室 氨溶液[含氨>10%]等 公司 尿素 重大危险源名称:氨罐区单 分厂 危险化学 元(一级);甲醇成品罐区 品重大危 新准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 单元、合成氨单元、尿素装 20 2024.01.04-2027.01.03 险源备案 652327[2024]001 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置单元、煤气化、压缩、变 登记表 换、低温甲醇洗、硫回收联 合单元(三级) 新疆 安全标准 21 — — — — 宜化 化证书 化工 危险化学 有限 品重大危 新准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 重大危险源名称:三聚氰胺 22 2024.4.10-2027.04.09 公司 险源备案 652327[2024]002 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装置 三胺 登记表 分公 危险化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化学 23 司 65232300029 登记品种:氨 2023.04.13-2026.04.12 品登记证 品登记注册管理办公室 安全生产 (新)MK 安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 24 许可范围:煤炭开采(露天) 2024.9.29-2027.3.18 许可证 证字〔2024〕076 厅 开采矿种:煤;生产规模: 采矿许可 C65000020171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 25 3000 万吨/年;开采方式:露 2023.10.12-2036.09.13 证 110145844 厅 宜化 天开采 矿业 固定污染 91652327754556 26 源排污登 -- -- 2020.04.09-2025.04.08 494T001Y 记回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 高新技术 GR20246500010 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 发证时间:2024.10.28; 27 -- 企业证书 1 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 有效期三年 尔自治区税务局 固定污染 宜化 91652300572519 28 源排污登 -- -- 2020.02.14-2025.02.13 塑业 393M001Y 记回执 15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资质 资质/证 序号 编号 发证单位 登记信息 有效期 主体 书名称 (新)FM 安许 安全生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 许可范围:矿盐露天开采 29 证〔2024〕264 2024.08.20-2027.08.19 许可证 厅 (100 万吨/年) 号 开采矿种:矿盐;开采方式: 采矿许可 C650000201503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 30 宜新 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00 2023.05.04-2028.05.04 证 110137612 厅 化工 万吨/年 排污许可 91654226580210 31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 行业类别:采盐 2023.06.13-2028.06.12 证 492E001Q 安全生产 塔 AQBKS III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32 标准化证 塔城地区应急管理局 2022.04.20-2025.04.19 202200001 (矿山) 书 (新)FM 安许 安全生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 许可范围:水泥用石灰岩露 33 证字〔2022〕223 2022.08.15-2025.08.14 许可证 厅 天开采 号 巴州 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 采矿许可 C6528002016127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自然资 34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 2021.09.10-2026.09.10 嘉宜 证 130143505 源厅 规模:370 万吨/年 固定污染 91652828MA776 35 源排污登 -- -- 2022.07.05-2027.07.04 FFH4K002Y 记回执 注:针对即将到期的证照,标的公司已开展相关续期工作。 九、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4 年 7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2,378,717.92 2,380,527.39 2,233,967.45 负债总计 1,543,314.78 1,608,084.15 1,683,277.57 所有者权益 835,403.14 772,443.24 550,689.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 185,680.64 171,530.51 201,232.96 产 利润表项目 2024 年 1-7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493,746.74 916,671.43 944,894.68 营业成本 299,649.38 512,158.76 492,648.44 利润总额 76,340.28 273,642.23 343,129.69 净利润 74,073.33 217,739.83 240,726.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9,219.69 47,379.24 101,522.69 润 扣非归母净利润 13,908.56 48,221.79 97,711.27 2024 年 7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7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15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流动比率(倍) 0.96 0.77 0.62 速动比率(倍) 0.92 0.74 0.57 资产负债率 64.88% 67.55% 75.35%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36 0.40 0.4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4.74 56.78 42.10 存货周转率(次/年) 14.83 13.08 12.62 毛利率 39.31% 44.13% 47.86% 注: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③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④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总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⑤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⑥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⑦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7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51.78 -989.74 77.02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553.61 1,699.21 2,620.74 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 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 56.89 1,314.43 2,030.68 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13,789.25 -5,501.17 2,297.74 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 - -27.50 目 小计 14,347.97 -3,477.27 6,998.69 所得税影响额 2,139.89 -565.97 827.9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6,896.95 -2,068.75 2,359.31 合计 5,311.13 -842.55 3,811.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219.69 47,379.24 101,522.69 扣非归母净利润 13,908.56 48,221.79 97,711.27 15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十、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 批事项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宜昌新发投 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 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宜昌新发投除持有新疆宜化 39.403%股权外不从事具 体业务,新疆宜化生产经营已取得必要的经营资质,具体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 标的基本情况”之“八/(十二)生产经营资质”。 十一、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其 自行享有或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十二、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收入确认原则和收入计量原则 标的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 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 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标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 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标的公 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标的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 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标的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 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 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标的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 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 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标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 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 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16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 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标的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标的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标的公司在整个合 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标的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标的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 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 的,标的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标的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 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标的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标的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 时付款义务。 (2)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 所有权。 (3)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 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标的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 断从事交易时标的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标的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 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标的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 认收入;否则,标的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客户指定商品交付地点 16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标的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约定将商品发运到客户指定地点,客户签收后商品 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客户取得商品的控制权,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 户,因此标的公司在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 (2)客户自提 客户自提模式下,客户自行提货,标的公司商品法定所有权转移,客户取得商品的 控制权,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因此标的公司在取得客户提货时 确认收入。 (3)出口业务 对于出口业务,产品发出并取得海关报关单后,出口清关手续已履行完毕,已将商 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客户取得商品的控制权,因此标的公司在完 成出口并取得报关单时确认收入。 (4)铁路站台服务 铁路站台服务收入指标的公司为客户提供内部铁路站台货物装卸服务并允许客户 使用内部铁路专用线的费用,服务完成后标的公司取得客户的结算单,标的公司依据客 户出具的结算单确认收入。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系根据会计准则及其自身的行业 特性确定,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本次模拟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4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35 号)的相关规 定编制,仅供湖北宜化实施收购宜昌新发投控股权之目的使用。 2、除下述事项外,标的公司编制模拟合并财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16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本次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标的公司已于本次模拟合并财务报表期初(2022 年 1 月 1 日)取得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控制权,即该架构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已经存在。 (2)本次模拟合并财务报表系以标的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7 月 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按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了必要调整后编制。 (3)鉴于模拟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编制目的,本次模拟合并财务报表仅列报和披 露模拟合并财务信息,未列报和披露母公司个别财务信息。 (四)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报告期内,宜昌新发投财务报表合并 范围如下: 单位:万元 2024.7.31 2023.12.31 2022.12.31 注册资 业务性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本 质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 新疆宜化化工有 同一控制下 450,000 制造业 39.403 39.403 64.403 限公司 企业合并 新疆宜化库克矿 1,000 采矿业 100 100 100 设立 业有限公司 新疆宜化东沟矿 1,000 采矿业 100 设立 业有限公司 新疆宜化塑业有 1,000 制造业 100 100 100 设立 限公司 新疆嘉成化工有 50,000 制造业 100 100 100 设立 限公司 新疆宜新化工有 1,000 采矿业 100 100 100 设立 限公司 新疆嘉宜实业有 5,000 商贸 100 100 100 设立 限公司 新疆宜化矿业有 同一控制下 10,000 采矿业 53.925 53.925 53.925 限公司 企业合并 新疆丰华时代科 非同一控制 4,000 运输业 65 65 65 技有限公司 下企业合并 巴州嘉宜矿业有 非同一控制 1,000 采矿业 100 100 100 限公司 下企业合并 宜化(新疆)物 同一控制下 5,000 商贸 100 - - 贸有限公司 企业合并 1、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宜昌新发投对新疆宜化持股比例为 39.403%,为更好 得反映本次交易的实质,便于投资者理解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模拟合并财 16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务报表假设标的公司已于本次模拟合并财务报表期初(2022 年 1 月 1 日)取得新疆宜 化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控制权,即该架构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已经存在,参见本章 之“十二、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之“(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2023 年新疆宜化东沟矿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不再纳入标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新疆宜化 2023 年 8 月内部决策同意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新疆嘉成化工有限公司 并成立新疆宜化检修分厂,截止 2024 年 7 月 31 日相关吸收合并注销事项正在办理中。 4、2024 年 3 月标的公司收购宜昌高投持有的新疆物贸 80.10%股权和湖北宜化持有 的新疆物贸 19.90%股权,收购后标的公司持有新疆物贸 100%股权。本次收购为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已将标的公司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视为报告期 期初即将新疆物贸纳入标的公司合并范围。 (五)税收优惠 1、新疆宜化据规定经过认定后,于 2022 年 11 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 号:GR202265000364),有效期三年,新疆宜化 2022-2024 年期间适用 15%企业所得 税税率。目前,新疆宜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复审工作正在组织推进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0 号《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 录(2020 年本)》之规定,宜化矿业有限公司所经营的煤炭开采属于鼓励类产业享受 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为 15%。 3、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之规定,丰华时代带式输送机输 煤廊道工程项目属于鼓励类产业,优惠税率为 15%。 (六)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转移剥离情况。 (七)重要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及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八)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16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五节 标的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 一、标的资产总体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中,拟收购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评估对象为宜昌新发 投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一)标的公司宜昌新发投的总体评估情况 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4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 资产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宜昌新发投 100% 宜昌新发投 100% 收购比 增值额 增值率 交易作价 评估方 股权账面价值 股权评估值 例 法 D=C/A*1 A B C=B-A E F=E*B 00% 资产基 91,418.34 320,793.24 229,374.90 250.91% 100% 320,793.24 础法 宜昌新发投为持股平台公司,持有新疆宜化 39.403%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 不从事具体业务。因此,本次对宜昌新发投的评估仅采用资产基础法,并以其结果作为 评估结论。宜昌新发投 100%股权评估值为 320,793.24 万元,以此为基础确定本次交易 作价为 320,793.24 万元。 本次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 229,374.90 万元,增值率 250.91%。增值主要原因:一方 面,宜昌新发投持有的新疆宜化 39.403%股权按历史成本核算,因煤矿效益较好,宜化 矿业账面净资产已远超过历史投资成本,因会计核算原因,该部分净资产增厚未能体现 在新疆宜化 39.403%股权的账面价值中;另一方面,标的资产范围内的采矿权、土地、 固定资产等存在合理评估增值,其中采矿权增值源于煤矿效益较好,土地增值源于基准 地价上涨,固定资产增值源于评估折旧年限差异导致,具体分析详见本章之“三、新疆 宜化评估的具体情况”及“四、宜化矿业评估的具体情况”。 (二)宜昌新发投下属主要资产的总体评估情况 标的公司及下属主要资产新疆宜化、宜化矿业的评估情况如下表所示: 16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公司 归属于宜昌新发投的股东 公司名称 100%股权评估值 持股比例 层级 权益部分对应的评估值 宜化集团持有宜昌新发投 一级 宜昌新发投 320,793.24 320,793.24 100%股权 宜昌新发投持有新疆宜化 二级 新疆宜化 811,253.27 319,658.13 39.403%股权 新疆宜化持有宜化矿业 三级 宜化矿业 1,264,103.12 268,597.49 53.925%股权 上述主要资产评估的具体情况参见本章之“二、宜昌新发投评估的具体情况”“三、 新疆宜化评估的具体情况”及“四、宜化矿业评估的具体情况”,此外,本次涉及业绩 承诺的其他矿业权资产评估情况参见本章之“五、其他涉及业绩承诺的矿业权评估情况”。 (三)宜昌新发投下属全部股权及资产的总体评估情况 本次评估所涉及的全部股权及资产的总体评估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评估值 评估结论所 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对象 (100%股 增值额 增值率 采用的评估 资产账面价值 权价值) 方法 宜昌新发投 91,418.34 320,793.24 229,374.90 250.91% 资产基础法 新疆宜化 146,692.76 811,253.27 664,560.51 453.03% 资产基础法 宜化矿业 776,633.28 1,264,103.12 487,469.84 62.77% 资产基础法 新疆准东五彩 折现现金流 湾矿区一号露 442,423.08 903,430.98 461,007.90 104.20% 量法 天煤矿采矿权 丰华时代 12,994.27 14,470.14 1,475.87 11.36% 资产基础法 宜新化工 6,916.95 10,116.17 3,199.22 46.25% 资产基础法 和布克赛尔玛 折现现金流 纳斯盐湖中段 5,328.93 6,791.70 1,462.77 27.45% 量法 石盐矿矿业权 巴州嘉宜 2,815.19 4,568.86 1,753.67 62.29% 资产基础法 新疆和硕县哈 蒲却克东石灰 折现现金流 4,547.88 5,762.71 1,214.83 26.71% 岩矿(水泥用) 量法 采矿权 新疆物贸 6,287.43 6,543.57 256.14 4.07% 资产基础法 宜化塑业 933.90 3,105.77 2,171.87 232.56% 资产基础法 嘉宜实业 -8,849.58 -8,846.58 3.00 0.03% 资产基础法 库克矿业 -10,816.57 -10,796.69 19.88 0.18% 资产基础法 注:东沟矿业 2023 年已破产清算,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未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16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宜昌新发投评估的具体情况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1、评估方法的选择 企业价值评估通常采用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按照《资产评 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 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 选择评估方法。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文件规定“涉及企业价值的资产评估项目,以 持续经营为前提进行评估时,原则上要求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评估,并在评估报告中 列示,依据实际状况充分、全面分析后,确定其中一个评估结果作为评估报告使用结果。”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 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使用市场法的基本条件是:有一个较为活跃的市 场,市场案例及其与评估对象可比较的指标、参数等可以收集并量化。对于市场法,包 括上市公司比较法和可比案例比较法,其中对于上市公司比较法,由于已上市的公司与 被评估单位不可比,故不适用;交易案例比较法是将标的公司与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由 于缺乏可比较的交易案例而难以采用。故难以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虽然没有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说明评估对象 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但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 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由于被评估单位自成立至今并未发生实质性业务,是投资性公司, 主要投资单位是新疆宜化,被评估单位实质为管理作用,不具备收益法评估的条件,故 难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 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本评估 项目能满足资产基础法评估所需的条件,即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 继续使用状态,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而且,采用资产基础法可以满足本次评估的价 值类型的要求。 因此,针对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和资产类型,考虑各种评估方法的作用、特点和所 要求具备的条件,此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 16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评估结果 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4)第 571 号),以 2024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宜昌新发投 宜昌新发投 100% 收购 评估方 100%股权评估 增值额 增值率 交易作价 股权账面价值 比例 法 值 A B C=B-A D=C/A*100% E F=E*B 资产基 91,418.34 320,793.24 229,374.90 250.91% 100% 320,793.24 础法 本次对宜昌新发投的评估仅采用资产基础法,并以其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宜昌新发 投 100%股权评估值为 320,793.24 万元,以此为基础确定本次交易作价为 320,793.24 万 元。 (二)评估假设 1、基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 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 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 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 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 础。 (3)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是指假定被评估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后仍按照原来的经营目的、经营 方式持续经营下去。 2、一般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 16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 当其职务; (3)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4)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 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3、具体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 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 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假设被投资单位新疆宜化未来能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享受企业所得 税 15%优惠政策; (4)假设经济寿命期内每年的收入支出均发生在年末; (5)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不考虑本次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行为对 企业经营情况的影响; (6)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企业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 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 大变化时,签字资产评估师及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 论的责任。 (三)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宜昌新发投于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7 月 31 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91,418.34 万元,评 估价值为 320,793.24 万元,增值额为 229,374.90 万元,增值率为 250.91%;总负债账面 16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价值为 0.00 万元,评估价值为 0.00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91,418.34 万元,评估价值为 320,793.24 万元,增值额为 229,374.90 万元,增值率为 250.91%。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135.11 1,135.11 - - 非流动资产 90,283.23 319,658.13 229,374.90 254.06% 长期股权投资 90,283.23 319,658.13 229,374.90 254.06% 资产总计 91,418.34 320,793.24 229,374.90 250.91% 负债合计 -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91,418.34 320,793.24 229,374.90 250.91% 本次评估增值的主要资产为宜昌新发投持有的新疆宜化长期股权投资,增值额为 229,374.90 万元。 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过程如下: 1、流动资产 本次流动资产评估范围为货币资金和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评估说明如下: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为银行存款,账面值为 1,135.04 万元,评估值为 1,135.04 万元。 (2)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为 0.07 万元,为增值税留抵。本次评估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 评估值,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 0.07 万元。 (3)流动资产评估结果 宜昌新发投流动资产评估值为 1,135.11 万元。具体结果见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货币资金 1,135.04 1,135.04 - - 其他流动资产 0.07 0.07 - - 17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合计 1,135.11 1,135.11 - - 2、长期股权投资 宜昌新发投的长期股权投资为其持有的新疆宜化 39.403%的股权,账面价值为 90,283.23 万元。 新疆宜化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811,253.27 万元,比账面净资产增值 664,560.51 万 元,增值率为 453.03%。对应宜昌新发投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 319,658.13 万元。 新疆宜化的具体评估情况详见本章内容之“三、新疆宜化评估的具体情况”。 三、新疆宜化评估的具体情况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1、评估方法的选择 企业价值评估通常采用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对于市场法,由于缺乏可比较的交易案例而难以采用。 对于收益法,虽然没有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说明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 场价值,但它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 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同 时,企业具备了应用收益法评估的前提条件:将持续经营、未来收益期限可以确定、股 东权益与企业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稳定的关系、未来的经营收益可以正确预测计量、与企 业预期收益相关的风险报酬能被估算计量。 对于资产基础法,本评估项目能满足资产基础法评估所需的条件,即被评估资产处 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而且,采用资产 基础法可以满足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的要求。 因此,针对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和资产类型,考虑各种评估方法的作用、特点和所 要求具备的条件,此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2、评估结果 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4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新疆 17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宜化 100%股权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新疆宜化 新疆宜化 宜昌新发 对应的交易 100%股权账 100%股权评 增值额 增值率 投持股比 评估方 作价 面价值 估值 例 法 D=C/A*100 A B C=B-A E F=E*B % 资产基 811,253.27 664,560.51 453.03% 39.403% 319,658.13 础法 146,692.76 收益法 775,624.72 628,931.96 428.74% 39.403% 305,619.41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新疆宜化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282,370.00 万元,评估价值为 1,946,202.50 万元,增 值额为 663,832.50 万元,增值率为 51.77%;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135,677.23 万元,评估 价值为 1,134,949.23 万元,评估减值 728.00 万元,减值率 0.06%;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46,692.76 万元,评估价值为 811,253.27 万元,增值额为 664,560.51 万元,增值率为 453.03%。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74,090.20 175,969.80 1,879.60 1.08% 非流动资产 1,108,279.79 1,770,232.70 661,952.91 59.73%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56 13.56 - - 长期股权投资 107,697.07 697,155.40 589,458.33 547.33% 固定资产 867,800.12 921,539.22 53,739.10 6.19% 在建工程 51,941.08 51,250.30 -690.78 -1.33% 工程物资 731.76 1,583.80 852.04 116.44% 固定资产清理 1,106.82 1,109.04 2.22 0.20% 无形资产 6,702.53 33,572.29 26,869.76 400.89% 递延所得税资产 53,780.81 45,503.05 -8,277.76 -15.3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506.04 18,506.04 - - 资产总计 1,282,370.00 1,946,202.50 663,832.50 51.77% 流动负债 749,597.46 749,597.46 - - 非流动负债 386,079.77 385,351.77 -728.00 -0.19% 17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负债合计 1,135,677.23 1,134,949.23 -728.00 -0.0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46,692.76 811,253.27 664,560.51 453.03% 新疆宜化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 811,253.27 万元,较账面值增值 664,560.51 万元。增 值的原因包括:持有的宜化矿业长期股权投资增值 589,854.86 万元、固定资产增值 53,739.10 万元、土地使用权增值 24,593.33 万元。 其中:持有的宜化矿业长期股权投资增值主要系其煤矿矿业权增值和宜化矿业利润 滚存所致。煤矿矿业权增值详见本节之“四、宜化矿业评估的具体情况”。宜化矿业最 近两年净利润均在 20 亿元以上,因此利润滚存金额逐年快速上升,净资产较账面投资 成本有所增加。 固定资产较账面值增值主要系评估计算成新率使用的经济耐用年限相较于会计政 策计提折旧的年限整体更长所致。 土地使用权较账面值增值主要系新疆当地供地价格从约 25 元/平方米上涨至约 100 元/平方米所致。 (2)收益法评估结果 新疆宜化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282,370.00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135,677.23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46,692.76 万元。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75,624.72 万元,增值额为 628,931.96 万元, 增值率为 428.74%。 (3)评估结果的分析与选择 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相差 35,628.55 万元,差异率为 4.39%,相对较小。 收益法评估中对未来收益指标进行预测时综合考虑了国内外宏观经济情况、行业情况、 管理层的战略调整措施、发展规划、经营能力等多种因素。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从资产的 成本角度出发,对评估范围内的单项资产及负债,用市场价值代替历史成本,通过分别 估测的所有可确指的资产加和而成的。企业未来经营可能会受到来自于发展规模、抗风 险能力以及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对评估过程及评估结果的分析,收益法评 估中作出的对企业未来收入、成本、利润等的预测,受获取的相关资料和了解的相关情 17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况所限,尚不能确定已经充分地体现了这些可能的影响。考虑此等因素及评估目的,资 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能更合理反映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因此以资产基础法的评 估结果作为最后的评估结论。 (4)评估结论 在前述评估目的下,在持续经营等假设条件下,新疆宜化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 日 2024 年 7 月 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 811,253.27 万元,评估值比账面净资产增值 664,560.51 万元,增值率为 453.03%。 (二)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过程如下: 1、流动资产 本次流动资产评估范围为新疆宜化于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7 月 31 日的流动资产,具 体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和存货。 各项流动资产评估说明如下: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评估基准日账面值为 55,481.97 万元,其中:现金 10.00 万元,银行存款 22,257.67 万元,其他货币资金 33,214.29 万元。 1)现金 现金存放在资金管理部门,账面价值为 10.00 万元,评估值为 10.00 万元。 2)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账面值为 22,257.67 万元,评估值为 22,257.67 万元。 3)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为保证金账户,账面价值为 33,214.29 万元,评估值为 33,214.29 万元。 综上,货币资金评估值为 55,481.97 万元。 (2)应收票据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为 59,777.87 万元,主要为不带息银行承 17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兑汇票、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其账面值已含贴息、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评估值为 59,777.87 万元。 (3)应收账款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7,195.32 万元,坏账准备为 5,241.70 万元,账面价值为 1,953.63 万元,主要内容为应收往来单位的货款。 经测算评估风险损失金额为 5,189.57 万元。应收账款评估值为 2,005.75 万元。 (4)预付款项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预付款项账面价值为 5,076.47 万元,为预付的工程材料设备 款等。 预付款项评估值为 5,076.47 万元。 (5)其他应收款 列 入 本 次 评 估 范 围 内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面 余 额 为 40,233.28 万 元 , 坏 账 准 备 为 14,056.12 万元,账面净额为 26,177.16 万元,主要内容为关联单位往来款、利息及工程 保证金等。 经测算评估风险损失金额为 13,882.66 万元。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 26,350.61 万元。 (6)存货 此次评估的存货为原材料、产成品和半成品,账面值合计 25,991.42 万元,存货跌 价准备 368.31 万元,账面净额合计 25,623.11 万元。 1)原材料 原材料共计 7,259 项,账面价值 16,064.40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218.39 万元,账面 净额 15,846.01 万元。为被投资单位用于生产 PVC 颗粒、烧碱等产品所需的主、辅原材 料以及生产使用的备品备件,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原材料的采购模式、供 需关系、市场价格信息等,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采购合同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和被 评估单位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原材料进行了抽盘,查明有无盘盈、盘亏情况及盘盈、盘 亏存货名称、数量,确认并按基准日至盘点日进出库进行倒推,核实基准日数量,确认 核实无误后作为实际数量。 17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其中:267 项备品备件因主体设备升级或拆除无法适配、库存时间较长保管不善老 化而无法使用淘汰,账面价值共计 195.96 万元, 项辅材为纸塑复合袋(850*450*120PVC) 账面价值为 53.37 万元,2021 年购进,无法使用。 对于生产所用的大宗原材料及辅材,评估人员调查了大宗原材料及辅材的近期销售 价格,账面值接近基准日市价,故以确认后的账面单价乘以实际数量确定其评估值;对 于生产用的备品备件及金属耗材,保存良好,大部分可正常投入使用的且备品备件市场 价格变化不大,以确认后的账面单价乘以实际数量确定其评估值;对无法使用、淘汰的 轴承、气阀等备品备件以残余价值确定评估值;对老化、无法使用的密封垫等橡胶制品 及纸塑制品评估为 0 元。 经评估,原材料评估值为 15,846.01 万元。 2)产成品(库存商品) 产成品共计 14 项,账面值 5,673.92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149.92 万元,账面净额为 5,524.00 万元。为被投资单位加工完成尚未销售的 PVC、烧碱、尿素以及后勤超市外购 的销售给员工日常生活用品等。自产的 PVC、烧碱、尿素存放在公司仓库,采用实际 成本法核算,对外正常销售。 对外正常销售产品,评估人员对基准日企业库存商品以评估基准日产成品的实际库 存数量,乘以其在评估基准日的不含税销售单价,减去全部税金、销售费用和适当净利 润计算得出评估值,评估公式为: 产成品(库存商品)评估值=数量×不含税单价×(1-综合扣除率) 综合扣除率=税金及附加/销售收入+销售费用/销售收入+所得税额/销售收入+ 适当净利润/销售收入 对于销售正常的库存商品,扣除的适当净利润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按 50%确定。 产成品(库存商品)评估中主要参数包括: ①销售单价为销货合同不含税售价 ②税金及附加/销售收入 ③销售费用/销售收入 17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④所得税额/销售收入 ⑤适当净利润/销售收入 综合扣除率计算过程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7 月 1 销售收入 429,098.56 225,858.64 2 销售费用 1,355.21 530.31 3 税金及附加 3,394.55 1,920.01 4 所得税额 15,911.62 -8,999.80 5 适当净利润 9,534.37 18,620.24 6 销售费用/销售收入 0.32% 0.23% 7 税金及附加/销售收入 0.79% 0.85% 8 所得税额/销售收入 3.71% 0.00% 9 适当净利润/销售收入 2.22% 4.12% 10 综合扣除率 7.04% 5.20% 11 综合扣除率平均值 6.12% 对于存货跌价准备,由于评估时已考虑风险损失问题,将其评估为零。 经评估,产成品评估值为 7,178.03 万元。 3)在产品 在产品账面价值为 4,253.09 万元,在产品为尚未完工的碳块、电石等。评估人员向 企业财务人员了解了生产过程中各项必要耗费的情况,并查阅了相关会计信息记录,在 确认各项成本费用的计量合理准确的基础上,核实基准日数量,确认核实无误后作为实 际数量,以确认后的账面单价乘以实际数量确定其评估值。 经评估,在产品评估值为 4,253.09 万元。 4)存货评估结果及分析 经评估,存货评估值为 27,277.13 万元,评估增值 1,654.02 万元,增值率 6.46%。 主要系产成品评估值包含了部分利润所致。 17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流动资产评估结果 流动资产评估值为 175,969.80 万元。流动资产评估结果明细表下: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货币资金 55,481.97 55,481.97 - - 应收票据 59,777.87 59,777.87 - - 应收账款 1,953.63 2,005.75 52.13 2.67% 预付账款 5,076.47 5,076.47 - - 其他应收款 26,177.16 26,350.61 173.45 0.66% 存货 25,623.11 27,277.13 1,654.02 6.46% 流动资产合计 174,090.20 175,969.80 1,879.60 1.08% 流动资产评估增值 1,879.60 万元,增值率为 1.08%。主要系产成品评估值包含了部 分利润所致。 2、其他权益工具 (1)评估范围 新疆宜化本次评估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原账面余额为 25.00 万元,减值准备 11.44 万元,账面净值 13.56 万元。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名称、持股比例、账面价值明细见 下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019/4/3 10% 13.56 合计 13.56 (2)评估方法及过程 评估人员对其他权益工具的形成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等进行了取证核实,并查 阅了投资协议或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其他权益工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股权系参股投资,参 股比例为 10.00%,本次评估根据评估基准日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职业培训学 校(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中净资产与参股比例的乘积确定该项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价值。评估基准日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净资产 17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为 135.64 万元,则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值为 135.64×10.00%=13.56 万元。 (3)评估结果与增减值原因分析 经评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结果为 13.56 万元,无增减值。 3、长期股权投资 (1)评估范围 长期股权投资共计 7 项,账面余额为 108,697.07 万元,减值准备为 1,000.00 万元, 账面净值为 107,697.07 万元。各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比例、投资账面值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比例(%) 账面价值 1 新疆宜化塑业有限公司 2011/4/25 100 1,000.00 2 新疆宜新化工有限公司 2011/8/2 100 1,000.00 3 宜化(新疆)物贸有限公司 2013/1/9 100 6,251.22 4 新疆嘉宜实业有限公司 2013/6/14 100 5,000.00 5 新疆宜化库克矿业有限公司 2011/2/23 100 1,000.00 6 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 2020/8/12 53.925 91,812.75 7 巴州嘉宜矿业有限公司 2021/8/31 100 2,633.10 小计 108,697.07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000.00 合计 107,697.07 评估基准日及前两年被投资单位的资产、负债及经营状况如下: 1)新疆宜化塑业有限公司概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2024 年 7 月 31 日/2024 年 项目 年 年 1-7 月 流动资产 5,507.29 6,408.01 3,744.68 固定资产 1,528.77 1,649.21 1,499.37 无形资产 2,565.28 2,505.50 2,470.63 资产总计 9,601.34 10,562.72 7,714.68 流动负债 9,009.52 9,557.42 6,780.78 非流动负债 - - - 负债合计 9,009.52 9,557.42 6,780.78 17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2024 年 7 月 31 日/2024 年 项目 年 年 1-7 月 股东权益合计 591.82 1,005.30 933.90 营业收入 7,051.46 6,463.08 3,949.12 营业利润 303.84 400.50 -27.17 利润总额 357.34 413.49 -71.40 净利润 363.06 413.49 -71.40 2)新疆宜新化工有限公司概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2024 年 7 月 31 日/2024 年 项目 年 年 1-7 月 流动资产 3,935.20 3,254.18 4,558.32 固定资产 1,150.66 1,971.43 1,884.21 在建工程 790.16 5.28 11.89 无形资产 3,634.48 8,300.97 8,088.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33.03 607.34 638.49 资产总计 10,043.53 14,139.20 15,181.20 流动负债 1,841.02 2,507.21 3,233.29 非流动负债 2,051.88 4,874.58 5,030.96 负债合计 3,892.90 7,381.79 8,264.25 股东权益合计 6,150.63 6,757.41 6,916.95 营业收入 3,619.85 5,729.67 3,126.93 营业利润 996.95 558.10 185.10 利润总额 1,010.72 546.13 194.25 净利润 505.06 421.86 144.12 3)宜化(新疆)物贸有限公司概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2024 年 7 月 31 日/2024 年 项目 年 年 1-7 月 流动资产 99,293.47 86,482.07 62,598.88 固定资产 56.17 36.49 25.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8.03 253.68 76.14 资产合计 99,487.66 86,772.24 62,700.19 流动负债 86,205.14 72,175.29 56,412.77 非流动负债 - - - 18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2024 年 7 月 31 日/2024 年 项目 年 年 1-7 月 负债合计 86,205.14 72,175.29 56,412.77 股东权益合计 13,282.53 14,596.96 6,287.43 营业收入 4,770.30 3,452.68 1,086.57 营业利润 2,728.44 1,752.95 921.13 利润总额 2,714.74 1,753.37 921.13 净利润 2,030.68 1,314.43 690.47 4)新疆嘉宜实业有限公司概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2024 年 7 月 31 日/2024 年 项目 年 年 1-7 月 流动资产 5,753.89 3,641.60 3,592.92 资产合计 5,753.89 3,641.60 3,592.92 流动负债 13,540.00 12,442.50 12,442.50 非流动负债 - - - 负债合计 13,540.00 12,442.50 12,442.50 股东权益合计 -7,786.11 -8,800.91 -8,849.58 营业收入 499.01 - - 营业利润 2,223.39 -1,014.80 -51.97 利润总额 2,330.51 -1,014.80 -48.68 净利润 2,330.51 -1,014.80 -48.68 5)新疆宜化库克矿业有限公司概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2024 年 7 月 31 日/2024 年 项目 年 年 1-7 月 流动资产 7.08 6.81 5.97 固定资产 - - - 资产总计 7.08 6.81 5.97 流动负债 10,775.77 10,809.55 10,822.54 非流动负债 - - - 负债合计 10,775.77 10,809.55 10,822.54 股东全部权益 -10,768.69 -10,802.74 -10,816.57 营业收入 - - - 营业利润 -94.37 -33.93 -13.83 18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2024 年 7 月 31 日/2024 年 项目 年 年 1-7 月 利润总额 430.01 -34.05 -13.83 净利润 430.01 -34.05 -13.83 6)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概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2024 年 7 月 31 日/2024 年 项目 年 年 1-7 月 流动资产合计 424,535.15 657,513.09 672,074.58 其他权益工具 23.73 18.09 13.56 长期股权投资 780.00 780.00 780.00 固定资产 99,163.04 103,188.53 105,797.54 在建工程 2,066.91 5,971.29 5,756.63 无形资产 480,743.00 464,054.71 454,461.99 长期待摊费用 55.6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41.59 1,666.05 10,055.6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06.36 450.57 1,442.15 资产总计 1,010,915.40 1,233,642.33 1,250,382.06 负债合计 506,115.98 513,767.66 473,748.78 股东权益合计 504,799.42 719,874.67 776,633.28 营业收入 476,381.10 515,473.35 285,877.86 营业利润 269,984.64 247,298.89 66,808.47 利润总额 270,257.59 245,192.23 63,538.89 净利润 221,884.56 211,649.42 52,955.03 7)巴州嘉宜矿业有限公司概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2024 年 7 月 31 日/2024 年 项目 年 年 1-7 月 流动资产 3,259.30 5,883.91 4,809.77 固定资产 600.94 4,760.76 4,521.73 在建工程 1,324.80 52.54 447.08 无形资产 6,955.65 6,633.31 6,373.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8.70 553.87 587.67 资产总计 12,599.38 17,884.38 16,740.21 流动负债 5,833.67 10,614.54 9,309.06 18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2024 年 7 月 31 日/2024 年 项目 年 年 1-7 月 非流动负债 4,226.36 4,563.39 4,615.96 负债合计 10,060.04 15,177.92 13,925.02 股东权益合计 2,539.35 2,706.46 2,815.19 营业收入 4,746.02 10,034.01 6,693.87 营业利润 472.91 -101.66 -121.59 利润总额 470.35 -119.65 -127.49 净利润 307.80 -395.96 -168.10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形成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等进行了取证核实,并查 阅了投资协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于 全部为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评估方法如下: 对于正常经营的被投资单位,首先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整体资产评估,评估采用资产 基础法和收益法。选取一种评估方法作为评估结论,然后以投资比例乘以被评估企业股 东全部权益评估值得到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持股比例 由于新疆宜化库克矿业有限公司长期停产,未来难以确定复产时间,因此长期股权 投资计提 1,000.00 万元减值准备。对于减值准备,由于评估时已考虑风险损失问题,将 其评估为零。 各公司选取的评估方法如下: 1)新疆宜化塑业有限公司 宜化塑业收入较为稳定,属于新疆宜化的包装袋配套企业,相比新疆宜化外部的编 织袋企业,利润率低,利润受新疆宜化的影响,生产规模较小。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 法和收益法,其中资产基础法的结果作为新疆宜化资产基础法长期股权投资的结果,收 益法与新疆宜化本部合并评估。 2)宜化(新疆)物贸有限公司 新疆物贸为新疆宜化下属销售采购公司,主要为新疆宜化销售产品及采购原材料, 其利润受新疆宜化的影响。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其中资产基础法的结果 18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作为新疆宜化资产基础法长期股权投资的结果,收益法与新疆宜化本部合并评估。 3)新疆宜新化工有限公司、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巴州嘉宜矿业有限公司 以上 3 家企业为矿山企业,其主要资产为矿业权。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与收益 法。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采矿权业经湖北永业地矿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鄂永矿权评 [2024]字第 EX0017 号《巴州嘉宜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和硕县哈蒲却克东石灰岩矿(水泥 用)采矿权评估报告》、鄂永矿权评[2024]字第 EX0022 号《新疆宜新化工有限公司和 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玛纳斯盐湖中段石盐矿采矿权评估报告》、鄂永矿权评[2024]字第 EX0021 号《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准东五彩湾矿区一号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4)新疆嘉宜实业有限公司、新疆宜化库克矿业有限公司 以上 2 家公司均处于停业状态,未来的收益无法正确计量,故不适用收益法,本次 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 (3)评估结果与增减值原因分析 经评估,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1 新疆宜化塑业有限公司 1,000.00 3,105.77 2,105.77 210.58% 2 新疆宜新化工有限公司 1,000.00 10,116.17 9,116.17 911.62% 3 宜化(新疆)物贸有限公司 6,251.22 6,543.57 292.35 4.68% 4 新疆嘉宜实业有限公司 5,000.00 -8,846.58 -13,846.58 -276.93% 5 新疆宜化库克矿业有限公司 1,000.00 - -1,000.00 -100.00% 6 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 91,812.75 681,667.61 589,854.86 642.45% 7 巴州嘉宜矿业有限公司 2,633.10 4,568.86 1,935.76 73.52% 小计 108,697.07 697,155.40 588,458.33 541.37%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000.00 - -1,000.00 -100.00% 合计 107,697.07 697,155.40 589,458.33 547.33% 经评估,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 697,155.40 万元,评估增值 589,458.33 万元,增值 率为 547.33%。增值主要原因为宜化矿业所持有的矿产资源增值。 18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特别事项说明 新疆嘉宜实业有限公司、新疆宜化库克矿业有限公司评估值大幅减值原因: 1)嘉宜实业主要承接新疆宜化产成品运输、代理大宗原材料、设备等采购业务, 现因新疆宜化业务模式改变,嘉宜实业业务量缩减至无业务,自 2018 年停业至今导致 净资产为负数评估减值。由于公司对嘉宜实业有承债的风险,基于评估谨慎性原则,以 评估后的负数确定嘉宜实业评估值。 2)新疆宜化库克矿业有限公司是为新疆宜化兰炭项目配套的露天煤矿,一期 200 万吨/年露天煤矿于 2012 年 6 月动工建设,2012 年 12 月底建成投入生产,矿山生产、 生活、供水、供电、道路等设施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累计完成投资 1.14 亿元。2013 年 6 月后,因无任何矿权手续,以及煤质无法达到生产要求,停工至今导致净资产为负 数评估减值。由于被投资企业出资已全部到位,对库克矿业评估以为零为限确定评估值。 4、固定资产 (1)房屋建(构)筑物 1)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所属的房屋、构筑物等,委估建(构)筑 物共 777 项,在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值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科目名称 原值 净值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98,295.37 67,424.96 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311,052.18 211,113.82 房屋建(构)筑物小计 409,347.54 278,538.77 减:固定资产-房屋建(构)筑物减值准备 - 17,319.98 房屋建(构)筑物合计 409,347.54 261,218.79 2)资产概况 本次评估房屋建(构)筑物为生产性用的蒸发厂房、化机厂房、HN 压缩厂房等, 办公用的 PVC 办公楼、合成办公楼、电厂办公楼、整体办公楼等,厂区生活区及五彩 湾新城配套生活区(绿洲新城小区)的活动中心、食堂、正式工宿舍楼等;构筑物为道 18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路、地坪、沉淀池、管架、厂区围墙、电石冷却间、1#卷扬机框架、气烧窑、液氯充装 框架、空压站等。房屋建筑物约建成于 2011-2024 年间,为框架结构、砖混结构;构筑 物为框架结构、钢结构等。房屋建筑物不存在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主要房屋建(构) 筑物概况如下: 蒸发厂房:该厂房为框架结构,2013 年 6 月 1 日建成,共 5 层,一层层高 7 米, 其余 4 层层高 5 米,檐高约 27 米,建筑面积 1440 平方米,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一般 装修,现浇钢筋砼梁、板、柱,轻质 240 厚砖墙,人造大理石楼地面,外墙为涂料,内 墙为水泥砂浆粉刷,一般装修,水卫电照、暖通齐全。截至评估基准日,其账面原值为 270.98 万元,账面净值 159.42 万元。 PVC 办公楼:该办公楼为框架结构,2013 年 6 月 1 日建成,共 3 层,层高 3 米, 檐高约 9 米,建筑面积 3480 平方米,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一般装修,现浇钢筋砼梁、 板、柱,轻质 240 厚砖墙,人造大理石楼地面,外墙为涂料,内墙为水泥砂浆粉刷,顶 棚为扣板,配备塑钢窗、木门,水卫电照、暖通齐全。截至评估基准日,其账面原值为 668.37 万元,账面净值 382.06 万元。 110KV 烧碱变电站综合楼、GIS 给点装置室:该变电站为框架结构,基础为独立柱 和条形基础,于 2011 年 11 月 1 日建成,有一间房屋层数为两层,其余为一层,一层的 檐高为 5.6 米,二层的檐高为 13 米,建筑面积共有 3052 平方米,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装修为一般装修,现浇钢筋砼梁、板、柱,地面为水泥地面,外墙粉刷黄色涂料,内墙 为水泥砂浆粉刷,水位电照、暖通齐全,变电站内的房屋均为同样装修。截至评估基准 日,其账面原值为 1,079.16 万元,账面净值为 436.45 万元。 造粒塔:该构筑物于 2011 年 11 月 30 日建成,外观为烟囱状,长度 23 米,宽度 26 米,高度 106 米,现浇钢筋砼筒体结构,外部墙面为水泥砂浆粉刷,体积共有 39134 立方米。截至评估基准日,其账面原值为 2,391.03 万元,账面净值为 1,340.74 万元。 道路:2013 年 6 月 30 日建成,为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为 25cm,路面面积共为 122500 平方米。截至评估基准日,该道路的账面原值为 2,768.35 万元,账面净值 1,813.73 万元。从被评估人员现场查勘察资料了解到,该构筑物结构稳定,没有变形现象,基础 无不均匀沉降,使用较正常。 企业根据历年评估报告计提减值准备 17,319.98 万元。 18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评估方法 委估的生产用房屋建(构)筑物为自用,并不能单独产生收益不适宜运用收益法进 行评估,而同类房屋建筑物的市场交易较少难以找到合适案例,亦不适宜运用市场法进 行评估,故本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计算公式为: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4)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分析 ①评估结果 经过评估,新疆宜化所拥有并确定的房屋构筑物,评估结果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科目名称 重置全价- 评估价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 98,295.37 67,424.96 97,855.24 75,208.34 -0.45% 11.54% 物 固定资产-构筑物及 311,052.18 211,113.82 318,791.49 225,777.02 2.49% 6.95% 其他辅助设施 房屋建(构)筑物小 409,347.54 278,538.77 416,646.73 300,985.36 1.78% 8.06% 计 减:固定资产-房屋 建(构)筑物减值准 - 17,319.98 - - - - 备 房屋建(构)筑物合 409,347.54 261,218.79 416,646.73 300,985.36 1.78% 15.22% 计 ②评估增减值分析 本次房屋建(构)筑物评估原值增值 7,270.26 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前的评估净值增 值 22,446.58 万元。评估原值增值的原因是部分资产入账时间较早,本次评估根据评估 基准日有关询价资料和取价依据,客观确定评估值导致评估增值;评估净值增值的原因 是评估原值增值以及评估采用的经济使用年限比会计记账采用的折旧年限长导致。 房屋建(构)筑物计提减值准备后评估增值 39,766.57 万元,增值率 15.22%,其原 因是房屋建(构)筑物账面价值已计提减值准备,评估增值幅度较计提减值准备后有提 高。 5)特别事项说明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部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此次评估的面积是按被投资 18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提供的数据以及评估人员由从被投资单位获取的现场勘察资料确定实物状况得出 的结果,若办理产权证后面积发生变化则评估结果应作相应的调整,此次评估亦未考虑 将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对评估结果的影响。评估是在假定房屋建筑物属被投资单位所有, 不存在权属问题前提下进行的。 (2)设备 1)评估范围 本次设备评估范围为新疆宜化所拥有机器设备 6,696 项、电子设备 304 项、车辆 130 项,设备合计 7,130 项,账面原值 1,089,837.00 万元,账面净值 664,120.96 万元,减值 准备 57,539.63 万元,账面价值 606,581.33 万元。各类设备的总计数量和分类具体情况 见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科目名称 项 原值 净值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6,696 1,085,288.73 662,146.57 固定资产-车辆 130 3,797.14 1,776.29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 304 751.13 198.10 设备类资产小计 7,130 1,089,837.00 664,120.96 减:设备类减值准备 - 57,539.63 设备类资产合计 7,130 1,089,837.00 606,581.33 2)设备概况 纳入本次评估的机器设备主要为生产、检测和管理专用设备。主要设备有:热电设 备、合成氨(尿素)设备、PVC 设备、电石设备和原料设备等;电子设备主要公司生 产经营使用的打印机、办公电脑和办公家具等;车辆为生产经营使用的载客汽车、载货 运输车和其他专用车辆等,其中 3 辆因未按照规定进行年检,只在公司内部道路使用, 车辆均能正常使用。 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资产有电解槽、锅炉、汽机发电机、汽轮机等生产、检测设备。 企业根据历年评估报告计提减值准备 57,539.63 万元。 3)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机器设备评估一般可采取重置成本法、市 18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场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时应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 取适当的方法。 对于市场法,本评估项目的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难以收集市场交易案例,不 适用市场法。 对于收益法,因本次评估的设备无法与其他固定资产分别量化其收益,因此无法选 用收益法。 对于重置成本法,本评估项目的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能满足重置成本法评估 所需的条件,即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具备可利用 的历史资料,因此适宜选用重置成本法。 本次评估对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均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的重置成本法是通过估算全新设备的重置成本,然后扣减实体 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或在综合确定成新率的基础上,确定设备评估值的 方法。重置成本法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4)评估结果 经过评估,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所拥有并确定的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科目名称 重置全价-原 原值 净值 评估价值-净值 原值 净值 值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1,085,288.73 662,146.57 1,020,693.05 618,103.81 -5.95% -6.65% 固定资产-车辆 3,797.14 1,776.29 3,275.23 2,143.62 -13.74% 20.68%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 751.13 198.10 726.94 306.43 -3.22% 54.68% 设备类资产小计 1,089,837.00 664,120.96 1,024,695.22 620,553.86 -5.98% -6.56% 减:设备类减值准备 - 57,539.63 - - - - 设备类资产合计 1,089,837.00 606,581.33 1,024,695.22 620,553.86 -5.98% 2.30% 本次委托的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原值减值率为 5.98%,计提减值准备前评估净值减 值率为 6.56%,其中: 18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①机器设备评估的结果是评估原值减值率为 5.95%,评估净值减值率为 6.65%。评 估原值、净值减值的原因是入账金额中所含待摊费用较评估基准日行业标准偏高,本次 评估根据评估基准日有关询价资料和取价依据,客观确定评估值导致评估减值。 ②车辆设备原值减值 13.74%,原因为车辆购置价格下降所致,净值增值是企业财 务确定的车辆设备折旧率,与评估依据车辆的行驶年限和行驶里程确定成新率,然后结 合车辆情况使用情况对成新率进行调整确定综合成新率,二者有一定差别,致使评估净 值增值 20.68%。 ③电子设备原值减值 3.22%,原因为委估范围内的电子设备市场价格一般呈下降趋 势引起的,尤其是办公用电脑设备的市场价格下降较快,致使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 评估净值增值 54.68%,原因为企业财务采用的电子设备折旧年限与评估采用经济寿命 年限不一致所致。 设备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评估净值增值率 2.30%,其原因是设备计提减值准备致 使设备账面价值较低导致评估增值。 5)特别事项说明 截至评估基准日,共 3 辆货车未进行定期年检,只在公司内部道路使用。 (3)固定资产清理 1)评估范围和资产状况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清理均为废旧物资或待处置的设备类资产,共 102 项,原账面值 6,695.20 万元,减值准备 5,588.38 万元,账面价值 1,106.82 万元,包括: 变压器、降膜浓缩器、蒸发冷凝器等,所有设备均已拆除存放于新疆宜化物资堆场,其 中 95 项设备拆除后无再用价值作为报废设备处置。 2)评估方法 固定资产清理的评估方法参照机器设备评估方法,适宜选用重置成本法。 ①列入评估范围设备中的报废设备,已拆除存放于物资堆场,计划处置方式为就地 处置。根据产权持有单位的要求,报废设备材料装车运输、卸车堆放由受让方自行完成。 基本计算公式为: 报废设备评估值=报废设备材料就地出售市场价值×报废设备材料重量 19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②列入评估范围设备中可移地使用的设备,已拆除存放于物资堆场,计划处置方式 为原地处置,装车运输、卸车堆放由受让方自行完成。基本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3)清查评估结果 经过上述评估程序,固定资产清理评估值 1,109.04 万元,评估减值 5,586.16 万元。 主要原因为共 95 项设备评估时作为报废废旧材料变卖,致使评估大幅减值。与计提减 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比较评估增值率 0.20%,其原因是固定资产清理计提减值准备致使 设备账面价值较低导致评估增值。 5、在建工程 (1)土建工程 1)评估范围及资产状况 新疆宜化此次申报评估的在建工程-土建工程共计 6 项,完善工艺上的能耗、环保 和安全要求而进行的技术改造所产生的建造成本,账面价值 2,818.61 万元,主要为 8 万吨三聚氰胺项目、电石气力输灰项目、新疆宜化西区消防整改项目等建设时发生的工 程费用等。账面价值为项目发生的工程款。评估基准日工程施工进度处于施工的前中期 阶段。 2)评估方法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账面价值为工程款。经评估人员查看被投资单位提供现场调查 资料了解,于 2022 年至 2024 年开工,形象进度约 40%,付款比例约 30%。对于工程 款,由于大部分开工日期距评估基准日两年内,人工、材料价格变化不大,采用查阅相 关合同、核实付款凭证,查阅核实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的真实性、准确性后,按核实后的 账面价值加上合理的资金成本确定评估值。对于资金成本,评估时根据土建工程合理建 设工期,资金使用量情况、资金投入方式,评估基准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 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资金成本费用。对资金占用时间在半年内的零星 支出项目不考虑资金成本。 3)评估结果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评估值 2,920.17 万元,评估增值 101.56 万元,增值率 3.60%, 19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增值原因为账面值不含资金成本,评估时考虑了合理的资金成本导致增值。 (2)设备安装工程 1)评估范围及资产状况 新疆宜化此次申报评估的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共计 44 项,为年产 8 万吨三聚 氰胺项目、新疆宜化煤电机组能效提升改造项目以及完善工艺上的能耗、环保和安全要 求而进行的技术改造所产生的建造成本。账面价值 49,122.47 万元。 2)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参照机器设备的评估方法,评估时核实设备购置合同总价及申报的实际付 款比例,按照设备安装工程实际完工情况确定评估值。 新疆宜化所申报的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经评估人员现场核查,设备安装 工程为未完工项目。由于大部分开工日期距评估基准日 1-2 年以内,国内此类机电设备 市场价格变化不大,评估时采用核实合同价格内涵,核实申报价值与合同价格的差异的 原因,保留在建工程申报项目合理支出的设备购置价等费用。对于资金成本,评估时根 据工程合理建设工期,资金使用量情况、资金投入方式,评估基准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中心受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资金成本费用。对资金占用时间在 半年内的零星支出项目不考虑资金成本。 设备安装工程项目评估值=设备购置价格+项目建设的合理支出额+资金成本 3)评估结果与账面值变动比较分析 经评估,在建工程—设备安装汇总评估值为 48,330.12 万元,较账面值减值 792.35 万元,减值率 1.61%,减值原因是评估时按照评估基准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合理资金投入方式确定了设备安装部分的资金使用成本,致使评估值小幅减值。 (3)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概况 工程物资包括降膜蒸发器、熔盐炉、浓缩器及其他配件等,工程物资原账面值 5,133.87 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4,402.11 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 731.76 万元。工 程物资为烧碱浓缩装置拆分后的设备及配件,该设备闲置的原因为 2011 年原股东湖北 宜化准备在青海省建设煤(电)一体化化工产业链而进口设备,后由于市场原因未能进 19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行建设,造成设备闲置。2024 年 6 月新疆宜化确定烧碱浓缩装置的处置方式,将烧碱 浓缩装置拆分处置。 2)评估方法 工程物资参照机器设备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与账面值变动比较分析 工程物资评估值为 1,583.80 万元,评估值与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比较增值 859.52 万元,增值率为 116.44%。增值原因是由于烧碱浓缩装置拆分后部分设备按正常 可使用状态确定评估值,导致评估增值。 6、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1)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之土地使用权范围为新疆宜化申报的 27 宗国有土地,用地面积合计 3,394,075.44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及公路用地,其中 26 宗土地性质为出让,1 宗土地性质为划拨。被投资单位申报原始入账价值 7,322.48 万元,账面价值 6,444.77 万元。 2)评估方法 ①评估方法选用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和 待估宗地的具体情况,对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A.市场比较法 近年来,委估宗地所在区域周边可供出让的同类工业用途的土地较多,通过当地土 地交易公共平台,可以较为容易的获取与待估宗地相同用地性质的近期土地交易案例, 因此适宜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 B.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由于昌吉市自然资源局未公开距基准日三年内的基准地价技术报告,基准地价及其 相关修正体系不明确,且宗地位于基准地价范围外,故不适用基准地价修正法。 19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C.假设开发法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对具有投资开发或再开发潜力的土地估价可采用假设开发 法,且适用于对待开发房地产或待拆迁改造后再开发房地产的土地评估,因委估宗地不 能用于房地产开发,故无法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D.收益法 由于无法取得该宗地的客观年总收益、年总费用,又因为该区域土地租赁市场、房 地产租赁市场成交案例较少,不能通过所在区域的租金水平合理确定估价对象的土地总 收益,且通过经营收益剥离出土地的收益存在持续性、客观性、有效性的差异,故不适 宜采用收益还原法评估。 E.成本逼近法 主要适用于乡镇、郊区等市场不活跃区域的土地估价,对于无法获取市场成交案例 的划拨工业用地,评估人员能够收集一定评估对象所在区域的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的 资料,因此对于划拨工业用地可以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综上,因此,根据委估方提供的资料,结合待估宗地实际状况,对土地使用权采用 市场比较法和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②选用的评估方法内涵及公式 市场比较法的基本原理是根据替代原则,将评估对象与在较近的时期内已经发生交 易的类似土地实例进行比较对照,并依据实例的价格,对评估对象和实例的交易日期、 交易情况、使用年限、区域以及个别因素等差别进行修正,得出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 地价的方法。其基本公式为: P=PB×A×B×C×D×E 式中: P——评估对象价格; PB——比较实例价格; A——评估对象交易情况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情况指数; B——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日期地价指数; 19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C——评估对象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D——评估对象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E——评估对象使用年期修正指数/比较实例使用年期修正指数。 成本逼近法是以取得和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是运用经济学 等投资理念,加上基本成本投资所应得的利润来求得土地价格的一种基本估算方法。其 计算公式为: 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土地增值收益)×土 地使用年限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宗地面积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分析 经评估测算,本次委托评估的位于准东五彩湾的 26 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及 1 宗划 拨公路用地,评估土地面积 3,394,075.44 平方米,评估土地价值 31,038.10 万元。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总体增值 24,593.33 万元,增值率 381.60%。本次土地 评估增值幅度较大,其主要原因是被投资单位部分原始取得土地的时间较早,随着近年 准东五彩湾地区的重点规划与城市建设,委估土地周边配套设施日益完善,使得土地市 场交易价格上升。 4)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评估的土地 1#、3-27#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年限按 照法定年限,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六通”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本次评估的土地 2#用途为公路用地,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土地开发程度为宗 地红线外“三通”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本次评估的土地于评估基准日不涉及抵押事项。 (2)专利权 1)评估范围 此次纳入评估范围的 28 项专利,包括 9 项实用新型专利、19 项发明专利,均为企 业日常经营所用,包括在评估基准日已授权、处于实质审查和公开阶段的专利,具体明 细如下所示: 19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专利 法律 专利技术名称 专利申请号 公告日 号 类型 状态 实用 1 一种气化炉给煤装置 CN202322783854.9 授权 2024-05-03 新型 发明 实质 2 一种气化炉给煤装置及方法 CN202311343758.0 2023-12-08 专利 审查 实用 3 一种采用原料煤生产活性炭基材的系统 CN202322775741.4 授权 2024-05-03 新型 一种采用原料煤生产活性炭基材的系统及 发明 实质 4 CN202311339608.2 2024-01-09 方法 专利 审查 实用 5 电石渣干粉稳料装置 CN202322752990.1 授权 2024-04-26 新型 实用 6 三聚氰胺急冷塔进料口防腐蚀结构 CN202322610861.9 授权 2024-04-19 新型 三聚氰胺急冷塔进料口防腐蚀结构及安装 发明 实质 7 CN202311246108.4 2024-01-02 方法 专利 审查 发明 实质 8 一种底渣回用的煤气化装置及工艺 CN202311209925.2 2023-12-15 专利 审查 实用 9 一种底渣回用的煤气化装置 CN202322545312.8 授权 2024-04-19 新型 发明 实质 10 一种密闭式油水多级连续分离装置及工艺 CN202311183320.0 2023-12-08 专利 审查 实用 11 一种密闭式油水多级连续分离装置 CN202322495627.6 授权 2024-04-12 新型 发明 12 一种连续式自动垫锅底的装置与工艺 CN202211431682.2 公开 2023-03-07 专利 一种回收电石渣浆中乙炔气体的生产工艺 发明 13 CN202211421082.8 公开 2023-03-07 及装置 专利 一种防止麦尔兹窑通道内灰分板结的自动 发明 14 CN202211420936.0 公开 2023-02-24 破除工艺及装置 专利 一种采用 LiBr 机组回收高温水中热量降低 发明 15 CN202211419947.7 公开 2023-01-24 循环用水温度吸收混合气中氨的工艺 专利 一种自动盛装上方管道所卸颗粒物的工艺 发明 16 CN202211420079.4 公开 2023-01-13 及装置 专利 一种降低换热器管板温度的自冷凝-蒸发装 实用 17 CN202023192752.2 授权 2021-12-14 置 新型 一种实现原料煤在循环流化床中全部利用 实用 18 CN202023192727.4 授权 2021-12-14 的装置 新型 一种提高气化过程中煤灰熔点的复配剂及 发明 实质 19 CN202011571673.4 2022-07-01 混合工艺 专利 审查 一种避免循环流化床煤气化炉炉底焦渣沉 发明 实质 20 CN202011571671.5 2022-06-28 积的吹扫工艺及装置 专利 审查 实用 21 电石炉门自动化开启及锁定装置 CN201920954802.4 授权 2020-05-19 新型 利用准东煤燃烧废渣制备的耐火砖及其制 发明 22 CN201610746506.6 授权 2019-07-19 备方法 专利 发明 23 一种改性 PVC 的生产方法及生产装置 CN201610646042.1 授权 2017-08-25 专利 一种造气含氨含氰含酚的循环水预处理方 发明 24 CN201510652075.2 授权 2017-07-11 法及装置 专利 19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专利 法律 专利技术名称 专利申请号 公告日 号 类型 状态 发明 25 一种高钠煤脱钠的方法及设备 CN201510095698.4 授权 2017-03-01 专利 发明 26 一种合成氨尾气回收处理工艺 CN201410203830.4 授权 2017-07-07 专利 发明 27 合成氨预反应装置 CN201310323037.3 授权 2015-11-18 专利 发明 28 合成氨甲醇溶液活化方法 CN201310323092.2 授权 2016-01-06 专利 2)评估方法 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三种即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和收益现值法。一般认为由 于专利价值和获取成本往往具有弱对应性,重置成本法不能准确反映其价值,因为该类 资产的价值通常主要表现在高科技人才的创造性智力劳动和企业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带 来的知名度等诸多方面,而这些因素对应的成本很难获取。基于以上因素,本次评估没 有采用重置成本法。 市场比较法在资产评估中,不管是对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的评估都是可以采用的, 采用市场比较法的前提条件是要有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案例,且交易行为应该是公平交易。 结合本次评估专有技术的自身特点及市场交易情况,据市场调查及有关业内人士的介绍, 目前国内没有类似专有技术的转让案例,本次评估由于无法找到可对比的历史交易案例 及交易价格数据,故市场法也不适用本次评估。 由于以上评估方法的局限性,本次评估采用收益现值法。具体评估过程如下: ①经济寿命期(n)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专利权包括 9 项实用新型专利、19 项发明专利,共同应用于企 业生产中,为企业带来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国际惯例,发明专利的法定保护年限 为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定保护年限为 10 年。但随着技术应用条件、技术产品未来 应用前景的变化、同行业类似技术和产品的优势、替代影响以及技术本身的更新迭代, 技术的先进性一般不会保持到其法定年限终止。评估人员就委估技术的先进性、利用度 和经济年限对公司的技术人员进行的专项访谈,技术人员估计委估技术的经济年限不短 于 10 年,但考虑到国内外同业厂商的技术研发投入及预计可能出现同类技术及技术产 品,因此委估技术在先进性方面预计尚可维持 3 到 4 年左右。 评估人员详细了解了委估技术的先进性、应用条件、产品未来应用前景、同行业类 19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似技术和产品的优势、替代影响、发展趋势、更新速度和已应用年限,综合确定技术的 经济寿命年限至 2027 年止。 ②委估资产第 i 年带来的净收益(Ri) 其中:Ri=Ii×γ×Ti Ii—销售收入 γ—无形资产对现金流的贡献率 Ti—第 i 年的技术替代率 A. 销售收入的确定 详见新疆宜化收益法中关于销售收入的预测。 B. 委估资产在无形资产的比重 由于全部无形资产共同发挥作用而带来的超额收益,可以视为包括委估技术类无形 资产组合和其他无形资产在内的所有无形资产收益能力的体现。评估人员采用层次分析 法对γ进行确定,即在对超额收益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分析其影响因素之间的联系与 结构,并把这种结构分为若干层,把各层诸要素联系起来,再把同层因素之间对上层某 因素重要性进行评价,通过“两两比较法”求得权重系数,在进行单层权重评判的基础上, 再进行层间重要性组合权重系数的计算。计算得到专利技术对全部无形资产的贡献比例 为 6.79%。 C. 委估技术类无形资产组合的贡献率(γ) 为了确定被评估技术的提成率,可以在同行业的上市公司中选取对比公司,分析对 比公司中,技术类无形资产对现金流的提成率,确定其对现金流贡献; 在本次评估中对比公司的选择标准如下: a.对比公司近年为盈利公司; b.对比公司必须为至少有两年上市历史; c.对比公司只发行人民币 A 股; d.对比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或其主营业务为相关行业。 19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根据上述四项原则,选取了以下相关 4 家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公司。并假设以下上市 公司作为未来技术类无形资产受让方的可能蓝本或可比对象来分析被评估技术类无形 资产可能为其产生的收益。由于对比公司是从事行业内的大企业,对于资本的要求都比 较高,因此,资金和固定资产比例也相应较高。同时对比公司无形资产应为企业全部的 无形资产,不仅是技术,而且包括客户关系、公司管理、土地以及其他无形资产(如商 誉等),经过向委托人和被投资单位调查了解,委估资产是其经营活动中的所使用的专 利技术,因此可以得到专利技术占全部资本中的比例,并进一步对比财务报表,得出下 表: 单位:万元 技术类 无形非 无形资 无形资 技术类无 流动资 产中技 产组合 形资产组 对比 相应年份 相应年份的 产在资 术类无 在资本 投资收 经营现金 合对主营 提成率 公司 股票 公司 的 主营业务收 本结构 形资产 结构中 益 流 业务现金 (I=G/ 提成 代码 名称 EBITDA 入 中所占 组合所 所占的 (E) (F=D-E) 流的影响 H) 率平 (D) (H) 比例 占比重 比重 (G=F* 均值 (A) (B) (C=A C) ×B) 30080 泰和 31.79% 6.79% 2.16% 31,344.65 957.69 30,386.96 655.46 220,556.47 0.30% 1.SZ 科技 60093 华塑 43.67% 6.79% 2.96% 66,554.23 -136.80 66,691.03 1,976.23 556,322.72 0.36% 5.SH 股份 0.38 60156 北元 % 35.67% 6.79% 2.42% 98,713.82 79.55 98,634.27 2,387.74 1,096,653.71 0.22% 8.SH 集团 60321 镇洋 54.81% 6.79% 3.72% 38,049.64 -8.75 38,058.39 1,415.63 211,463.88 0.67% 3.SH 发展 4 家对比公司均为相关行业的代表性企业,因此其提成率应当反映了国内相同行业 的技术贡献水平,因此,以 4 家公司提成率的平均值 0.38%作为公司的提成率。 在科技进步和技术升级的进程中,原有技术先进性逐渐降低,因而基准日纳入本次 评估范围的专利权对应的超额收益逐渐减少,即分成率逐渐减少。通过对该等专利权对 应的技术先进程度、产品经济效益及市场前景、替代技术或产品发展状况等方面的综合 分析,本次评估对专利权分成率考虑 20%的年衰减比率。 本次评估技术的年提成率确定如下: 项目 2024 年 8-12 月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技术替代率 1 0.8 0.8 0.8 提成率 0.38% 0.31% 0.25% 0.20% ③确定折现率 19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折现率,又称期望投资回报率,是基于收益法确定评估价值的重要参数。本次评估 的折现率采用对比公司的无形资产投资回报率作为专利评估的折现率。 A. 税前加权资金成本的确定(WACC 税前) 税后加权资金成本的确定过程详细见“收益法预测”。 WACC 税后=10.18% WACC 税前=WACC 税后÷(1-T)=10.19%÷(1-15%)=11.98% B. 无形资产投资回报率的确定 上述计算的 WACC 可以理解为投资企业全部资产的期望回报率,企业全部资产包 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组成。WACC 可以用下式表述: 其中:Wc:为流动资产(资金)占全部资产比例; Wf:为固定资产(资金)占全部资产比例; Wi:为无形资产(资金)占全部资产比例; Rc:为投资流动资产(资金)期望回报率; Rf:为投资固定资产(资金)期望回报率; Ri:为投资无形资产(资金)期望回报率。 投资流动资产所承担的风险相对最小,因而期望回报率应最低,取一年期 LPR 报 价利率 3.35%为投资流动资产期望回报率。投资固定资产所承担的风险较流动资产高, 因而期望回报率比流动资产高,取 5 年以上 LPR 报价利率 3.85%为投资固定资产的期 望回报率,将上式变为: 计算 Ri 为投资无形资产的期望回报率。 对于流动资产在估算中采用企业营运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营运资金=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等。 有形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合计-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商誉等。 无形资产折现率的详细分析计算见下表: 营运资金 有形非流动资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Wc Wf Wi Ri (万元) 产(万元) 300801.SZ 泰和科技 106,330.95 28.34% 149,648.18 39.88% 31.79% 29.87% 600935.SH 华塑股份 -110,380.01 -9.34% 776,227.40 65.67% 43.67% 22.36% 601568.SH 北元集团 380,070.75 20.19% 831,087.37 44.14% 35.67% 26.92% 603213.SH 镇洋发展 -29,811.56 -6.35% 241,803.61 51.54% 54.81% 18.62% 平均值 24.45% 无形资产折现率(税前)为 24.45%。 ④委估无形资产评估价值的确定 将上述参数带入公式中,计算后得到委估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 详细分析计算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8-12 月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主营业务收入(不 注 154,959.37 348,409.23 358,029.00 367,962.44 含运费) 提成率 0.38% 0.31% 0.25% 0.20% 技术贡献 596.43 1,072.81 881.95 725.13 序列年期 0.33 1.33 2.33 3.33 折现率(税前) 24.45% 24.45% 24.45% 24.45% 折现系数 0.9297 0.747 0.6003 0.4823 技术贡献现值 554.49 801.43 529.40 349.76 技术评估值 2,235.08 注:28 项专利对应的收入为新疆宜化本部(除运费外)所有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新疆宜化本部主 营业务收入(不含运费)=新疆宜化合并收益法主营业务收入-子公司宜化塑业对应的包装物收入- 运费。 经以上评估,技术类无形资产组合评估值为 2,235.08 万元。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分析 专利权评估值为 2,235.08 万元,评估增值 2,235.08 万元,主要增值原因是未资本化, 账面值为 0。 20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此次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无形资产主要为外购软件、绿色电力证书和 2 项域名。其 中,软件为汽车衡自动提货软件、MES 系统,被投资单位正常使用;绿色电力证书为 企业购买绿色电力指标,处于有效期内;域名为 MES 系统和食堂收费系统配套登录网 站。具体明细如下所示: ①外购软件 单位:万元 序号 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 类型 取得日期 原始入账价值 账面价值 1 汽车衡自动提货系统 外购软件 2021/7/21 72.12 49.88 2 MES 系统 外购软件 2023/4/27 223.53 193.73 3 绿色电力证书 - 2023/9/28 14.15 14.15 ②域名 序号 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 类型 取得日期 到期日 1 yhwell.cn 域名 2023/12/21 2024/12/21 2 xjyhalarm.cn 域名 2024/6/24 2025/6/24 2)评估方法 无形资产评估的方法通常有重置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 对于重置成本法,由于无形资产的成本具有不完整性、弱对应性和虚拟性,因此重 置成本法在无形资产的评估中使用的不多。 对于市场法,由于市场上缺少无形资产的交易案例,因此无形资产评估中市场法的 使用也很少。 对于收益法,无形资产的价值实际最终取决于能否给企业带来超额收益,所以目前 在无形资产评估中,收益法是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①外购软件 对于外购软件本次评估采用现行市场价。对于市场上有销售且无升级版本的外购软 件,按照同类软件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确定评估值;对于市场上有销售但版本已经升级 的外购软件,以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扣减软件升级费用确定评估值。 20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②域名 域名是根据不同的后缀所收取的费用不同,国内一般分为.com、.cn、.net 等。价格 分为首年注册费和续费。但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两项域名为企业外购 MES 系统和机 器设备—食堂消费系统的登录网站,其价值包含在外购系统中,未因搭建网站、申请域 名产生额外费用。因此,此次评估中不再对两项域名重复评估。 3)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分析 无形资产-外购软件评估值为 284.96 万元,主要增值原因是因为外购软件采用市场 法评估,软件购买价格变化不大且无贬值情形,致使评估价值高于账面价值。 绿色电力证书评估值为 14.15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4)评估结论及分析 新疆宜化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值为 299.11 万元。具体结果见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外购软件 243.61 284.96 41.35 绿色电力证书 14.15 14.15 - 合计 257.76 299.11 41.35 无形资产—其他评估值为 299.11 万元,评估增值 41.35 万元。无形资产增值原因为 外购软件采用市场法评估,软件购买价格变化不大且无贬值情形,致使评估价值高于账 面价值。 7、递延所得税资产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新疆宜化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为 53,780.81 万元。 (2)评估方法与过程 递延所得税资产是被投资单位对于按会计准则要求计提的往来坏账准备、资产减值 准备等所确认的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 评估中首先对计提的合理性、递延所得税核算方法、适用税率、权益期限等进行核 实,判断未来能否实现对所得税的抵扣;然后按评估要求对所涉及的债权类资产据实进 20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行评估,对坏账准备按零值处理;再后将评估结果与账面原金额进行比较,以评估所确 定的风险损失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记录予以调整,从而得出评估值。 (3)评估结果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为 45,503.05 万元,评估减值 8,277.75 万元,减值原因系评 估人员根据评估风险损失重新评估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8、其他非流动资产 (1)评估范围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值 18,506.04 万元,系预付给欧技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 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工程款。 (2)评估方法与过程 评估人员核实了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形成原因,查阅了相关合同和会计凭证,核实其 真实性。评估人员经过分析,可以收回相应的资产或获得相应的权利,以核实后的账面 值作为评估值。 (3)评估结果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 18,506.04 万元。 9、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 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为长期借款和 递延收益。账面值共计 1,135,677.23 万元,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流动负债合计 749,597.46 短期借款 180,266.88 应付票据 40,500.00 应付账款 67,089.84 合同负债 16,861.15 应付职工薪酬 1,206.50 应交税费 1,575.68 20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其他应付款 193,752.7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10,037.36 其他流动负债 38,307.34 非流动负债合计 386,079.77 长期借款 224,110.76 长期应付款 161,241.01 递延收益 728.00 负债总计 1,135,677.23 (1)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账面值为 180,266.88 万元,为被投资单位在湖北银行等多家银行的短期借 款和应收票据贴现未到期的款项。评估人员结合相关贷款合同,对收款和付款凭证进行 了核对和查证。经审核,短期借款账务真实合理,故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经以上评估工作,短期借款评估值为 180,266.88 万元。 (2)应付票据 评估基准日应付票据账面值为 40,500.00 万元,主要为应付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 和新疆新发投物贸有限公司的票据。评估人员逐笔核对账簿,抽查合同、原始凭证,验 证其账账、账证是否相符。因为往来客户,其款项均在确定的付款期限内,评估师认为 其不存在不需支付的可能性,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以上评估工作,应付票据的评估值为 40,500.00 万元。 (3)应付账款 评估基准日应付账款账面值为 67,089.84 万元,主要为应付材料设备工程款。评估 人员逐笔核对账簿,抽查合同、原始凭证,验证其账账、账证是否相符。因其客户为常 年往来客户,并且工程服务已取得,其款项均在确定的付款期限内,评估师认为其不存 在不需支付的可能性,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以上评估工作,应付账款的评估值为 67,089.84 万元。 (4)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账面值为 16,861.15 万元,是预收货款等。评估人员结合相关合同,并核 20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对了部分合同,对预收款项账簿、凭证进行了核对和查证。经审核,预收款项账务真实 合理,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经以上评估工作,预收款项评估值为 16,861.15 万元。 (5)应付职工薪酬 评估基准日账面值为 1,206.50 万元。该科目主要为企业计提的工会经费等。经评估 人员对计提、发放情况的核实,认为其计提、发放与使用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与标准。 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经以上评估工作,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 1,206.50 万元。 (6)应交税费 评估基准日应交税费账面值为 1,575.68 万元,为评估基准日应交的企业增值税、土 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发展、印花税等。经清查 确定其账面值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后,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以上评估工作,应交税费的评估值为 1,575.68 万元。 (7)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评估基准日账面值为 193,752.71 万元。该科目主要为关联单位往来款、 利息等。评估人员现场核实款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后,对于正常往来款项以核实后的账 面值确定评估值。 经以上评估工作,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 193,752.71 万元。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基准日账面值为 210,037.36 万元,主要为向银行、融 资租赁公司进行长期贷款并分期还款且一年内需偿还而未偿还的部分。经评估人员现场 核实款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后,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经以上评估工作,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 210,037.36 万元。 (9)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账面值为 38,307.34 万元。该科目主要为合同负债的进项税和应收票 据背书未到期的款项。经评估人员核实相关文件及会计凭证、账簿。上述其他应付款记 20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录真实、完整,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 38,307.34 万元确定评估值。 (10)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账面值为 224,110.76 万元。为被投资单位向建行等银行的借款。经评估人 员核实相关借款合同和协议,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经以上评估工作,长期借款评估值为 224,110.76 万元。 (11)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账面价值 161,241.01 万元。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文件、合同和支付凭证, 核实了评估基准日长期应付款的记账凭证。长期应付款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 估值。 经以上评估工作,长期应付款评估值为 161,241.01 万元。 (12)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账面价值为 728.00 万元。递延收益并非企业实际承担的负债项目,且递 延收益对应的项目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通过昌吉州发改委竣工验收,故按零值确认评估 值。 经以上评估工作,递延收益评估值为 0.00 万元。 (三)收益法评估情况 1、基本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所处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 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 当其职务; (3)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4)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 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20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 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 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8)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能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享受企业所得税 15%优 惠政策; (9)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不考虑本次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行为对 企业经营情况的影响; (10)假设经济寿命期内每年的收入支出均发生在年末; (11)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企业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 2、收益法评估模型 (1)简介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委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 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采用收益法对资产进行评估,所确定的资产价值,是指为获得该项资产以取得预期 收益的权利所支付的货币总额。不难看出,资产的评估价值与资产的效用或有用程度密 切相关。资产的效用越大,获利能力越强,产生的利润越多,它的价值也就越大。 应用收益法评估资产必须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1)委估资产必须按既定用途继续被使用,收益期限可以确定; 2)委估资产与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稳定的关系; 3)未来的经营收益可以正确预测计量; 4)与预期收益相关的风险报酬能被估算计量。 收益法计算公式为: 20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P= (1+) =1 式中: P——评估价值 n——收益期年限 Rt——第 t 年的预期收益 r——折现率 (2)评估思路 1)评估技术思路 本次收益法评估对象为新疆宜化、宜化塑业及新疆物贸合并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为上述主体合并后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本次收益法评估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模 型,即预期收益(Rt)是公司全部投资资本(全部股东权益和有息债务)产生的现金流。 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 营业性资产价值,然后加上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其他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减去有 息债务、非经营性负债,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公式: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 值+其他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有息债务 2)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 根据公司特点,本次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为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 折现值。公式如下: 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之 后的终值现值 ①明确的预测期 新疆宜化、宜化塑业及新疆物贸的主营业务为 PVC、烧碱、尿素及包装物(编织 袋)等的生产和销售,考虑到企业的规模和宏观经济、市场需求变化,明确的预测期取 定到 2030 年。 20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②收益期 由于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核心资产的使用 年限进行限定和对企业生产经营期限、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行限定。故本评估报告假 设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后永续经营,相应的收益期为无限期。 ③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财务费用(扣除税务影响后) +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利润-税金及附加 -期间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 所得税+财务费用(扣除税务影响)+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④折现率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公式:WACC=Ke D+E +Kd (D+E) × (1 T) E D 式中: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资本; D:债务资本; D+E:投资资本; T:所得税率。 3)有息债务 有息债务指评估基准日账面上需要偿付利息的债务,本次评估有息债务为短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 21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非经营性资产及其他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及其他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活动的收益无直接关系,企业自由现金流 量折现值不包含其价值的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主要是流动性资产,其他资产主要是非流 动性资产。此类资产不产生利润,会增大资产规模,降低企业利润率。此类资产按资产 基础法进行评估。 5)非经营性负债 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无直接关系、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 值不包含其价值的负债,非经营性负债按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6)溢余资产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多为溢余 的货币资金。 3、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的预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响)+折 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主营业收入-主营业成本+其他业务利润-税金及附加-期 间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所得 税+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响)+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1)主营业务收入的预测 合并范围内的新疆宜化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 PVC、烧碱、尿素、三聚氰胺、其 他化肥及化工产品及包装物等产品的销售收入。宜化塑业主营为封装化工产品的编织袋 等包装物。新疆物贸主营为销售新疆宜化生产的 PVC、烧碱、尿素等产品,并向新疆 宜化销售石灰石、兰炭、煤矸石、焦炭等外购产品。由于合并抵消后新疆物贸收入极少, 因此此次不单独进行预测。 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计划产量、实际产量及实际销量等数据为基础预测产销量。 本次预测各产品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量×销售单价 1)产销量预测 21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按照 2021 年至 2024 年 10 月实际产销量数据以及企业提供的生产计划,客户访谈 记录等预测资料,对未来产销量进行预测。其中,计划产量按照企业提供全年计划生产 表中计划日产量和计划生产天数进行预测;预测产量按照 2021 年至 2024 年 10 月平均 计划产量与实际产量比进行预测;预测销量按照 2021 年至 2024 年 10 月平均产销比进 行预测。尿素既作为内部生产使用也可单独对外销售。因此在满足生产使用后,尿素对 外销售数量按照历史年度产销比及未来可外销数量综合考量后进行预测。 主要产品未来产销量具体预测如下: 2024 年 8-12 月产销量预测 设计年产量 计划产量 预测产量 预测产量与 预测销量 产品类别 产销比 (万吨) (万吨) (万吨) 计划产量比 (万吨) PVC 35.00 15.25 15.47 101.42% 15.44 99.60% 烧碱 25.00 9.94 10.06 101.20% 10.05 99.50% 尿素 60.00 26.29 25.91 98.59% 20.49 79.09% 三聚氰胺 8.00 3.46 3.51 101.42% 3.41 99.00% 2025 年产销量预测 设计年产量 计划产量 预测产量 预测产量与 预测销量 产品类别 产销比 (万吨) (万吨) (万吨) 计划产量比 (万吨) PVC 35.00 35.35 35.21 99.60% 35.07 99.60% 烧碱 25.00 23.04 22.92 99.50% 22.81 99.50% 尿素 60.00 60.78 60.54 99.60% 47.22 78.00% 三聚氰胺 8.00 7.78 7.78 100.00% 7.70 99.00% 2025 年后各年均保持该年的水平不变。 宜化塑业生产的包装物(编织袋)等产品的主要客户为新疆宜化、新疆天运化工有 限公司、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企业。关联企业以外的销售量较少,且无法 合理预计,此次评估不进行预测。此次合并口径下,不预测与新疆宜化之间的销售量。 新疆天运化工有限公司及其他零星客户按预计采购量进行预测。 2)销售单价预测 企业主要经营的产品为基础化工产品,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资料,发现各类产品近 年售价变动幅度较大,且无规律。经查询 WIND、生意社等公开渠道获取的价格资料显 示各类产品价格均低于历史平均价位。此次评估中,参考 WIND 以及生意社各类产品 市场长期价格参考值,并结合各类产品行业分析。以企业 2024 年 1-10 月后实际不含税 21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和不含运费产品单价以及长期价格均值(剔除异常年份价格影响因素)作为价格区间对 各类产品不含税和不含运费单价进行计算。 企业实际销售 PVC、烧碱、尿素和三聚氰胺四类产品是按到站单价结算(到站单 价=不含税不含运费单价+单位运费),因此需对 PVC、烧碱、尿素和三聚氰胺四类产 品的单位运费进行预测。本次评估中以 2024 年 1-10 月实际单位运费为基础,参考国内 铁路货运上市公司单位运费增长比率,未来单位运费在 2024 年 1-10 月平均单位运费的 基础上每年增长 0.5%进行预测。 包装物由于平均销售单价变动幅度不大,因此参照 2022 年至 2024 年 10 月平均单 价水平进行预测。 未来主要产品销售单价(含运费、不含税)预测如下: 销售单价(元/吨) 产品名称 2024 年 2030 年及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8-12 月 以后 PVC 4,651.08 4,877.86 5,069.00 5,267.69 5,474.22 5,688.90 5,688.90 烧碱 2,554.96 2,602.18 2,648.86 2,696.84 2,746.16 2,796.87 2,796.87 尿素 1,710.00 1,785.71 1,837.68 1,891.19 1,946.31 2,003.09 2,003.09 三聚氰胺 5,308.53 5,485.19 5,579.25 5,675.24 5,773.21 5,873.22 5,873.22 包装物 1.52 1.51 1.51 1.51 1.51 1.51 1.51 其他化肥及化工产品产销量及销售单价参照主要产品预测方法进行预测。 3)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2024 年 8-10 月按照企业实际数据进行预测,根据上述销售量及销售单价的预测, 对未来主营业务收入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产品名称 2024 年 8-12 2030 年及以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月 后 PVC 71,793.66 171,055.49 177,758.53 184,726.03 191,968.50 199,496.90 199,496.90 其中:运费 5,708.72 14,027.05 14,728.40 15,464.82 16,238.06 17,049.97 17,049.97 烧碱 25,670.21 59,350.01 60,414.75 61,508.95 62,633.78 63,790.47 63,790.47 其中:运费 3,887.30 8,612.27 9,042.89 9,495.03 9,969.79 10,468.27 10,468.27 尿素 35,046.11 84,317.71 86,771.20 89,298.12 91,900.77 94,581.51 94,581.51 21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主营业务收入 产品名称 2024 年 8-12 2030 年及以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月 后 其中:运费 1,995.68 4,417.24 4,638.10 4,870.00 5,113.50 5,369.18 5,369.18 三聚氰胺 18,126.96 42,239.87 42,964.20 43,703.38 44,457.83 45,227.96 45,227.96 其中:运费 901.42 2,135.94 2,242.73 2,354.87 2,472.62 2,596.24 2,596.24 其他化肥及化 16,815.54 20,638.65 20,772.43 20,910.68 21,053.57 21,201.30 21,201.30 工产品 小计(不含运 154,959.37 348,409.23 358,029.00 367,962.44 378,220.49 388,814.47 388,814.47 费) 小计(含运费) 167,452.48 377,601.73 388,681.11 400,147.16 412,014.45 424,298.14 424,298.14 包装物 822.95 2,261.43 2,261.43 2,261.43 2,261.43 2,261.43 2,261.43 合计(含运费) 168,275.44 379,863.15 390,942.54 402,408.59 414,275.88 426,559.56 426,559.56 注:新疆宜化资产基础法专利权评估的收入预测对应上表“小计(不含运费)”的数据。 (2)主营业务成本的预测 公司主要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分为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运费成本和安全 生产费。 基本生产成本具体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及动力、包装物和制造费用。 辅助生产成本具体包括电控部、检修专班、污水处理部、空分部的直接材料、直接 人工、燃料及动力和制造费用。 运费成本主要为 PVC、烧碱、尿素和三聚氰胺的运输成本。 安全生产费是企业根据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颁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和使用管理办法》(财金[2012]16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计提。 因此此次评估主营业务成本预测以 2024 年 1-10 月生产工序及实际数据为依据对未 来各类产品主营业务成本进行预测。预测期内的 2024 年 8-10 月以企业实际成本数据进 行预测。 由于企业产品种类多,无法一一列举,因此主营业务成本预测以具有代表性的 PVC 为例。 PVC 产成品主营业务成本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1)PVC 基本生产成本预测 ①对生产过程中耗用的自产原辅材料单独预测,测算出未来各项自产原辅材料的单 21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位成本,按照 2024 年 1-10 月生产 PVC 的单位耗用量作为未来的单位用量,以此测算 出各项自产原辅材料的成本。 ②对生产过程中耗用的外购材料无法合理预测未来价格走势,因此以现行的市场采 购不含税单价作为未来单位成本,按照 2024 年 1-10 月生产 PVC 的单位耗用量作为未 来的单位用量,以此测算出各项外购材料的成本。 ③对生产过程中耗用的包装物在合并口径下为自产产品,由于包装物成本单价变动 不大,此次评估以 2022 年至 2024 年 10 月平均成本单价进行预测。 根据上述情况,对未来 PVC 基本生产成本预测如下: 单位:万吨、万元、元/吨 2024 年 2030 年及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11-12 月 以后 PVC 产量 6.14 35.21 35.21 35.21 35.21 35.21 35.21 PVC 基本 25,697.45 149,576.56 149,942.47 150,250.01 150,560.47 150,878.66 150,879.38 生产成本 PVC 单位 基本生产 4,187.74 4,248.30 4,258.69 4,267.42 4,276.24 4,285.28 4,285.30 成本 2)PVC 辅助生产成本预测 2024 年 1-10 月企业按照各类产品对于收入的贡献比例分摊辅助生产成本。按照基 本生产成本的测算方法对辅助生产成本中各项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进行测算。 PVC 未来年度辅助生产成本预测按照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比例分摊当年辅助生 产成本。 根据上述情况,对未来 PVC 辅助生产成本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元/吨 2024 年 2030 年及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11-12 月 以后 不含运费 PVC 收入 26,360.31 157,028.44 163,030.13 169,261.21 175,730.44 182,446.93 182,446.93 预测 不含运费 61,001.25 348,409.23 358,029.00 367,962.44 378,220.49 388,814.47 388,814.47 收入合计 PVC 分摊 43.21% 45.07% 45.54% 46.00% 46.46% 48.24% 48.24% 比例 PVC 辅助 1,234.00 9,161.67 9,301.75 9,440.52 9,580.34 9,993.54 9,993.60 生产成本 PVC 产量 6.14 35.21 35.21 35.21 35.21 35.21 35.21 21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2030 年及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11-12 月 以后 PVC 单位 辅助生产 201.10 260.21 264.19 268.13 272.1 283.84 283.84 成本 3)PVC 运费成本预测 PVC 运费成本以 2024 年 1-10 月的平均运费单价成本为基础,参考国内铁路货运上 市公司单位运费增长比率进行测算,永续期不再增长。 4)PVC 安全生产费预测 根据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颁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金[2012]16 号)的相关规定,对 PVC 安全生产费预测如下: 单位:万吨、万元、元/吨 2024 年 2030 年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11-12 月 及以后 PVC 产量 6.14 35.21 35.21 35.21 35.21 35.21 35.21 PVC 安全生产费 301.80 1,025.28 1,058.79 1,093.63 1,129.84 1,167.48 1,167.48 PVC 单位安全生产费 49.18 29.12 30.07 31.06 32.09 33.16 33.16 5)PVC 主营业务成本预测 根据上述单位基本生产成本、单位辅助生产成本、单位运费成本、单位安全生产费 的预测以及销量的预测,对未来 PVC 的主营业务成本预测如下: 单位:万吨、万元、元/吨 主营业务成本 项目 2024 年 2030 年及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11-12 月 以后 PVC 单位基 4,187.74 4,248.30 4,258.69 4,267.42 4,276.24 4,285.28 4,285.30 本生产成本 PVC 单位辅 201.10 260.21 264.19 268.13 272.10 283.84 283.84 助生产成本 PVC 单位运 380.95 400.00 420.00 441.00 463.05 486.20 486.20 费成本 PVC 单位安 49.18 29.12 30.07 31.06 32.09 33.16 33.16 全生产费 PVC 单位成 4,818.97 4,937.63 4,972.95 5,007.61 5,043.48 5,088.48 5,088.50 本合计 PVC 销量 6.11 35.07 35.07 35.07 35.07 35.07 35.07 PVC 主营成 29,452.62 173,151.50 174,390.21 175,605.84 176,863.64 178,441.49 178,442.27 本 21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各类产品主营业务成本预测 根据主营产品 PVC 成本的测算过程,对除包装物外的各类产品主营业务成本进行 预测。由于包装物成本单价变动不大,此次评估以 2022 年至 2024 年 10 月平均成本单 价进行预测。各类产品 2024 年 8-10 月数据参照企业实际数据进行预测,具体预测结果 如下: 销售数量(万吨、万条) 产品名称 2024 年 2030 年及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8-12 月 以后 PVC 15.44 35.07 35.07 35.07 35.07 35.07 35.07 烧碱 10.05 22.81 22.81 22.81 22.81 22.81 22.81 尿素 20.49 47.22 47.22 47.22 47.22 47.22 47.22 三聚氰胺 3.41 7.70 7.70 7.70 7.70 7.70 7.70 包装物 540.00 1,500.00 1,500.00 1,500.00 1,500.00 1,500.00 1,500.00 产品名称 成本单价(元/吨、元/条) PVC 4,614.61 4,937.63 4,972.95 5,007.61 5,043.48 5,088.48 5,088.50 烧碱 1,442.63 1,533.17 1,554.41 1,576.15 1,598.92 1,626.24 1,626.25 尿素 803.95 844.23 852.19 859.96 867.99 878.55 878.55 三聚氰胺 3,534.47 3,853.21 3,896.65 3,923.19 3,950.58 3,987.11 3,987.65 包装物 1.32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产品名称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 PVC 71,230.73 173,151.50 174,390.21 175,605.84 176,863.64 178,441.49 178,442.27 烧碱 14,494.42 34,968.32 35,452.60 35,948.53 36,467.88 37,091.03 37,091.20 尿素 16,476.90 39,862.86 40,238.57 40,605.40 40,984.87 41,483.08 41,483.44 三聚氰胺 12,069.10 29,672.48 30,007.01 30,211.34 30,422.30 30,703.63 30,707.74 包装物 714.76 1,946.21 1,946.21 1,946.21 1,946.21 1,946.21 1,946.21 其他化肥 及化工产 12,879.03 18,620.47 18,661.69 18,697.04 18,733.27 18,795.33 18,795.37 品 合计 127,864.94 298,221.83 300,696.28 303,014.35 305,418.18 308,460.76 308,466.22 (3)其他业务利润的预测 此次评估中企业未来其他业务预测包括销售回收物资、销售生产其他化肥及化工产 品未使用完的原料及副产品。2024 年 8-10 月其他业务利润按照企业实际数据进行预测。 具体如下: 21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2024 年 2030 年及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8-12 月 以后 其他业务收入 9,412.84 19,555.45 19,555.45 19,555.45 19,555.45 19,555.45 19,555.45 其他业务成本 7,155.08 17,610.54 17,620.97 17,629.81 17,638.25 17,646.35 17,646.37 其他业务利润 2,257.77 1,944.91 1,934.48 1,925.64 1,917.20 1,909.10 1,909.08 (4)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及环境保护税等。 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照未来应交增值税额测算;对土地使用 税,按照现有土地面积及单位缴税额进行预测;对房产税,按现有房屋余值及税率进行 预测;对车船使用税及印花税,参考历史年度水平进行预测;对环境保护税,按历史年 度缴纳水平及未来总体销量进行预测。 税金及附加的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2030 年及 税种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8-12 月 以后 城建税 561.60 948.45 1,007.62 1,065.01 1,124.35 1,185.71 722.85 教育费附加 336.96 569.07 604.57 639.00 674.61 711.43 433.71 地方教育附 224.64 379.38 403.05 426.00 449.74 474.29 289.14 加 土地使用税 269.56 646.93 646.93 646.93 646.93 646.93 646.93 房产税 352.68 846.43 846.43 846.43 846.43 846.43 846.43 印花税 204.04 460.61 474.04 487.94 502.33 517.23 517.23 车船使用税 4.57 7.37 7.37 7.37 7.37 7.37 7.37 环境保护税 29.45 84.36 84.36 84.36 84.36 84.36 84.36 合计 1,983.51 3,942.61 4,074.38 4,203.06 4,336.13 4,473.76 3,548.02 (5)销售费用的预测 销售费用核算内容主要是职工薪酬、折旧、租赁费、运输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 差旅费、水电费、会务费、修理费、物业费、车辆费、劳保费、低值易耗品、宣传费、 仓储费及其他费用等。预测时将其划分为与收入直接相关的和是变动的但与收入无直接 关系两部分进行预测。 21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对于与收入直接相关部分的销售费用,一般随着销售收入增加而增加,预测时剔除 相关异常影响因素,按该类历史销售费用项目与收入的平均比率计算。如职工薪酬、运 输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车辆费、低值易耗品费、仓储费及其他费用。 对于与收入无直接关系的销售费用,且未来费用水平变动不大的费用,按照物价指 数增长调整。如办公费、水电费、会务费、修理费、劳保费及宣传费,未来仅在历史年 度费用基础上增长 1%(2020 年 7 月-2024 年 7 月平均物价指数增长比率为 1%),永续 期不考虑增长。 对于与收入无直接关系且不能按照物价指数增长调整的销售费用,根据费用的实际 情况单独进行测算。如折旧、租赁费及物业费,折旧参照折旧与摊销中销售用固定资产 折旧预测;租赁费按照企业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费用进行预测;物业费按照物业收 取标准进行预测。 对于偶然发生、非经营性的费用,未来不做预测。 具体见销售费用预测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2030 年及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8-12 月 以后 职工薪酬 435.53 983.17 1,011.84 1,041.52 1,072.23 1,104.03 1,104.03 折旧费 39.53 94.87 94.87 94.87 94.87 94.87 94.87 租赁费 12.27 12.21 12.33 12.45 12.58 12.70 12.70 运输费 0.62 1.40 1.44 1.49 1.53 1.58 1.58 业务招待费 8.98 20.27 20.86 21.47 22.10 22.76 22.76 办公费 3.72 6.62 6.68 6.75 6.82 6.88 6.88 差旅费 53.95 121.78 125.33 129.01 132.81 136.75 136.75 水电费 1.01 1.22 1.23 1.25 1.26 1.27 1.27 会议费 25.92 26.17 26.44 26.70 26.97 27.24 27.24 修理费 99.97 100.97 101.98 103.00 104.03 105.07 105.07 物业费 2.04 4.89 4.89 4.89 4.89 4.89 4.89 车辆费 5.08 11.47 11.80 12.15 12.51 12.88 12.88 劳保费 2.92 4.33 4.37 4.42 4.46 4.51 4.51 低值易耗品 137.15 309.59 318.62 327.97 337.64 347.65 347.65 宣传费 22.72 23.37 23.60 23.84 24.08 24.32 24.32 21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2030 年及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8-12 月 以后 仓储费 11.27 25.44 26.18 26.95 27.74 28.57 28.57 其他 12.45 28.11 28.93 29.78 30.66 31.57 31.57 合计 875.11 1,775.88 1,821.41 1,868.50 1,917.18 1,967.53 1,967.53 (6)管理费用的预测 管理费用核算内容主要是职工薪酬、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业务招待费、办公费、 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修理费、物业费、车辆费、劳务费、劳保费、保险费、咨询 费、低值易耗品、中介费、诉讼费、绿化费、党建经费及其他费用等。预测时将其划分 为按照物价指数增长调整的和不能按照物价指数增长调整的两部分进行预测。 对于未来费用水平变动不大的费用,按照物价指数增长调整。如职工薪酬、业务招 待费、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修理费、车辆费、劳务费、劳保费、咨询费、低值易 耗品费、绿化费及党建经费等,未来仅在历史年度费用基础上增长 1%(2020 年 7 月-2024 年 7 月平均物价指数增长比率为 1%),永续期不考虑增长; 对于不能按照物价指数增长调整的管理费用,根据费用的实际情况单独进行测算。 对于偶然发生、非经营性的费用,未来不做预测。 具体见管理费用预测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2030 年及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8-12 月 以后 职工薪酬 3,346.46 10,001.71 10,101.73 10,202.74 10,304.77 10,407.82 10,407.82 折旧费 1,484.03 3,671.09 3,671.09 3,671.09 3,671.09 3,671.09 3,671.09 无形资产摊 98.25 294.74 294.74 294.74 294.74 294.74 294.74 销 业务招待费 94.77 131.02 132.33 133.65 134.99 136.34 136.34 办公费 164.41 240.99 243.40 245.83 248.29 250.77 250.77 差旅费 101.96 168.23 169.92 171.61 173.33 175.06 175.06 水电费 358.99 865.04 867.97 869.41 870.87 872.36 872.36 会议费 6.92 9.43 9.43 9.43 9.43 9.43 9.43 修理费 402.83 557.19 562.76 568.38 574.07 579.81 579.81 物业费 86.62 96.28 96.28 96.28 96.28 96.28 96.28 车辆费 250.87 267.24 269.92 272.61 275.34 278.09 278.09 22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2030 年及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8-12 月 以后 劳务费 111.56 217.21 219.38 221.58 223.79 226.03 226.03 劳保费 70.39 86.75 87.62 88.50 89.38 90.28 90.28 保险费 - 29.29 29.29 29.29 29.29 29.29 29.29 咨询费 38.88 58.46 59.04 59.64 60.23 60.83 60.83 低值易耗品 21.88 39.70 40.09 40.49 40.90 41.31 41.31 中介费 145.66 660.38 660.38 660.38 660.38 660.38 660.38 诉讼费 58.51 103.77 103.77 103.77 103.77 103.77 103.77 绿化费 131.15 226.60 228.87 231.15 233.47 235.80 235.80 党建经费 270.24 349.82 353.32 356.85 360.42 364.02 364.02 其他 1,026.32 1,864.08 1,864.08 1,864.08 1,864.08 1,864.08 1,864.08 合计 8,270.69 19,939.01 20,065.39 20,191.52 20,318.91 20,447.59 20,447.59 (7)研发费用的预测 研发费用包含维护现有技术及进行技术创新支出。2024 年 8-10 月按照企业实际数 据进行预测,2024 年 11-12 月按照在研项目投入进行预测。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文件中 规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须满足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费用占收入 比例不低于 3%。2025 年开始研发费用以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 3%进行预测。 具体见研发费用预测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2030 年及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8-12 月 以后 研发费用 5,986.24 11,395.89 11,728.28 12,072.26 12,428.28 12,796.79 12,796.79 (8)财务费用的预测 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等。付息债务主要是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长期应 付 款 - 融 资 租 赁 。 评 估基 准 日 短 期 借 款 本 金 为 185,640.00 万 元 ; 长 期 借 款 本金 为 370,348.90 万元。未来长短期借款财务费用按照基准日本金及利率进行预测;融资租赁 利息按还款计划表中剩余未付利息测算。财务费用预测表如下: 22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2024 年 2030 年及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8-12 月 以后 财务费用 12,085.38 25,826.71 23,242.29 21,044.93 19,396.67 18,683.46 18,612.96 (9)其他收益的预测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文件中第 五条的规定,对企业研发投入超 10,000.00 万元的按每年不高于 100.00 万元进行奖励补 助。此次评估按照此条款规定的奖励金额进行预测。 (10)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营业外收入主要是食堂收入、罚款收入和确认的无需支付的应 付账款等,未来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评估不作预测。 (11)所得税的预测 企业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265000364。 本次评估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公告 2021 年第 13 号),预测年度研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进 行预测。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 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能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享受企业所得税 15%优惠政策。预测年度企业所得税率为 15%。 由于历史年度累计可弥补亏损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已作非经营性资产加回,所 得税的预测不再考虑以前年度累计可弥补亏损的影响。 (12)折旧和摊销的预测 该部分为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固定资产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对基准 日现有固定资产按企业计提折旧的办法进行计提;对基准日后新增的固定资产,按转固 日期进行计提。摊销费用根据资产原值以及摊销期限来做预测。折旧摊销的预测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4 年 2030 年及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8-12 月 以后 折旧及摊 35,460.97 85,903.64 86,210.06 86,210.06 86,210.06 86,210.06 86,210.06 22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2030 年及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8-12 月 以后 销 (13)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资本性支出由两部分组成: 1)评估基准日在建工程的后续投资支出; 2)维持现有生产规模对长期资产的更换支出; 以下分别对两部分资本性支出进行预测: 1)评估基准日在建工程中对现有生产规模维护改造的后续投资 基准日公司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基准日已付款金额及预计完工时间确定后续支出, 计划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设备待支出 土建待支出 新疆宜化西区消防整改项目 XJXFJG-063 582.97 - 电石气力输灰项目 XJDSJG-029 709.95 - 电石分厂专家诊断装置优化改造项目 GOA23003034 419.65 - 氯碱分厂专家诊断装置优化改造项目 GOA23006037 126.07 - 电仪分厂输煤配电室改造项目 GOA23009040 169.66 - 建材分厂专家诊断装置优化改造项目 GOA23005036 372.02 - 氯乙烯气柜和球罐排污回收 XJLJJG-009 58.65 - 1 号污水站新增除臭装置 GOH23013063 133.00 - 电石车间循环水外管网改造项目 GOA23020082 605.14 - 三胺分厂专家诊断装置优化改造项目 GOA23007038 530.37 - 新建尿素、PVC 产品堆棚一期项目 GOX24001003 413.59 - 石灰窑新增脱销项目 GOH24008026 3,502.04 - 热电分厂外购散热片设备需安装 55.91 - 尿素分厂外购 4#HN 压缩机板式换热器设备需安装 0.28 - 尿素分厂外购变换加热器设备需安装 2.75 - 尿素分厂外购醇烃化蒸发式冷凝器设备需安装 6.46 - 电石车间外购卷扬机 8 台需安装 6.73 - 气化车间外购微动力除尘器设备需安装 1.47 - 22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名称 设备待支出 土建待支出 热电分厂外购气力输灰煤粉装车系统 5 套需安装 0.49 - 气化车间外购仪表空气缓冲罐设备需安装 0.15 - 电解车间外购蒸汽型溴化锂设备需安装 1.20 - 尿素车间硫回收界区增加在线监测分析屋 0.17 - 原料车间外购储气罐设备需安装 0.36 - 电解车间外购无压回水泵设备需安装 0.06 - 热电分厂外购三角换热片设备需安装 2.30 - 气化车间外购柴油泵设备需安装 2.43 - 电解车间外购精盐水槽需安装 0.11 - 聚合车间外购 0℃冰机需安装设备 0.19 - 热电分厂外购三角散热片需安装设备 12.23 - 建材分厂外购熟料秤设备需安装 0.13 - 锅炉工段外购气力输灰煤粉装车系统需安装 4.45 - 尿素车间尿素工段外购循环水泵设备需安装 19.38 - 气化车间外购空气储气罐设备需安装 0.12 - 原料车间外购三通分料器设备需安装 3.12 - 合成车间外购冷凝器设备需安装 0.41 - 尿素车间外购蒸发器设备需安装 0.70 - 尿素车间外购空气过滤缓冲罐设备需安装 1.73 - 建材分厂外购压滤机设备需安装 1.06 - 三胺分厂外购一体化蒸发器设备需安装 0.60 - 尿素分厂外购淬冷过滤器设备需安装 1.79 - 氯乙烯机柜间搬迁 GOA23010052 - 582.17 合计 7,749.87 582.17 根据上述计划表,预计未来在建工程后续支出为 8,332.04 万元,基准日账面已为在 建工程预备部分工程物资,价值为 1,583.80 万元。因此,在建工程实际后续支出为 6,748.24 万元,计划 2024 年 8-12 月支付 6,183.10 万元,2025 年支付 565.14 万元。同时 考虑 2024 年 8-10 月实际已新增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 2)维持现有生产规模对长期资产的更换支出所必需的固定资产投入 根据企业相关设备的更新维修计划进行估算,2025 年-2029 年每年考虑 15,000.00 万元更新技改及维修投入。永续期的更新资本性支出预测与折旧及摊销保持一致。 22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资本性支出未来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2030 年及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8-12 月 以后 资本性支 6,864.40 15,565.14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86,210.06 出 (14)营运资金增加额的预测 营运资金的追加是指随着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因提供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 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 由于企业的生产周期比较规律,故对以往年度的营运资金进行了核实和统计并剔除 其中的非经营性部分,公式为: 年营运资金=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 本次营运资金按照营运资金占年度销售收入的历史平均比例进行预测。 营运资金追加额=当年营运资金-上年营运资金 预测结果见营运资金预测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2030 年及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8-12 月 以后 主营业务 168,275.44 379,863.15 390,942.54 402,408.59 414,275.88 426,559.56 426,559.56 收入 比例 0.55% 0.55% 0.55% 0.55% 0.55% 0.55% 0.55% 营运资金 933.74 2,107.82 2,169.30 2,232.93 2,298.78 2,366.94 2,366.94 营运资金 27,299.40 1,174.08 61.48 63.62 65.85 68.16 - 追加额 4、折现率的确定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则 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公式:WACC=Ke D+E +Kd × (1 T) E D D+E 式中: Ke:权益资本成本; 22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Kd: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资本; D:债务资本; D+E:投资资本; T:所得税率。 其中:Ke=Rf+β×MRP+Rc Rf:无风险报酬率; β:企业风险系数; MRP: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1)权益资本成本 Ke 的确定 权益资本成本 Ke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确定。 1)无风险报酬率 Rf 的确定 无风险报酬率 Rf 采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Yield to Maturate Rate),国债的选择标 准是国债到期日距评估基准日等于 10 年的国债,以其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作为平均收 益率,以此平均值作为无风险报酬率 Rf。查阅 Wind 资讯并计算距评估基准日等于 10 年的国债平均收益率为 3.03%。 2)企业风险系数β 年末所得税 有息负债 所有者权益 Beta(无财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D/E Beta 值 率(年度) (D)(万元) (E)(万元) 杠杆) 300801.SZ 泰和科技 15% 14,608.33 312,354.90 0.0468 1.2921 1.2427 600935.SH 华塑股份 15% 79,876.92 806,702.42 0.0990 0.9485 0.8749 601568.SH 北元集团 15% 19,895.62 1,533,277.78 0.0130 0.8835 0.8739 603213.SH 镇洋发展 25% 75,125.22 323,926.00 0.2319 1.1131 0.9482 平均 0.9849 企业风险系数β根据 Wind 资讯查询的沪深 A 股股票市场上同类型上市公司的β计算 确定,具体确定过程及 Beta 值计算结果如下: 22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①首先根据 Wind 资讯查询沪深 A 股同类上市公司有财务杠杆的 Beta 值,然后根 据以下公式计算出各公司无财务杠杆的 Beta 值,再计算得出同类上市公司无财务杠杆 的平均 Beta 值。计算公式如下: βL=(1+(1-T)×D/E)×βU 式中: βL:有财务杠杆的 Beta; βU:无财务杠杆的 Beta; ②按被评估单位的自身资本结构确定资本结构比率 ③估算被评估单位在确定的资本结构比率下的 Beta 将已经确定的被评估单位资本结构比率代入到如下公式中,计算被评估企业 Beta: βL=βU×(1+(1-T)×D/E) 式中: D/E:被评估单位自身资本结构; D:根据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的有息负债确定; E:根据基准日的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计算; T:被评估企业适用所得税率; βL=0.9849×[1+(1-15%)×0.9632]=1.7912 3)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MRP)的确定 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MRP)是市场投资组合或具有市场平均风险的股票投资组 合所期望的收益率超过无风险资产收益率的部分。评估师在测算中国市场 MRP 时选用 了沪深 300 指数的成份股,通过 Wind 资讯查询了各年成份股的后复权收盘价,并计算 了各年成份股的几何平均收益率,然后通过 95%的置信区间对异常数据进行了剔除,最 后对剔除后的数据进行算术平均。经计算市场风险溢价(MRP)为 6.77%。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Rc 评估人员在综合考虑企业在行业中的规模、所处经营阶段、主要客户情况、企业内 22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部管理机制及控制机制、管理人员及人力资源水平等基础上确定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为 2%。 5)权益资本成本 Ke 的确定 根据上述确定的参数,则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如下: Ke=Rf+β×MRP+Rc=3.03%+1.7912×6.77%+2%=17.16% (2)债务资本成本(Kd) 债务资本成本 Kd 实际上是被评估企业的期望债权投资回报率,也就是债权投资人 投资到被评估企业所期望得到的投资回报率。由于目前在我国只有部分大型企业或国家 重点工程项目才可以被批准发行企业债券或公司债券,故难以找到与被评估企业相类似 的债券投资回报率。 故本次评估以企业自身带息负债的平均债务资本成本作为债务资本成本 Kd。 (3)WACC 的计算 如前所述得出 E/(D+E)为 0.5094,D/(D+E)为 0.4906;Kd 取 3.46%。 WACC=Ke×E/(D+E)+Kd×D/(D+E)×(1-T) =17.16%×0.5094+3.46%×0.4906×(1-15%) =10.18% 5、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的确定 根据以上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及折现率的计算,得到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 888,372.34 万元。 6、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及其他资产价值 经核实溢余资产为溢余的货币资金,根据评估基准日货币资金扣减最低货币资金保 有量的余额确定,本次评估溢余资产评估值为 48,655.61 万元。 非经营性资产为其他应收款、在建工程、其他流动资产、应收票据、固定资产清理 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往来款和个人借支等;在建工程主要是 8 万吨 三聚氰胺项目;非经营性固定资产为兰炭工段设备及房屋建(构)筑物等;其他流动资 产主要是预缴企业所得税;应收票据为已贴现或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固定资 22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产清理主要是已报废或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评估值合计为 126,523.07 万元。 其他资产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评估值为 13.56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 687,506.06 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 值为 45,503.41 万元。评估值合计为 733,023.03 万元。 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及其他资产价值合计 908,201.71 万元。 7、非经营性负债及其他负债 本次评估非经营性负债主要为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及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 主要是往来款,应付利息和借款等,评估值为 188,807.34 万元;其他流动负债为未到期 背书应收票据,评估值为 40,750.46 万元;短期借款包含已贴现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和内部抵消调整至短期借款的应付票据,评估值为 10,029.32 万元。 非经营性负债及其他负债合计 239,587.13 万元。 8、有息负债 被评估单位基准日有息负债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和长 期应付款。评估基准日合计评估值为 781,362.20 万元。 9、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经计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 资产价值+其他资产价值-有息负债-非经营性负债=775,624.72 万元。以上结果详见 收益法计算表。 单位:万元 2024 年 2030 年及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8-12 月 以后 一、营业收入 177,688.28 399,418.61 410,498.00 421,964.04 433,831.33 446,115.01 446,115.01 其中:主营业务收 168,275.44 379,863.15 390,942.54 402,408.59 414,275.88 426,559.56 426,559.56 入 其他业务收入 9,412.84 19,555.45 19,555.45 19,555.45 19,555.45 19,555.45 19,555.45 减:营业成本 135,020.02 315,832.38 318,317.25 320,644.16 323,056.43 326,107.11 326,112.59 其中:主营业务成 127,864.94 298,221.83 300,696.28 303,014.35 305,418.18 308,460.76 308,466.22 本 其他业务成本 7,155.08 17,610.54 17,620.97 17,629.81 17,638.25 17,646.35 17,646.37 税金及附加 1,983.51 3,942.61 4,074.38 4,203.06 4,336.13 4,473.76 3,548.02 22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2030 年及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8-12 月 以后 销售费用 875.11 1,775.88 1,821.41 1,868.50 1,917.18 1,967.53 1,967.53 管理费用 8,270.69 19,939.01 20,065.39 20,191.52 20,318.91 20,447.59 20,447.59 研发费用 5,986.24 11,395.89 11,728.28 12,072.26 12,428.28 12,796.79 12,796.79 财务费用 12,085.38 25,826.71 23,242.29 21,044.93 19,396.67 18,683.46 18,612.96 加:其他收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二、营业利润 13,567.33 20,806.13 31,348.99 42,039.62 52,477.73 61,738.79 62,729.54 三、利润总额 13,567.33 20,806.13 31,348.99 42,039.62 52,477.73 61,738.79 62,729.54 减:所得税费用 1,137.16 1,411.53 2,943.11 4,495.10 6,007.42 7,341.30 7,489.91 四、净利润 12,430.17 19,394.59 28,405.88 37,544.51 46,470.31 54,397.49 55,239.63 加:利息支出*(1- 10,272.57 21,952.70 19,755.94 17,888.19 16,487.17 15,880.94 15,821.01 所得税率) 加:折旧及摊销 35,460.97 85,903.64 86,210.06 86,210.06 86,210.06 86,210.06 86,210.06 减:资本性支出 6,864.40 15,565.14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86,210.06 减:营运资金增加 27,299.40 1,174.08 61.48 63.62 65.85 68.16 - 额 五、营业现金流量 23,999.91 110,511.70 119,310.41 126,579.14 134,101.69 141,420.32 71,060.64 折现率 10.18% 10.18% 10.18% 10.18% 10.18% 10.18% 10.18% 年期数 0.42 1.42 2.42 3.42 4.42 5.42 6.42 折现系数 0.96 0.87 0.79 0.72 0.65 0.59 5.81 折现值 23,049.54 96,326.77 94,385.05 90,881.01 87,383.90 83,636.36 412,709.72 减:有息债务 781,362.20 加:溢余资产 48,655.61 加:非经营性资产 126,523.07 加:其他资产 733,023.03 减:非经营性负债 239,587.13 评估值 775,624.72 四、宜化矿业评估的具体情况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1、评估方法的选择 企业价值评估通常采用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对于市场法,由于缺乏可比较的交易案例而难以采用。 23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对于收益法,虽然没有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说明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 场价值,但它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 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同 时,企业具备了应用收益法评估的前提条件:将持续经营、未来收益期限可以确定、股 东权益与企业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稳定的关系、未来的经营收益可以正确预测计量、与企 业预期收益相关的风险报酬能被估算计量。 对于资产基础法,本评估项目能满足资产基础法评估所需的条件,即被评估资产处 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而且,采用资产 基础法可以满足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的要求。 因此,针对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和资产类型,考虑各种评估方法的作用、特点和所 要求具备的条件,此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2、评估结果 本次交易中,交易标的宜昌新发投持有新疆宜化 39.403%的股权,新疆宜化持有宜 化矿业 53.925%的股权。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宜化矿业 100%股权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宜化矿业 宜化矿业 宜昌新发 对应的交 100%股权账 100%股权评 增值额 增值率 投穿透持 易作价 评估方法 面价值 估值 股比例 D=C/A*100 A B C=B-A E F=E*B % 资产基础法 1,264,103.12 487,469.84 62.77% 21.25% 268,597.49 776,633.28 收益法 1,220,464.12 443,830.83 57.15% 21.25% 259,325.04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宜化矿业于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7 月 31 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250,382.06 万元,评 估价值为 1,737,851.90 万元,增值 487,469.84 万元,增值率为 38.99%;总负债账面价值 为 473,748.78 万 元,评 估 价值为 473,748.78 万元 ,无增减值 ;净资 产账 面价值 为 776,633.28 万元,评估价值为 1,264,103.12 万元,增值 487,469.84 万元,增值率为 62.77%。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如下表: 23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672,074.58 672,425.60 351.02 0.05% 非流动资产 578,307.47 1,065,426.30 487,118.83 84.23%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56 13.56 - - 长期股权投资 780.00 9,405.59 8,625.59 1105.84% 固定资产 105,797.54 119,172.85 13,375.31 12.64% 在建工程 5,756.63 5,900.50 143.87 2.50% 无形资产 454,461.99 919,744.88 465,282.89 102.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55.60 9,746.77 -308.83 -3.0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42.15 1,442.15 - - 资产总计 1,250,382.06 1,737,851.90 487,469.84 38.99% 流动负债 129,047.46 129,047.46 - - 非流动负债 344,701.32 344,701.32 - - 负债合计 473,748.78 473,748.78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776,633.28 1,264,103.12 487,469.84 62.77% 宜化矿业资产基础法评估为 1,264,103.12 万元,较账面值增值 487,469.84 万元。增 值的原因为其持有的煤矿矿业权较账面值增值 465,282.89 万元,矿业权的增值详见本节 之“(三)资产基础法引用矿业权评估报告的情况”。 此外,宜化矿业持有的丰华时代长期股权投资增值 8,625.59 万元,增值率为 1,105.84%。丰华时代负责为宜化矿业及附近客户(其亚集团、神火煤电等)提供运输 煤炭的廊道服务,经济效益较好,目前账面净资产为 12,994.27 万元,评估值为 14,470.14 万元,增值率为 11.36%。因对丰华时代一直按原始投资成本 780 万元核算,因此增值 率较高。 (2)收益法评估结果 宜化矿业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250,382.06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473,748.78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776,633.28 万元。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220,464.12 万元,增值 443,830.84 万元,增 值率为 57.15%。 23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评估结果的分析与选择 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相差 43,639.00 万元,差异率为 3.45%。收益法评估 中对未来收益指标进行预测时综合考虑了国内外宏观经济情况、行业情况、管理层的战 略调整措施、发展规划、经营能力等多种因素。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从资产的成本角度出 发,对评估范围内的单项资产及负债,用市场价值代替历史成本,通过分别估测的所有 可确指的资产加和而成的。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未来经营可能会受到来自于发展规模、 抗风险能力以及市场发生变化等的影响。根据对评估过程及评估结果的分析,收益法评 估中作出的对企业未来收入、成本、利润等的预测,受获取的相关资料和了解的相关情 况所限,尚不能确定已经充分地体现了这些可能的影响。考虑此等因素及评估目的,资 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能更合理反映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因此以资产基础法的评 估结果作为最后的评估结论。 (4)评估结论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在前述评估目的下,在持续经营等假设条件 下,宜化矿业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7 月 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 1,264,103.12 万元,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 487,469.84 万元,增值率为 62.77%。 (二)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过程如下: 1、流动资产 本次流动资产评估范围为宜化矿业于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7 月 31 日的流动资产。流 动资产具体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其 他流动资产。 各项流动资产评估说明如下: (1)货币资金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货币资金为现金和银行存款,账面价值为 456,026.08 万元。其中: 现金 2.32 万元,银行存款 456,023.76 万元。 1)现金 现金为人民币,存放于公司财务部。以账面价值 2.32 万元作为评估值。 23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银行存款 银行 存款账面价值为 456,023.76 万元,为人民币存款。以核实后的 账面价 值 456,023.76 万元作为评估值。 故货币资金评估值为 456,026.08 万元。 (2)应收票据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为 51,466.40 万元,为业务往来单位新疆宜化 化工有限公司、新疆其亚能源有限公司和新疆天业对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背书的银行 承兑汇票。 评估人员对每项经济内容、出票及到期日期、可收回情况进行了核实,经核实无误, 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故应收票据评估值为 51,466.40 万元。 (3)应收账款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共计 26 项,账面价值为 16,846.35 万元,坏账准备 816.28 万元,应收账款净额为 16,030.07 万元。 对于持续往来单位、关联单位及大额款项进行函证,根据函证情况,以核实后的账 面余额确认评估值;对于已取得确凿证据确认形成损失的款项,按零值确定评估值;对 于其它款项,调查了解对方单位信用情况和经营状况,结合账龄判断是否可能存在风险 损失并估计风险损失金额,以核实后账面值扣减估计的风险损失后的余额确认评估值。 其中:乌鲁木齐捷泰百安商贸有限公司预计无法收回,故全额估计风险损失;对其 余除关联方外的应收款项根据账龄,1 年以内按 5%估计风险损失,1-2 年按 10%预计风 险损失,2-3 年按 30%预计风险损失,3-4 年按 50%预计风险损失,4-5 年按 80%预计风 险损失,5 年以上按 100%预计风险损失。 经以上评估工作,预计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779.31 万元,应收账款评估值为 16,067.04 万元。 (4)预付账款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预付账款共计 123 项,账面价值为 24,288.56 万元。评估人员结 23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合相关协议,对预付账款账簿、凭证进行了核对和查证,在确定预付账款的准确性和真 实性后,判断其不存在可造成无法取得相对应的资产和劳务的可能性,按经核实后账面 值确认评估值。 经以上评估,预付账款评估值为 24,288.56 万元。 (5)其他应收款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其他应收款为被评估单位应收北京华易隆鑫贸易有限公司和新 疆宜化的借款及利息、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的质保金和员工借款等,共计 24 项,账面价值为 126,268.36 万元,坏账准备 54,581.62 万元,其他应收款净值为 71,686.74 万元。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评估人员核实了其款项 账面数值并对款项的发生时间、性质、收回的可能性等进行了调查。 对于持续往来单位、关联单位及大额款项进行函证,根据函证情况,以核实后的账 面余额确认评估值;对于已取得确凿证据确认形成损失的款项,按零值确定评估值;对 于其它款项,调查了解对方单位信用情况和经营状况,结合账龄判断是否可能存在风险 损失并估计风险损失金额,以核实后账面值扣减估计的风险损失后的余额确认评估值; 对于坏账准备,由于评估时已考虑风险损失问题,将其评估为零。 对除关联方、一年以内的个人借款、设备及工程等质保金和代缴代扣外的款项根据 账龄,1 年以内按 5%估计风险损失,1-2 年按 10%预计风险损失,2-3 年按 30%预计风 险损失,3-4 年按 50%预计风险损失,4-5 年按 80%预计风险损失,5 年以上按 100%预 计风险损失。 经以上评估工作,预计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54,528.63 万元,故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 71,739.73 万元。 (6)存货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存货为原材料和产成品(库存商品),共计 1,522 项,账面价值 为 2,990.44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600.96 产成品(库存商品) 389.48 23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合计 2,990.44 减:存货跌价准备 - 合计 2,990.44 企业存货管理制度健全。评估人员会同企业财务、库管人员对存货进行了必要的账 务抽查及实物盘点验证工作。盘点价值占总价值的 60%以上,数量在 40%以上,盘点 结果无差错,账实一致。 1)原材料 原材料账面价值为 2,600.96 万元,具体为外六角螺丝、电锤钻头、承载托辊等生产 经营所需备品备件及材料等,共计 1,521 项。本次评估,对原材料现场进行盘点查明有 无盘盈、盘亏情况及盘盈、盘亏存货名称、数量,确认并按基准日至盘点日进出库进行 倒推,核实基准日数量,确认核实无误后作为实际数量。对于正常使用的原材料进行市 场询价,经了解,其价格变动不大,故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以上评估,原材料评估值为 2,600.96 万元。 2)产成品(库存商品) 产成品(库存商品)账面价值 389.48 万元,具体为粉煤,共计 1 项,为正常销售 产品,其账面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核算。本次评估,对于正常销售产品,评估人员对基 准日企业库存商品以评估基准日库存商品的实际库存数量,乘以其在评估基准日的不含 税销售单价,减去全部税金、销售费用和适当净利润计算得出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产成品(库存商品)评估值=数量×不含税单价×(1-综合扣除率) 综合扣除率=税金及附加/销售收入+销售费用/销售收入+所得税额/销售收入+ 适当净利润/销售收入 对于销售正常的库存商品,扣除的适当净利润按 50%确定。 产成品(库存商品)评估中主要参数包括: ①销售单价为销货合同不含税售价 ②税金及附加/销售收入 ③销售费用/销售收入 23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④所得税额/销售收入 ⑤适当净利润/销售收入 综合扣除率计算过程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7 月 1 销售收入 483,357.25 285,877.86 2 销售费用 866.03 562.40 3 税金及附加 33,041.89 18,747.09 4 所得税额 33,713.46 10,583.86 5 适当净利润 211,478.77 26,477.51 6 税金及附加/销售收入 0.18% 0.20% 7 销售费用/销售收入 6.84% 6.56% 8 所得税额/销售收入 6.97% 3.70% 9 适当净利润/销售收入 21.88% 9.26% 10 综合扣除率 35.87% 19.72% 11 综合扣除率平均值 27.80% 经以上评估,产成品(库存商品)评估值为 650.54 万元。 故存货的评估值为 3,251.50 万元。 (7)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为被评估单位在中国银行定期账户中的定期存款和待抵扣进行税额, 账面价值为 49,586.29 万元,评估人员核查了其他流动资产的形成原因、记账原则等情 况,对定期存款采取同评估基准日银行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核对及发函询证的办法, 查对该银行存款户函证期末余额、计息情况予以核实。经核实了解,该大额存单起息日 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和 2023 年 12 月 14 日,到期日为 2024 年 12 月 15 日和 2024 年 12 月 14 日,均为年底一次性结息,其账面价值已对利息进行预提,本次评估以核实后 的账面价值 49,586.29 万元确定评估值。 (8)流动资产评估结果 经评估,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的流动资产评估值为 672,425.60 万元,具体结果见 下表: 23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货币资金 456,026.08 456,026.08 - - 应收票据 51,466.40 51,466.40 - - 应收账款 16,030.07 16,067.04 36.97 0.23% 预付款项 24,288.56 24,288.56 - - 其他应收款 71,686.74 71,739.73 52.99 0.07% 存货 2,990.44 3,251.50 261.06 8.73% 其他流动资产 49,586.29 49,586.29 - - 流动资产合计 672,074.58 672,425.60 351.02 0.05%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672,074.58 万元,评估价值为 672,425.60 万元,增值 351.02 万元,增值率为 0.05%。增值主要为存货,主要原因是产成品(库存 商品)评估值中包含部分利润所致。 2、其他权益工具 (1)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 13.56 万元。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 日名称、持股比例、账面价值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019/4/3 10% 13.56 合计 13.56 (2)评估方法 被评估单位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可对外出售的股权,具体为 1 家被投资单位昌吉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 评估人员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形成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等进行了取证核实, 并查阅了投资协议或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真实性和准确 性。以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基准日报表净资产额乘 以持股比例确定评估值。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35.64 万元。 23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评估值=135.64×10%=13.56(万元) (3)评估结论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 13.56 万元,评估值为 13.56 万元,无增减值。 3、长期股权投资 (1)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的长期股权投资共 1 项,账面价值为 780.00 万元。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 日名称、持股比例、账面价值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新疆丰华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2018/5/14 65.00 780.00 合计 780.00 被投资单位近两年一期的资产、负债及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7 月 31 日/2024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年 1-7 月 流动资产合计 5,709.77 7,211.06 8,785.21 非流动资产 其中:固定资产 2,981.59 5,173.56 4,821.57 在建工程 1,056.57 - - 无形资产 169.13 306.34 286.4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35 14.10 30.76 资产总计 9,927.40 12,705.06 13,923.97 负债合计 522.00 1,101.52 929.70 股东权益合计 9,405.40 11,603.54 12,994.27 营业收入 4,218.18 4,307.76 2,964.36 营业利润 2,419.11 2,550.32 1,652.56 利润总额 2,419.11 2,586.59 1,652.83 净利润 2,050.50 2,198.14 1,390.73 (2)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主要采取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形成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等进行了取证核 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真实性和准确 23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性。具体过程如下: 被评估单位对丰华时代为控股投资,持股比例 65%,对于具有控制权的股权投资,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原则、依据以及评估 程序、过程与对投资方的评估基本相同),以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 值乘以被评估企业持股比例而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3)评估结论 经评估,新疆宜化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 9,405.59 万元,具体结果如下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新疆丰华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780.00 9,405.59 8,625.59 1105.85%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780.00 万元,评估价值为 9,405.59 万 元,评估增值 8,625.59 万元,增值率为 1105.85%。增值原因主要为被投资单位经营良 好,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所有者权益高于实收资本。 4、固定资产 (1)房屋建(构)筑物(含管道沟槽) 1)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申报的位于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准东经 济技术开发区火烧山产业园生产厂区内的全部房屋建(构)筑物(含管道沟槽),共计 149 项,其中:房屋建筑物 65 项,建筑面积 71,939.63 平方米;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81 项,管道沟槽 3 项。房屋建(构)筑物(含管道沟槽)账面原值为 89,441.22 万元,减 值准备 916.37 万元,账面净值为 74,304.24 万元。 2)评估方法 ①评估方法的选用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房地产估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标准 GB/T 50291-2015)(确定房地产估价的体系)以及《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 (GB/T 50899-2013)(确定房地产估价方法的描述),房地产估价常用方法主要有市 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估价方法的选择应根据估价目的结合评估 24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对象的具体特性、周边市场情况及估价方法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综合考虑选择适当的 估价方法。 委估的生产用房屋建(构)筑物为自用,并不能单独产生收益不适宜运用收益法进 行评估,而同类房屋建筑物的市场交易较少难以找到合适案例,亦不适宜运用市场法进 行评估,故本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 ②评估方法 重置成本法的技术思路是通过求取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重置价值,扣除各类贬 值,以此估算建筑物客观合理价值。其中重置价值为采用评估基准日的建筑材料和建筑 技术,按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建筑物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 筑物的正常价值。计算公式为: 房屋建(构)筑物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3)评估结论 经评估,宜化矿业的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结果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科目名称 重置全价- 评估价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房屋建筑物 24,605.17 21,170.60 26,365.54 24,445.19 7.15% 15.47%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61,268.37 50,965.89 62,309.53 56,469.66 1.70% 10.80% 管道及沟槽 3,567.68 3,084.11 3,642.36 3,287.20 2.09% 6.59% 房屋建筑物类小计 89,441.22 75,220.61 92,317.43 84,202.05 3.22% 11.94% 减:减值准备 - 916.37 - - - - 房屋建筑物类合计 89,441.22 74,304.24 92,317.43 84,202.05 3.22% 13.32% 本次委估的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原值增值 2,876.21 万元,增值率为 3.22%, 评估净值增值 9,897.81 万元,增值率为 13.32%。评估原值增值原因主要为近期人工及 建筑材料费用、资金成本的上涨所致;评估净值增值原因主要为企业财务确定的固定资 产折旧年限短于评估通常参照的使用年限所致。 (2)设备 1)评估范围 24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设备的评估范围为宜化矿业申报评估的设备,共计 769 项(台/套),其中机 器设备 550 项(台/套),车辆 90 台,电子设备为 129 项(台/套)。账面原值为 52,444.23 万元,减值准备 1,037.38 万元,账面净值为 31,493.30 万元。各类设备账面值分类具体 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科目名称 项(台套) 原值 净值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550 49,528.10 30,950.08 固定资产-车辆 90 2,159.17 1,116.60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 129 756.97 464.00 设备类资产小计 769 52,444.23 32,530.68 减:设备类减值准备 - 1,037.38 设备类资产合计 769 52,444.23 31,493.30 2)设备概况 宜化矿业主要业务为煤炭开采、加工、洗选和销售;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普通 货物道路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铁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 汽车配件、工程机械设备的维修;五金交电的销售;工矿工程建筑等。评估范围内的机 器设备为公司年生产 3000 万吨煤炭的成套露天煤矿开采设备,具体为露天剥离采煤机 械、破碎筛分系统设备、供配电系统设备等;电子设备主要为公司管理经营用打印设备、 办公电脑设备、公司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仪器仪表设备等;车辆设备为生产经营用载客汽 车、载货运输车、矿区生产专用汽车共计 90 台。 机器设备中有 14 项因技术改造已拆除处理;车辆设备有 2 台已报废处置;电子设 备中有 17 台因技术进步已淘汰报废。 3)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机器设备评估一般可采取重置成本法、市 场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时应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 取适当的方法。 对于市场法,由于难以收集案例的详细资料及无法了解具体的交易细节,因此无法 选用市场法。 24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对于收益法,因本次评估的机器设备无法与其他固定资产分别量化其收益,因此无 法选用收益法。 对于重置成本法,根据评估目的和委估设备取得的资料,能满足重置成本法评估设 备所需的条件,即被评估资产评估基准日正常生产,假设基准日后维持原地原用途持续 使用,同时委估设备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和现行市场报价,因此适宜选用重置成本法。 其基本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4)评估结论 经评估,宜化矿业所拥有并确定的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结果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科目名称 原值 净值 重置全价-原值 评估价值-净值 原值 净值 机器设备 49,528.10 30,950.08 43,696.30 33,013.09 -11.77% 6.67% 车辆 2,159.17 1,116.60 1,923.91 1,500.68 -10.90% 34.40% 电子设备 756.97 464.00 618.31 457.03 -18.32% -1.50% 设备类小计 52,444.23 32,530.68 46,238.52 34,970.80 -11.83% 7.50% 减:减值准备 - 1,037.38 - - - - 设备类合计 52,444.23 31,493.30 46,238.52 34,970.80 -11.83% 11.04% 本次委托的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原值减值率为 11.83%,评估净值增值率为 7.50%。 具体分析如下: ①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率为 11.77%,评估净值增值率为 6.67%。评估原值减值 主要原因一是被评估单位早期购入的机器设备因技术进步,设备存在功能性陈旧贬值; 二是机器设备中有 14 项已报废处置。评估净值增值主要原因为评估采用经济寿命计算 的成新率与公司实际执行的财务折旧率存在差别; ②车辆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率为 10.90%,评估净值增值率为 34.40%。评估原值减值 主要原因一是评估范围内的车辆设备市场价值呈下降趋势致使重置成本降低;二是车辆 中 2 辆已报废;评估净值增值主要原因为评估采用的计算成新率方法与企业会计采用折 旧的方法不同导致; ③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率为 18.32%,评估净值减值率为 1.50%。评估原值减值 24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主要原因一是电子设备产品市场技术更新较快,促使设备市场价值逐年下降所致;二是 电子设备中有 17 项已报废;评估净值减值主要原因为评估采用的计算成新率的方法与 企业会计采用折旧的方法不同导致; ④设备类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评估净值增值率为 11.04%,其原因是设备计提 减值准备,设备账面价值较低,致使评估净值增值。 5、在建工程 (1)评估范围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账面价值为 5,756.63 万元,为智能集控中心建设、湿地公园 亮化升级建设项目、铁路专用线配套输煤系统改扩建工程、地面生产系统技术改造二期 工程、2 号线新建坑下半移动破碎站项目、厂区大门改造、安全文化广场项目、湿地公 园天桥建设项目、生活区消防改造项目、地面硬化项目、矿山救护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 4 号 5 号宿舍楼生活区环形道路硬化项目等工程的费用。 (2)评估方法 在建工程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对列入评估范围的土建工程中,投入成本小于 100 万元,市场价值变化不大,开工时间距基准日不超过一年的工程,评估时不考虑资金成 本费用,评估值与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保持一致。对列入评估范围的土建工程中,投入成 本大于 100 万元,开工时间距基准日超过一年的工程,评估时按评估基准日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资金成本费用。 (3)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账面价值为 5,756.63 万元,评估值为 5,900.50 万元,评估增值 143.87 万元,增值率为 2.50%。增值主要原因是评估考虑了项 目资金成本。 6、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1)评估范围 纳入此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是 4 宗位于吉木萨尔县准东五彩湾 北部产业区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总面积 885,094.00 平方米,账面价值为 4,577.86 万元。 24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土地使用权通行的 评估方法有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成本逼近法、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等。 评估方法的选择应按照地价评估的技术规程,根据当地地产市场发育情况,并结合 评估对象的具体特点及估价目的等,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①评估方法的选取 评估方法的选择应按照地价评估的技术规程,根据当地地产市场发育情况,并结合 评估对象的具体特点及估价目的等,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人员所掌握的资料,委托评估的土地使用权为工业用途,新疆准东经济技 术开发区公布了 2024 年基准地价,故适用基准地价修正法。 评估对象无法单独产生收益,考虑到评估的可操作性,故此次不采用收益还原法。 评估对象所处区域近两年工业用地交易较活跃,土地公开招拍挂市场有类似交易案 例,故适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人员所掌握的资料,委托评估的土地使用权为工业用途,评估人员可以收 集到相关征地成本文件,故适用成本逼近法。 综上所述,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和委估宗地的具体情况,对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宗地一 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成本逼近法分别测算得出评估值,宗地二、三、四采用成本逼近法评 估。 ②评估方法的基本原理和计算公式 A.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的基本原理是根据替代原则,将评估对象与在较近的时期内已经发生交 易的类似土地实例进行比较对照,并依据实例的价格,对评估对象和实例的交易期日、 交易情况、使用年限、区域以及个别因素等差别进行修正,得出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 地价的方法。其基本公式为: P=PB×A×B×C×D×E 式中: 24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P——评估对象价格; PB——比较实例价格; A——评估对象交易情况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情况指数; B——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日期地价指数; C——评估对象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D——评估对象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E——评估对象使用年期修正指数/比较实例使用年期修正指数。 B.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取得和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是运用经济学 等投资理念,加上基本成本投资所应得的利润来求得土地价格的一种基本估算方法。其 计算公式为: 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土地增值收益)×土 地使用年限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宗地面积 3)评估结论 经评估,本次评估范围内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共四宗土地,土地总面积 885,094.00 平方米,评估价值为 8,766.01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宗地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号 1 宗地一:一期工程生产用地 3,291.82 2 宗地二:铁路专用线土地使用权 4,577.86 3,868.78 3,531.20 77.14% 3 宗地三:输煤廊道土地使用权 948.46 4 宗地四:北面进场道路用地 - 656.94 / / 合计 4,577.86 8,766.01 4,188.15 91.49%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 4,577.86 万元,评估值为 8,766.01 万元,增值 4,188.15 万元,增值率为 91.49%。增值原因一是工业用地价格上涨, 二是宗地四为划拨用地,无账面价值,评估考虑了其价值。 24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矿业权 本次评估项目的评估对象为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准东五彩湾矿区一号露天 煤矿采矿权。根据永业评估出具的《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鄂永矿权评[2024]字 第 EX0021 号),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值为 903,430.98 万元,内容详见本节之“(三) 资产基础法引用矿业权评估报告的情况”。 (3)其他无形资产 1)评估范围 本次由被评估单位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申报列入评估范围的其他无形资产,主要 为 3 项软件,20 项专利、3 项软件著作权和 1 项域名。 2)评估方法 ①外购软件 根据软件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对使用状态不同 的软件采取不同的评估方式,对于企业已经闲置不再使用、企业计划停用无后续使用价 值的软件资产,因其不再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贡献,相应无对应的现金流量流入企业, 本次评估对这部分软件资产价值评估为零;对于企业在用的软件,市场上难以找到可比 交易案例,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1-贬值率) ②专利权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发明专利共 20 项,包括 18 项实用新型及 2 项外购的发明专利, 申请时间在 2021 年和 2023 年,在企业现有装置和生产中发挥的实际作用时间不是很长, 无形资产还未给企业带来超额收益,不适宜采用收益法预测评估,本次评估可以核实企 业取得专利所发生的各项成本,适宜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1-贬值率) ③软件著作权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软件著作权共 3 项,系企业自主申请,申请时间在 2021 年和 2023 年,在企业现有装置和经营生产中发挥的实际作用时间不是很长,无形资产还未给企业 24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带来超额收益,不适宜采用收益法预测评估,本次评估可以核实企业取得软件著作权所 发生的各项成本,适宜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④域名 域名是根据不同的后缀所收取的费用不同,国内一般分为.com、.cn、.net 等。价 格分为首年注册费和续费。由于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拥有的域名目前主要为企业对外 宣传以及提供公共服务平台,对企业实际经营产生超额收益有限,本次评估通过对上述 不同类型的域名采用重置成本法确定评估值,即:按重置成本法考虑域名的首年注册费、 每年需要交纳的续费及相关费用确定评估值。 3)评估结论 经评估,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值为 166.98 万元。 具体结果见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软件 95.29 86.86 -8.42 -8.84% 专利 - 67.51 - - 软件著作权 - 12.00 - - 域名 - 0.61 - - 其他无形资产小计 95.29 166.98 71.70 75.25% 减: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5.14 - - - 其他无形资产合计 80.15 166.98 86.83 108.34%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80.15 万元,评估值为 166.98 万元,增值 86.83 万元,增值率为 108.34%。增值原因主要是其他无形资产中专 利权、软件著作权和域名无账面价值,本次评估考虑了其价值导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为 10,055.60 万元,该类资产是被评估 单位计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和确认预计负债对应相关资产而产生的可抵扣所得税暂时性 时间差异。 评估中首先对计提的合理性、递延所得税核算方法、适用税率、权益期限等进行核 24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实,判断未来能否实现对所得税的抵扣。对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评估结果,参照新会计 准则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方法重新计算确定评估值。 故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为 9,746.77 万元,减值 308.83 万元,减值率为 3.07%。减 值主要原因是本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重新计算确定评估减值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导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为预付的工程和设备款,共计 9 项,账面价值为 1,442.15 万元。评估时,对此项资产的性质或内容、账面金额、形成原因等进行了解, 对款项账簿、凭证和设备款的往来合同进行了核对和查证。经核实,以核实后的金额确 定评估值。 故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价值为 1,442.15 万元。 9、负债 本次负债评估范围具体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 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和其他流动负债;非 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流动负债合计 129,047.46 合同负债 21,426.61 应付票据 11,280.00 应付账款 49,445.04 应付职工薪酬 2,682.39 应交税费 9,397.39 其他应付款 12,732.78 其他流动负债 22,083.25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4,701.32 长期应付款 243,878.53 预计负债 99,715.6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07.14 负债合计 473,748.78 24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价值为 49,445.04 万元。评估人员结合相关购货合同,并核对了部分 合同,对应付账款账簿、凭证进行了核对和查证。经核实,应付账款账务真实合理,故 按核实后的账面价值 49,445.04 万元确定评估值。 (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为 21,426.61 万元。评估人员通过核实购货合同,了解各合同负 债的经济性质,核实了具体的债权人、发生时间及应履行义务的真实性,按核实后的账 面价值 21,426.61 万元确定评估值。 (3)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账面价值为 11,280.00 万元,为银行承兑汇票。评估人员通过查阅了相关 购货合同、结算凭证、核实了应付票据票面记载的收、付款单位、支付金额,以及是否 含有票面利率等内容。确认企业应付票据为无息票据,应支付款项具有真实性和完整性, 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按核实后的账面价值 11,280.00 万元确定评估值。 (4)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为 2,682.39 万元,为被评估单位计提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 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评估人员收集了公司相关的工资及其他有关管理制度,审核了 实际执行情况,认为该公司工资制度较完善,计提、发放与使用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与 标准。应付职工薪酬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 2,682.39 万元确定评估值。 (5)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价值为 9,397.39 万元,为被评估单位应缴国家税务总局新疆准东经济 技术开发税务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资源税。评估人员收集了公司相关的税务政策, 审核了实际执行情况,认为该公司报税计提制度较完善,计提、缴税符合会计制度的要 求与标准。经查证核实计算无误,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 9,397.39 万元确定评估值。 (6)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为 12,732.78 万元。经评估人员现场核实相关文件及会计凭证、 账簿。上述其他应付款记录真实、完整,故按核实后的账面价值 12,732.78 万元确定评 估值。 25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账面值为 22,083.25 万元,为合同负债对应的待转销项税和已背书未 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经评估人员核实相关文件及会计凭证、账簿。上述其他流动负债 记录真实、完整,故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 22,083.25 万元确定评估值。 (8)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账面价值为 243,878.53 万元,主要为被评估单位应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自然资源厅财务处的采矿权出让收益金。通过查阅相关政府文件、入账凭证,核实实际 执行情况,根据其款项性质,对于该项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折现确定评估值。经了解, 2022 年 5 月 17 日,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签订了《采 矿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新自然资源采 2022(10)号),合同根据采矿权出让收 益评估报告确定出让一期采区拟动用资源量出让收益为 431,126.44 万元,按 15 期分期 缴纳。经核实,该账面价值已按上述合同进行折现调整,故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 243,878.53 万元确定评估值。 (9)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账面价值为 99,715.65 万元,主要为矿山治理恢复基金及核增煤矿产能置 换费用。经核实,是企业现实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费用,故以核实后的账面 价值 99,715.65 万元确定评估值。 (10)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值为 1,107.14 万元,为弃置费用确认预计负债对应相关资产而 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评估中首先对计提的合理性、递延所得税负债核算方法等进 行核实,对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账面记录予以核实,按核实无误的账面价值 1,107.14 万元 确定评估值。 (三)资产基础法引用矿业权评估报告的情况 1、评估结论 宜化矿业资产基础法评估中,对于“无形资产——矿业权”的评估引用永业评估 2024 年 11 月 25 日出具的《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鄂永矿权评[2024]字第 EX0021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经永业评估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 25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及市场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 真估算,确定“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准东五彩湾矿区一号露天煤矿采矿权”在评 估基准日时点上的价值为 903,430.98 万元。 2、评估假设 (1)以产销均衡原则确定评估用技术经济参数; (2)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关社会、 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3)以设定的资源储量、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开发技术水平以及市 场供需水平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4)在矿山开发收益期内有关产品价格、税率及利率等因素在正常范围内变动; (5)本次评估假设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能够正常延续 (6)无其它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3、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采矿权的具体特点,该采矿权储量规模属大型矿山、生产规模 属特大型矿山,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具有独立获利能力并能被测算,矿山服务年限长,其 未来的收益及承担的风险能用货币计量,《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准东五彩湾矿区 一号露天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设计的技术参数及企业提供的财 务数据可供参考利用。因此,评估人员认为本采矿权资料基本齐全、可靠,这些报告和 有关数据基本达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评估的要求,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 (CMVS12100—2008)的有关规定,确定本次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其计算公式 为: n 1 [(CI CO) t (1 i ) t ] P= t 1 其中: P——采矿权评估价值; CI——年现金流入量; 25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CO——年现金流出量; (CI—CO)t——年净现金流量; i——折现率; t——年序号(t=1,2,,n); n——评估计算年限。 4、主要经济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1)固定资产投资、回收固定资产残值和回收抵扣设备进项税 1)固定资产投资 中京民信对宜化矿业 2024 年 7 月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后的固定资产明细表, 五彩湾矿区一号露天煤矿剔除铁路、廊道后固定资产原值为 90,895.13 万元,其中房屋 建筑物 57,141.56 万元,机器设备 33,753.57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净值为 76,558.79 万元, 其中房屋建筑物 51,436.66 万元,机器设备 25,122.13 万元。此外宜化矿业在建工程项目 投资总金额为 69,247.57 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 39,577.41 万元,机器设备 29,670.16 万 元。在建工程主要为智能集控中心、新建地面生产系统技术改造二期工程(已包含新增 用地及工业场地费用)、矿山救护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等。 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与生产规模相适应,与同等规模的同类矿山相近。评估时,房屋 建筑物、机器设备直接以上面所列数据取值。 2)回收固定资产残值和更新改造资金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回收房屋建筑物、设备的残值按其固定资 产原值乘以固定资产净残值率计算。 剥离工程更新资金不以固定资产投资方式考虑,而以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及安全费用 方式直接列入经营成本;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其更新资金投入。 原有房屋建筑物:按照《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 本矿房屋建筑物特点,本次评估确定房屋建筑物按 30 年折旧年限计算折旧,净残值率 为 5%,在评估计算期内合计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36,120.16 万元。 原有机器设备:按照《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 25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矿机器设备特点,本次评估确定设备按平均 12 年折旧年限计算折旧,净残值率为 5%。 在评估计算期内合计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19,447.97 万元。 新增房屋建筑物:按照《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 本矿房屋建筑物特点,本次评估确定新增房屋建筑物按 30 年折旧年限计算折旧,净残 值率为 5%,在评估计算期内回收残(余)值合计为 27,632.21 万元。 新增机器设备:按照《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 矿机器设备特点,本次评估确定新增设备按平均 12 年折旧年限计算折旧,净残值率为 5%。在评估计算期内合计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23,748.92 万元。 3)回收抵扣不动产、设备进项增值税 根据国家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有关规定,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评估确定新购进 设备(包括建设期投入和更新资金投入)按 17%增值税税率估算可抵扣的进项增值税, 新购进设备原值按不含增值税价估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原适 用 17%和 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 16%、1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 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原适用 16%和 10%税率的,税率分别 调整为 13%、9%。 根据国家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有关规定,2009 年 1 月 1 日起产品销项增值税抵扣 当期材料、动力进项增值税后的余额,抵扣 2009 年底之后新购进设备进项增值税;当 期未抵扣完的设备进项增值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生产期各期抵扣的设备进项增值税 计入对应的抵扣期间的现金流入中,则 2032 年、2044 年、2056 年分别抵扣的设备进项 增值税 4,387.96 万元。新增机器设备投资 29,670.16 万元,则 2036 年、2048 年、2060 年分别抵扣的设备进项增值税 3,413.38 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 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有关规 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评估确定新建或购置的不动产(包括建设期投入和更新资 金投入)按 9%增值税税率估算可抵扣的进项增值税,则 2050 年抵扣的房屋建筑物进项 增值税 5,142.74 万元。新增房屋建筑物投资 39,577.41 万元,则 2054 年抵扣的房屋建筑 25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物进项增值税 3,267.86 万元。 (2)无形资产投资 根据企业提供的矿山生产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面积 32.8733 公顷,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 50 年,土地出让金 2,935.91 万元。该土地使用权无 形资产入账日期为 2021 年 3 月,本次评估按照出让年限 50 年进行摊销,则截至评估基 准日 2024 年 7 月 31 日,无形资产评估价值 3,291.82 万元。本次评估将该土地使用权作 为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投入。因评估计算服务年限少于土地出让年限,则在评估中以 评估计算年限作为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 (3)流动资金 本次评估时流动资金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估算,按固定资产资金率估算。根据《矿 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估算流动资 金。煤炭开采矿山流动资金按固定资产资金率 15~20%计算。本次项目评估按固定资产 投资含税原值的 15%计算,即流动资金为 25,451.01 万元。 流动资金在生产期按生产负荷分段投入。企业流动资金在企业停止生产经营时可以 全部收回,所以流动资金放在现金流量表中最后一年回收。 (4)产品价格及销售收入 1)销售收入计算公式 本次评估最终产品为筛分后的块精煤、混合煤、粉煤,生产规模为 3,000 万吨/年, 其中根据《矿业权评估指南》,假设生产的产品全部销售,则销售收入的计算公式为: 年销售收入=产品销售价格×产品销售量 2)产品价格 参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销售价格的取值依据一般包括: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方案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矿山初步设计资料;企业的会计报表资料;市场收集的 价格凭证;国家(包括有关期刊)公布、发布的价格信息。矿业权评估中,产品销售价 格应根据资源禀赋条件综合确定,一般采用当地平均销售价格,原则上以评估基准日前 的三个年度内的价格平均值或回归分析后确定评估计算中的价格参数。对小型矿山,可 以采用评估基准日当年价格的平均值。 25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露天矿开采的煤主要为 31BN 号不粘煤,全区 B 煤组各煤层为低—中高水分、特低 灰分、特低-低硫煤、中高挥发分、特低-低磷、特低-低氯、特低氟煤-低氟煤,一级含 砷,较低软化温度灰、高热值的不粘煤。其气化指标具有:无粘结性、含油、强化学反 应性、弱-强结渣煤、较低-高热稳定性。可作为优质的火力发电、化工用煤、工业锅炉 用煤及民用煤。 五彩湾矿区一号露天煤矿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周边新疆准东低碳循环经 济产业园煤化工项目和自备电厂(年供煤量 390 万吨/年)、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电 解铝项目自备电站(年供煤量 250 万吨/年)、新疆其亚能源有限公司自备电厂(年供 煤量 200 万吨/年)、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五彩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北二电厂(年 供煤量 100 万吨/年),煤矿均与上述用煤企业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另外,煤矿生产 的块煤可供周边民用,总体而言煤矿产品销售市场前景良好。 近年来煤矿销售价格波动巨大,自 2019 年开始逐年上涨,其中 2021 年、2022 年 有较大幅度上涨,2022 年及 2023 年销售价格基本持平,2024 年稍有回落。综合考虑评 估矿山服务年限较长,预测未来煤矿价格整体行情较好,综合确定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五 年的平均价格作为评估用的产品价格,评估人员对过去五年五彩湾煤矿各类产品销售收 入进行了统计,经计算得综合不含税单价为 131.45 元/吨。评估人员抽查了部分销售发 票与销售合同核对,销售数据统计有效合理。同时,经过对当地市场进行调查分析,企 业近五年平均销售价格较能反应当地的产品价格水平,因此本次评估参考企业历史销售 统计数据确定产品方案为筛分后的块精煤、混合煤、粉煤不含税销售价格为 131.45 元/ 吨。 3)产品销售收入 假设该矿生产期内各年的产量全部销售。则正常年份矿山的销售收入为: 年销售收入=产品销售价格×产品销售量 =3,000 万吨×131.45 元/吨 =394,350.00(万元) (5)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该矿山生产企业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同时因矿山生产期限长,本次评估采 25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矿成本依据企业提供的评估基准日近五年成本统计表得出的平均单位成本确定。 总成本费用采用“制造成本法”计算,由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 用构成。经营成本由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摊销费、财务费用确定。 1)外购材料费 依据企业提供的《生产成本统计表》,单位原矿外购材料费平均成本为 0.21 元/吨 (不含税价),故本次评估确定单位原矿外购材料费取值为 0.21 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材料费=单位原矿外购材料费×年产原煤 =0.21 元/吨×3,000 万吨 =630.00(万元) 2)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依据企业提供的《生产成本统计表》,单位原矿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平均成本为 0.84 元/吨(不含税价),故本次评估确定单位原矿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取值为 0.84 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限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原矿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年产原煤 =0.84 元/吨×3,000 万吨 =2,520.00(万元) 3)工资及福利费 依据企业提供的《职工工资及福利费说明》,人员平均工资及福利费 13.43 万元/ 年,单位原矿工资及福利费平均成本为 2.82 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工资及福利费=原矿单位工资及福利×年产原煤 =2.82 元/吨×3,000 万吨 =8,460.00(万元) 4)外包剥离、采煤费 根据《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准东五彩湾矿区一号露天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及企业提供的《剥离、采煤费用情况说明》,企业剥采将分三个 阶段进行,其中一阶段为 2024 年至 2029 年,二阶段为 2030 年至 2040 年,三阶段为 25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41 年至 2064 年,剥采比将分三个阶段逐渐增大,企业单位剥采费用也将逐渐增加。 经企业分析近三年剥采费用变化,企业剥采费用年增长率约为 4.5%。根据企业提供的 《生产成本统计表》,2024 年企业单位原矿外包剥离、采煤费用平均不含税成本为 39.38 元/吨,则一阶段(2024 年至 2029 年)单位原矿外包剥离、采煤费用取 39.38 元/吨,二 阶段(2030 年至 2040 年)单位原矿外包剥离、采煤费用为 48.24 元/吨,三阶段(2041 年至 2064 年)单位原矿外包剥离、采煤费用为 72.12 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外包剥离、采煤费=原矿单位原矿外包剥离、采煤费×年产原煤 一阶段外包剥离、采煤费=39.38 元/吨×3,000 万吨 =118,140.00(万元) 二阶段外包剥离、采煤费=48.24 元/吨×3,000 万吨 =144,720.00(万元) 三阶段外包剥离、采煤费=72.12 元/吨×3,000 万吨 =216,360.00(万元) 5)折旧费 固定资产折旧均根据固定资产类别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 意见》(CMVS30800-2008)以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2]271 号《关于采矿权评估和 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采用直线法计算。房屋构筑物折旧年限原则上为 20~40 年,机器、 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折旧年限 8~15 年。 ①本次评估中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 30 年,残值率按 5%计,正常生产年份折旧费 2,962.40 万元。根据《矿业权评估指南》采矿权评估有关规定,评估计算期内的固定资 产折旧采用连续折旧方法进行。 ②机器设备平均折旧年限 12 年、残值率按 5%计,正常生产年份折旧费为 4,752.82 元。根据《矿业权评估指南》计采矿权评估有关规定,评估计算期内的固定资产折旧采 用连续折旧方法进行。 经测算,矿山正常生产年份折旧费合计为 7,715.22 万元,单位矿石折旧费为 2.57 元/吨(=7,715.22÷3,000)。 25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修理费 依据企业提供的《生产成本统计表》,单位原矿修理费平均不含税成本为 0.60 元/ 吨,故本次评估确定单位原矿修理费取值为 0.60 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的修理费=原矿单位修理费×年产原煤 =0.60 元/吨×3,000 万吨 =1,800.00(万元) 7)维简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4 年 5 月 21 日发布的《关于 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中关于矿山维简费提取标准,煤炭维简费提取标 准为 8.50 元/吨。依据开发利用方案,维简费按 8.5 元/吨计提,其构成为维简费和提取 的 2.5 元/吨的井巷工程基金,按《矿业权评估指南》要求井巷工程基金不计入经营成本, 应予以扣除。本次评估确定维简费按 6 元/吨计提。按财政部门规定标准维简费的 50% 作为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即更新性质的维简费为 3.00 元/吨,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为 3.00 元/吨,则: 正常年份年折旧性质的维简费=单位折旧性质的维简费×年原矿产量 =3.00 元/吨×3,000 万吨 =9,000.00(万元) 正常年份年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单位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年原矿产量 =3.00 元/吨×3,000 万吨 =9,000.00(万元) 正常年份井巷工程基金=单位井巷工程基金×年原矿产量 =2.50 元/吨×3,000 万吨 =7,500.00(万元) 8)安全生产费 根据财政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 25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通知”(财资〔2022〕136 号)并参当地同类矿山实际情况,本次评估对象为露天煤矿, 其安全费取提取标准为 5 元/吨,故本次评估安全费用取 5 元/吨。 正常生产年份的安全费=原矿单位安全生产费×年原矿产量 =5.00 元/吨×3,000 万吨 =15,000.00(万元) 9)其他制造费用 依据企业提供的《生产成本统计表》,单位原矿其他制造费用平均成本为 3.61 元/ 吨。 经评估人员分析 2020-2024 年 7 月其他制造费用构成,自 2022 年起宜化矿业制造 费用中单独设置了水土保持费科目,以前年度未计提该项成本。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改委《关于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规〔2021〕12 号), 矿山水土保持费按照采剥量每吨 1 元计征,考虑到露天矿山剥离量是动态变化的,且各 矿山剥采比均不同,新疆准东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对于水土保持费按照年开采量每吨 4.7146 元收取,本次评估将水土保持费计入其他制造费用计算,则本次评估其他制造费 用取 8.3246 元/吨(=3.61+4.7146),则: 正常生产年份的其他制造费用=原矿单位其它制造费用×年原矿产量 =8.3246 元/吨×3,000 万吨 =24,973.80(万元) 10)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 新自然资规〔2022〕 1 号),矿山企业按照满足实际需求的原则,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费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预计弃置费用,计入相关资产的入账成本,在预计开采年限 内按照产量比例等方法摊销,并计入生产成本。其提取规则为:提取基金数额=深加工 产品月销售收入×70%×矿种系数×开采方式系数。煤矿能源矿种系数为 1.5%,煤矿 露天开采系数为 1.1,年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1.52 元/吨,则年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4,560.00 万元(=1.52×3,000)。 11)绿色矿山建设费 26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根据《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研发及技改投入不低于上年度主营业务收 入的 1.5%”,故本次评估绿色矿山建设费按年销售收入的 1.5%计提,即年绿色矿山建 设费 1.97 元/吨(=394,350.00×1.5%÷3,000),则年绿色矿山建设费 5,910.00 万元(=1.97 ×3,000)。 12)无形资产摊销 本次评估矿山生产用地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期限为 50 年,土地 使用权评估价值为 3,291.82 万元。因评估计算服务年限少于土地出让年限,则在评估中 以评估计算年限作为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则年摊销费用为 82.29 万元。 13)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主要是企业办公费、差旅费、无形资产摊销、安全措施专项基金、业务招 待费、劳动保险费、当地政府收取的相关费用等。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评估 采用的管理费用应将企业财务报表中管理费用中包含的折旧费扣除、其它的摊销费扣除、 上缴上级单位管理费用和非经常性发生的费用剔除,矿产资源补偿费不再计算。 依据企业提供的《生产成本统计表》,单位原矿管理费用平均成本为 2.78 元/吨, 故本次评估确定单位原矿管理费用取值为 2.78 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的管理费用=原矿单位管理费用×年原矿产量 =2.78 元/吨×3,000 万吨 =8,340.00(万元) 14)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包括运输费、招待费、差旅费、相关规费,根据依据企业提供的《生产成 本统计表》,单位原矿销售费用平均成本为 0.17 元/吨,故本次评估确定单位原矿销售 费用取值为 0.17 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销售费用=0.17 元/吨×3,000 万吨=510.00(万元) 15)财务费用 评估用财务费用为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按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及采矿权评估 规定,企业所需流动资金 70%可向银行贷款解决,利率按评估基准日一年期 LPR 3.35% 26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计算。单位财务费用为 0.20 元/吨(=25,451.01×70%×3.35%÷3,000.00)。 正常生产年份年财务费用为:0.20 元/吨×3,000 万吨=600.00(万元) 16)总成本费用和经营成本 总成本费用是指生产(制造)成本与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 用)之和,正常生产年份单位总成本费用为 96.65 元/吨;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 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摊销费用和财务费用后的成本,正常生产 年份单位经营成本为 88.35 元/吨。 (6)销售税金及附加 销售税金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附加费及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附加费的计算以应交增值税为税基。 1)增值税 年应交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以销售收入为税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财政部 税务 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 告 2019 年第 39 号)有关规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适用的产品销项税率为 13%。 以 2026 年为例: 正常年份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销项税税率 =394,350.00 万元×13% =51,265.50(万元)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中,增值税统一按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 计算,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时可以外购材料和动力费为税基,税率按 13%计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固定 资产购置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机 器设备(含安装工程)按 13%增值税税率估算进项增值税;矿山生产期开始,产品销项 增值税抵扣当期材料、动力进项增值税后的余额,抵扣设备进项增值税;当期未抵扣完 的设备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6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6 年 3 月 23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 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 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相关文件规定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并 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 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一次性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矿山生产期开始,产品销项增值 税抵扣当期材料、动力费和修理费进项增值税后的余额,抵扣设备、房屋建筑物进项增 值税;当期未抵扣完的设备、房屋建筑物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以 2026 年为例: 正常年份年进项税额=外购材料、动力、外包开采费及修理费用×进项税税率 =(630.00+2,520.00+1,800.00)×13%+118,140.00×9% =11,276.10(万元) 正常生产年份抵扣的不动产、设备进项增值税额=0 万元 应交增值税额=年销项税额-年进项税额-年抵扣设备进项增值税额 =51,265.50 万元-11,276.10 万元-0 万元 =39,989.40(万元) 即正常生产年份应交增值税 39,989.40 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列》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 值税额为税基计算。根据企业提供的纳税凭证,企业城市维护建设费实际缴纳税率为 5%,故本次评估项目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取 5%。以 2026 年为例: 正常年份城市维护建设费=年应交增值税额×5% =39,989.40 万元×5% =1,999.47(万元) 3)教育附加费 依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征收率 为 3%;本次评估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 3%。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 26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发[2011]24 号),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标准调整为 2%。 本次评估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合计为 5%。以 2026 年为例: 正常年份应交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应交增值税额×5% =39,989.40 万元×5% =1,999.47(万元) 矿山正常生产年份应交教育附加费 1,999.47 万元。 4)资源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 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2024 年 5 月 30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正)。煤矿原矿资源税率为 8%,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源 税缴纳凭证,资源税实际缴纳税率为 8%,故本次评估资源税税率按 8%计算。以 2026 年为例: 正常生产年份应缴资源税=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 =394,350.00 万元×8% =31,548.00(万元) 矿山正常生产年份应交资源税 31,548.00 万元。 5)环保税 由于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基准计量核算复杂,本次评估根据企业近三年实际缴纳的环 境保护税金额估算评估对象未来正常年份缴纳金额。根据企业提供的近三年环境保护税 纳税明细,原矿单位平均环境保护税为 0.32 元/吨。以 2026 年为例: 正常生产年份应缴资源税=原矿单位环保税×年原矿产量 =3,000 万吨×0.32 元/吨 =960.00(万元) 矿山正常生产年份应交环境保护税 960.00 万元。 26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企业所得税 正常年份应缴纳所得税额=应缴纳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 1)应缴纳所得额 计算基础为年销售收入总额减掉准予扣除项目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项目包 括总成本费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以 2026 年为例: 正常生产年份年企业利润总额=年销售收入-年总成本费用-年税金及附加 =394,350.00-224,741.31-36,506.94 =133,101.75(万元) 2)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企业所得税统一以利润总额为基数,按企业所得税 税率 25%计算,不考虑亏损弥补及企业所得税减免、抵扣等税收优惠。 3)企业所得税 以 2026 年为例: 正常生产年份年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率 =133,101.75×25% =33,275.44(万元) (8)折现率 折现率由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和通货膨胀率构成。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 率中含有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依据矿业权评估有关规定,矿业权评估折现率中可暂不 考虑通货膨胀因素。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 30800-2008),折现率的基本构成 为: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其中:无风险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来确定。本次评估以财政部在评估基准日前最近三年发行的 30 年期记账式国债票面利 26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率 3.09%作为无风险报酬率。 风险报酬率使用“风险累加法”确定。其公式为: 风险报酬率=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 风险报酬率分类 取值范围(%) 本次取值(%) 备注 勘查开发阶段 普查 2.00~3.00 - 已达普查 详查 1.15~2.00 - 已达详查 勘探及建设 0.35~1.15 - 已达勘探及拟建、在建项目 生产 0.15~0.65 0.51 生产矿山及改扩建矿山 行业风险 1.00~2.00 1.60 根据矿种取值 财务经营风险 1.00~1.50 1.30 其他个别风险 0.50~2.00 1.55 矿山目前正常生产,生产阶段风险报酬率确定为 0.51%;新疆大型煤炭基地是我国 煤炭生产力西移的重要承接区,准噶尔区以发展煤电、煤化工示范项目为主,优化布局 大型工业园区,并参与疆煤外运和疆电外送,五彩湾矿区作为配套开发项目主要作为准 东煤电、煤化工项目的配套用煤,部分用于准东周边民用煤,其行业风险一般,本次评 估按 1.60%取值;宜化矿业为国企,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其财务经营风险处于中等水平, 本次评估取 1.30%,企业目前正常生产,其它个别风险取 1.55%。综合本次评估采矿权 的实际情况,折现率确定为 8.05%(=3.09%+0.51%+1.60%+1.30%+1.55%)。 (四)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评估假设 (1)基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 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 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 26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 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 础。 3)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是指假定被评估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后仍按照原来的经营目的、经营 方式持续经营下去。 (2)一般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所处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 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 其职务; 3)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4)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 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 (3)具体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 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 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不考虑本次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行为对企 业经营情况的影响; 4)假设经济寿命期内每年的收入支出均发生在年末; 5)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企业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 整; 26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本次评估假设 2030 年 12 月 31 日西部大开发政策结束后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 率恢复至 25%。 2、收益法评估模型 (1)简介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委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 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采用收益法对资产进行评估,所确定的资产价值,是指为获得该项资产以取得预期 收益的权利所支付的货币总额。不难看出,资产的评估价值与资产的效用或有用程度密 切相关。资产的效用越大,获利能力越强,产生的利润越多,它的价值也就越大。 应用收益法评估资产必须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1)委估资产必须按既定用途继续被使用,收益期限可以确定; 2)委估资产与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稳定的关系; 3)未来的经营收益可以正确预测计量; 4)与预期收益相关的风险报酬能被估算计量。 收益法计算公式为: P= 1+ =1 式中: P——评估价值 n——收益期年限 Rt——第 t 年的预期收益 r——折现率 (2)评估思路 1)评估技术思路 本次评估对象为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及新疆丰华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合并后的股 26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及新疆丰华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合并 后的全部资产负债。合并范围内企业基准日账面无带息负债,故本次收益法评估选用股 权自由现金流模型,即预期收益(Rt)是公司股权投资资本产生的现金流。以未来若干 年度内的股权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营业性资产 价值,然后加上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其他资产价值,减去非经营性负债, 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公式: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 值+其他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 2)企业自有现金流量折现值 根据公司特点,本次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为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净现金流 量折现值。公式如下: 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 根据公司特点,本次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为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净现金流 量折现值。公式如下: 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 ①明确的预测期 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可采原煤量为 132,004.50 万吨,生产规模为 3000 万吨/ 年,储量备用系数为 1.10,矿山服务年限为 40 年,本次评估预测截止 2064 年 7 月 31 日。 ②收益期 收益期同预测期。 ③股权自由现金流量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有息 负债的净增加额+期末回收价值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26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 追加额+有息负债的净增加额+期末回收价值 ④折现率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股权自由现金流量, 则折现率选取权益资本成本(Ke)。权益资本成本 Ke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 计算确定。 公式:Ke=Rf+β×MRP+Rc 式中:K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报酬率; β:企业风险系数; MRP: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3)非经营性资产及其他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及其他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活动的收益无直接关系,股权自由现金流 量折现值不包含其价值的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主要是流动性资产,其他资产主要是非流 动性资产。此类资产不产生利润,会增大资产规模,降低企业利润率。此类资产按资产 基础法进行评估。 4)非经营性负债 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无直接关系,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 值不包含其价值的负债,非经营性负债按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5)溢余资产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多为溢余 的货币资金。 6)期末回收价值 期末回收价值是指被评估单位截至预测期末可变现的资产和更新替换旧固定资产 的残值,主要为投入的固定资产和营运资金。 27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股权自由现金净流量的预测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有息 负债的净增加额+期末回收价值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 追加额+有息负债的净增加额+期末回收价值 (1)营业收入的预测 1)主营业务收入的预测 宜化矿业主营煤炭开采与销售,按照产品销售量和单价确认收入;丰华时代主要为 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和新疆其亚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运煤服务,按照运输量和运费单价 确认收入。 本次评估结合公司历史年度实际煤炭销售单价以及国内煤炭目前情况对煤炭单价 进行预测。 运费收入主要为丰华时代为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和新疆其亚能源有限公司提供 运煤服务收取的运费。根据丰华时代与两家公司签订的购货合同及运费合同来进行预测。 主营业务收入预测如下: 2024 年 8-12 2026 年-2029 2030 年-2040 2041 年 产品名称 2025 年 月 年 年 -2064 年 7 月 煤炭销量(万吨) 1,157.04 3,000.00 12,000.00 33,000.00 70,847.07 煤炭单价(元/吨) 131.45 131.45 131.45 131.45 131.45 煤炭收入(万元) 152,092.42 394,350.00 1,577,400.00 4,337,850.00 9,312,847.84 丰华时代运费收入(万 2,081.51 5,045.87 20,183.49 55,504.59 118,998.47 元) 合计 154,173.93 399,395.87 1,597,583.49 4,393,354.59 9,431,846.31 2)其他业务收入 公司其他业务主要是铁路运输装卸费、煤炭运输费、销售风化煤、利息收入等。煤 炭运输收入主要为代收代缴,本次评估未进行预测。铁路运输装卸费是由公司自有铁路 专用线运营的货站装卸服务费,根据历史年度装卸量占比和单价进行预测。销售风化煤 不稳定,产量及价格波动非常大,本次评估未进行预测。利息收入为新疆宜化借款利息, 27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已在非经营性资产中考虑,本次评估不重复预测利息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2029 2041 年-2064 产品名称 2024 年 8-12 月 2025 年 2030 年-2040 年 年 年7月 其他业务收 6,725.27 17,437.50 69,750.00 191,812.50 411,798.62 入 (2)营业成本的预测 1)主营业务成本的预测 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采销煤炭成本及运费成本。 采销煤炭成本水平的高低主要影响因素为地质条件、开采难度、技术水平、管理水 平、料工费价格水平以及税费计提标准等。企业核算的采销煤炭成本主要包括外购材料 费、外购剥采费、外购燃料动力费、直接人工、折旧摊销、规费(绿色矿山建设费、矿 山恢复治理基金、水土保持费、产品规费等)、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制造费用等。制 造费用主要包括机物料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费用、安全消防费、车辆费用、原煤加 工及转运费用及劳保费用等。 ①外购材料费、剥采费及燃料动力费 该类成本主要包括剥离(土石方及原煤)、爆破、辅助材料、直接燃料动力,结合 未来年度产煤量及矿业权相关参数取值进行预测。 ②人员工资薪酬 根据企业生产相关部门最新工资水平计算确定。 ③专项储备和规费 专项储备包括维简费、安全生产费,规费包括绿色矿山建设费、矿山恢复治理基金 等,依据行业规定及企业预算进行预测。 ④折旧摊销 主要包括无形资产摊销、固定资产折旧费。根据企业现有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及未 来新增固定资产进行预测。 ⑤其他制造费用 27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其他制造费用主要包括机物料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费用、安全消防费、车辆费 用、原煤加工及转运费用及劳保费用等,此类费用主要是企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 用。核实企业历史年度的费用水平,结合企业未来预算情况进行预测。 运费成本主要为丰华时代为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和新疆其亚能源有限公司提供 运煤服务产生的成本。评估人员核实历史年度成本发现 2024 年 1-7 月运费毛利率较 2023 年下降,主要是由于 2023 年 8 月新增部分固定资产,导致折旧费用增加。因此运费成 本按照 2024 年 1-7 月毛利率水平进行预测。 主营业务成本预测如下: 2024 年 8-12 2026 年-2029 2030 年-2040 2041 年-2064 产品名称 2025 年 月 年 年 年7月 煤炭销量(万吨) 1,157.04 3,000.00 12,000.00 33,000.00 70,847.07 煤炭单价(元/吨) 75.95 76.31 76.78 85.64 109.52 煤炭成本(万元) 87,871.90 228,923.27 921,388.04 2,826,197.11 7,759,337.06 采矿权出让收益(万 - - - - 193,128.10 元) 运费成本(万元) 630.93 1,529.47 6,117.86 16,824.13 36,069.91 合计 88,502.83 230,452.74 927,505.90 2,843,021.24 7,988,535.07 2)其他业务成本的预测 公司其他业务成本主要是运费成本及装卸费成本等。根据其他业务收入预测,本次 评估仅预测装卸费成本。根据装卸费历史年度毛利率进行预测。其他业务成本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2029 2041 年-2064 产品名称 2024 年 8-12 月 2025 年 2030 年-2040 年 年 年7月 其他业务成本 2,353.85 6,103.13 24,412.50 67,134.38 144,129.52 (3)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税金及附加主要为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 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及车船税等。 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照未来应交增值税额测算;对印花税按 照未来收入成本预测情况进行预测;对土地使用税,按照现有土地面积及单位缴税额进 行预测;对房产税,按现有房屋余值及税率进行预测;对车船使用税,参考历史年度水 平进行预测;对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按收入及政府公布的征收方式进行预测。 27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税金及附加的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2029 2041 年-2064 税种 2024 年 8-12 月 2025 年 2030 年-2040 年 年 年7月 资源税 12,167.39 31,548.00 126,192.00 347,028.00 745,027.83 环境保护税 370.83 961.50 3,846.00 10,576.50 22,706.49 城建税 591.96 1,373.54 7,202.38 17,396.39 25,970.70 教育费附加 355.17 824.12 4,321.43 10,437.83 15,582.42 地方教育费附加 236.78 549.41 2,880.95 6,958.56 10,388.28 印花税 60.49 156.75 628.69 1,816.62 4,407.56 土地使用税 377.53 906.08 3,624.33 9,966.89 21,368.42 房产税 159.39 238.72 954.88 2,625.92 5,629.81 车船税 1.75 3.62 14.47 39.80 86.84 合计 14,321.30 36,561.74 149,665.13 406,846.51 851,168.34 (4)销售费用的预测 公司销售费用核算内容主要是职工薪酬、折旧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 修理费、车辆费及其他费用等。预测时将其划分为与收入直接相关的和是变动的但与收 入无直接关系两部分进行预测。 对于与收入直接相关部分的销售费用,一般随着销售收入增加而增加,预测时剔除 相关异常影响因素,按该类历史销售费用项目与收入的平均比率计算。如差旅费、修理 费及其他费用。 对于与收入无直接关系的销售费用,且未来费用水平变动不大的费用,按照物价指 数增长调整。如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及车辆费等,未来仅在历史年度平均费 用基础上增长 1%(2020 年 7 月-2024 年 7 月平均物价指数增长比率为 1%)。 对于与收入无直接关系且不能按照物价指数增长调整的销售费用,根据费用的实际 情况单独进行测算。如折旧费等,折旧费参照折旧与摊销中销售用固定资产折旧预测。 对于偶然发生、非经营性的费用,未来不做预测。 具体见销售费用预测表,如下: 27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单位:万元 2026 年-2029 2030 年-2040 2041 年-2064 项目 2024 年 8-12 月 2025 年 年 年 年7月 职工薪酬 139.42 485.40 1,990.65 5,556.25 11,912.27 差旅费 15.60 52.46 215.16 600.54 1,287.53 业务招待费 26.01 93.11 381.85 1,065.82 2,285.05 办公费 121.15 124.26 509.59 1,422.35 3,049.44 小车费 9.78 24.80 101.69 283.83 608.51 折旧 1.47 3.53 14.14 38.88 83.37 修理费 0.07 0.20 0.81 2.27 4.86 其他 44.12 138.62 568.48 1,586.74 3,401.88 合计 357.62 922.39 3,782.37 10,556.69 22,632.90 (5)管理费用的预测 公司管理费用核算内容主要是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 费、会务费、修理费、物业费、车辆费、劳保费、保险费、咨询费、低值易耗品、中介 费、董事会费、绿化费、残疾人保障金、党建工作费及其他费用等。预测时将其划分为 按照物价指数增长率调整的和不能按照物价指数增长率调整的两部分进行预测。 对于未来费用水平变动不大的费用,按照物价指数增长调整。如职工薪酬、办公费、 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车辆费、会议费、车辆费、劳保费、低值易耗品费、修理费及其 他费用等,明确预测期内在 2023 年费用基础上每年增长 1%至 2029 年,后续不考虑增 长; 对于不能按照物价指数增长调整的管理费用,根据费用的实际情况单独进行测算。 对于偶然发生、非经营性的费用,未来不做预测。 具体见管理费用预测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2029 2030 年-2040 2041 年-2064 项目 2024 年 8-12 月 2025 年 年 年 年7月 职工薪酬 4,843.61 6,586.06 27,009.47 75,388.29 161,627.92 折旧费 497.13 1,193.11 4,772.45 13,124.24 28,137.56 无形资产摊销 50.77 121.85 487.42 1,340.40 2,865.83 业务招待费 142.85 266.68 1,093.67 3,052.64 6,544.67 办公费 140.67 159.13 652.58 1,821.47 3,905.13 27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6 年-2029 2030 年-2040 2041 年-2064 项目 2024 年 8-12 月 2025 年 年 年 年7月 差旅费 35.56 53.78 220.54 615.58 1,319.77 会议费 1.74 2.10 8.62 24.05 51.56 修理费 11.43 13.98 57.33 160.01 343.05 物业费 130.90 130.90 523.62 1,439.95 3,087.16 车辆费 15.77 29.87 122.51 341.94 733.09 劳保费 3.80 3.84 15.74 43.93 94.18 保险费 53.07 53.07 212.26 583.73 1,251.47 咨询费 86.90 113.21 452.83 1,245.28 2,669.81 低值易耗品 171.34 415.32 1,703.25 4,754.07 10,192.43 中介费 70.85 103.77 415.09 1,141.51 2,447.33 董事会费 0.00 10.02 40.08 110.23 236.33 绿化费 204.29 265.49 1,061.95 2,920.35 6,261.06 残疾人保障金 122.83 163.56 654.24 1,799.16 3,857.30 党建工作经费 0.98 0.98 3.92 10.78 23.12 其他 94.80 229.80 942.42 2,630.47 5,639.56 合计 6,679.29 9,916.53 40,449.99 112,548.08 241,288.34 (6)财务费用的预测 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是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和手续费,其中利息支出为审计确认一 期采矿权出让收益产生的未确认融资费用。本次评估将一期尚未支付的出让收益在资本 性支出里计算。因此不考虑利息支出的预测。 本次评估考虑了溢余货币资金和非经营性资产,因此不重复考虑利息收入的预测。 手续费历史年度发生额较小,且未来发生额无法可靠计量,因此不进行预测。 (7)营业外收支预测 被评估单位各年营业外收支存在一定偶然性和不确定性,本次评估不作预测。 (8)所得税预测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0 号《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2020 年本)》,被评估单位所经营的煤炭开采属于鼓励类产业,优惠税率为 15%。 27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由于西部大开发政策截止日为 2030 年 12 月 31 日,本次评估假设 2030 年 12 月 31 日西部大开发政策结束后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恢复至 25%。 (9)折旧和摊销的预测 固定资产折旧参考历史折旧水平和固定资产新增情况进行预测。摊销为无形资产摊 销,无形资产包括采矿权、土地使用权和软件。 折旧摊销的预测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41 年-2064 年 项目 2024 年 8-12 月 2025 年 2026 年-2029 年 2030 年-2040 年 7月 折旧摊销 7,721.08 20,999.77 89,694.02 246,658.55 528,813.08 (10)资本性支出预测 资本性支出由三部分组成: 1)评估基准日在建工程的后续投资支出; 2)维持现有生产规模对长期资产的更换支出; 3)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缴纳的一期采矿权出让收益在一期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 期限内支出。 以下分别对三部分资本性支出进行预测: 1)评估基准日在建工程的后续投资支出 基准日公司根据未完工项目投资规模、基准日已付款金额及预计完工时间确定后续 支出,计划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土建待支出 新疆宜化矿业智能集控中心 1,240.68 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配套输煤系统改扩建工程 17,589.43 新建地面生产系统技术改造二期工程(含新增土地及场地费用) 50,361.40 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 2#线新建坑下半移动破碎站项目 719.02 厂区大门改造 213.43 安全文化广场项目 413.01 湿地公园天桥建设项目 27.34 27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名称 土建待支出 生活区消防改造项目 433.89 2023 年地面硬化项目 246.75 矿山救护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 676.06 4#5#宿舍楼生活区环形道路硬化项目 19.39 合计 71,940.40 根据上述计划表,预计未来在建工程后续支出为 71,940.40 万元,计划在 2024 年 8 月至 2025 年 6 月支付完毕。 2)维持现有生产规模对长期资产的更换支出 由于煤炭行业生产环境较恶劣,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生产的安全进行, 除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维修保养外,需有计划的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此次评估按照固 定资产使用年限进行更新支出。 固定资产更新支出未来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2029 年 2030 年-2040 年 2041 年-2064 年 7 月 固定资产更新资本性支出 1,949.38 83,773.53 238,296.04 3)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缴纳的一期采矿权出让收益在一期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 期限内支出和核增煤矿产能置换费用支出 根据企业提供的一期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通知书及缴款凭证,近年来采矿权人已缴 纳采矿权价款 145,495.29 万元,剩余 285,631.152 万元出让收益尚未缴纳。每年需缴纳 24,635.00 万元,至 2035 年缴清。 根据政府对企业核增煤矿产能置换提出的要求,企业需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完成 产能核增。企业共计需核增产能 1000 万吨,预计完成产能核增总支出为 117,003.18 万 元,截至评估基准日已支出 18,003.24 万元,剩余 98,999.94 万元预计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支出。 一期采矿权出让收益支出和核增煤矿产能置换费用支出未来预测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8-12 月 2025 年 2026 年-2029 年 2030 年-2040 年 一期采矿权出让收益 14,635.00 24,635.00 98,540.00 147,821.15 27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2024 年 8-12 月 2025 年 2026 年-2029 年 2030 年-2040 年 核增煤矿产能置换费用 29,117.63 69,882.31 - - 资本性支出合计预测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4 年 8-12 2026 年-2029 2030 年-2040 2041 年-2064 项目 2025 年 月 年 年 年7月 新建工程后续支出 32,535.65 13,147.98 新购置设备支出 26,256.78 固定资产更新支出 1,949.38 83,773.53 238,296.04 一期采矿权出让收益 14,635.00 24,635.00 98,540.00 147,821.15 核增煤矿产能置换费 29,117.63 69,882.31 用 合计 76,288.28 133,922.07 100,489.38 231,594.68 238,296.04 (11)营运资金增加额预测 营运资金的追加是指随着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因提供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 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 由于企业的生产周期比较规律,故对以往年度的营运资金进行了核实和统计并剔除 其中的非经营性部分,公式为: 年营运资金=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 本次营运资金按照营运资金占年度销售收入的历史平均比例进行预测。 营运资金追加额=当年营运资金-上年营运资金 预测结果见营运资金预测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8-12 2026 年-2029 2030 年-2040 2041 年-2064 项目 2025 年 月 年 年 年7月 营运资金 6,664.36 6,273.77 25,095.08 69,011.47 148,156.86 营运资金追加额 -19,579.03 -390.59 - - -2,413.63 (12)有息负债净增加额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无有息负债,预测期也不需要通过追加有息负债来维持生产 经营,故预测期有息负债净增加额均为零。 27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3)期末回收价值预测 期末回收价值是被评估单位截至预测期末可变现的资产,主要为投入的营运资金和 固定资产余值。固定资产余值为各类固定资产期末余值和更新替换的旧固定资产残值。 经计算,期末回收价值合计为 82,979.98 万元。 4、折现率的确定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股权自由现金流量, 则折现率选取权益资本成本(Ke)。权益资本成本 Ke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 计算确定。 公式:Ke=Rf+β×MRP+Rc 式中: K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报酬率; β:企业风险系数; MRP: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1)无风险报酬率 Rf 的确定 无风险报酬率 Rf 采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Yield to Maturate Rate),国债的选择标 准是国债到期日距评估基准日等于 10 年的国债,以其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作为平均收 益率,以此平均值作为无风险报酬率 Rf。查阅 Wind 资讯并计算距评估基准日等于 10 年的国债平均收益率为 3.03%。 (2)企业风险系数β 年末所得 有息负债 所有者权益(E) BETA Beta(无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D/E 税率(%) (D)(万元) (万元) 值 财杠杆) 000552.SZ 甘肃能化 15 664,556.84 1,503,855.39 0.4419 1.1157 0.8111 600121.SH 郑州煤电 25 251,988.24 381,362.97 0.6608 0.8650 0.5784 600508.SH 上海能源 25 202,497.33 887,497.70 0.2282 1.1191 0.9556 600971.SH 恒源煤电 15 194,693.80 1,242,005.05 0.1568 0.9422 0.8314 28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平均 0.7941 企业风险系数β根据 Wind 资讯查询的沪深 A 股股票市场上同类型上市公司的β计算 确定,具体确定过程及 Beta 值计算结果如下: 1)首先根据 Wind 资讯查询沪深 A 股同类上市公司有财务杠杆的 Beta 值,然后根 据以下公式计算出各公司无财务杠杆的 Beta 值,再计算得出同类上市公司无财务杠杆 的平均 Beta 值。计算公式如下: βL=(1+(1-T)×D/E)×βU 式中: βL:有财务杠杆的 Beta; βU:无财务杠杆的 Beta; 2)按被评估单位的自身资本结构确定资本结构比率 3)估算被评估单位在确定的资本结构比率下的 Beta 将已经确定的被评估企业资本结构比率代入到如下公式中,计算被评估企业 Beta: βL=βU×(1+(1-T)×D/E) 式中: D/E:被评估单位自身资本结构; D:根据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的有息负债确定; E:根据基准日的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计算; T:被评估企业适用所得税率; 当 T 为 15%时:βL=0.7941×[1+(1-15%)×0.0000]=0.7941 当 T 为 25%时:βL=0.7941×[1+(1-25%)×0.0000]=0.7941 (3)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MRP)的确定 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MRP)是市场投资组合或具有市场平均风险的股票投资组 合所期望的收益率超过无风险资产收益率的部分。评估师在测算中国市场 MRP 时选用 了沪深 300 指数的成份股,通过 Wind 资讯查询了各年成份股的后复权收盘价,并计算 28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了各年成份股的几何平均收益率,然后通过 95%的置信区间对异常数据进行了剔除,最 后对剔除后的数据进行算术平均。经计算市场风险溢价(MRP)为 6.77%。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Rc 评估人员在综合考虑企业在行业中的规模、所处经营阶段、主要客户情况、企业内 部管理机制及控制机制、管理人员及人力资源水平等基础上确定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为 1%。 (5)权益资本成本 Ke 的确定 根据上述确定的参数,则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如下: 当 T 为 15%时:Ke=Rf+β×MRP+Rc =3.03%+0.7941×6.77%+1% =9.41% 当 T 为 25%时:Ke=Rf+β×MRP+Rc =3.03%+0.7941×6.77%+1% =9.41% 因此,2024 年 8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企业适用所得税率为 15%,折现率 为 9.41%;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64 年 7 月 31 日,企业适用所得税率为 25%,折现率 为 9.41%。 5、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的确定 根据以上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及折现率的计算,得到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为 687,544.60 万元。 6、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及其他资产价值 本次评估溢余资产为溢余货币资金,评估值为 420,536.62 万元。 非经营性资产为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借款、往来款及保证金 等;应收票据为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评估值为 90,899.43 万元。 其他资产包括其他权益工具、其他流动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昌 28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评估值为 13.56 万元;其他流动 资产为银行定期存款,评估值为 48,567.24 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为 8,301.36 万 元。其他资产合计 56,882.16 万元。 7、非经营性负债 本次评估非经营性负债主要为其他应付款和其他流动负债。其他应付款主要是为往 来款、保证金、质保金、捐款、社保、税款及滞纳金等,评估值为 11,722.74 万元;其 他流动负债主要是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评估值为 18,611.72 万元。非经营性 负债合计为 30,334.16 万元。 8、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经计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 资产价值+其他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1,225,528.66 万元。以上结果详见收益法计 算表。 单位:万元 2024 年 8-12 2026 年-2029 2030 年-2040 2041 年-2064 项目 2025 年 月 年 年 年7月 一、营业收入 160,899.20 416,833.37 1,667,333.49 4,585,167.09 9,843,644.93 其中:主营业务收 154,173.93 399,395.87 1,597,583.49 4,393,354.59 9,431,846.31 入 其他业务收入 6,725.27 17,437.50 69,750.00 191,812.50 411,798.62 减:营业成本 90,856.68 236,555.87 951,918.40 2,910,155.61 8,132,664.58 其中:主营业务成 88,502.83 230,452.74 927,505.90 2,843,021.24 7,988,535.07 本 其他业务成本 2,353.85 6,103.13 24,412.50 67,134.38 144,129.52 税金及附加 14,321.30 36,561.74 149,665.13 406,846.51 851,168.34 销售费用 357.62 922.39 3,782.37 10,556.69 22,632.90 管理费用 6,679.29 9,916.53 40,449.99 112,548.08 241,288.34 二、营业利润 48,684.31 132,876.85 521,517.60 1,145,060.20 595,890.77 三、利润总额 48,684.31 132,876.85 521,517.60 1,145,060.20 595,890.77 减:所得税费用 7,302.65 19,931.53 78,227.64 275,865.31 148,972.69 四、净利润 41,381.66 112,945.32 443,289.96 869,194.89 446,918.07 加:折旧及摊销 7,721.08 20,999.77 89,694.02 246,658.55 528,813.08 减:资本性支出 76,288.28 133,922.07 100,489.38 231,594.68 238,296.04 减:营运资金增加 -19,579.03 -390.59 - - -2,413.63 28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8-12 2026 年-2029 2030 年-2040 2041 年-2064 项目 2025 年 月 年 年 年7月 额 加:期末回收价值 - - 150.78 4,241.99 78,587.21 五、营业现金流量 -7,606.51 413.62 432,645.38 888,500.75 818,435.95 折现率 0.09 0.09 0.09 0.09 0.09 年期数 0.42 1.42 2.42—-5.42 6.42—16.42 17.42—40.42 0.2088~0.026 折现系数 0.96 0.88 0.8047~0.6144 0.5615~0.2285 4 折现值 -7,326.75 364.14 305,779.33 321,978.48 66,749.40 收益折现合计 687,544.60 加:溢余资产 420,536.62 加:非经营性资产 90,899.43 加:其他资产 56,882.16 减:非经营性负债 30,334.16 评估值 1,225,528.66 9、扣除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价值后收益法评估值 本次收益法评估中包含丰华时代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但宜化矿业持有丰华时代 65% 股权,因此需从合并收益法评估值中扣除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价值。丰华时代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值确定。 经计算,丰华时代少数股东权益价值为 5,064.55 万元。扣除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 益价值后收益法评估值为 1,220,464.12 万元。 (五)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及交易作价的影响 2024 年 9 月 15 日,宜化矿业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的议案。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宜化矿业可分配利润为 765,231.02 万元,本次将可分配利润中 330,000 万元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新疆宜化分配金额为 177,952.50 万元,宜昌市国资委 分配金额为 135,547.50 万元,昌吉州国资委分配金额为 16,500.00 万元。 宜化矿业为新疆宜化控股子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前后,宜化矿业 100%股权评估值 降低 330,000.00 万元,归属于新疆宜化的长期股权投资降低 177,952.50 万元,新疆宜化 的流动资产(货币资金)增加 177,952.50 万元。因此,本次利润分配对宜昌新发投、新 疆宜化的评估值不会产生影响,亦不会对交易作价产生影响。 28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其他涉及业绩承诺的矿业权评估情况 (一)新疆宜新化工有限公司和布克赛尔玛纳斯盐湖中段石盐矿矿业权评估情况 1、评估结论 宜新化工资产基础法评估中,对于“无形资产——矿业权”的评估引用永业评估 2024 年 11 月 25 日出具的《新疆宜新化工有限公司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玛纳斯盐湖 中段石盐矿采矿权评估报告》(鄂永矿权评[2024]字第 EX0022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永业评估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及市场情况的基础上,依据 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新疆宜新化 工有限公司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玛纳斯盐湖中段石盐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时点上 的价值为 6,791.70 万元。 2、评估假设 (1)以产销均衡原则确定评估用技术经济参数; (2)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关社会、 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3)以设定的资源储量、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开发技术水平以及市 场供需水平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4)矿山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的设计(产品方案、开采方式、开采方法、运输方案 等)进行建设和开采,在矿山开发收益期内有关产品价格、税率及利率等因素在正常范 围内变动; (5)假设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可正常办理延续; (6)无其它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3、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采矿权的具体特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具有独立获利能力能被 测算,其未来的收益及承担的风险能用货币计量,《新疆宜新化工有限公司和丰县玛纳 斯盐湖中段石盐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技术参数及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可供 参考利用。因此,评估人员认为本次采矿权资料基本齐全、可靠,这些报告和有关数据 28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基本达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评估的要求,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 (CMVS12100—2008)的有关规定,确定本次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其计算公式 为: n 1 [(CI CO) t (1 i ) t ] P= t 1 其中: P——采矿权评估价值; CI——年现金流入量; CO——年现金流出量; (CI—CO)t——年净现金流量; i——折现率; t——年序号(t=1,2,,n); n——评估计算年限。 4、主要经济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1)固定资产投资、回收固定资产残值和回收抵扣设备进项税 1)固定资产投资 中京民信对宜新化工 2024 年 7 月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列示的 固定资产明细表,盐矿固定资产原值 4,338.38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 2,242.74 万元。其中: 房屋建筑物原值 2,745.91 万元,净值 1,468.12 万元;机器设备原值 1,592.47 万元,净值 774.62 万元。已完工的土建工程原值 11.89 万元。将在建工程投入并入盐矿固定资产投 入后,矿山投入固定资产原值 4,350.26 万元,净值 2,254.63 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原 值 2,757.80 万元,净值 1,480.01 万元;机器设备原值 1,592.47 万元,净值 774.62 万元。 因矿区露天开采石盐矿,矿区无剥离工程投入。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与生产规模相适 应,与同等规模的同类矿山相近。评估时,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在建工程直接以上 面所列数据取值。 2)回收固定资产残值和更新改造资金 28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回收房屋建筑物、设备的残值按其固定资 产原值乘以固定资产净残值率计算。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其更新资金 投入,即房屋建筑物、设备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 初始投资。 房屋建筑物:按照《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该矿 山房屋建筑物特点,本次评估确定房屋建筑物按 20 年折旧年限计算折旧,净残值率为 5%,在评估计算期末回收余值 2,163.07 万元。 设备:按照《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该矿机器设 备特点,本次评估确定设备按平均 11 年折旧年限计算折旧,净残值率为 5%。在评估计 算期末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804.43 万元。 3)回收抵扣设备进项增值税 根据国家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有关规定,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评估确定新购进 设备(包括建设期投入和更新资金投入)按 17%增值税税率估算可抵扣的进项增值税, 新购进设备原值按不含增值税价估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原适 用 17%和 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 16%、1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 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原适用 16%和 10%税率的,税率分别 调整为 13%、9%。 根据国家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有关规定,2009 年 1 月 1 日起产品销项增值税抵扣 当期材料、动力进项增值税后的余额,抵扣 2009 年底之后新购进设备进项增值税;当 期未抵扣完的设备进项增值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生产期各期抵扣的设备进项增值税 计入对应的抵扣期间的现金流入中,2028、2039 年、2050 年、2061、2072 年回收抵扣 的设备进项增值税 207.02 万元(1,592.47×13%);2033 年、2053、2073 年回收抵扣的 房屋建筑进项增值税 248.20 万元(2,757.80×9%)。 (2)无形资产投资 企业采盐生产用地和办公用地均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 28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书,涉及的两宗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 2019 年 12 月 28 日至 2049 年 12 月 27 日止,截至评估基准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原始入账价值为 1,528.00 万 元,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净值为 1,434.81 万元。本次评估将该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作为无形 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投入。因评估计算服务年限大于土地出让年限,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 后投入初始等额投资 1,528.00 万元,在最后一个土地使用权有效期内按矿山剩余服务期 进行等额摊销,在服务期末回收摊余价值。 (3)流动资金 本次评估时流动资金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估算,按固定资产资金率估算。根据《矿 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估算流动资 金。化工原料矿山流动资金按固定资产资金率 10~15%计算。本次项目评估按固定资产 投资的 15%计算,即流动资金为 4,805.49×15%=720.82 万元。 流动资金在生产初期投入,在企业停止生产经营时可以全部收回,所以流动资金放 在现金流量表中最后一年回收。 (4)产品价格及销售收入 1)销售收入计算公式 本次评估最终产品为工业原盐。工业原盐生产规模为 38.88 万吨/年。根据《矿业权 评估指南》,假设生产的产品全部销售,则销售收入的计算公式为: 年销售收入=工业原盐(96%)销售价格×工业原盐销售量 2)产品价格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销售价格的取值依据一般包括: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方案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矿山初步设计资料;企业的会计报表资料;市场收集的 价格凭证;国家(包括有关期刊)公布、发布的价格信息。矿业权评估中,产品销售价 格应根据资源禀赋条件综合确定,一般采用当地平均销售价格,原则上以评估基准日前 的三个年度内的价格平均值或回归分析后确定评估计算中的价格参数。对小型矿山,可 以采用评估基准日当年价格的平均值。 根据企业提供的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工业原盐近三年销售价格在 101~102 元/吨(不 含税)之间波动,计算近 3 年工业盐平均销售价格约为 101.77 元/吨(不含税,剔除运 28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费),与统计的销售发票不含税价格基本一致。该价格基本能反映企业未来同品质工业 原盐价格的平均水平,评估以此作为销售价格计算依据。 3)产品销售收入 正常年份销售收入=38.88 万吨×101.77 元/吨 =3,956.81(万元) (5)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对生产矿山的采矿 权评估,可参考矿山企业实际成本、费用核算资料,在了解企业会计政策的基础上确定。 本矿山为生产矿山,矿山财务制度规范,企业为本次评估提供了近几年的财务资料。通 过对企业提供的财务资料进行分析,矿山目前生产比较稳定,矿山的采选成本费用与近 年当地物价、人工工资水平基本相当、基本合理。本次评估采选成本参考公司近两年采 选平均生产成本确定。部分成本费用取值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的相关文件确定。 总成本费用采用“制造成本法”计算,由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 用构成。经营成本由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财务费用确定。 1)外购材料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生产成本、期间费用科目余额表》,平均单位工业原盐外购原材 料费用为 15.44 元/吨(不含税价),本次评估确定单位矿石外购材料费为 15.44 元/吨。 则: 正常生产年份材料费=原盐单位材料费×年工业原盐产量 =15.44 元/吨×38.88 万吨 =600.31(万元) 2)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生产成本、期间费用科目余额表》,平均单位工业原盐外购燃料 及动力费为 0.61 元/吨(不含税价),本次评估确定单位矿石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 0.57 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限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原盐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年工业原盐产量 28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0.61 元/吨×38.88 万吨 =23.72(万元) 3)工资及福利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生产成本、期间费用科目余额表》,平均单位工资及福利费为 1.94 元/吨,与当地社会平均水平基本相近,本次评估确定单位矿石工资及福利费为 1.94 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工资及福利费=原盐单位工资及福利×年工业原盐产量 =1.94 元/吨×38.88 万吨 =75.43(万元) 4)折旧费 固定资产折旧均根据固定资产类别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 意见》(CMVS30800-2008)以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2]271 号《关于采矿权评估和 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采用直线法计算。房屋构筑物折旧年限原则上为 20~40 年,机器、 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折旧年限 8~15 年,剥离工程在维简费中已考虑不再计提折旧。 ①本次评估中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 20 年,残值率按 5%计,正常生产年份折旧费为 131.00 万元。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采矿权评估有关规定,评估计算期内的固定 资产折旧采用连续折旧方法进行。 ②机器设备平均折旧年限 11 年、残值率按 5%计,正常生产年份折旧费为 137.33 万元。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计采矿权评估有关规定,评估计算期内的固定资产 折旧采用连续折旧方法进行。 5)修理费 依据企业提供的《生产成本、期间费用科目余额表》,平均单位矿石修理费为 5.18 元/吨(不含税)。则: 正常生产年份的修理费=原盐单位修理费×年工业原盐产量 =5.18 元/吨×38.88 万吨 =201.40(万元) 29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生产安全费用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 136 号),本次评估对象为露天开采非金属矿山,其安全生产费取值为 3 元/吨,征收按 原矿计征,即单位矿石安全生产费用为 3 元/吨。 正常生产年份的安全费=原矿单位安全费×年原矿产量 =3 元/吨×45.96 万吨 =137.88(万元) 7)其他制造费用 依据企业提供的《生产成本、期间费用科目余额表》,平均单位原盐生产其他制造 费用为 3.90 元/吨。则:单位原盐生产其他制造费用为 3.90 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的其他制造费用=原盐单位其它制造费用×年工业原盐产量 =3.90 元/吨×38.88 万吨 =151.63(万元) 8)外包车辆费用 依据企业提供的《生产成本、期间费用科目余额表》,平均单位工业原盐生产外包 车辆费用为 6.90 元/吨。则:单位原盐外包车辆费用为 6.90 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的外包车辆费用=原盐单位外包车辆费用×年工业原盐产量 =6.90 元/吨×38.88 万吨 =268.27(万元) 9)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基金 根据企业提供的《新疆宜新化工有限公司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玛纳斯盐湖中 段石盐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投资为 4,061.38 万元,盐矿开采境界内工业原盐产量为 2,369.80 万吨(2,801.28×90%×90.24% ÷96%)。则:单位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为 1.71 元/吨(4,061.38÷2,369.80),则: 正常年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单位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年矿产品产量 29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71 元/吨×38.88 万吨 =66.48(万元) 10)绿色矿山建设费 根据《化工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3-2018)要求,矿山研发及技改投 入不低于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 1.5%。则:单位矿山建设费用为 1.53 元/吨(3,955.65 ×1.5%÷38.88) 正常生产年份绿色矿山建设费=单位矿山建设费用×年矿产品产量 =1.53 元/吨×38.88 万吨 =59.49(万元) 11)无形资产摊销 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评估报告,至评估基准日,其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 1,434.81 万元,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为 30 年, 至 2049 年 12 月 27 日止,截至评估基准日剩余使用年限为 25.42 年。则正常年份年摊 销费为 56.44 万元。土地使用权到期后 2049 年继续投入等额资产,在剩余矿山服务年 限 29.36 年内等额摊销,矿山服务期末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未摊销余额为 0 万元。 12)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主要是企业办公费、差旅费、无形资产摊销、安全措施专项基金、业务招 待费、劳动保险费、当地政府收取的相关费用等。根据《矿业权评估指南》,评估采用 的管理费用应将企业财务报表中管理费用中包含的折旧费扣除、其它的摊销费扣除、上 缴上级单位管理费用和非经常性发生的费用剔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 号), 对钠盐矿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改革,在实施资源税计征改革的同时,将全部资源品目矿 产资源补偿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取缔地方针对矿产资源设立的各种收 费基金项目。本次评估不再计算资源补偿费。 根据企业提供的《生产成本、期间费用科目余额表》,扣除折旧费、摊销等费用后 本次评估管理费用按 14.53 元/吨取值。则: 29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正常生产年份的管理费用=原盐单位管理费用×年工业原盐产量 =14.53 元/吨×38.88 万吨 =564.93(万元) 13)财务费用 评估用利息支出为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按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及采矿权评估 规定,企业所需流动资金 70%可向银行贷款解决,利率按评估基准日执行的一年期银行 LPR 3.35%计算。单位财务费用为 0.43 元/吨(计算式:720.82×70%×3.35%÷38.88)。 正常生产年份年财务费用为:0.43 元/吨×38.88 万吨=16.72(万元) 14)总成本费用和经营成本 总成本费用是指生产(制造)成本与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 用)之和,正常生产年份原盐单位总成本费用为 63.53 元/吨,年总成本费用 2,491.22 万元;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摊销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和财务费用后的 成本,正常生产年份原盐单位经营成本为 54.74 元/吨,年经营成本 2,149.53 万元。 (6)销售税金及附加 销售税金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附加费及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附加费的计算以应交增值税为税基。 1)增值税 年应交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以销售收入为税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1 号《关于金 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产品销 项税率为 13%。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原适 用 17%和 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 16%、1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 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原适用 16%和 10%税率的,税率分别 调整为 13%、9%。 29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正常年份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销项税税率 =3,956.81 元×13% =514.39(万元) 根据《矿业权评估指南》,矿业权评估中,增值税统一按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计算, 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时可以外购材料和动力费为税基,税率按 13%计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固定 资产购置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机 器设备(含安装工程)按 13%增值税税率估算进项增值税;矿山生产期开始,产品销项 增值税抵扣当期材料、动力进项增值税后的余额,抵扣设备进项增值税;当期未抵扣完 的设备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016 年 3 月 23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 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 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相关文件规定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 不动产或者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一 次性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矿山生产期开始,产品销项增值税抵扣当期材料、动力费、外 包费用和修理费进项增值税后的余额,抵扣设备、房屋建筑物、开拓工程进项增值税; 当期未抵扣完的设备、房屋建筑物、井巷工程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正常年份年进项税额=外购材料、动力费用及修理费用、外包费用×进项税税率 =(600.31+23.72+201.40)×13%+268.27×9% =131.45(万元) 正常年份应交增值税额=年销项税额-年进项税额-年抵扣设备进项增值税额 =514.39 万元-131.45 万元-0 万元 =382.94(万元) 即正常生产年份应交增值税 382.94 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费 29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宜新化工注册地为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自治县玛纳斯盐湖西侧 001 号,城市维 护建设税按 1%计提,故本次评估项目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取 1%。 正常年份城市维护建设费=年应交增值税额×1% =382.94 万元×1% =3.83(万元) 3)教育附加费 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2005 年国务院令 第 448 号)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征收率为 3%;根据财政部财综[2010]98 号《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地方教育附加费征收标准统 一为 2%。本次评估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合计为 5%。 正常年份应交教育附加费=应交增值税额×5% =382.94 万元×5% =19.15(万元) 矿山正常生产年份应交教育附加费 19.15 万元。 4)资源税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 的决定》(2024 年 5 月 30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一次会议通过),以及 2024 年 5 月 30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 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的决定》修正),修改后的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开采的钠盐征税对象为选矿时的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税率为 6%, 本次评估资源税税额按工业盐销售价格(不含税)的 6%计算。则: 正常生产年份应缴资源税=年销售收入×6% =3,956.81 万元×6% =237.41(万元) 29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矿山正常生产年份应交资源费 237.41 万元。 5)环保税 矿山目前生产过程无固废、排污。根据企业提供的纳税申报表,企业缴纳的环保税 为 0。 (7)企业所得税 正常年份应缴纳所得税额=应缴纳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 1)应缴纳所得额 计算基础为年销售收入总额减掉准予扣除项目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项目包 括总成本费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 正常年份企业利润总额=销售收入-总成本费用-税金及附加 =3,956.81 万元-2,491.22 万元-260.38 万元 =1,205.20(万元) 2)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指南》,矿业权评估中,企业所得税统一以利润总额为基数,按 企业所得税税率 25%计算,不考虑亏损弥补及企业所得税减免、抵扣等税收优惠。 3)企业所得税 正常年份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率 =1,205.20 万元×25% =301.30(万元) (8)折现率 折现率由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和通货膨胀率构成。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 率中含有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依据矿业权评估有关规定,矿业权评估折现率中可暂不 考虑通货膨胀因素。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 30800-2008),折现率的基本构成 为: 29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其中:无风险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来确定。本次评估以财政部在评估基准日前最近 3 年发行的 30 年期记账式国债票面平 均利率 3.09%作为无风险报酬率。 风险报酬率使用“风险累加法”确定。其公式为: 风险报酬率=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 风险报酬率分类 取值范围(%) 本次取值(%) 备注 勘查开发阶段 普查 2.00~3.00 - 已达普查 详查 1.15~2.00 已达详查 勘探及建设 0.35~1.15 已达勘探及拟建、在建项目 生产 0.15~0.65 0.56 生产矿山及改扩建矿山 行业风险 1.00~2.00 1.55 根据矿种取值 财务经营风险 1.00~1.50 1.42 其他个别风险 0.50~2.00 1.80 矿山目前处于生产阶段,生产矿山风险报酬率确定为 0.56%;新疆宜新化工有限公 司和丰县玛纳斯盐湖中段石盐矿作为湖北宜化化工有限公司配套的盐矿开采、销售企业, 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不大,行业风险一般,本次评估按 1.55%取值;矿山目前处于生产 阶段,其财务经营风险处于中等偏高水平,本次评估按 1.42%取值;矿山目前正常生产, 由于产能受限,其他个别风险处于较高水平,本次评估按 1.80%取值。综合本次评估采 矿权的实际情况,折现率确定为 8.42%(=3.09%+0.56%+1.56%+1.42%+1.80%)。 (二)巴州嘉宜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和硕县哈蒲却克东石灰岩矿(水泥用)采矿权评估 情况 1、评估结论 巴州嘉宜资产基础法评估中,对于“无形资产——矿业权”的评估引用永业评估 2024 年 11 月 25 日出具的《巴州嘉宜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和硕县哈蒲却克东石灰岩矿(水 泥用)采矿权评估报告》(鄂永矿权评[2024]字第 EX0017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永业评估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及市场情况的基础上,依据 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巴州嘉宜矿 29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业有限公司新疆和硕县哈蒲却克东石灰岩矿(水泥用)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时点上的 价值为 5,762.71 万元。 2、评估假设 (1)以产销均衡原则确定评估用技术经济参数; (2)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关社会、 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3)以设定的资源储量、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开发技术水平以及市 场供需水平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4)在矿山开发收益期内有关产品价格、税率及利率等因素在正常范围内变动; (5)假设企业采矿权证到期后可顺利延续; (6)无其它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3、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采矿权的具体特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具有独立获利能力并能 被测算,其未来的收益及承担的风险能用货币计量,《巴州嘉宜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和硕 县哈蒲却克东石灰岩矿(水泥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技术参数及企业提供 的财务数据可供参考利用。因此,评估人员认为本采矿权资料基本齐全、可靠,这些报 告和有关数据基本达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评估的要求,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 (CMVS12100—2008)的有关规定,确定本次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其计算公式 为: n 1 [(CI CO) t (1 i ) t ] P= t 1 其中: P——采矿权评估价值; CI——年现金流入量; CO——年现金流出量; (CI—CO)t——年净现金流量; 29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i——折现率; t——年序号(t=1,2,,n); n——评估计算年限。 4、主要经济参数的选取和计算 (1)固定资产投资、回收固定资产残值和回收抵扣设备进项税 1)固定资产投资 中京民信对巴州嘉宜 2024 年 7 月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的固定资产明细表, 评估人员对企业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其中 2023 年 8 月投入使用的廊道设 备及其附属设施为企业销售运输服务,与矿山生产无关,故对固定资产投资进行调整。 调整后固定资产原值为 951.48 万元,其中机器设备原值 490.24 万元,房屋建筑物原值 461.24 万元;机器设备净值 275.08 万元,房屋建筑物净值 345.98 万元。此外巴州嘉宜 矿业有限公司在建工程评估值为 455.32 万元,在建工程主要为综合楼、职工食堂等。 根据企业提供的在建工程合同,还需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278.76 万元(不含税)。 因矿区露天开采石灰岩矿(水泥用),矿区无剥离工程投入。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与 生产规模相适应。评估时,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直接以上面所列数据取值。 2)回收固定资产残值和更新改造资金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开拓工程按财务制度规定计提维简费、不 再采用年限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留残值。回收房屋建筑物、设备的残值按其固定资 产原值乘以固定资产净残值率计算;开拓工程更新资金不以固定资产投资方式考虑,而 以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及安全费用方式直接列入经营成本。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 原则考虑其更新资金投入,即房屋建筑物、设备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 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 房屋建筑物:按照《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矿 房屋建筑物特点,本次评估确定房屋建筑物按 30 年折旧年限计算折旧,净残值率为 5%, 在评估计算期内回收残(余)值合计为 456.68 万元。 机器设备:按照《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矿设 备特点,本次评估确定设备按平均 12 年折旧年限计算折旧,净残值率为 5%。在评估计 29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算期内回收固定资产净残(余)值合计为 324.10 万元。 3)回收抵扣不动产、设备进项增值税 根据国家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有关规定,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评估确定新购进 设备(包括建设期投入和更新资金投入)按 17%增值税税率估算可抵扣的进项增值税, 新购进设备原值按不含增值税价估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原适 用 17%和 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 16%、1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 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原适用 16%和 10%税率的,税率分别 调整为 13%、9%。 根据国家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有关规定,2009 年 1 月 1 日起产品销项增值税抵扣 当期材料、动力进项增值税后的余额,抵扣 2009 年底之后新购进设备进项增值税;当 期未抵扣完的设备进项增值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生产期各期抵扣的设备进项增值税 计入对应的抵扣期间的现金流入中,则 2030 年、2042 年回收抵扣的设备进项增值税 63.73 万元(490.24×1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 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有关规 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评估确定新建或购置的不动产(包括建设期投入和更新资 金投入)按 9%增值税税率估算可抵扣的进项增值税,本次评估服务年限 2045 年房屋建 筑物更新投入,故房屋建筑物可抵扣进项增值税为 41.51 万元(461.24×9%)。 (2)流动资金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估算流动资金。非金属矿山流 动资金按固定资产资金率 5~15%计算。本次项目评估按固定资产投资含税原值的 10% 计算,即流动资金为(461.24×1.09+490.24×1.13+734.08×1.09)×10%=185.69 万元。 (3)产品价格及销售收入 1)销售收入计算公式 新疆和硕县哈蒲却克东石灰岩矿(水泥用)矿产品为水泥用石灰岩碎石,假设生产 30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的产品全部销售,因此销售收入的计算公式为: 年销售收入=石灰岩年产量×碎石综合销售价格 2)产品价格 参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销售价格的取值依据一般包括: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方案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矿山初步设计资料;企业的会计报表资料;市场收集的 价格凭证;国家(包括有关期刊)公布、发布的价格信息。矿业权评估中,产品销售价 格应根据资源禀赋条件综合确定,一般采用当地平均销售价格,原则上以评估基准日前 的三个年度内的价格平均值或回归分析后确定评估计算中的价格参数。对小型矿山,可 以采用评估基准日当年价格的平均值。 本次评估和硕县哈蒲却克东石灰岩矿(水泥用)产品方案为灰岩矿碎石。评估人员 收集了企业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并收集了近几年的销售发票,并分析统计企业的实际销 售情况统计表,确定石灰石渣料(≤30 毫米)销售价格为 6.94 元/吨(不含税),石灰 石大料(50-90 毫米)销售价格为 45.92 元/吨(不含税),石灰石小料(30-50 毫米) 销售价格为 22.16 元/吨(不含税),根据企业实际销售情况,大料、小料、渣料的销售 比例平均为 39.50%、18.80%、41.70%。即综合灰岩矿碎石销售价格为 25.20 元/吨(不 含税)(=45.92×39.50%+22.16×18.80%+6.94×41.70%)。 3)产品销售收入 假设该矿生产期内各年的产量全部销售。则正常年份矿山的销售收入为: 年销售收入=年产石灰岩碎石×碎石综合销售价格(坑口不含税) =280.00 万吨×25.20 元/吨 =7,055.26(万元) (4)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最有效利用原则,评估人员通过分析巴州嘉宜矿业有 限公司提供的《成本统计表》后发现,哈蒲却克东石灰岩矿实际成本会计核算资料规范 完整,且每年生产成本稳定,故本次评估采选成本依据距离评估基准日较近的 2023 年 采选成本及采矿权评估要求确定。 总成本费用采用“制造成本法”计算,由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 30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用构成。经营成本由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摊销费、财务费用确定。 1)外包开采费 依据企业提供的《成本统计表》,哈蒲却克东石灰岩矿外包开采费为 10.93 元/吨(不 含税价),故本次评估确定外包开采费取值为 10.93 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外包开采费=单位外包开采费×年产矿石量 =10.93 元/吨×280.00 万吨 =3,059.78(万元) 2)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依据企业提供的《成本统计表》,哈蒲却克东石灰岩矿单位燃料及动力费为 2.54 元/吨(不含税价),故本次评估确定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取值为 2.54 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动力费=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年产矿石量 =2.54 元/吨×280.00 万吨 =709.85(万元) 3)修理费 依据企业提供的《成本统计表》,企业的修理费为 0.16 元/吨,主要包括修理费- 材料费用、外施结算、低耗品等,故本次评估确定单位修理费为 0.16 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的修理费=单位修理费×年原矿产量 =0.16 元/吨×280.00 万吨 =44.81(万元) 4)工资及福利费 依据企业提供的《成本统计表》,哈蒲却克东石灰岩矿单位工资及福利费为 0.06 元/吨,故本次评估确定工资及福利费取值为 0.06 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工资及福利费=单位矿石工资及福利费×年产矿石量 =0.06 元/吨×280.00 万吨 =18.03(万元) 30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折旧费 固定资产折旧均根据固定资产类别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 意见》(CMVS30800-2008)以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2]271 号《关于采矿权评估和 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采用直线法计算。房屋构筑物折旧年限原则上为 20~40 年,机器、 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折旧年限 8~15 年,井巷工程在维简费中已考虑不再计提折旧。 ①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 30 年,残值率按 5%计,正常生产年份年折旧费 14.61 万元。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采矿权评估有关规定,评估计算期内的固定资产折旧采用 连续折旧方法进行。 ②机器设备平均折旧年限 12 年、残值率按 5%计,正常生产年份年折旧费为 38.81 万元。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采矿权评估有关规定,评估计算期内的固定资产折 旧采用连续折旧方法进行。 ③新增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平均折旧年限 30 年、残值率按 5%计,正常生产年 份年折旧费为 23.25 万元。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采矿权评估有关规定,评估计 算期内的固定资产折旧采用连续折旧方法进行。 经测算,矿山正常生产年份折旧费合计为 76.66 万元,单位矿石折旧费为 0.27 元/ 吨。 6)安全生产费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22〕 136 号),本次评估对象矿产属露天开采采石场矿山,其安全生产费取值为 3.00 元/吨, 即单位矿石安全生产费用为 3.00 元/吨,则: 正常年度安全生产费用=单位安全费用×年原矿产量 =3.00 元/吨×280.00 万吨 =840.00(万元) 7)其他制造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成本统计表》,哈蒲却克东灰岩矿单位其他制造费用为 1.46 元/ 吨,故本次评估采选其他制造费用为 1.46 元/吨,则: 30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正常生产年份年其他制造费用=单位其他制造费用×年原矿产量 =1.46 元/吨×280.00 万吨 =409.08(万元) 8)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新自然资规 [2022]1 号),非直接销售原矿的:月提取基金数额=深加工产品月销售收入×70%×矿 种系数×开采方式系数,非金属矿产基金计提矿种系数为 1.0%,非金属矿产露天开采 开采系数为 2.5,哈蒲却克东灰岩矿绿色矿山建设费单位成本为 0.44 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环境恢复治理基金=0.44 元/吨×280.00 万吨=123.47(万元) 9)绿色矿山建设费 根据《水泥灰岩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8-2018),绿色矿山研发及技改 投入不低于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 1.5%,本次评估取正常生产年份主营业务收入的 1.5%,哈蒲却克东灰岩矿绿色矿山建设费单位成本为 0.38 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绿色矿山建设费=0.38 元/吨×280.00 万吨=105.83(万元) 10)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主要是企业办公费、差旅费、安全措施专项基金、业务招待费、劳动保险 费等。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评估采用的管理费用应将企业财务报表中管理费 用中包含的折旧费扣除、其它的摊销费扣除、上缴上级单位管理费用和非经常性发生的 费用剔除。故哈蒲却克东石灰岩矿管理费用单位成本为 1.44 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的管理费用=1.44 元/吨×280.00 万吨=402.90 万元 11)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包括运输费、招待费、差旅费、码头规费,评估采用的销售费用将企业财 务报表中销售费用中包含的折旧费剔除。确定哈蒲却克东灰岩矿销售费用单位成本为 0.08 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销售费用=0.08 元/吨×280.00 万吨=22.90(万元) 12)财务费用 30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评估用财务费用为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按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及采矿权评估 规定,企业所需流动资金 70%可向银行贷款解决,利率按评估基准日一年期(LPR)3.35% 计算。单位财务费用为 0.02 元/吨(计算式:185.69×70%×3.35%÷280)。 正常生产年份年财务费用为:0.02 元/吨×280.00 万吨=5.60(万元) 14)总成本费用和经营成本 总成本费用是指生产(制造)成本与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 用)之和,正常生产年份单位总成本费用为 20.78 元/吨,年总成本费用 5,818.91 万元; 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折旧性质的维简费和财务费用后的成本,正常生产 年份单位经营成本为 20.49 元/吨,年经营成本 5,736.65 万元。 (5)销售税金及附加 销售税金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附加费、资源税及环保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的计算以应交增值税为税基。 1)增值税 年应交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以销售收入为税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财政部 税务 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 告 2019 年第 39 号)有关规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适用的产品销项税率为 13%。 正常年份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销项税税率 =7,055.26 万元×13% =917.18(万元)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中,增值税统一按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 计算,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时可以外购材料和动力费为税基,税率按 13%计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固定 资产购置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机 器设备(含安装工程)按 13%增值税税率估算进项增值税;矿山生产期开始,产品销项 增值税抵扣当期材料、动力进项增值税后的余额,抵扣设备进项增值税;当期未抵扣完 30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的设备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016 年 3 月 23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 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 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相关文件规定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并 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 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一次性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矿山生产期开始,产品销项增值 税抵扣当期材料、动力费和修理费进项增值税后的余额,抵扣设备、房屋建筑物、开拓 工程进项增值税;当期未抵扣完的设备、房屋建筑物、井巷工程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 抵扣。 正常年份年进项税额=外包开采费及外购燃料动力费×进项税税率 =(3,059.78+709.85+44.81)万元×13% =495.88(万元) 正常生产年份抵扣的设备进项增值税额=0 万元 应交增值税额=年销项税额-年进项税额-年抵扣设备进项增值税额 =917.18 万元-495.88 万元-0 万元 =421.31(万元) 即正常生产年份应交增值税 421.31 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列》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纳增 值税额为税基计算。企业位于新疆巴州和硕县乌什塔拉乡军民路 166 号 7 区 02 号,城 市维护建设费缴纳税率为 1%,故本次评估项目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取 1%。 正常年份城市维护建设费=年应交增值税额×1% =421.31 万元×1% =4.21(万元) 3)教育附加费 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2005 年国务院令 30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 448 号)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额为税基,征收率为 3%;根据财政部财综[2010]98 号《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地方教育附加费征收标准统 一为 2%。本次评估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合计为 5%。 正常年份应交教育附加费=应交增值税额×5% =421.31×5% =21.07(万元) 4)资源税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19 日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资源税具体 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采的石灰石征税对象 为选矿时的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税率为 5%,本次评估石灰岩按“非金属矿产- 矿物类-石灰石选矿”税率为 5%。则: 正常生产年份应缴资源税=年销售收入×资源税税率 =7,055.26 万元×5% =352.76(万元) 矿山正常生产年份应交资源税 352.76 万元。 5)环保税 由于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基准计量核算复杂,本次评估根据企业近三年实际缴纳的环 境保护税金额估算评估对象未来正常年份缴纳金额。根据企业提供的 2022 年、2023 年 及 2024 年 1-7 月份环境保护税纳税明细,和硕县哈蒲却克东石灰岩矿 2022 年实际缴纳 环境保护税合计 29,098.15 元;2023 年实际缴纳环境保护税合计 12,734.45 元;2024 年 1-7 月实际缴纳环境保护税合计 6,584.92 元;2022 年-2024 年 1-7 月折合原矿平均单位 环境保护税为 0.01 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应缴环保税=年产量×单位环保税 =280.00 万吨×0.01 元/吨 =2.80(万元) 30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矿山正常生产年份应缴环保税费 2.80 万元。 (6)企业所得税 正常年份应缴纳所得税额=应缴纳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 1)应缴纳所得额 计算基础为年销售收入总额减掉准予扣除项目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项目包 括总成本费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环保税。 正常生产年份年企业利润总额=年销售收入-年总成本费用-年税金及附加 =7,055.26-5,818.91-380.84 =855.51(万元) 2)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企业所得税统一以利润总额为基数,按企业所得税 税率 25%计算,不考虑亏损弥补及企业所得税减免、抵扣等税收优惠。 3)企业所得税 正常生产年份年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率 =855.51×25% =213.88(万元) (7)折现率 折现率由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和通货膨胀率构成。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 率中含有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依据矿业权评估有关规定,矿业权评估折现率中可暂不 考虑通货膨胀因素。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 30800-2008),折现率的基本构成为: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其中:无风险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来确定。本次评估以财政部在评估基准日前最近 3 年发行的 30 年期附息国债票面平均 利率 3.09%作为无风险报酬率。故本次评估确定无风险报酬率为 3.09%。 30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风险报酬率使用“风险累加法”确定。其公式为: 风险报酬率=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 风险报酬率分类 取值范围(%) 本次取值(%) 备注 勘查开发阶段 普查 2.00~3.00 - 已达普查 详查 1.15~2.00 - 已达详查 勘探及建设 0.35~1.15 - 已达勘探及拟建、在建项目 生产 0.15~0.65 0.60 生产矿山及改扩建矿山 行业风险 1.00~2.00 1.60 根据矿种取值 财务经营风险 1.00~1.50 1.40 其他个别风险 0.50~2.00 1.35 矿山目前正常生产,生产阶段风险报酬率确定为 0.60%;目前国内石灰岩产业高速 发展,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较小,行业风险一般,本次评估按 1.60%取值;其财务经营风 险处于中等偏高水平,本次评估按 1.40%取值;该矿山现已投产,企业管理规范,其他 个别风险一般水平,本次评估按 1.35%取值。综合本次评估采矿权的实际情况,折现率 确定为 8.04%(=3.09%+0.60%+1.60%+1.40%+1.35%)。 六、董事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 的相关性的意见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中京民信进行评估, 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涉及的矿业权已经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备案的评估机 构永业评估进行评估,并出具矿业权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在详细核查了有关评估事项以后,现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说明如下: “1、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专业评估机构,聘请的矿业权评估机构湖北永业地矿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为经中国 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备案的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 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 30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的其他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评估对标的资产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 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 易标的资产的定价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了资产 基础法对标的资产的价值进行了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有实质业 务经营的子公司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取了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的评估结果;湖北永业地矿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采用了折现现金流法对本次标的资产 持有的矿业权进行了评估。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 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所选用的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4、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和胜任能力,评估 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相关核查,取得了相 应的证据资料,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 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及资料 可靠,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标的资产评估价 值公允、准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 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1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评估预测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中,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宜昌新发投 100%股东权益进行评估,并以资产基 础法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主要资产新疆宜化、宜化矿业 100%股东权益进行评估,并最终选择资产基础法结果作为评估结论。考虑到收益法下 产品价格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供需关系、政府政策导向等变化较大,评估基准 日对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采用资产基础法可以更为合理反映企业 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反映企业股东权益的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中评估机构对预测收入、毛利率和净利润等相关参数的估计主要根据标的 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和未来预测情况,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 争情况。 1、经营情况和未来预测 标的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公司基本情况”之“八、最 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重组报告书“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标的 公司财务状况分析”和“四、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 标的公司未来预测相关情况参见本章之“三、新疆宜化评估的具体情况”之“(三) 收益法评估情况”、本章之“四、宜化矿业评估的具体情况”之“(三)资产基础法引 用矿业权评估报告的情况”和“(四)收益法评估情况”。 2、行业地位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参见重组报告书“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本 次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九)本次交易标的核心竞争力及 行业地位”。 3、行业发展趋势和行业竞争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和竞争情况参见重组报告书“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 分析”之“二、本次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五)行业特点”。 通过对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及标的公司报告期 经营情况、未来预测等方面的综合分析,本次评估的依据具有合理性。 31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标的资产后续经营方面的变化趋势、董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的影 响 本次交易标的在经营中所涉及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管理 体系、技术、税收优惠等预计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宜昌新发投将作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宜化 将作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利用自身的资本平台优势、资源优势以及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方面的优势严格管 理标的公司,确保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的合规性,加强标的公司的规范经营和业务发展, 不断提升标的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评估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并基于现有市场情况 对未来的合理预测,未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本次评估已 充分考虑未来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发展,未来宏观环境及 行业、技术的正常发展变化,不会影响本次标的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四)敏感性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宜昌新发投 100%股东权益进行评估。在资产基础法评 估中,主要资产为新疆准东五彩湾矿区一号露天煤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 评估。 结合新疆准东五彩湾矿区一号露天煤矿采矿权的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模型,原煤销 售价格、折现率等参数的变动对评估结果影响较大,敏感性分析如下表所示: 1、预测期内折现率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折现率变化值 宜昌新发投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万元) 估值变动率 -1.00% 341,940.40 6.59% -0.50% 330,939.09 3.16% 0.00% 320,793.24 0.00% 0.50% 311,411.76 -2.92% 1.00% 302,715.33 -5.64% 31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预测期内煤炭销售价格的敏感性分析 煤炭销售价格(元/吨) 宜昌新发投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万元) 估值变动率 121.45 271,868.90 -15.25% 126.45 296,302.69 -7.63% 131.45 320,793.24 0.00% 136.45 345,227.03 7.62% 141.45 369,774.32 15.27% (五)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分析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专注于化肥和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涵盖尿素、磷酸 二铵和 PVC 等,并已搭建氯碱化工、氮肥、磷肥上下游完善的产业链体系。标的公司 主要产品包括煤炭、尿素、PVC、烧碱。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在业务层面具有一定的重 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双方在业务协同、技术开 发、产能合作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协同合作基础。由于本次交易尚未完成,且协同效应受 到市场环境、区域限制以及后续整合效果的影响,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之间的 协同效应难以量化,因此从谨慎性角度出发,本次交易定价并未考虑上述因素。 (六)定价公允性分析 1、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对于本次评估值贡献最大的公司为宜化矿业。宜化矿业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264,103.12 万元,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 784,299.56 万元,2023 年归属于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213,078.21 万元。因此,矿业公司的 P/E 为 5.93 倍,P/B 为 1.61 倍。 可比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归属普通股东净利 归属母公司股东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值(亿元) 市盈率 市净率 润(万元) 权益(万元) 601225.SH 陕西煤业 2,673.88 2,021,608.70 8,876,777.28 13.23 3.01 601001.SH 晋控煤业 285.37 335,167.77 1,728,660.15 8.51 1.65 601699.SH 潞安环能 527.98 485,234.63 4,617,949.39 10.88 1.14 601101.SH 昊华能源 144.29 119,066.69 1,172,307.98 12.12 1.23 平均值 11.18 1.76 31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归属普通股东净利 归属母公司股东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值(亿元) 市盈率 市净率 润(万元) 权益(万元) 中位数 11.50 1.44 矿业公司 5.93 1.61 注:市值数据统计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盘价,归属普通股东净利润系 TTM 口径(2023 年 6 月 30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期间),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系 2024 年 6 月末数据。 由上表可知,本次交易矿业公司的市盈率水平远低于可比公司水平,市净率与可比 公司水平接近。 2、可比交易对比分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煤矿相关资产的可比案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00%股权估 交易前一年 静态市 可比交易 基准日 交易标的 归母净资产 市净率 值 净利润 盈率 山西焦煤收购 华晋焦煤 1,433,620.34 644,330.30 183,466.25 7.81 2.22 华晋焦煤 51% 2021.12.31 明珠煤业 125,755.29 69,421.51 28,418.68 4.43 1.81 股权及明珠煤 业 49%股权 吉宁煤业 663,026.65 350,137.45 97,526.03 6.80 1.89 华电能源收购 锦兴能源 51% 2022.2.28 锦兴能源 2,104,419.69 773,377.43 395,102.89 5.33 2.72 股权 靖远煤电收购 窑煤集团 100% 2022.3.31 窑煤集团 752,942.21 176,498.13 129,800.46 5.80 4.27 股权 平均值 6.03 2.58 中位数 5.80 2.22 矿业公司 5.93 1.61 由上表可知,本次交易的市盈率与可比交易接近,市净率低于可比交易。 (七)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及交易作价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宜昌新发投的主要资产新疆宜化控股的 宜化矿业进行了利润分配,具体内容参见本章之“四、宜化矿业评估的具体情况”之“(五)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及交易作价的影响”。该事项 对本次评估及交易作价不存在影响,标的公司亦不存在其他对评估及交易作价有影响的 事宜。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本次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不存在差异。 31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评估机构或者估值机构的独立性、评估 或者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审核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详细核查了 有关评估事项以后,现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一)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专业评估机构,聘请的矿业权评估机构湖北永业地矿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为经中国 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备案的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 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 的其他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评估对标的资产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 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 易标的资产的定价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中京民信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对标的资产的价值进 行了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有实质业务经营的子公司进行了评估, 并最终选取了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湖北永业地 矿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采用了折现现金流法对本次标的资产持有的矿业权进行了评估。本 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恰当,评估 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四)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和胜任能力,评估 31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相关核查,取得了相 应的证据资料,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 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及资料 可靠,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标的资产评估价 值公允、准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本次评估相关事项出具审核意见,认为本次交 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八、业绩承诺及可实现性 (一)补偿义务人 交易对方宜化集团为本次交易的补偿义务人。 (二)业绩承诺资产范围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报告》以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结论,但对宜化矿业持有的露 天煤矿采矿权、宜新化工持有的石盐矿矿业权、巴州嘉宜持有的石灰岩矿(水泥用)采 矿权、新疆宜化本部 28 项专利权采用了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进行评估,上述资产 为本次进行业绩承诺的资产范围。 其中:宜化矿业持有的露天煤矿采矿权的评估值为 903,430.98 万元,宜新化工持有 的石盐矿矿业权的评估值为 6,791.70 万元,巴州嘉宜持有的石灰岩矿(水泥用)采矿权 的评估值为 5,762.71 万元,新疆宜化本部 28 项专利权的评估值为 2,235.08 万元。 (三)业绩承诺期间 本次交易预计于 2025 年实施完毕,宜化集团的业绩承诺期为 2025 年-2027 年。 (四)业绩承诺金额 宜化矿业持有的露天煤矿采矿权、宜新化工持有的石盐矿矿业权、巴州嘉宜持有的 石灰岩矿(水泥用)采矿权的业绩承诺将在承诺期末对累计预测净利润进行计算,三项 矿权分别计算业绩补偿金额,净利润口径为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16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前后孰低值,下同)。新疆宜化本部 28 项专利权的业绩承诺将在承诺期内逐年对专利 权对应的预测收入进行计算。 宜化集团的业绩承诺金额如下: 业绩承诺资产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露天煤矿采矿权 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301,155.35 万元 石盐矿矿业权 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2,711.71 万元 石灰岩矿(水泥用) 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924.90 万元 采矿权 新疆宜化本部 28 项 对应收入不低于 对应收入不低于 对应收入不低于 专利权 348,409.23 万元 358,029.00 万元 367,962.44 万元 注 1: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对应本次矿业权评估报告中收入、成本费用等预测口径。其与财 务报表口径归母净利润主要差异为矿业权摊销、除流动资金外的财务费用、所得税税率差异等。 注 2:28 项专利对应的收入为新疆宜化本部(除运费外)所有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新疆宜化 本部主营业务收入(不含运费)=新疆宜化合并收益法主营业务收入-子公司宜化塑业对应的包装物 收入-运费。 对于露天煤矿采矿权、石盐矿矿业权、石灰岩矿(水泥用)采矿权,在业绩承诺期 最后一个会计年度到期后,由上市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 承诺期间内相关矿业权资产累计实现净利润的情况进行审核,分别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以确定业绩补偿期间相关矿业权资产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专项审核报告》的出具时间 不应晚于上市公司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出具日。 对新疆宜化本部 28 项专利权,在业绩承诺期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上市公司聘 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期间内实现的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并 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以确定业绩补偿期间相关专利权资产实现的收入,《专项审核 报告》的出具时间不应晚于上市公司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出具日。 (五)业绩补偿的计算公式 1、对于露天煤矿采矿权、石盐矿矿业权、石灰岩矿(水泥用)采矿权 在业绩承诺期末,根据各矿权的《专项审核报告》,若相关矿权资产累计净利润低 于累计承诺净利润,则宜化集团应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按下述公式 确定: 现金应补偿金额=(截至期末相关资产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期末相关资产累计实 317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相关资产累计承诺净利润总和×相关资产本次交易作价。 上述净利润口径为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 2、新疆宜化本部 28 项专利权 在业绩承诺期每个会计年度末,根据《专项审核报告》,若相关资产当期收入低于 承诺收入,则宜化集团应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按下述公式确定: 当期现金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相关资产累计承诺收入-截至当期期末相关 资产累计实际收入)÷业绩承诺期内相关资产累计承诺收入总和×相关资产本次交易作 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资产当期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已补偿的部分不冲回。 (六)减值测试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三十(30)日内, 由上市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各个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除非法律法规有强制性规定,否则《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 估值方法应与《资产评估报告》保持一致。 如果(业绩承诺相关资产期末减值额×宜化集团通过持有目标股权而间接持有的该 部分资产对应的股权比例>业绩承诺期间内已补偿金额,则宜化集团应另行对上市公司 进行现金补偿,应现金补偿金额按下列公式确定: 应现金补偿金额=(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宜化集团通过持有目标股权而间接 持有该部分资产对应的股权比例)-业绩承诺期内因业绩补偿而已支付的补偿额(如有) 宜化集团通过持有目标股权而间接持有该部分资产对应的股权比例分别为:宜化矿 业(露天煤矿)21.248%、宜新化工(石盐矿)39.403%、巴州嘉宜(石灰岩矿)39.403%、 新疆宜化 39.403%。 (七)其他事项 宜化集团就业绩承诺资产所承担的业绩承诺补偿金额与减值补偿金额合计不应超 过业绩承诺资产本次交易对价。 318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4 年 12 月 11 日,湖北宜化(下称“甲方”或“受让方”)与宜化集团(下称 “乙方”或“转让方”)(甲方与乙方合称“双方”)就转让宜昌新发投(下称“标的 公司”)100%股权(下称“标的股权”)事项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二)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为湖北宜化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宜化集团购买其拥有的宜昌新发投 100% 股权及标的股权项下所有权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宜昌新发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湖北宜化 150,000 150,000 100% 合计 150,000 150,000 100% (三)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双方同意,甲方聘请中京民信以 2024 年 7 月 31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对宜昌新发投 100%股权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以宜昌市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 定价参考。 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4)第 571 号),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宜昌新发投 100%股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评估值为 320,793.24 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为 320,793.24 万元。 (四)资金来源和支付安排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并购 贷、公司债等方式筹集资金。 具体分为两期支付: 1、第一期: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格的 51%即 163,604.5524 万元; 2、第二期: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 1 年内支付余款(即交易价格的 49%)157,188.6876 319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万元及对应利息(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 LPR 利率, 且不高于本次交易申请的银行并购贷款利率,自第一期款项付款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五)业绩承诺 1、补偿义务人 交易对方宜化集团为本次交易的补偿义务人。 2、业绩承诺资产范围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报告》以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结论,但对宜化矿业持有的露 天煤矿采矿权、宜新化工持有的石盐矿矿业权、巴州嘉宜持有的石灰岩矿(水泥用)采 矿权、新疆宜化本部 28 项专利权采用了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进行评估,上述资产 为本次进行业绩承诺的资产范围。 其中:宜化矿业持有的露天煤矿采矿权的评估值为 903,430.98 万元,宜新化工持有 的石盐矿矿业权的评估值为 6,791.70 万元,巴州嘉宜持有的石灰岩矿(水泥用)采矿权 的评估值为 5,762.71 万元,新疆宜化本部 28 项专利权的评估值为 2,235.08 万元。 3、业绩承诺期间 本次交易预计于 2025 年实施完毕,宜化集团的业绩承诺期为 2025 年-2027 年。 4、业绩承诺金额 宜化矿业持有的露天煤矿采矿权、宜新化工持有的石盐矿矿业权、巴州嘉宜持有的 石灰岩矿(水泥用)采矿权的业绩承诺将在承诺期末对累计预测净利润进行计算,三项 矿权分别计算业绩补偿金额,净利润口径为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值,下同)。新疆宜化本部 28 项专利权的业绩承诺将在承诺期内逐年对专利 权对应的预测收入进行计算。 宜化集团的业绩承诺金额如下: 业绩承诺资产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露天煤矿采矿权 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301,155.35 万元 石盐矿矿业权 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2,711.71 万元 石灰岩矿(水泥用)采矿权 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924.90 万元 对应收入不低于 对应收入不低于 对应收入不低于 新疆宜化本部 28 项专利权 348,409.23 万元 358,029.00 万元 367,962.44 万元 320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注 1: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对应本次矿业权评估报告中收入、成本费用等预测口径。其与财 务报表口径归母净利润主要差异为矿业权摊销、除流动资金外的财务费用、所得税税率差异等。 注 2:28 项专利对应的收入为新疆宜化本部(除运费外)所有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新疆宜化 本部主营业务收入(不含运费)=新疆宜化合并收益法主营业务收入-子公司宜化塑业对应的包装物 收入-运费。 对于露天煤矿采矿权、石盐矿矿业权、石灰岩矿(水泥用)采矿权,在业绩承诺期 最后一个会计年度到期后,由湖北宜化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 承诺期间内相关矿业权资产累计实现净利润的情况进行审核,分别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以确定业绩补偿期间相关矿业权资产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专项审核报告》的出具时间 不应晚于湖北宜化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出具日。 对新疆宜化本部 28 项专利权,在业绩承诺期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湖北宜化聘 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期间内实现的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并 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以确定业绩补偿期间相关专利权资产实现的收入,《专项审核 报告》的出具时间不应晚于湖北宜化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出具日。 5、业绩补偿的计算公式 (1)对于露天煤矿采矿权、石盐矿矿业权、石灰岩矿(水泥用)采矿权 在业绩承诺期末,根据各矿权的《专项审核报告》,若相关矿权资产累计净利润低 于累计承诺净利润,则宜化集团应对湖北宜化进行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按下述公式 确定: 现金应补偿金额=(截至期末相关资产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期末相关资产累计实 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相关资产累计承诺净利润总和×相关资产本次交易作价。 上述净利润口径为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 (2)新疆宜化本部 28 项专利权 在业绩承诺期每个会计年度末,根据《专项审核报告》,若相关资产当期对应收入 低于承诺收入,则宜化集团应对湖北宜化进行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按下述公式确定: 当期现金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相关资产累计承诺收入-截至当期期末相关 资产累计实际收入)÷业绩承诺期内相关资产累计承诺收入总和×相关资产本次交易作 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资产当期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已补偿的部分不冲回。 321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减值测试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由湖北 宜化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各个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 《减值测试报告》。除非法律法规有强制性规定,否则《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 法应与《资产评估报告》保持一致。 如果(业绩承诺相关资产期末减值额×宜化集团通过持有目标股权而间接持有的该 部分资产对应的股权比例>业绩承诺期间内已补偿金额),则宜化集团应另行对湖北宜 化进行现金补偿,应现金补偿金额按下列公式确定: 应现金补偿金额=(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宜化集团通过持有目标股权而间接 持有该部分资产对应的股权比例)-业绩承诺期内因业绩补偿而已支付的补偿额(如有)。 宜化集团通过持有目标股权而间接持有该部分资产对应的股权比例分别为:宜化矿 业(露天煤矿)21.248%、宜新化工(石盐矿)39.403%、巴州嘉宜(石灰岩矿)39.403%、 新疆宜化 39.403%。 7、其他事项 宜化集团就业绩承诺资产所承担的业绩承诺补偿金额与减值补偿金额合计不应超 过业绩承诺资产本次交易对价。 (六)资产交割 1、拟购买资产的交割 在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转让方账户支付第一期交易对价后 15 个工作日内,转 让方、标的公司应当就本次交易和公司章程变更等相关事宜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或 备案,取得更新的营业执照(如需)及相应的备案证明,并向受让方提供加盖标的公司 公章的上述营业执照(如需)和备案证明的复印件。前述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视为股 权交割完成。 2、拟购买资产的权利转移和风险承担 (1)各方同意并确认,拟购买资产的权利、义务及风险自交割日起发生转移。 (2)标的公司因交割日前发生或存在的任何行为、状态或情形而导致或产生的任 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及其他资产瑕疵、环评手续瑕疵、安全生产瑕疵、业务经 322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营及资质许可瑕疵、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影响新疆宜化所持宜化矿业全部股权合法性 等方面的违法违规事实及其他任何违反本协议“声明、保证及承诺”的事实及该等事实 或情况引起的任何索赔、损失或其他或有负债,而无论是否已经向甲方披露该等事件、 事实或情况),无论该等责任发生在交割日前后,均由乙方实际承担该等责任,与标的 公司、甲方无关;如该等责任由标的公司先行承担,乙方承诺在标的公司承担该等责任 之日起 30 日内对标的公司承担全部补偿责任。 (七)交易标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股权交割日为本次交易的过渡期。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亏损由交易对方补足。交割日后,由 上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实现的损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在完成 交割后 30 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报告,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前,则过渡期损益审计基 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不含当日)之后,则过渡期损益审计基准日 为当月月末。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前(含当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上市公 司享有。 (八)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在业绩承诺期间,除本协议约定外,标的公司管理层维持不变。 本次交易不影响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其员工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继续履 行。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身份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化,因此,除 非相关方另有约定,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或转移, 不涉及人员安置。 (九)声明、保证及承诺 1、宜化集团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1)宜化集团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承诺严格按 照协议约定履行。 (2)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均已取得内部必要的批准同意。 (3)宜化集团向湖北宜化及其聘请的审计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提供的材料 323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无遗漏的,所有材料上的签字和/或盖章均是真 实、有效的,所有副本材料、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是一致的,并保证如实提供任何足以 影响中介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材料,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2、湖北宜化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1)湖北宜化受让本协议项下标的股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承诺 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 (2)鉴于湖北宜化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将导致湖北宜化合并报 表范围变化,根据相关规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的生效尚需湖北宜化按照《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和湖北宜化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其董事会、股东会的内部决策同意及国资 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交易中湖北宜化购买股权行为的审核或批准(如需)。 (3)湖北宜化保证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宜化集团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股权 转让款。 (十)违约责任条款 1、除另有特殊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责任、保证、 承诺,或所作出的声明、保证及承诺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或重大遗漏,则该方应被视作 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均存 在违约,双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相应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 约方还应予全额赔偿。 2、如果湖北宜化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则每逾期 1 日,湖北宜化应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宜化集团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宜化集团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协议或要求湖北宜化继续履行本协议,且不免除湖 北宜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3、若宜化集团未能保证及时办妥标的股权变更登记至湖北宜化名下,每逾期 1 日, 应按股权转让款的万分之五向湖北宜化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湖北宜化有权 选择单方解除本协议或要求宜化集团继续履行本协议,且不免除宜化集团支付违约金的 责任。 324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如非因湖北宜化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未成功的,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宜化集团 应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起 5 日内及时退回湖北宜化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未能全部 退回的,每逾期 1 日,宜化集团应按湖北宜化未退回款项的万分之五向湖北宜化支付违 约金。 因湖北宜化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未成功的,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宜化集团应在本协 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起 5 日内,扣除违约金后及时退回湖北宜化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未 能全部退回的,每逾期 1 日,宜化集团应按湖北宜化未退回款项的万分之五向湖北宜化 支付违约金。 5、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出解除本协议,或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解除的,该违 约方应按交易对价的 5.0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 的直接损失。 (十一)生效和终止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企业法人加盖公章且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之日起成立,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或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次交易经湖北宜化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 (2)本次交易经宜化集团内部有权决策机构批准。 (3)标的股权的评估结果通过宜昌市国资委的备案。 (4)本次交易经宜昌市国资委批准。 2、本协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协议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解除。 (2)若任何一方违反应履行的义务超过 30 日,除非另有约定,其他方有权通知解 除本协议。 (3)若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声明、保证及承诺”义务,则除非另有约定,其他方 有权通知解除本协议。 (4)过渡期内,若国家、标的公司相关所在地矿业政策、安全环保政策、矿用林 草土地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标的公司所持矿权、重要资产 325 关于湖北宜化化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标的公司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件, 湖北宜化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并不视为违约。 32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七节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一、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是基于如下的主要 假设: 1、本次交易各方均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均按照有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 应承担的责任; 2、本次交易各方所提供的有关本次交易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 3、有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的法律、财务审计和评估等文件真实可靠; 4、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宏观经济形势不会出现恶化; 5、本次交易各方所在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6、交易各方所属行业的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无重大的不可预见的变化; 7、无其它人力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 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宜昌新发投 100%股权,标的公司除持有新疆 宜化 39.403%股权外,不从事具体的经营业务,亦无其他对外投资。 新疆宜化主要从事 PVC、烧碱、尿素等化工化肥业务,其重要控股子公司 宜化矿业主要从事煤炭业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所属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以及“B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标的资产所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律和行政 3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法规的规定。 (2)符合环境保护规定 报告期内,新疆宜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因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 符合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符合土地管理规定 报告期内,新疆宜化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 情形。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 (4)不存在违反有关反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指导意 见》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国家市场监督管 理总局(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一)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 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二)参与集中的每个 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 拥有的。 本次交易相关参与方湖北宜化、宜昌新发投、新疆宜化均受宜化集团控制, 本次交易不影响宜化集团对湖北宜化、宜昌新发投、新疆宜化的控制权,实质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豁免申请反垄断申报条件,本次交易无需申请经营者集中的反 垄断审查。 (5)符合外商投资、对外投资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均为中国境内企业,不涉及外商投资及对外投 资安排,不存在违反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 规定”的要求。 3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系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不涉及上市公司增发股份及转让股权,不 影响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不会导致上市公司 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要求。 3、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上市公司已聘请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审 计和评估。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系根据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评估机 构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涉关联交易之处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履行 合法程序。本次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 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评 估定价的公允性出具了审核意见,认为评估机构独立,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 定价公允。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重大资产重组所涉 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的要求。 4、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标的资产为宜化集团持有的宜昌新发投 100%股权,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 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其他质押、查封、冻结或任何其他限制或禁止该等 股权转让的情形,标的资产的过户或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完成 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享有和承担,该等安排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重大资产重组所涉 32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的要求。 5、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 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以及按本次交易完成后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备考财 务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由 1,704,203.73 万元增长 至 2,615,799.08 万元,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 45,314.63 万元增 至 93,262.05 万元;上市公司 2024 年 1-7 月营业收入由 1,052,315.10 万元增长至 1,541,764.47 万元,2024 年 1-7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 57,289.11 万元 增至 75,442.62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化肥产品、化工 产品、煤炭的生产及销售,形成完整的化工上下游产业链。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不存在可能 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款“有利于上市公司增 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 营业务的情形”的要求。 6、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 法人治理结构与独立的运营管理体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 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性,不会对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款“有利于上市公司在 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的要求。 33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设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 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仍将保持其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内部决策 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保持公司的规范运作。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款“有利于上市公司形 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 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股权转让,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 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协议,交易各方已就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减值测试安排、股份锁定及股份质押等事项做出约定。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方案 如下: 1、补偿义务人 交易对方宜化集团为本次交易的补偿义务人。 2、业绩承诺资产范围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报告》以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结论,但对宜化矿业持 有的露天煤矿采矿权、宜新化工持有的石盐矿矿业权、巴州嘉宜持有的石灰岩矿 33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水泥用)采矿权、新疆宜化本部28项专利权采用了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进 行评估,上述资产为本次进行业绩承诺的资产范围。 其中:宜化矿业持有的露天煤矿采矿权的评估值为903,430.98万元,宜新化 工持有的石盐矿矿业权的评估值为6,791.70万元,巴州嘉宜持有的石灰岩矿(水 泥用)采矿权的评估值为5,762.71万元,新疆宜化本部28项专利权的评估值为 2,235.08万元。 3、业绩承诺期间 本次交易预计于 2025 年实施完毕,宜化集团的业绩承诺期为 2025 年-2027 年。 4、业绩承诺金额 宜化矿业持有的露天煤矿采矿权、宜新化工持有的石盐矿矿业权、巴州嘉宜 持有的石灰岩矿(水泥用)采矿权的业绩承诺将在承诺期末对累计预测净利润进 行计算,三项矿权分别计算业绩补偿金额,净利润口径为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下同)。新疆宜化本部 28 项专利权的业绩承 诺将在承诺期内逐年对专利权对应的预测收入进行计算。 宜化集团的业绩承诺金额如下: 业绩承诺资产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露天煤矿采矿权 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累计不低于301,155.35万元 石盐矿矿业权 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711.71万元 石灰岩矿(水泥用)采矿权 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924.90万元 对应收入不低于 对应收入不低于 对应收入不低于 新疆宜化本部28项专利权 348,409.23万元 358,029.00万元 367,962.44万元 注 1: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对应本次矿业权评估报告中收入、成本费用等预测口径。 其与财务报表口径归母净利润主要差异为矿业权摊销、除流动资金外的财务费用、所得税税 率差异等。 注 2:28 项专利对应的收入为新疆宜化本部(除运费外)所有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新 疆宜化本部主营业务收入(不含运费)=新疆宜化合并收益法主营业务收入-子公司宜化塑业 对应的包装物收入-运费。 33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对于露天煤矿采矿权、石盐矿矿业权、石灰岩矿(水泥用)采矿权,在业绩 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到期后,由上市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 事务所对业绩承诺期间内相关矿业权资产累计实现净利润的情况进行审核,分别 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以确定业绩补偿期间相关矿业权资产累计实现净利润数, 《专项审核报告》的出具时间不应晚于上市公司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出具日。 对新疆宜化本部 28 项专利权,在业绩承诺期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上市 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期间内实现的收入情况 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以确定业绩补偿期间相关专利权资产实现 的收入,《专项审核报告》的出具时间不应晚于上市公司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出 具日。 5、业绩补偿的计算公式 (1)对于露天煤矿采矿权、石盐矿矿业权、石灰岩矿(水泥用)采矿权 在业绩承诺期末,根据各矿权的《专项审核报告》,若相关矿权资产累计净 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则宜化集团应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 额按下述公式确定: 现金应补偿金额=(截至期末相关资产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期末相关资产 累计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相关资产累计承诺净利润总和×相关资产本次 交易作价。 上述净利润口径为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 (2)新疆宜化本部 28 项专利权 在业绩承诺期每个会计年度末,根据《专项审核报告》,若相关资产当期收 入低于承诺收入,则宜化集团应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按下述 公式确定: 当期现金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相关资产累计承诺收入-截至当期期 末相关资产累计实际收入)÷业绩承诺期内相关资产累计承诺收入总和×相关资 产本次交易作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33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业绩承诺资产当期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已补偿的部分不冲回。 6、减值测试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三十(30) 日内,由上市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各个资产 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除非法律法规有强制性规定,否则《减 值测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资产评估报告》保持一致。 如果(业绩承诺相关资产期末减值额×宜化集团通过持有目标股权而间接持 有的该部分资产对应的股权比例>业绩承诺期间内已补偿金额),则宜化集团应 另行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应现金补偿金额按下列公式确定: 应现金补偿金额=(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宜化集团通过持有目标股权 而间接持有该部分资产对应的股权比例)-业绩承诺期内因业绩补偿而已支付的 补偿额(如有)。 宜化集团通过持有目标股权而间接持有该部分资产对应的股权比例分别为: 宜化矿业(露天煤矿)21.248%、宜新化工(石盐矿)39.403%、巴州嘉宜(石 灰岩矿)39.403%、新疆宜化39.403%。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业绩补偿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 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情形 根据本次重组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函,参与本次重组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 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 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 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33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组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的合理性分析 (一)标的资产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 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 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 产评估机构及经办人员与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及上市公司均没有利益关系或冲突, 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 具体资产评估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标的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相 关内容。 (二)标的资产定价合理性分析 标的资产交易定价合理性分析参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五节 标的资产 评估及作价情况”之“六、董事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以评估结果为基 础确定,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评估所选取的评估方法的适当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重要评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的核查意见 (一)所选评估方法的适当性 企业价值评估通常采用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按照《资 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 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种 33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文件规定“涉及企 业价值的资产评估项目,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进行评估时,原则上要求采用两种以 上方法进行评估,并在评估报告中列示,依据实际状况充分、全面分析后,确定 其中一个评估结果作为评估报告使用结果。”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 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使用市场法的基本条件是:有一个 较为活跃的市场,市场案例及其与评估对象可比较的指标、参数等可以收集并量 化。对于市场法,包括上市公司比较法和可比案例比较法,其中对于上市公司比 较法,由于已上市的公司与被评估单位不可比,故不适用;交易案例比较法是将 标的公司与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由于缺乏可比较的交易案例而难以采用。故难以 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虽然没有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说明评 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但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 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由于被评估单位自成立至今并未发生实质性 业务,是投资性公司,主要投资单位是新疆宜化,被评估单位实质为管理作用, 不具备收益法评估的条件,故难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 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 估方法。本评估项目能满足资产基础法评估所需的条件,即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 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而且,采用资产 基础法可以满足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的要求。 因此,针对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和资产类型,考虑各种评估方法的作用、特 点和所要求具备的条件,此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适当,评估 结论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标的资产实际情况,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具备相关性, 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 33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购买资产宜昌新发投100%股权所设定的 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 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重要估值参数取值的合理性 有关本次交易重要评估参数的取值,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标的资产评 估及作价情况”相关内容。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评估方法选取适当;评估假设前提符合评估惯例 和标的公司实际情况;重要估值参数的取值遵循了通行估值方法,符合标的公司 的行业特点和业务发展实际。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本次交易有利 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问题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以及按本次交易完成后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备考财 务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盈利 指标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4 年 1-7 月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额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052,315.10 1,541,764.47 489,449.37 46.51% 营业成本 906,180.55 1,201,442.61 295,262.06 32.58% 利润总额 83,374.62 141,316.48 57,941.86 69.50% 净利润 75,911.54 131,559.09 55,647.55 73.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57,289.11 75,442.62 18,153.51 31.69% 润 2023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额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704,203.73 2,615,799.08 911,595.35 53.49% 营业成本 1,643,447.80 1,996,087.26 352,639.46 21.46% 33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利润总额 96,876.03 329,080.59 232,204.56 239.69% 净利润 80,552.98 256,908.82 176,355.84 218.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45,314.63 93,262.05 47,947.42 105.81% 润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由 1,704,203.73 万元增长至 2,615,799.08 万元,增长率为 53.49%,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 45,314.63 万元增至 93,262.05 万元,增长率为 105.81%。上市公司 2024 年 1-7 月 营业收入由 1,052,315.10 万元增长至 1,541,764.47 万元,增长率为 46.51%,2024 年 1-7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 57,289.11 万元增至 75,442.62 万元,增 长率为 31.69%。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本次交易能够 有效拓宽盈利来源,提升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后续发展潜 力,为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提供保证,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公 司治理机制的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保持标的公司相对独立运营和现有经营管理 团队稳定的基础上,将标的公司统一纳入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当中,上市公 司将凭借其资金、股东、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为标的 公司提供各项资源,进一步助力标的公司的发展壮大、做大做强。同时,上市公 司将努力推动对标的公司相关业务、资产的整合,实现与上市公司原有业务的协 同发展,从而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行业竞争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并利用资本市场的平台不断开拓市场份额和业务范围,不断深入挖掘各业务的盈 利能力,提升其在行业中的综合竞争力和行业地位,从而为上市公司股东带来更 丰厚的回报。 在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了相关 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架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独立董 33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事、总经理,制定了与之相关的议事规则或工作细则,并予以执行。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将继续依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的议事规则或工 作细则,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市 场地位、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能力,不会对公司治理机制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 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对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 他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的核查 意见 根据本次交易双方签订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在上市公司按照协议 约定向宜化集团账户支付第一期交易对价后15个工作日内,宜化集团、标的公司 应当就本次交易和公司章程变更等相关事宜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取 得更新的营业执照(如需)及相应的备案证明,并向上市公司提供加盖标的公司 公章的上述营业执照(如需)和备案证明的复印件。前述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 视为股权交割完成。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市 公司在本次交易后无法及时获得标的资产的风险,标的资产交付安排相关的违约 责任切实有效。 八、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对方为宜化集团,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内部对于关联 交易的审批程序。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 决和披露。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履行的程 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3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九、本次交易是否涉及私募投资基金以及备案情况的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宜化集团,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 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 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私募投资基金以及备案情况。 十、本次交易符合《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1、本次交易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 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的对比情况如下: 2024 年 7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7 月 /2023 年度 项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合并) (合并) (合并) (合并)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57,289.11 75,442.62 45,314.63 93,262.05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416 0.7132 0.4688 0.9669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均有所提升,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股东回报。 2、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防范本次交易可能造成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上市公司制定了填补摊薄即 期回报的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加快完成对标的公司的整合,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在保证 对标的公司控制力及其经营稳定性的前提下,加快对标的公司采购、销售、财务、 信息系统及日常经营管理的全面梳理、整合,最大化发挥规模效应及业务协同, 稳步推进并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扩大市场规模,进一步提升 市场份额及品牌影响力,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34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日常经营管理运作规范,具备 完善、高效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运行机制,设置了与上市公司 经营相适应的、独立高效的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 间职责明确、相互协同。上市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会、董事 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 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 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上市公司持续发 展提供制度保障。 (3)积极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制度,推动上市公司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 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 号)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利 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等条款进行了明确。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政 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 (4)相关主体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就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出具承诺如 下: “1. 本公司承诺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2. 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3.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 34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 公司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 4.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承诺如下: “1.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 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 本人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 若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措施,本人承诺支持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 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7.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股票交易自查结果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1、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上市公司已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34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制定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已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采取了如下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1)上市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 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本次交易参与人员的范围,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 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2)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审 阅机构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上市公司通过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保密协议或由 上述中介机构出具保密承诺函等方式,对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作出明确约 定。 (3)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 息知情人名单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报送。 (4)上市公司针对本次交易制作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载本次交易的 具体环节和进展情况,包括方案的商讨和决策内容、工作内容沟通等事项的时间、 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登记备案。 (5)上市公司严格控制参与本次交易的人员范围,并提醒和督促内幕信息 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并将在董事会正式披露本次交易后,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 人是否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及股票交易自查情况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等 34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期间为 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重组事项之日前6个月起至披露重组报告书,故自查期间为 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12月11日。 自查范围具体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 机构及其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成年子 女;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上市公司将在相关交易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之前,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 交易自查报告,并及时公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 十二、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 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根据上市公司的说明,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上市公司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上市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 机构/审阅机构; 4、上市公司聘请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 评估机构; 5、上市公司聘请湖北永业地矿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矿业权评 估机构; 6、上市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 34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组前业绩异常之专项核查意见的出具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 行为。 34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八节 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内部审核程序 华泰联合已根据相关监管制度和配套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规范、有效的投 行业务项目申请文件质量控制体系和投资银行业务内控制度,制定并严格遵循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购重组业务项目管理办法》《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质控评审管理规则》《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 行业务内核管理办法》《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委员会及 内核评审会议管理规则》《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问核工作规 则》等相关制度,具体的内部审核程序如下: 1、项目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照规定将申报文件准备完毕,并经投资银 行业务线初步审核后,向质量控制部提出质控评审申请,提交质控评审申请文件; 2、质量控制部收到质控评审申请后,根据材料审核、现场核查和工作底稿 检查情况,向项目组出具质控评审意见及工作底稿整改意见。根据质控评审意见 及工作底稿整改意见,项目组进一步核查相关问题,修改、完善申请材料,补充 完善工作底稿,并对质控评审意见作出回复。质量控制部认为申请材料及质控评 审意见回复符合要求、工作底稿验收通过的,出具质量控制报告,项目组方可启 动内核程序; 3、问核工作由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内核组(以下简称内核部门)牵头组织实 施。内核部门通过审阅问核材料了解项目组尽职调查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问核情 况,内核部门如认为项目组尽职调查工作不够充分、尽职调查相关工作底稿不足 以支持核查结论或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解释的,将出具问核意见。项目组根据要 求进行补充核查、完善工作底稿,并书面回复问核意见。问核表、问核意见及回 复(如有)等文件记录经问核主持人、财务顾问主办人确认后,提交内核评审会 议。 4、内核部门组织召开并购重组业务内核评审会议,参加会议的内核委员经 会议充分讨论对项目进行投票,本项目表决结果为通过。经内核部门汇总参会委 员的意见,并以内核评审结果通知的形式送达项目组,项目组落实、回复会后意 见,并进一步完善申报文件。 34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内核委员会参会委员认真阅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基础上,内核 部门组织召开了内核评审会议,内核评审会议意见如下: “你组提交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项目内 核申请,经过本次会议议论、表决,获通过。”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暨关联交易项目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证券监管部 门报送相关申请文件。 34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九节 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 了审慎核查后,发表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了必要 的信息披露。 2、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4、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5、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 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6、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 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7、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8、本次交易的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9、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34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0、本次交易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后无法及时 获得标的资产的风险,标的资产交付安排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 1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2、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制定了填补可能被摊薄即 期回报的措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相应承诺, 符合《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3、在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 行为,上市公司除依法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审阅机构、资 产评估机构(含矿业权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 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34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协办人: 金 放 张 傲 胡峻熙 梁天宇 李子尧 财务顾问主办人: 柴奇志 姚泽梁 怀佳玮 于兆祥 姚扬帆 陈 诚 投行业务负责人: 唐松华 内核负责人: 邵 年 法定代表人: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附件一:新疆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面积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书编号 权利性质 用途 终止日期 (m2)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至新疆宜化矿 新(2021)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1 122,953.00 出让 工业用地 2070.12.23 业有限公司廊道东 不动产权第 0000143 号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业园 新(2021)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2 7,421.00 划拨 公路用地 / 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西门处 不动产权第 0000169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 新(2023)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3 88,588.00 出让 工业用地 2063.12.05 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 不动产权第 0000202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 新(2023)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4 196,511.00 出让 工业用地 2061.08.08 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 不动产权第 0000159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 新(2023)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5 174,646.00 出让 工业用地 2061.04.05 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 不动产权第 0000158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6 226,079.58 出让 工业用地 2061.04.05 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 不动产权第 0000032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7 51,509.84 出让 工业用地 2061.04.05 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 不动产权第 0000033 号 新疆宜化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8 92,137.64 出让 工业用地 2061.04.05 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 不动产权第 0000034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9 12,378.83 出让 工业用地 2061.04.05 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 不动产权第 0000035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10 126,864.14 出让 工业用地 2061.04.05 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 不动产权第 0000036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11 87,077.33 出让 工业用地 2061.04.05 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 不动产权第 0000037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12 42,088.76 出让 工业用地 2061.04.05 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 不动产权第 0000038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13 96,217.77 出让 工业用地 2061.04.05 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 不动产权第 0000039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14 183,701.97 出让 工业用地 2061.04.05 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 不动产权第 0000040 号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土地面积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书编号 权利性质 用途 终止日期 (m2)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15 196,362.41 出让 工业用地 2061.04.05 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 不动产权第 0000041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16 33,616.36 出让 工业用地 2061.04.05 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 不动产权第 0000043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17 70,750.47 出让 工业用地 2061.04.05 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 不动产权第 0000044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18 121,828.62 出让 工业用地 2061.04.05 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 不动产权第 0000045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19 162,549.29 出让 工业用地 2061.04.05 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 不动产权第 0000046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20 90,126.62 出让 工业用地 2061.04.05 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 不动产权第 0000047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21 30,362.12 出让 工业用地 2061.04.05 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 不动产权第 0000048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22 82,117.29 出让 工业用地 2061.04.05 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 不动产权第 0000049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23 410,654.04 出让 工业用地 2061.04.05 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 不动产权第 0000050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24 290,609.97 出让 工业用地 2061.04.05 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 不动产权第 0000051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25 94,985.91 出让 工业用地 2061.04.05 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 不动产权第 0000053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26 106,717.83 出让 工业用地 2061.04.05 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 不动产权第 0000054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27 195,219.65 出让 工业用地 2061.04.05 产业园吉彩路 20 号 不动产权第 0000340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28 328,733.00 出让 工业用地 2070.11.16 山产业环城西路 439 号等 不动产权第 0000216 号 宜化矿业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29 98,654.00 出让 工业用地 2071.01.19 山产业环城西路 439 号等 不动产权第 0000260 号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土地面积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书编号 权利性质 用途 终止日期 (m2)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30 383,080.00 出让 工业用地 2071.03.30 山产业环城西路 439 号等 不动产权第 0000261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烧 新(2023)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 31 74,627.00 划拨 公路用地 / 山产业环城西路 439 号 不动产权第 0000091 号 昌吉昌高区 31 丘 42 幢 1#宿舍楼 2 层 新(2024)昌吉市不动产权第 32 宜化塑业 200,002.15 出让 工业用地 2064.10.03 201 室等 (0009862)号 新(2022)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不 33 玛纳斯盐湖西侧 001 号 4,900.07 出让 工业用地 2049.12.27 动产权第 000332 号 宜新化工 新(2022)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不 34 玛纳斯盐湖西侧 195,103.37 出让 工业用地 2049.12.27 动产权第 000409 号 新(2024)和硕县不动产权第 0000448 35 巴州嘉宜 和硕县乌什塔拉乡乡直属 44,664.49 出让 采矿用地 2042.08.01 号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附件二:新疆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屋所有权 建筑面积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书编号 用途 终止日期 (m2)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3)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1 10,376.02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158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2 764.97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03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3 5,374.73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05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4 4,378.58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06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5 1,637.02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07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6 1,290.49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08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7 2,234.04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109 号 新疆宜化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8 7,783.00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110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9 1,493.58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111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10 3,135.46 工业 2061.08.08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112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11 2,279.07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43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12 4,556.24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44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13 826.71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45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14 45.78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146 号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建筑面积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书编号 用途 终止日期 (m2)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15 8,934.45 工业 2061.08.08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47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16 1,034.39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48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17 587.32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49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18 473.01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50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19 3,052.62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51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20 2,376.41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52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21 533.98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53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22 23,682.02 工业 2061.08.08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57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23 9,770.94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158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24 7,509.85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59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25 7,232.20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60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26 509.00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61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27 1,243.81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62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28 176.45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63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29 68.35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164 号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建筑面积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书编号 用途 终止日期 (m2)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30 1,868.55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65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31 170.17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166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32 601.29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167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33 6,877.36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176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34 6,560.40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77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35 4,029.03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78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36 1,493.41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79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37 1,426.28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80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38 2,786.76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82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39 254.38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183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40 4,539.52 工业 2061.08.08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201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41 4,312.72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202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42 262.02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203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43 108.04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204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44 1,423.35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205 号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建筑面积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书编号 用途 终止日期 (m2)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45 50.95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206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46 172.58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207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47 48.36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208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48 3,696.79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209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49 3,417.75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210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50 307.72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211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51 2,184.42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213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52 176.68 工业 2061.08.08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224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53 1,161.91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225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54 3,158.80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226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55 62.67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227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56 6,419.77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230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57 667.90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231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58 4,481.88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232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59 23,585.14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233 号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建筑面积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书编号 用途 终止日期 (m2)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60 833.61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234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61 35,929.38 工业 2061.08.08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235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62 2,319.28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236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63 30,741.56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237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64 3,034.62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238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65 3,589.14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239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66 524.61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240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67 5,512.19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251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68 10,880.40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252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69 3,070.43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253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70 10,749.71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254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71 539.07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255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72 51,061.05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256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73 4,399.77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等 权第 0000257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74 1,561.16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258 号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建筑面积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书编号 用途 终止日期 (m2)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75 556.34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259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76 647.79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 权第 0000341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77 2,741.73 工业 2061.04.05 业园吉彩路 20 号危废品库 B 等 权第 0000342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烧山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78 19,600.70 工业 2070.11.16 产业环城西路 439 号等 权第 0000216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烧山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79 9,080.97 工业 2071.01.19 产业环城西路 439 号等 权第 0000260 号 宜化矿业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烧山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80 1,074.30 工业 2071.03.30 产业环城西路 439 号等 权第 0000261 号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烧山 新(2024)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片区不动产 81 27,551.69 工业 2070.11.16 产业环城西路 439 号 权第 0000011 号 昌吉昌高区 31 丘 42 幢 1#宿舍楼 2 层 201 新(2024)昌吉市不动产权第(0009862) 办公、工业、 82 宜化塑业 20,347.18 2064.10.03 室等 号 其他 新(2022)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不动产权 83 玛纳斯盐湖西侧 001 号 1,771.19 工业 2049.12.27 第 000332 号 宜新化工 新(2024)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不动产权 84 玛纳斯盐湖西侧 001 号 196.67 工业 2049.12.27 第 000332 号 85 巴州嘉宜 和硕县乌什塔拉乡乡直属 新(2024)和硕县不动产权第 0000448 号 267.60 工业 2042.08.0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附件三:新疆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1 新疆宜化 一种密闭式油水多级连续分离装置 ZL202322495627.6 实用新型 2023.09.14 2024.04.12 原始取得 无 2 新疆宜化 三聚氰胺急冷塔进料口防腐蚀结构 ZL202322610861.9 实用新型 2023.09.26 2024.04.19 原始取得 无 3 新疆宜化 一种底渣回用的煤气化装置 ZL202322545312.8 实用新型 2023.09.19 2024.04.19 原始取得 无 4 新疆宜化 电石渣干粉稳料装置 ZL202322752990.1 实用新型 2023.10.13 2024.04.26 原始取得 无 5 新疆宜化 一种采用原料煤生产活性炭基材的系统 ZL202322775741.4 实用新型 2023.10.17 2024.05.03 原始取得 无 6 新疆宜化 一种气化炉给煤装置 ZL202322783854.9 实用新型 2023.10.17 2024.05.03 原始取得 无 一种降低换热器管板温度的自冷凝-蒸 7 新疆宜化 ZL202023192752.2 实用新型 2020.12.27 2021.12.14 原始取得 无 发装置 一种实现原料煤在循环流化床中全部利 8 新疆宜化 ZL202023192727.4 实用新型 2020.12.27 2021.12.14 原始取得 无 用的装置 9 新疆宜化 电石炉门自动化开启及锁定装置 ZL201920954802.4 实用新型 2019.06.24 2020.05.19 原始取得 无 利用准东煤燃烧废渣制备的耐火砖及其 10 新疆宜化 ZL201610746506.6 发明专利 2016.08.29 2019.07.19 原始取得 无 制备方法 11 新疆宜化 一种改性 PVC 的生产方法及生产装置 ZL201610646042.1 发明专利 2016.08.08 2017.08.25 原始取得 无 一种造气含氨含氰含酚的循环水预处理 12 新疆宜化 ZL201510652075.2 发明专利 2015.10.10 2017.07.11 原始取得 无 方法及装置 13 新疆宜化 一种高钠煤脱钠的方法及设备 ZL201510095698.4 发明专利 2015.03.04 2017.03.01 原始取得 无 14 新疆宜化 一种合成氨尾气回收处理工艺 ZL201410203830.4 发明专利 2014.05.14 2017.07.07 原始取得 无 15 新疆宜化 合成氨预反应装置 ZL201310323037.3 发明专利 2013.07.29 2015.11.18 原始取得 无 16 新疆宜化 合成氨甲醇溶液活化方法 ZL201310323092.2 发明专利 2013.07.29 2016.01.06 原始取得 无 17 宜化矿业 一种破碎机背靠轮测速反馈控制装置 ZL202323537582.0 实用新型 2023.12.25 2024.11.29 原始取得 无 18 宜化矿业 一种输送皮带表面增压吹拂装置 ZL202323534239.0 实用新型 2023.12.25 2024.09.06 原始取得 无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19 宜化矿业 一种抓斗用便于更换的抓齿 ZL202322465530.0 实用新型 2023.09.12 2024.04.16 原始取得 无 20 宜化矿业 一种刮板输送机拉紧机构 ZL202322450272.9 实用新型 2023.09.11 2024.04.16 原始取得 无 21 宜化矿业 板式给料机漏料回收装置 ZL202322443127.8 实用新型 2023.09.08 2024.04.16 原始取得 无 22 宜化矿业 一种洒水车用多类型喷嘴转换喷头 ZL202322424413.X 实用新型 2023.09.07 2024.05.24 原始取得 无 23 宜化矿业 一种装载机用辅助定位结构 ZL202322424415.9 实用新型 2023.09.07 2024.05.24 原始取得 无 24 宜化矿业 一种滚轴筛抱闸装置 ZL202322307854.1 实用新型 2023.08.28 2024.04.02 原始取得 无 25 宜化矿业 一种高效型振打式布袋除尘器 ZL202322307853.7 实用新型 2023.08.28 2024.04.16 原始取得 无 26 宜化矿业 一种旋转可拆卸的滚轴筛筛轴清扫装置 ZL202322298166.3 实用新型 2023.08.25 2024.04.02 原始取得 无 27 宜化矿业 一种速度可调式板式给料机 ZL202322296174.4 实用新型 2023.08.25 2024.03.12 原始取得 无 28 宜化矿业 一种带式输送机清洗清扫装置 ZL202322280332.7 实用新型 2023.08.24 2024.03.12 原始取得 无 29 宜化矿业 一种带式输送机的防漏料装置 ZL202322285160.2 实用新型 2023.08.24 2024.04.02 原始取得 无 30 宜化矿业 一种洒水车用洒水装置 ZL202322273382.2 实用新型 2023.08.23 2024.04.05 原始取得 无 31 宜化矿业 一种煤矿地质勘察用深层取样装置 ZL202122121403.X 实用新型 2021.09.03 2022.01.07 继受取得 无 32 宜化矿业 一种矿产地质勘查装置 ZL202022537776.0 实用新型 2019.11.12 2020.08.14 继受取得 无 33 宜化矿业 一种煤矿防治水监测装置 ZL202122078715.7 实用新型 2021.08.31 2022.01.21 继受取得 无 34 宜化矿业 一种煤矿防治水用钻探装置 ZL202122045624.3 实用新型 2021.08.27 2022.01.21 继受取得 无 35 宜化矿业 一种具有防尘结构的煤炭运销电控设备 ZL202121815102.0 实用新型 2021.07.31 2023.01.03 继受取得 无 一种矿坑回填体地下水导通试验装置的 36 宜化矿业 ZL202110776860.4 发明专利 2021.07.09 2023.06.27 继受取得 无 试验方法 宜化矿业、 37 北京弘毅天 一种蓝牙智能防溜铁鞋 ZL202121372215.8 实用新型 2021.06.06 2022.05.17 原始取得 无 佑电气设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有限公司 一种互层岩体台阶爆破的工程地质分类 38 宜化矿业 ZL201711472071.1 发明专利 2017.12.29 2019.07.26 继受取得 无 方法 39 宜化塑业 一种回收造粒机 ZL202320790173.2 实用新型 2023.04.11 2023.08.04 原始取得 无 40 宜化塑业 一种拉丝机 ZL202320790176.6 实用新型 2023.04.11 2023.08.04 原始取得 无 41 宜化塑业 一种吹膜机 ZL202320818456.3 实用新型 2023.04.13 2023.07.11 原始取得 无 42 宜化塑业 一种圆织机 ZL202320819493.6 实用新型 2023.04.13 2023.06.30 原始取得 无 43 宜化塑业 一种塑料生产吹膜机 ZL202320832396.0 实用新型 2023.04.14 2023.08.11 原始取得 无 44 宜化塑业 一种塑料制品加工用限位机构 ZL202320832388.6 实用新型 2023.04.14 2023.07.14 原始取得 无 45 宜化塑业 一种复膜机 ZL202320853290.9 实用新型 2023.04.17 2023.09.01 原始取得 无 46 宜化塑业 一种吹膜机用冷却装置 ZL202320945685.1 实用新型 2023.04.24 2023.10.13 原始取得 无 47 宜化塑业 一种塑料吹膜压印装置 ZL202322794245.3 实用新型 2023.10.18 2024.06.14 原始取得 无 48 宜化塑业 一种拉丝机用除尘设备 ZL202320945681.3 实用新型 2023.04.24 2023.09.08 原始取得 无 49 宜化塑业 一种拉丝机的拉丝卷筒 ZL202320961641.8 实用新型 2023.04.25 2023.11.17 原始取得 无 50 宜化塑业 一种拉丝机的冷却装置 ZL202320969497.2 实用新型 2023.04.26 2024.01.30 原始取得 无 51 宜化塑业 一种吹膜机的进料料斗 ZL202320962256.5 实用新型 2023.04.25 2023.10.27 原始取得 无 52 宜化塑业 一种压平装置 ZL202320993050.9 实用新型 2023.04.27 2023.10.13 原始取得 无 53 宜化塑业 一种折边装置 ZL202320993051.3 实用新型 2023.04.27 2023.11.24 原始取得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