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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徐工机械: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4-07-02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4-24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的议案》,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
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在考
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同意公司以自
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本次回购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5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12)、《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18)和《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


                                                                      - 1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
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基于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正处于债权人通知及
现金分红实施期间等原因,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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