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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徐工机械: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07-19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4-26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的议案》,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
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在考
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同意公司以自
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本次回购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5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12)、《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18)和《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


                                                                      - 1 -
    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实施完成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根
据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8.5 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8.32 元/股(含)。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
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
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 453.31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4%,最高成交价为 6.4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34 元/股,成
交总额为 2,902.8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
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至
公告前一交易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
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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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
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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