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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润: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ST 中润                公告编号:2024-077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

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冉盛盛通”)借款人民币 3,000 万元,用于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

    2、冉盛盛通实际控制人为郭昌玮先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本公司与冉盛盛通属于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3URE2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801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冉盛(宁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1-11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F008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向冉盛盛通认缴
                      名称                                          合伙性质
                                                   出资额情况
 海南泽惠投资有限公司                              2,000 万元       有限合伙

 嘉兴长风禾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 万元       有限合伙
 拉萨楚源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000 万元       有限合伙
 成都崇欣信达实业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有限合伙
 淄博瑞里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有限合伙
 冉盛(宁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 万元        普通合伙


    2、冉盛盛通实际控制人为郭昌玮先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本公司与冉盛盛通属于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冉盛盛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关联人借款,借款期限三个月,以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为准,借

款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公司以持有的子公司新金国际有限公司的 35%

股权为本借款提供质押。

    本次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本次借款

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关联借款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四、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借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借款人):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总额度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

元整),具体借款金额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实际到账资金为准。

    2、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三个月,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还款,借款期限以实际放

款日和还款日为准。

    3、借款利率:本协议项下借款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乙方可分期

偿还本金,每次偿还本金,相对应的利息一并偿还。

    4、质押:乙方用其持有的子公司新金国际有限公司的 35%股权为本借款协议提供质押。
    5、协议的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冉盛盛通借款是为了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等,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

公司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如下意见:公司向冉盛

盛通借款,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关联借款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次借款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