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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金路: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4-05-28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4—36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第四次董事
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十二届第四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5 月 3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

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1
21 栋 23 层公司大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截止 2024 年 5 月 27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7 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 2024 年 5 月 27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编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 列 打勾 的 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
 4.00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00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00    关于补选李建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局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10.00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11.00                                                            √
         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12.00                                                            √
         股票的议案

    注:上述第 10 项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所载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
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
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
明,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
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3
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30—
                                          3
—5∶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
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廖荣
      联系电话:(0838)2301092
      传    真:(0838)2301092
      联系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3 层公
司董事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618000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4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0
    2.投票简称:金路投票
    3.提案表决: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或“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
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 9:15,结束时间
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下午 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5
附 2:授权委托书 1(社会公众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
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
6.00                                                 √
         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7.00                                                 √
         议案
8.00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补选李建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局
9.00                                                 √
         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津贴
10.00                                                √
         标准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
11.00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        √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以简易
12.00                                                √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6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作出投票指
示。
       2.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上述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
划“√”)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7
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对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
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
6.00                                                 √
         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7.00                                                 √
         议案
8.00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补选李建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局
9.00                                                 √
         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津贴
10.00                                                √
         标准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
11.00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        √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以简易
12.00                                                √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8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作出投票指
示。
       2.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上述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
划“√”)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