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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丽珠集团: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2024-11-29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71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4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议
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①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二)下
午 2:30;
    ①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召开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二)
下午 3:00(或紧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 9:15 至 2024 年 12 月 24 日 15:00;
    ②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交易
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1)A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二);
    (2)H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①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东及于股权登记日下午四
时三十分前在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H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②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审计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 38 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六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子议案数:7
票提案 回购股份的目的
  1.01                                                       √
  1.02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
  1.03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
  1.04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
  1.05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1.06  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
  1.07  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 A 股事宜                          √
    2、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
  1.00
票提案 案》                                            √子议案数:7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
  1.02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
  1.03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
  1.04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
  1.05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1.06  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
  1.07  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 A 股事宜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详情请见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需逐项表决的议案,对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登记、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
    3、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 38 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董事
会秘书处。
    4、A 股股东登记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①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办理登记。
    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
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5、H 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本公司于披露易(www.hkexnews.hk)及
本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叶德隆、袁蔼铃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 38 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董事会
秘书处
    电话号码:(0756)8135992、8135105
    传真号码:(0756)8891070
    电子邮箱:LIVZON_GROUP@livzon.com.cn,yedelong@livzon.com.cn
    7、预计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 1 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
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只向 A 股
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A 股股东关于上述议案的网络投票结果将同时适用于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两个会议的表决。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13”,投票简称为“丽珠投
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4 日 9:15,结束时间
为 2024 年 12 月 24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任意两种以上
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五、备查文件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附件一: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委托人持股数额:
_____________股)出席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
束时止。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表决事项如下:
                                                    备注            表决意向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子议案数:
 1.00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7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
 1.02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
 1.03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
 1.04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
 1.05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1.06   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
 1.07   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 A 股事宜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
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将
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委托人持股数额:
_____________股)出席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
东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
束时止。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表决事项如下:
                                                    备注            表决意向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子议案数:
 1.00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7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
 1.02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
 1.03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
 1.04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
 1.05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1.06   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
 1.07   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 A 股事宜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
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将
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