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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棉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谢岷)2024-04-02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谢岷


    本人作为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出席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谨慎、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自 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谢岷,公司原独立董事。男,1965 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中国注
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合伙人、党总支部书记。曾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已于 2023 年 4 月 3 日离任),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监事、监事长、主任会
计师助理、副主任会计师、董事,广州立信羊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监事,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有限公司会计政策研究中心委员,广州市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广州风行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州越秀风行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报告期内任职期间,
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
建议,对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
权利等情况。本人也未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2023 年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如下:

                                         1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 席(次)
               3                          3                     0               0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
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
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股东大会
    2023 年,本人出席了 4 月 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原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 2023 年召集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分别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和 3 月 29 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
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议案》《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22 年度财务决算》《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计提 2022 年度资产减值准
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向董事会出具意见。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3 年共参加了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出具意见。
    三、2023 年内对公司相关会议发表的意见情况

   时间         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第十届董事
 2023-01-
            会第十七次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同意
    31
            会议
            第十届董事
 2023-03-
            会第十八次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16
            会议
            第十届董事
 2023-03-
            会第十九次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29
            会议

                                               2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十届董事
 2023-03-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第十九次                                                      同意
    29                     《关于计提 2022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
              会议
                           议案》;
                           《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年度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包括了解公司年度审计、关联交易情况等;本人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
间多次到公司了解审计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与年审会计师进行现场沟通,及时督促年
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人通过实地考察,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的方式,
从多角度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司的最新动态。2023 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
累计 3 天。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任职期内,公司推进了向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约 6 亿
元的资本运作,本人根据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予以
重点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
观、公正的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
    2、任职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
况和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公正,且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少于全年预计金
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
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
    3、任职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公司内部审
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在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期间,公司召开了 2022 年度审计的工作计划安排沟通会,本人向年审
会计师了解年度审计计划及审计策略、审计团队情况、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关键审计事
项等,重点沟通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重整后业绩情况及非公开发行事项。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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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实地现场考察、电话和邮件等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以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平时关注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及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情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和生产经
营情况。
    七、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所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以及沟通会,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事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
进行认真审核,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了专业意见并行使了表决
权。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谢岷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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