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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棉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4-04-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市
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棉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韶关浪
奇有限公司、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广州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和广州市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
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
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资金管理、投融资管理、抵押担保业务、关联
交易、会计核算、全面预算、工程项目、釆购业务、销售业务、生产管理、研究

                                   1
与开发、资产管理、行政管理、信息沟通、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等。

    3、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销售与市场风险、关联交
易、采购业务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
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以反映
对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纠正;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
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内控部对
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在经过合理的
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
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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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潜     营业收入总额的     营业收入总额的 0.2%≤错报<营   错报<营业收入总
 在错报         0.5%≤错报         业收入总额的 0.5%               额的 0.2%
 利润总额潜     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2%≤错报<利润总     错报<利润总额的
 在错报         错报               额的 5%                         2%
 资产总额潜     资产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的 0.2%≤错报<资产总    错报<资产总额的
 在错报         错报              额的 0.5%                        0.2%
 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2%≤错报<     错报<所有者权益
 潜在错报       0.5%≤错报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总额的 0.2%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
陷或一般缺陷。

    企业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对公司声誉造成
重大损害;核心管理团队纷纷离职,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重要业务缺乏制
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
到整改。

    (2)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
 重大缺陷     1000 万元以上
                                                   式对外披露
                                                   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
 重要缺陷     100 万元-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造成负面影响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
 一般缺陷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下
                                                   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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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
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 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保荐人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红棉股份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
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了与企业
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并得到有效执行;红棉股份《广州市红棉智汇
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其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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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的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洪树勤                       陈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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