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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红太阳: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2024-09-03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 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4-077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9 月 16 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2)苏
01 破申 62 号《决定书》,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向南京中院
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先行启动预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
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就预重整事项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
提示性公告》,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2)苏 01 破申 62 号《通
知书》及《重整申请书》,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
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南京
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先行启动预重整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
整程序的公告》,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2)苏 01 破申 62 号
《决定书》,南京中院为有效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可行性,及时挽救
企业,提升重整效率和效果,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披露了《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管
理人的公告》,公司收到南京中院出具的 (2022)苏01破申62号之
一《决定书》,指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并明确管理人职责。
    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

                                   — 1 —
知的公告》,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管理人招募
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于2023年1月14日披露了《关于预重
整管理人招募预重整投资人延期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披露了《关于遴选确定预重整战略投资人
的公告》,经遴选确定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
北同富投资”)为公司预重整战略投资人。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披露了《关于签署<关于参与南京红太阳股
份重整投资之意向协议书>的公告》,公司与湖北同富投资、预重整
管理人签署《关于参与南京红太阳股份重整投资之意向协议书》。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遴选确定预重整财务投资人
的公告》,经遴选确定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厚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博雅春
芽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预重整财务投资人。
    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召开预重整阶段债权人会议
通知的公告》、《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公告》及《公司预重
整方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顺利召开预重整阶段债权人会议、出资人
组会议,经出资人组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预
重整方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并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了《出
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签署<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
公司预重整财务投资人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阶段债权人会议表决
结果的公告》。公司预重整方案已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晚间披露了《关于变更预重整战略投资人的公
告》,公司重整战略投资人变更为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曲靖高新投”)。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晚间披露了《关于签署<重整战略投资意向

                               — 2 —
协议书>的公告》,公司与曲靖高新投、预重整管理人签署《重整战
略投资意向协议书》。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与部分债权人签署债权豁免、
债权抵偿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了《关
于新增与14户债权人签署债权豁免、债权抵偿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于2024年5月31日披露了《关于与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署债权抵
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含子公司)已披露与64户
债权人签署债权豁免、债权抵偿相关协议,涉及抵偿及豁免金额合计
159,177.92万元。其中,公司与20户债权人签署的债权豁免相关协议合计
31,828.03万元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公司与44户债权人签署的债权豁
免、债权抵偿相关协议合计127,349.89万元需在公司重整获得法院裁定受
理后方能生效,目前法院尚未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上述债权抵偿协议尚
未正式生效。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及预重整管理人完成了债权预申报与预
审查、资产审计及评估、偿债能力分析、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及协议签署、
预重整方案制定,并依法顺利召开预重整阶段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
议及表决通过,完成了重整申报材料的上报并已顺利进入行政、司法“双
审批”关键阶段。同时,预重整管理人已向南京中院提交预重整工作报告;
南京中院已于2024年4月1日召开听证会,就公司预重整工作完成情况和
申请转入重整,听取相关利益主体的意见,参会主体代表一致支持转入
重整。
    上述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重整审批工作顺利推进中并取得重大突破进展;同时,
公司正继续有序推进“一对一”债权抵偿、债权豁免相关协议的签署等
工作,并在原公告签署基础上取得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
未收到南京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裁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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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风险提示
    1、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
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
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若南京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
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及重整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
法定义务;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红太阳股
份有限公司等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90号)(以
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
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
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截至2024年8月31日,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余额为288,272.59万元(未经审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预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
事项》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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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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