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红阳 股票代码:0005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杨寿海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宝塔路269-275号 通讯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被动减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4 年 11 月 19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14 附表…………………………………………………………………………………15 —3—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 指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杨寿海 南一农集团 指 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红太 指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525) 阳股份、 *ST 红阳 《重整计划草案》 指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重整计划》 指 南京中院批准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重整投资人 指 重整战略投资人和重整财务投资人 重整战略投资人、云南 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曲靖高新投指定的以重 指 合奥 整战略投资人身份参与上市公司重整投资的主体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芜湖跃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重整财务投资人 指 伙)、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 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系云南合奥的实际 曲靖高新投 控制方 管理人 指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即红太阳股份破产重整案之管理人 因前期南一农集团及杨寿海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动减持、执行上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市公司《重整计划》,使得南一农集团及杨寿海对上市公司的持 股数量被动减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中证登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南京中院、法院 指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准则 15 号》 指 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 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 1、南一农集团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0年8月5日 注册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宝塔路269-275号 法定代表人 杨寿海 注册资本 39,68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8135832082H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农药;农药分装;危险化学品批发(以许可证所列范 围经营);农药中间体开发、制造;技术服务、开发; 塑料制品、包装材料制造;生态肥的生产、加工、销 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住 宿、餐饮服务;室内娱乐服务;劳务服务;会议服务; 经营范围 预包装食品、五金产品、通讯器材、日用品、建材销 售;烟酒零售;自有场地及房屋、机械设备租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许可项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期限 1990年8月5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 江苏国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南一农集团 100%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前,南一农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股权结构 184,141,131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1.71%, 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2、南一农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杨寿海 男 董事长兼总经理 中国 南京 否 卢玉刚 男 董事 中国 南京 否 王红明 男 董事 中国 南京 否 王瑜林 男 监事 中国 南京 否 赵富明 男 监事 中国 南京 否 芮国华 男 监事 中国 南京 否 —5— (二)杨寿海 姓名:杨寿海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 通讯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 杨寿海持有江苏国星投资有限公司69.98%股权,江苏国星投资有限公司持 有南一农集团100%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前,南一农集团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南一农集团和杨寿海为一致行动人、杨寿海系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一农集团和杨寿海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南一农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杨寿海,南一农集团和杨寿海为一致行动人。 —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南一农集团及杨寿海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92,277,585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3.11%。其中,南一农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84,141,131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1.71%;杨寿海持有上市公司8,136,454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0%。本次权益变动前,南一农集团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南一农集团和杨寿海为一致行动人,杨寿海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因前期南一农集团及杨寿海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动 减持、执行上市公司《重整计划》等共同导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被动减持相关事项 1、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7月7日,因南一农集团在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英大证券”)办理的融资融券业务发生逾期违约,英大证券累计减 持了南一农集团通过英大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上市公司的 1,216,4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21%。本次被动减持后,南一农集团及 杨寿海持有上市公司191,061,18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2.90%。 2、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9月28日,因杨寿海与黑龙江省壹方融资担保股 份有限公司借贷纠纷,杨寿海所持上市公司的8,130,000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 而被动减持,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0%。本次被动减持后,南一农集团及杨寿 海持有上市公司189,931,18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1.50%。 综上,自前次(2021年4月7日)南一农集团及杨寿海出具及披露《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相关事项以来,南一农集团及杨寿海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合 计被动减少9,346,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1%。本次被动减持后,南一农 集团及杨寿海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182,931,18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1.50%。 (二)执行上市公司《重整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4年9月13日,上市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4)苏01破20号《民事 裁定书》,南京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重整 申请。同日,上市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4)苏01破20号《决定书》, —7— 指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丁韶华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2024年10月23日晚间,上市公司披露了《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上市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2024年10月23日下午顺利召开,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 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等议案。 2024年10月30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 结果的公告》,上市公司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涉及《南京红太阳股份有 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等议案均已经本次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表决通过。 2024年11月1日,南京中院作出(2024)苏01破2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 裁定批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上市公司重整程序。 上市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和《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2024年11月12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 项实施的公告》,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5日。 2024 年 11 月 19 日晚间,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事项实施进展的公告》,为执行《重整计划》拟转增约 717,254,498 股,中 国 结 算 实 际 转 增 717,254,468 股 ,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580,772,873 股 增 至 1,298,027,341 股。其中:转增的股票中 525,371,410 股(该部分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实际转增股份数与《重整计划》规定的股份数一致)已全部登记至管理人 开立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后续将由管 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划转至重整投资人及债权人账户; 转增的股票中应向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股东红太阳集团 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分配的 191,883,088 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 191,883,058 股(该部分实际转增股份数比《重整计划》规定的股份数少 30 股, 系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分配中转增比例尾差导致),已全部完成转增并登 记至各股东的证券账户。 执行《重整计划》前,南一农集团和杨寿海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82,931,18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50%;按照《重整计划》应向南一农集 团分配的转增股票全部用于偿还上市公司债务、向普通债权人分配以抵偿上市 公司债务以及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按照《重整计划》,杨寿海实际获得 —8— 应向其分配的转增股票3,189股。执行《重整计划》后,因总股本增加,南一农 集团和杨寿海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82,934,3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下降至14.09%。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后,南一农集团和杨寿海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82,934,374 股 股 份 , 占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14.09% 。 其 中 , 南 一 农 集 团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182,924,73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09%;杨寿海持有上市公司9,643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01%。 二、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一农集团和杨寿海没有在未 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一农集团和杨寿海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主动减持 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鉴于,目前南一农集团正在执行重整计划,南一农集团 和杨寿海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存在高比例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等情形, 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存在减持或处置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南 一农集团和杨寿海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南一农集团和杨寿海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如 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84,141,131 31.71% 182,924,731 14.09% 南一农集团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84,141,131 31.71% 182,924,731 14.0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8,136,454 1.40% 9,643 0.001% 杨寿海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8,136,454 1.40% 9,643 0.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192,277,585 33.11% 182,934,374 14.09% 注: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因前期南一农集团及杨寿海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动 减持、执行上市公司《重整计划》等共同导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第一款。 本次权益变动前,南一农集团及杨寿海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92,277,585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3.11%;南一农集团和杨寿海为一致行动人;南一农 集团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杨寿海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 后,南一农集团及杨寿海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82,934,37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14.09%。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南一农集团及杨寿海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82,934,374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09%。其中,南一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寿海 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167,8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91.76%;累计 司法冻结20,406,454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1.16%;累计轮候冻结32,27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0.02%。 — 10 —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南一农集团和杨寿海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 的情况。 — 11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 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 12 —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南一农集团和杨寿海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杨寿海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19日 — 13 —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南一农集团工商营业执照; (二)杨寿海身份证明文件; (三)南一农集团主要负责人及董事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四)南一农集团和杨寿海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六)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地点 (一)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二)联系人:王露 (三)联系电话:025-57883588 (四)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 — 14 — 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桠 上市公司所在 溪镇东风路 8 号 上市公司名称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地 办公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 开发区古檀大道 18 号 股票简称 *ST 红阳 股票代码 000525 信息披露义务 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宝塔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 人注册地及通 路 269-275 号;南京市高淳 名称 杨寿海 讯地址 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18 号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行动 □不变(虽持股数量不变,但 √有 □无 数量变化 人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 第一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192,277,585 股 持股比例:33.11%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 持股数量:182,934,374 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比例:14.09%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19.02% 比例 — 15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本次权益变动后,南一农集团和杨寿海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 12 个 月 内 继 续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 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否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 16 —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杨寿海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19日 —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