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 红阳 公告编号:2024-131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方江苏红太阳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补偿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或法院)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裁定批准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 重整计划)。在执行重整计划中,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管理人账户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已收到全体重整 投资人代红太阳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太阳医药集团)向公 司支付的 50,633.62 万元业绩补偿款。2024 年 12 月 6 日,南京中院 作出(2024)苏 01 破 20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 计划执行完毕。2024 年 12 月 12 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已出具《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业绩承诺方江苏红太阳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完 成的情况说明之专项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304140 号),对上述业绩补偿的解决出具了确认意见。至此,在重整程序中 公司重整投资人(含其指定投资主体)完成了代红太阳医药集团向公 司支付 50,633.62 万元业绩补偿款事项,即红太阳医药集团已就前述 应向公司支付的 50,633.62 万元业绩承诺事项完成补偿义务。 一、业绩承诺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购重庆中邦科技有限 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公司控股 股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全资子公司红 太阳医药集团持有的重庆中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中邦)100% 股权,交易价格为 118,607.68 万元。相关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 1— 七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 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与红太阳医药集团签署的《股权转 让协议》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红太阳医药集团承诺:重庆中邦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经审计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分别不低于:6,448.98 万元、8,477.41 万元、11,214.20 万元。如重庆 中邦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的实际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利润,则红 太阳医药集团当年需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同时,根 据 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 回复的公告》,南一农集团承诺对红太阳医药集团所做的承诺承担全 额履约担保责任,即:红太阳医药集团如不能履约、不能完全履约、 不能按时履约,业绩承诺支付补偿责任将由南一农集团承担。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庆中邦科技有限公司未 完成 2019 年度业绩承诺情况说明并致歉及调整有关业绩承诺和补偿 事项的公告》。2019 年受主要客户因安全事故停产限产、全球经济 疲软、中美贸易战反复持续、国际国内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的客 观因素影响,重庆中邦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 2232.36 万元,未能完 成承诺利润 8477.41 万元。本着对公司和全体投资者负责的态度,2020 年 6 月,经红太阳医药集团与公司协商一致,调整重庆中邦有关业绩 承诺和补偿事项,并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之补充协议》,调整重庆 中邦业绩承诺和补偿事项。该变更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2020 年度股东大会等相关程序审议通过。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之补充协议》约定,重庆中邦承诺期由 2018、 2019、2020 年变更为 2018、2019、2020、2021 年,且重庆中邦 2018、 2019、2020、2021 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总和不低于 36,898.12 万元。 如业绩承诺未完成需补偿,红太阳医药集团应于业绩承诺专项审核报 告出具及收到公司书面通知后的当年内以银行转账或双方认可的方 式支付补偿款。根据《业绩承诺补偿之补充协议》约定,补偿金额按 — 2— 以下公式确定: 补偿现金金额=(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截至 业绩承诺期期末各年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 诺净利润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已补偿现金金额。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庆中邦业绩承诺完成情 况及业绩补偿事项的公告》和《关于重庆中邦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2)第 304032 号)。 经审计,重庆中邦 2018、2019、2020、2021 年度累计实现扣非后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1,145.48 万元,未能实现其承诺业绩 36,898.12 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57.31%。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业绩承诺数 实际盈利数 差异数 完成率 2018年度 6,448.98 6,820.49 371.51 105.76% 2019年度 8,477.41 2,232.36 -6,245.05 26.33% 2020年度 11,214.20 4,438.84 -6,775.36 39.58% 2021年度 10,757.53 7,653.80 -3,103.73 71.15% 合计 36,898.12 21,145.48 -15,752.64 57.31%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之补充协议》约定,红太阳医药集团本次业 绩补偿金额为 50,633.62 万元((36,898.12 万元-21,145.48 万元)÷36,898.12 万元×118,607.68 万元-0=50,633.62 万元)。 二、业绩补偿解决情况 2024 年 9 月 13 日,南京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 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2024 年 11 月 1 日,南京中院裁定批准公司 《重整计划》。根据南京中院裁定生效的《重整计划》,红太阳医药 集团前述 50,633.62 万元业绩补偿款,将由重整投资人按照投资金额 比例,合计出资 50,633.62 万元予以全额代偿。对于该等 50,633.62 万 元代偿,各重整投资人承诺不要求上市公司承担任何义务,且不作任 何交易对价安排,不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截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含 其指定投资主体)代红太阳医药集团向公司支付的 50,633.62 万元业 — 3— 绩补偿款。具体代偿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代偿业绩补偿金额 序号 重整投资人名称 指定账户名称 (元) 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 1 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78,015,750.68 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合 计 278,015,750.68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信 开阳 16,020,657.63 24005煜泰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信托 煜 70,859,264.45 泰 7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合 计 86,879,922.09 3 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跃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8,496,614.44 合 计 28,496,614.44 北京雅义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31,276,771.95 北京银河力鼎一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7,375,984.42 海南陆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陆和多策 8,687,992.21 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 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雅良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17,375,984.42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信托 煜 13,900,787.53 泰 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太仓源坤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2,180,565.08 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12,145,813.11 司 —东源投资财富 5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 计 112,943,898.71 总 计 506,336,185.92 2024 年 12 月 6 日,南京中院作出(2024)苏 01 破 20 号之三《民 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重整投资人(含其 指定投资主体)代红太阳医药集团向公司支付的 50,633.62 万元业 绩 补 偿款 已不 可 撤销 地完 成代 偿 ,即 红太 阳医 药 集团 已就 前述 50,633.62 万元业绩补偿款向公司完成补偿义务。 2024 年 12 月 12 日,中兴财光华已出具《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业绩承诺方江苏红太阳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完 成的情况说明之专项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304140 号),对上述业绩补偿的解决出具了确认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 — 4— 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文件。 三、业绩补偿完成对公司的影响 就前述 50,633.62 万元业绩补偿款,根据公司 2021 年年报,该 业绩承诺预计可收回的补偿金额为 280,206,445.29 元已经计入当年度 公司资本公积金;剩余 226,129,740.63 元部分预计将计入本年度(2024 年)资本公积金,不影响公司当年的收入及净利润。具体影响金额以 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报告为准。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南京中院已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 程序,同时,公司资金占用整改已经完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重整 程序导致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及因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该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批 准,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 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除上述申请撤销的风险警示情形外,截至目前,公司仍存在 最近一年(2023 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触及 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因执行重整计划,2024 年 11 月 27 日,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南合奥”)取得了公司 186,046,512 股 转增股票(占总股本 14.33%),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目前,公司 正在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在完成董事会改选后,云南合奥 将成为上市公司新的控股股东,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将成为上市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4、2023 年 11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南一农集团等四家公 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目前南一农集团、江苏国星、 南京苏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江苏苏农农资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 质合并重整正在进行重整计划的执行。近期,南一农集团管理人会同 — 5— 相关方积极推进南一农集团所持公司股票解除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等相关事宜。截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南一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杨 寿 海 先 生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182,934,374 股 股 份 , 其 中 累 计 质 押 167,85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91.75%;累计司法冻结 9,643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0.01%;累计轮候冻结 48,215 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的 0.03%。 5、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 制度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