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结合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出 具的相关独立性自查文件,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 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 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