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大教育: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4-27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4-026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会〔2023〕
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公司按照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 17 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关于流动负
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7 号要求执行。除
上述变更,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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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根据规定于以上解释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执行解释第 17 号对本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
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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