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恒运A:董事会决议公告2024-10-31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4—051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0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0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宏志先生为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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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
面确认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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