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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南白药: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12  

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24-46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1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云南白药街 3686 号云

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白药空间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1/4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文学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218 人,代表股份

1,104,666,4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116%。

    其 中 : 出 席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77 人 , 代 表 股 份

908,793,4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338%。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1,141 人,代表股份 195,872,9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77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13 人,代表股份 49,366,88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74 人,代表股份 183,794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39 人,

代表股份 49,183,0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65%。

    (三)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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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

并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议案 1.00《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

制审计)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 1,102,35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904%;反对 929,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841%;弃权 1,386,27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5%。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47,051,4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098%;反对 929,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21%;弃权 1,386,273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808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泽春、杨杰群;




                                 3/4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

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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