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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原环保: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03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 月 2 日 15:00

     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2 日 9:15

至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梁伟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7 人,代表股份 729,229,96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8170%。

    ①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

726,113,2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4973%。

    ②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 人,代表股份 3,116,744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3198%。

    ③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

股份 3,116,7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198%。

    (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

席会议,见证律师出席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如下:

   1.01 选举梁伟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672,517,965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2,662,818 股

   梁伟刚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02 选举丁青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672,517,565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2,662,418 股

   丁青海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03 选举马学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672,517,565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2,662,418 股

   马学锋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04 选举罗中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672,517,665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2,662,518 股

    罗中玉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05 选举任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953,807,95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2,662,418 股

    任仁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李伟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728,775,542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2,662,318 股

   李伟真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 选举尚贤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728,775,542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2,662,318 股

   尚贤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3 选举刘民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728,776,342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2,663,118 股

   刘民英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4 选举刘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728,775,542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2,662,318 股
   刘阳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

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张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728,775,542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2,662,318 股

   张雷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自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3.02 选举田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728,776,142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2,662,918 股

   田鹏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自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3.03 选举李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728,775,542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2,662,318 股

    李建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自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4.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726,567,65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6349%;反对 2,662,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54,42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4.5802%;反对 2,662,3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5.41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5.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729,206,96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68%;反对 2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093,74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2621%;反对 2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6.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729,206,96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68%;反对 2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093,74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2621%;反对 2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7.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729,206,96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68%;反对 2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093,74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2621%;反对 2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国浩律师(郑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雨涵、陈兵兵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

事项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郑州)事务所关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