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关于实施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的公告2024-09-12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4-62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特许经营权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
2024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实施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中标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特许经营权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原环保水务登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登封水务”)作为项目公司,与中原环保、登封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签订扩建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负责项目具体
实施。
本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
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特许经营权
项目
2、项目地址: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预留地块(登封市焦
河西侧、郑登快速通道北侧、登封市产业集聚区南部纸坊村南侧)。
3、项目投资:预估 1.36 亿元,以最终评估结果为准。
4、项目内容:扩建项目存量资产收购、运营维护和移交等。
5、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 TOT 模式,由登封水务作为项目
公司,与中原环保、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签订扩建项目
特许经营协议,负责项目投资、融资和运营、维护等。
因登封水务是登封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投资建设运营
主体,为加强污水处理统一运营管理,提升登封水务整体运行效
率,登封水务与中原环保、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约定将
原一期项目和扩建项目进行合并运营,并签订合并运营协议,特
许经营期限 20 年。
6、项目规模:本次扩建项目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3 万 m
日,与原一期项目(3 万 m/日)合并运营后,整体处理规模将达
到 6 万 m/日。
7、服务单价:本次扩建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 2.49 元/m,
原一期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 1.1 元/m,合并运营后污水处理
服务费单价统一按照 1.795 元/m执行。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向
登封水务交付扩建项目资产,相应资产完成交付且开始商业运营
日起开始合并运营,执行合并运营单价。
8、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结合项目进度、
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融资。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是公司深耕登封市场、强化区域
发展、发挥协同效应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有利于发挥公司污水
处理经营优势,提升公司污水处理规模,增强公司主营业务实力,
项目具有良好效益,有助于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提升公司可持续
发展能力。
四、风险提示
本项目受政策、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变化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
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扩建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3、一期项目和扩建项目合并运营协议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