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创元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卫东)2024-04-09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
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葛卫东,男,1968 年生,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任江苏扬州机械厂
工程师,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30.SH)董事会秘书助理,上海
世茂股份有限公司(600823.SH)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300128.SZ)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苏州工业园区洽道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于 2021 年 10 月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不在创元科技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创元科技及其主要股东不存
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
行职责,不受创元科技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2023 年,本人对
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创元科技独
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忠实履行


                                    1
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
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3 年,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2 次,应参加董事会 5 次,实际参加董事会(现
场/通讯方式)5 次,委托出席 0 次,无缺席的情况,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
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
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
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战略委员会 2 次,审
议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择机处置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预案”以及“关于
参与财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
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
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
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
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
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机会以及
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
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
入交流和探讨,平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
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
握。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
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
    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
方式履行职责:
    1、定期及不定期获取创元科技经营情况等资料。除审阅历次会议材料外,
认真研读创元科技报送的经营信息、财务报告、风险管理、稽核审计等资料和报
告,了解创元科技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情况,获取经营管理信
息及资本市场资讯。
    2、定期听取管理层关于经营管理情况、全面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合规内
控等工作汇报,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形式,与董事长及各董事、
及管理层成员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问题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要求就本人
关注的问题进行专题汇报或作出说明;加强与监事会及各监事的沟通协调,定期
听取监事会巡检监督工作情况通报和监督提示意见。
    3、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定期听取或
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
度审计报告及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
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
沟通,就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审计工具和方法论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
提示会计师加强对审计委员会的提示与沟通。
    4、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2023 年 8 月,参
加了独立董事新规视频培训,听取外部律师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专业解读和分析。
    5、与中小股东沟通。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与中小股东董事密切沟通,线
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创元

                                   3
科技的评价。2023 年 04 月 21 日以及 2023 年 09 月 05 日,参加 2022 年度业绩
网上说明会以及 2023 年半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积极回应投资者线上提问,对
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详实的说明,认真细致地答复了投资者的提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创元科技所有关联交易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事审查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本人通过逐笔审查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
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
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等方面,对相关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了书面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
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
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天衡

                                     4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
连续性。
    (四)选举董事和聘任高管事项
    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经公司董事会推荐,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张文华先生、钱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23 年 6 月 19 日,经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通过,上述人员当选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聘任张文华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
    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
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
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葛卫东
                                                       2024 年 04 月 03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