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4-67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97,843 股,占总股本 0.0059%。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2 月 18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后,其所持有的非流通 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具体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送 3 股。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和届次 200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5 年 12 月 5 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作出各项承诺的履行情况 承诺的履行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承 诺 内 容 情况 所持有的本公司原非流通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 1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已履行 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所持有的本公司原非流通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 2 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已履行 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不存在 公司为其提供违规担保等侵占公司利益的行为。 1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2 月 18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 97,843 股,占总股本的 0.0059%。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 冻结的股份数量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流通股数 号 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 (股) 1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8,084 78,084 0.0047% 0 2 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9,759 19,759 0.0012% 0 合 计 97,843 97,843 0.0059% 0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截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 单位:股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数 股 数 比 例 股 数 比 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78,084 0.0047% -78,084 0 -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2,403,118 0.1461% -19,759 2,383,359 0.1449%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4,500 0.0003% 4,500 0.0003%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485,702 0.1511% -97,843 2,387,859 0.1452%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1,642,150,724 99.8489% 97,843 1,642,248,567 99.8548% 2.其它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642,150,724 99.8489% 97,843 1,642,248,567 99.8548% 三、股份总数 1,644,636,426 100% 0 1,644,636,426 1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 本次解限前 本次解限前 股份 序 限售股份 持有股份情况 已解限股份情况 未解限股份情况 数量 号 持有人名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变化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沿革 比例(%) 比例(%) 比例(%) 中国信达资产管 1 61,152 0.004% 0 0 78,084 0.0047% 注 1) 理股份有限公司 2 海马投资集团有 2 91,633,370 5.572% 146,868,355 8.9301% 19,759 0.0012% 注 2) 限公司 注 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 78,084 股,系 2004 年经法院判 决受让公司原股东--海口强仕毛纺服装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股票 61,152 股,2007 年公司实施 10 股转增 6 股后,股份增至 97,843 股。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偿还海马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为其垫付的对价 19,759 股。扣除偿还垫付对价的股份后,其持有海马汽车股份为 78,084 股。 注 2):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 19,759 股,系公司股改时替中国信达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垫付的股改对价,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经用股份偿还的方式 偿还了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垫付的对价。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披露《限售股份上市 该次解限涉及 该次解限的股份 该次解限股份 序号 流通提示性公告》的 的股东数量 的总数量(股) 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日期 1 2006 年 12 月 8 日 37 户 4,682,455 2.17% 2 2007 年 6 月 7 日 20 户 2,018,016 0.93% 3 2007 年 12 月 19 日 16 户 1,787,647 0.54% 4 2008 年 6 月 16 日 9户 1,177,806 0.34% 5 2008 年 12 月 18 日 2户 146,809,079 17.92% 6 2009 年 1 月 9 日 2户 160,000 0.019% 7 2009 年 7 月 20 日 2户 195,686 0.018% 8 2009 年 8 月 21 日 2户 195,686 0.018% 9 2009 年 11 月 17 日 2户 391,373 0.04% 10 2010 年 5 月 26 日 1户 97,843 0.01% 11 2010 年 12 月 21 日 1户 62,720 0.0038% 12 2012 年 11 月 27 日 2户 195,687 0.012% 13 2013 年 11 月 5 日 2户 97,843 0.006% 14 2014 年 11 月 20 日 2户 293,530 0.018% 15 2015 年 2 月 14 日 1户 97,843 0.006% 六、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履行了各自在股 权分置改革时所作出的承诺,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3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锁定。 2.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 是 √否 2.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 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 否 八、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申请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4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