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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部湾港: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4-01-03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4002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 励对象合计 163 人, 实际可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
1,741,952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98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
市流通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5 日(星期五);
     2、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
期解锁,本次为第三期解锁。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 1 -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的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部湾
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
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意见。
    (二)2019 年 9 月 30 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北部湾港股份
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桂国资复〔2019〕122 号),
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资监管机
构批复的公告》。
    (三)2019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9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王运生作为征集
人就公司拟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本次激

                           - 2 -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2019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对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北部湾港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披露了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
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以 2019 年 12 月 6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 2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7,366,600 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为 4.71 元/股。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监
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述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已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
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 3 -
    (七)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 2019 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50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400,000 股,授
予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授予价格为 5.59 元/股。公司监事会、
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董事会在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
支付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自动放弃认购本人拟获授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94,300 股,激励对象人数为 49 人,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0 月
29 日。
    (八)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
11 名因离职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合计 427,3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533 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
见。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九)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
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不


                            - 4 -
满足激励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合计 755,1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为 4.533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5.59 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
见。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同意将营口港调出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名单。关联董事对上
述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意见。
    (十一)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
锁条件的 183 名激励对象办理 2,042,666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述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
    (十二)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


                           - 5 -
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
名因正常调动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合计 71,2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3469136 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意见。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三)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
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7 名因正常调动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合计 170,535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其中 4 人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回购价格为 4.1629136 元/
股,3 人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回购价格为
5.2199136 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意见。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四)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
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3 名因退休或正常调动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77,101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其中 2
人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回购价格为 4.1629136


                           - 6 -
元/股,1 人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回购价格为
5.2199136 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意见。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五)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
符合解锁条件的 44 名激励对象办理 110,527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
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述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10 日。
    (十六)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
符合解锁条件的 175 名激励对象办理 1,923,173 股限制性股票的
解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
述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6 日。
    (十七)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7 -
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将 2 名因病休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合计 30,7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1629136 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意见。公司已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八)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
6 名因正常调动等原因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124,603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为 4.1629136 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九)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
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 3
名因退休、正常调动、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23,701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
注销,回购价格为 3.9899136 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
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8 -
事宜。
    (二十)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
符合解锁条件的 44 名激励对象办理 110,527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
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述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
    (二十一)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
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为符合解锁条件的 163 名激励对象办理 1,741,952 股限制性股票
的解锁。公司监事会、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述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5 日。
    (二十二)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将 5 名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47,603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


                           - 9 -
注销。其中 4 人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回购价格
为 3.9899136 元/股,1 人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
回购价格为 5.0469136 元/股。公司监事会、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意见。
     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为: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
锁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三分之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9 年 12 月 6 日,第一个
锁定期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已届满,第二个锁定期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已届满,第三个锁定期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已届满。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说明
     公司对《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约定的解锁条件进行了审
查,详见下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足解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锁条件。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 10 -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足解锁条件。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
公司层面业绩条件:
                                              权 平 均 净 资产 收 益率 为 7.65% 且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以2018
益率不低于6%,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
                                              年公告数为基准,2022年营业收入
企业75分位值;以2018年为基准,2022年营业收入
                                              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94%且不低
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8%,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
                                              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以2018年公
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以2018年为基准,2022
                                              告数为基准,2022年净利润年均复
年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6%,且不低于同
                                              合增长率为12.77%且不低于对标
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主营业务收入
                                              企业75分位值;主营业务收入占营
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90%。
                                              业收入99.22%,满足解锁条件。
子分公司层面业绩条件:
公司各子分公司每个考核年度设置一定的业绩考
核指标,子分公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
                                              公司各子分公司2022年实际完成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与其所属子分公司上一年度
                                              业绩均大于业绩考核指标,子分公
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具体如下:
                                              司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锁期的限制
               实际业绩≥业绩 实际业绩<业绩 性股票可全部解锁。
 年度考核结果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
  可解除限售         100%               0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在每个解除限售期内可解除限售限制性       首 次 授 予 股份 的 214名 激 励对 象
股票数量与其绩效评价结果挂钩,详见下表::       中,除之前已完成回购注销的47
                            基本称职 不称职      名激励对象、待回购注销4名激励
考核等级 优秀(A)称职(B)
                              (C)   (D)      对象外,本次163名激励对象2022
解除限制       1       1        0.8         0    年考核结果均为称职(B)及以上


                                      - 11 -
 系数                                         (包含称职B),满足解锁条件,
                                              其持有的第三个解锁期的限制性
                                              股票可全部解锁。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解锁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5 日(星
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741,952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983%。
    3.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合计163人,详见下表:
                             获授的限制性 已解锁的限制性 本次可解锁的限制
  姓名           职务
                             股票(股) 股票数量(股) 性股票数量(股)
 甘子利        纪委书记             85,000          56,666           28,334
 莫启誉     董事、副总经理          84,700          56,466           28,234
 温富荣        总工程师             63,700          42,466           21,234
 纪懿桓        副总经理             41,700          27,800           13,900
 玉会祥        财务总监             68,000          45,333           22,667
 甄海如        高级经理             85,000          56,666           28,334
 吴启华        高级经理             85,000          56,666           28,334
  核心业务骨干(156人)           4,718,500       3,144,585        1,570,915
        合计(163人)             5,231,600       3,486,648        1,741,952

    四、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按照截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公司股本结构计算,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 12 -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股份              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362,179,401       20.44       -1,741,952    360,437,449        20.34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09,804,611       79.56       1,741,952    1,411,546,563       79.66

   总股本        1,771,984,012         100               0    1,771,984,012      100.00


     五、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审核意见;
     5.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
就及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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