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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部湾港:北部湾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06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4016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等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2月5日(星期一)15:30开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2月5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2月5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
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10楼101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
同推举,由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周延主持现场会议。
     本次会议的各项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 1 -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7人,代
表股份1,324,530,3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7504%。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1,121,630,261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63.29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
202,90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4508%。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律师黄夏、刘卓昀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表决了以下两项提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各项提案进行了表决,投票股数及其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西
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公
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1,121,630,261股)已回避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184,366,576 90.8657%    18,533,524 9.1343%         0         0% 通过


                                - 2 -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
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10,286,265 35.6917%      18,533,524    64.3083%            0         0%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部
湾港集团(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1,121,630,261股)已回
避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184,366,576 90.8657%    18,533,524 9.1343%          0          0%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10,286,265 35.6917%      18,533,524    64.3083%            0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律师黄

                                - 3 -
夏、刘卓昀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国浩律师(南宁)
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
期的核查意见;
    4.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延长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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