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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部湾港: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4-09-24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4087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24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内容再次公
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4年9月10日公司董事会十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
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的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
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20楼2007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2-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                                                  √
                 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
     2.00                                                  √
                 章程>的议案》

    注: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9 月
11 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
案材料》。
    2.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
票,并将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3-
      (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
以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登记方式: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
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24日9:00起至2024年9月26日会议召
开时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止(法定节假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
规定的放假日不接受现场登记)。
      3.登记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
湾航运中心B座15层1518室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及会议现场。
      4.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须同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还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务必携带
上述文件的原件,交会务人员和见证律师对股东资格进行验证。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明、邹静璇
      联系电话:0771-2519801
-4-
    传真:0771-2519608
    电子邮箱:bbwg@bbwport.com
    会议费用:出席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2
    2.投票简称:“北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
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
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5-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 9:15,
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
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特此通知。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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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
表本人(/本单位)                           出席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及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
署的相关文件。表决权限为(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
选无效):
       (     )一、股东代理人按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     )二、如实根据本人/本单位如下表决意见进行表决: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 反 弃
编码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2.00                                                   √
       案》
       说明:
       1、请在相应议案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若就某表决事项下未
予填写、重复填写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的表决票,视为就该表决事
项予以“弃权”。


                                    - 7 -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
议结束时止。
    3、授权委托书的每页需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自然人签名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
记日本人实际持股为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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