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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部湾港:北部湾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27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4088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等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15:30开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
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20楼2007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周少波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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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会议。
     本次会议的各项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88人,
代表股份1,590,569,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3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1,277,669,58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9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7
人 , 代 表 股 份 312,900,083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3.7384%。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律师刘卓昀、黄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表决了以下两项提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各项提案进行了表决,投票股数及其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一)《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1,588,717,609 99.8836%     1,720,590 0.1082% 131,470     0.0083%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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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
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86,405,915 97.9015%      1,720,590    1.9495%      131,470 0.1490%

    表决结果:蒋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董
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完成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
    (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1,588,715,708 99.8834%     1,706,090 0.1073% 147,871       0.0093%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86,404,014 97.8994%      1,706,090    1.9331%      147,871 0.1675%

                                                                      - 3 -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律师刘
卓昀、黄夏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国浩律师(南宁)
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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