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监事会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2024-10-30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监
事会对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涉及的激励对象、数量和价格进行了核实,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本次拟回购注销的 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预留授予
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968 股,占公司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 0.0898%,占审议本议案前一交易日
公司总股本的 0.0003%。
(二)鉴于公司在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期间实施了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以及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需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回购注
销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原授予价格 5.59 元/股调
整为 4.8516357 元/股。
(三)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所用资金较
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 6,968 股,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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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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