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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4-11-15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4108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968 股,涉及人数 2 人,占回购前公司总
股本的 0.0003%。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均为预留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4.8516357 元/股,
回购资金总金额为 37,041.54 元。
    2.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 6,968 股。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部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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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
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
案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
见。
    (二)2019 年 9 月 30 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北部湾港股份
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桂国资复〔2019〕122 号)
,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资监管
机构批复的公告》。
    (三)2019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9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王运生作为征集
人就公司拟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本次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2019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对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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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北部湾港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披露了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
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以 2019 年 12 月 6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 2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7,366,600 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为 4.71 元/股。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监
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述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已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
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七)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 2019 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授
予条件的 50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400,000 股,授予
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授予价格为 5.59 元/股。公司监事会、
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董事会在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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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自动放弃认购本人拟获授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94,300 股,激励对象人数为 49 人,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0 月
29 日。
    (八)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
11 名因离职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合计 427,3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533 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
见。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九)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
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不
满足激励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合计 755,1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为 4.533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5.59 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
见。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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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同意将营口港调出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名单。关联董事对上
述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意见。
    (十一)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锁
条件的 183 名激励对象办理 2,042,666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公
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述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
    (十二)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
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
名因正常调动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合计 71,2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3469136 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意见。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三)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




                                                      - 5 -
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
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7 名因正常调动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合计 170,535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其中 4 人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回购价格为 4.1629136 元/
股,3 人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回购价格为
5.2199136 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意见。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四)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
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3 名因退休或正常调动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77,101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其中 2
人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回购价格为 4.1629136
元/股,1 人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回购价格为
5.2199136 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意见。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五)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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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
合解锁条件的 44 名激励对象办理 110,527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述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10 日。
    (十六)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
合解锁条件的 175 名激励对象办理 1,923,173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
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述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6 日。
    (十七)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将 2 名因病休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合计 30,7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1629136 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意见。公司已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八)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 7 -
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
6 名因正常调动等原因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124,603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为 4.1629136 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九)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
3 名因退休、正常调动、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
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23,701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
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3.9899136 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
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事宜。
    (二十)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
合解锁条件的 44 名激励对象办理 110,527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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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述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
    (二十一)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
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
符合解锁条件的 163 名激励对象办理 1,741,952 股限制性股票的
解锁。公司监事会、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上述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5 日。
    (二十二)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将 5 名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47,603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
注销。其中 4 人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回购价格
为 3.9899136 元/股,1 人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
回购价格为 5.0469136 元/股。公司监事会、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意见。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二十三)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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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
锁条件的 41 名激励对象办理 97,244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公司
监事会、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十四)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
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 2 名
因正常调动、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6,968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为 4.8516357 元/股。公司监事会、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
见。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回购注销
的原则规定,激励对象因正常调动、退休、死亡等客观原因与公
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达到解除
限售条件的,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
注销。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秦炜强、翁全锦等 2 人因正常调动、离职
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 2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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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预留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
回购注销。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董事会将按照《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二)回购数量及比例
    本次不满足激励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需回
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968 股,占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 0.0898%,占审议本议案前一交易日公司总
股本的 0.0003%。
    (三)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公司按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激励计划另
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公司在限制性股票完成股
份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期间实施了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以及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60864 元(含税),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4 元(含税),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73 元(含税)
,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952779
元(含税)。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需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 P=P0-V。其
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历次利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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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的每股的派息额总和;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因此,本次回购注销的预留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回 购 价 格 由 原 授 予 价 格 5.59 元 / 股 调 整 为
4.8516357 元/股。具体如下:
             回购激励对   授予价格         回购价格       回购数量     回购资金
   来源
             象人数(人) (元/股)        (元/股)      (股)         (元)
 预留授予         2           5.59         4.8516357           6,968    37,041.54
   合计           2               -            -               6,968    37,041.54

      (四)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所需回购资金总额为 37,041.54 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
司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完成。本
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 6,968 股。本次注销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截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本次回购
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股份             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866,122,133      38.03       -6,968   866,115,165   38.03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11,434,784        61.97               0 1,411,434,784        61.97
    总股本        2,277,556,917       100.00           -6,968 2,277,549,949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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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影响
    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股份历次回
购注销情况,经计算,“北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7.60 元/股调整
为 7.5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起生效。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的具体处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
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
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
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