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无法保证 2023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其中公司独立董事陆健先生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投弃权票。 公司独立董事陆健先生弃权理由如下: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出具时间太晚, 截止公司召开董事会前本人尚未收到定稿版的正式报告,故无法发表意见。 特此说明。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