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汇源通信: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2024-04-03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4-014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
                           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 司董事会 办理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

项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权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小

额快速融资”)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

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




                                 1/6
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

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

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为一个发行对

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

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

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

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

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

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6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

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 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

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

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9、决议有效期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0、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

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3/6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

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

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调整和实施本

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

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

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

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

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

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

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

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

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

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




                                 4/6
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 一步分析、

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

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

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

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

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

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

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

事宜;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

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

证 监 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5/6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日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