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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启迪药业:2024-027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6-29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7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罗金桥 1 号(雁峰区工业项目
集聚区)古汉中药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焦祺森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
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于2024年6月7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06,587,68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4.50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06,567,3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4.501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613,4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593,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47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特邀嘉宾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
下议案:
1.00 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532,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6%;
反对 5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662%;反对 5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9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00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532,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6%;
反对 5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662%;反对 5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9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00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532,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6%;
反对 5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662%;反对 5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9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00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532,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6%;
反对 5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662%;反对 5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9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043,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95%;
反对 54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300 股 ,占 出席本 次股东 大会中 小股 东有效 表决权 股份 总数的
11.2977%;反对 54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8.70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532,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6%;
反对 5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662%;反对 5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9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7.00 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496,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5%;
反对 9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484%;反对 9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85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8.00 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532,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6%;
反对 5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662%;反对 5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9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9.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6,532,884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486%;反对 5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662%;反对 5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9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532,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6%;
反对 5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662%;反对 5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9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通过。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大成(长沙)律师事务所杨朔筠律师、龙雯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