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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阳能: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2024-01-11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4-04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 G1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 G1

债券代码:148295             债券简称:23太阳 GK0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 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由 124 名调整至 121 名
       本次股票期权总数:由 18,035,950 份调整为 17,706,853 份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第十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
案》,激励对象张会学董事和曹子君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节能太阳
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节能
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二)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监事
会发布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
    (三)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674 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
    (四)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2021 年 1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并发布了《关于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不含预留部分)的登记工
作。
    (七)2021 年 4 月 13 日至 22 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预留期权的激励对象
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并在 2021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了《2020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八)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十)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 4.76 元调整为每股
4.636 元,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由 136 名调整为 134 名,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9,726,700
份调整为 29,447,520 份,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279,180 份股票期权。
    (十二)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
同意公司剔除 4 家符合调出要求的对标企业,剔除后不纳入新的对标企业。
    (十三)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未成就及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注销 134 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行权条件的第一个行权期
对应的 10,012,115 份股票期权。
    (十四)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总数由 134 人调整为 133 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总数量由
19,435,405 份调整为 19,013,005 份。
    (十五)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总数由 133 人调整为 129 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总数量由
19,013,005 份调整为 18,549,307 份。
    (十六)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 4.636 元调整
为每股 4.527 元。
    (十七)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 4.527 元调整
为每股 4.399 元。
    (十八)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总数由 129 人调整为 124 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总数量由
18,549,307 份调整为 18,035,950 份。
    (十九)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已成就,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 124 名激励对象人数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985,087 份,行权价格为 4.399 元/股。
    (二十)2024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总数由 124 人调整为 121 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总数量由
18,035,950 份调整为 17,706,853 份。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的相关规定,截至 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高荣刚、贝飞建、王方志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29,097 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
公司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后,激励对象总数由 124 人调整为 121 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数量由 18,035,950 份调整为 17,706,853 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 3 名激励对象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
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
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票
期权注销手续。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
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核查意见;
    (四)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补充法律
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 月 11 日